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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市20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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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八年,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因坚守真、善、忍”信仰,被非法关押在监狱的有11人,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和拘留所的有9人,被绑架抄家骚扰的有至少2人,被绑架到洗脑班至少2人。而实际的迫害还不止这些。

一、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监狱遭受迫害

◎鲁顺民在河南新密监狱遭毒打、电击、火烧等摧残

鲁顺民,男,六十八岁,许昌县灵井乡湾鲁村村民,他为人正直善良。修炼法轮功前,他患有腰椎间盘突出,胃病、关节炎等,干不了重活。修炼法轮功后,他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遇到问题向内找自己,不久,困扰他多年的顽疾不医而愈,他又成了家里的顶梁柱。

鲁顺民为了坚持信仰真善忍,并向民众讲清真相,三次遭到中共判刑迫害。前两次被非法判刑,陷冤狱十二年(二零零二年五月他因讲真相,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一年黄历六月,他因讲真相,被非法判刑四年),因坚持法轮大法好,在狱中遭电击、毒打、剥夺睡眠,牙被打落、手指被用火烧焦等多种酷刑折磨,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妻子含冤离世,家破人亡。

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鲁顺民在许昌市区讲真相时,再次被警察非法抓捕,抄家,关押到许昌市看守所。二零一七年初,鲁顺民被魏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投入河南新密监狱迫害。

鲁顺民在许昌县看守所关押期间,吃不饱饭,每天被强制奴工十多个小时,给档发厂加工头发,完不成任务挨皮带抽;冬天被强行脱光衣服,往身上泼冷水。在新密监狱关押期间,遭狱警犯人酷刑折磨。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冰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冰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击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击

例如:在十二监区,狱警陈有志、王遂群在办公室,把他按倒,用椅子押着头,扒开衣服,用电棒电击,电棒往身上乱捣,又往嘴里捣,致使牙齿松动,两颗牙被捣掉;电击后用电棒往身上打,手掌打脸,脚朝身上乱踢。狱警陈有志说:“你不转化,我叫你生不如死。”狱警还指使六名犯人对他毒打。有一次夜里,这几个犯人把他摔倒,踩着他的胳膊和腿,用火烧他的右手中指,一直烧焦。狱警为了封锁消息,怕别人知道,不让他去医治,三个月后,他的手指仍是发炎溃烂。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在六监区,狱警指使六名犯人对他严管,采用一骂、二打、三熬,他被打的起床都困难。有一次,鲁顺民因不写“转化书”,被犯人用手拧大腿内侧的肌肉,用筷子夹他的左手小拇指,筷子夹断,又拿木棒夹,伤痕累累。熬,也是一天只叫睡两个小时或一个小时的觉,最后连续三天三夜不让他睡觉,几个犯人轮流看管,并说“只要你眨眼就打你。”三天后,鲁顺民开始绝食抵制迫害,恶徒才有所收敛。

◎善言劝警察 屈春荣遭判刑四年半

屈春荣,女,六十四岁,许昌市退休职工,她心地善良,平时爱帮助别人,对家中年近九十的母亲非常孝顺,是左邻右舍公认的好人。

屈春荣女士因不放弃真善忍的信仰,多次遭到中共公检法人员迫害,曾在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一二年七月因讲真相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结束冤狱回到家中才几个月的屈春荣女士,本着善念,去西关派出所找到相关警察,慈悲的给他们讲法轮功真相劝善,因为在几天前,这些警察在大街上非法抓捕了四名当地的女法轮功学员(其中三名都是七十多岁的老人)。这些警察不但不听真相,反而报复性的直接将屈春荣女士抓捕扣押,对她非法抄家,关押到市看守所。

这些警察又罗织罪名,与当地610、公检法相互勾结,黑箱操作。一审开庭时,不通知家人,草草开庭,仅仅因屈春荣在西关派出所劝善,就以“破坏法律实施罪”,枉法对屈春荣非法判刑四年半,并处罚金五千元。屈春荣上诉后,被许昌市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原判。善良的屈春荣女士已于二零一七年底被再次投入新乡监狱遭受迫害。

◎因诉江 王宏伟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王宏伟,男,五十一岁,禹州人,转业军官。一九九八年在部队期间开始修炼法轮功,那时他是一位很被领导看好的后备干部。一九九九年,江氏发动对大法的迫害,王宏伟受到上级的威胁恐吓,因不放弃信仰,被部队强制转业到禹州市梁北镇政府工作。

二零零二年,王宏伟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五年新年前夕,王宏伟因讲真相被禹州市公安局政保科警察跟踪绑架,抄家,他的妻子(没有修炼)也被无故抓捕关押在禹州市看守所一个月,不满五岁的儿子在公安局随母亲关押一天后,被从农村老家赶来的爷爷接走,王宏伟被非法判刑五年。在新密监狱关押期间,因拒绝转化,他被长年关押在教育监区入监队,几乎天天遭到殴打、辱骂、关禁闭、罚站等折磨;出狱前半年多,还被转入最邪恶的九监区洗脑迫害。王宏伟被迫害的失去了工作;妻子因承受不住,与他办理了离婚。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两高出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司法新政,王宏伟依法向最高法院邮寄了对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信。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晚,王宏伟在郑州打工的地方,被禹州市国保大队王晓伟等人伙同郑州公安从租住的房屋内绑架,关押在禹州市看守所;在非法审讯期间曾被王晓伟等人刑讯逼供。因王宏伟拒绝认罪(本来就无罪),他被拳打脚踢,被扇耳光,被吊铐在审讯椅上,身上多处受伤,手臂更是被深深勒伤,律师会见时仍可见到王宏伟的手臂上刚愈合的伤疤。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上午,禹州市法院对王宏伟非法庭审。两位律师为王宏伟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王宏伟在最后的陈述中,以平和善良的语气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前后的身心变化。他说:我修炼法轮功没有犯罪,我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没有错,全世界都知道法轮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我按照宪法规定控告江泽民是我的权利。

然而,禹州市法院违法违宪,仅依一份对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信,就对王宏伟再次非法判刑三年。王宏伟依法上诉,被许昌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王宏伟已于二零一八年底被再次投入新密监狱遭受迫害。

◎因诉江 王春迎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王春迎,女,五十三岁,禹州市顺店镇罗集村人。王春迎是一个无论外表和内心都非常淳朴、善良的老实人。一九九八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功。禹州市顺店镇曾经以造假烟出名,附近很多妇女靠装假烟挣钱,王春迎是卷烟能手,很多同伴都比不过她。她修炼法轮功后,觉得造假不符合大法的要求,这种钱不能挣,就回家不干了。

二零零零年十月,王春迎因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判刑三年。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王春迎遭警察毒打,脸被打肿了,眼睛肿的眯成一条缝;她还被戴上背铐,警察往背铐里塞瓶子,瓶子都碎了;警察还拿铁棍敲王春迎的脚踝骨,脚和腿肿得走不成路。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

二零一五年六月,王春迎向最高检邮寄了对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同年七月底,王春迎因诉江被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并强迫抽血和按指印后被放回。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王春迎再次因为诉江,被顺店镇派出所警察多人闯到她打工的地方将她绑架,并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气温骤降,突降大雪。这一天,王春迎因为一纸诉江信而被非法庭审,北京来的律师为王春迎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王春迎在法庭上态度平和、不怨不怒的陈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道德提升、心灵净化的事实。并且她非常诚恳的说:我们修炼人讲的是结善缘,得善果。今天在这个法庭上,咱们之间就是一种特殊的缘份。我觉得法律应当是神圣的,你们的职业也应该是神圣的。我希望你们本着自己的良知办案,我不希望因为我这个案子而让你们犯罪,从而带来不好的结果。请你们记住:善待大法,善待法轮功学员得福报!

禹州市法院罔顾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二零一七年五月,对王春迎非法判刑三年。她上诉后,被许昌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王春迎已于二零一七年九月被投入新乡监狱。

◎因诉江 禹州市李根生、王慧敏遭诬判三年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禹州市政法委、610、国保大队、纪委等组织召开各城区、各乡镇派出所重要人员会议,部署对禹州市依法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行动。禹州市城乡各派出所按领取的诉江名单逐个传唤或到家骚扰抄家,并强迫在讯问笔录、训诫书上签名、按指印,大部份诉江法轮功学员受到骚扰恐吓。

在这一轮打压迫害中,已知禹州有至少十人被非法抄家绑架拘留,其中有三人被非法判刑,投入监狱迫害。

李根生,男,六十多岁,禹州褚河乡小连庄村人,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几日,因诉江被当地派出所警察抓捕,被非法判刑三年,投入新密监狱。

王慧敏,男,四十多岁,禹州无梁镇龙门村人,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因为诉江,被当地派出所警察抓捕,被非法判刑三年,投入新密监狱。

王春迎(前面已有介绍),女,五十三岁,禹州顺店镇罗集村人,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因为诉江,在打工时被当地派出所警察抓捕,被非法判刑三年,投入新乡女子监狱。

◎一次劳教 两次判刑 冯建华再陷冤狱

冯建华,女,四十八岁,原许昌市毛巾被单厂职工,她为人心地善良,朴实,常爱帮助别人,在工作生活中累活、脏活总是抢着干,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深受大家好评。她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道德回升。因不放弃真、善、忍信仰,去北京上访,被原单位非法开除公职。

二零一七年九月九日,冯建华在魏都区文博路附近给两名百姓讲法轮功真相,遭不明真相的人举报,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她正在打工时,被许昌市南关派出所警察韩仕宾、王某、魏都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冯宇(手机号:18637462758)等多人绑架、遭非法抄家,关押到许昌市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在许昌市看守所院内,魏都区法院少审庭庭长郭艳等人对冯建华非法开庭,北京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依法释放。

冯建华女士在最后的陈述中,平静祥和的讲述了她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道德回升的事实,揭露了北京天安门自焚栽赃、1400例的骗局,最后她说:“这些充分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我无罪。”

然而,魏都区法院郭艳等人罔顾司法公正原则,对律师的正言不予采纳,继续延续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政策,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对冯建华女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使好人蒙冤。

◎因邮寄真相信 何占凤老人被非法判刑四年

何占凤,女,七十岁,许昌市退休职工。她为人正直善良,热心肠,乐于助人。她修炼法轮功后,一身疾病不治而愈,无病一身轻。通过学法炼功,使她心性不断提高,遇事总是先替别人着想,家庭幸福,邻里和睦。

二零一七年七月,何占凤因给公检法人员邮寄真相信,遭到公检法不法人员恶意构陷,被非法抄家,绑架关押到许昌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在许昌市看守所的一间小屋里,魏都区法院人员对她草草开庭。何占凤老人被非法判刑四年,罚金五千元,已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被劫持到河南新乡女子监狱。目前,何占凤老人被迫害得身体出现严重的糖尿病,身体非常衰弱。

何占凤因坚持信仰,多次无辜遭到许昌公检法人员的迫害,曾被非法抄家、绑架、拘留、关洗脑班、罚款等,二零零一年七月被非法关押在许昌市看守所十一个月,被非法判刑,判三缓五。

◎一张真相币 郭花妞陷冤狱三年七个月

郭花妞,女,六十四岁,长葛市人。二零一七年四月,郭花妞在新疆昌吉市伺候待产儿媳,六月份的一天,去月子中心乘公交车时,用了一张真相币,遭司机构陷,等郭花妞从月子中心出来时,被蹲在门口的恶警绑架,随后抄家。警察一直不让家人探视,直到12月份,家人才听说郭花妞已被秘判三年七个月。

郭花妞曾在二零零八年奥运前被非法抓捕,长葛610和国保大队几个警察闯入郭花妞家中,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等私人物品,并把她丈夫张栓也绑架关押到看守所。郭花妞在长葛看守所关押近一年后,被非法判刑四年,投入新乡女子监狱。

长葛610人员还经常利用回访、敏感日等借口到郭花妞家对她丈夫张栓骚扰恐吓,甚至蹲坑监视。在生活和精神的压力下,二零零九年秋天,张栓查出腹部有恶性肿瘤,在郑州做了手术,接着放疗,有半年时间,人瘦的脱了形,不见好转;二零一零年过年决定炼法轮功,之后身体一天天好转,人吃胖了气色好了,不时出去转转,有时还整理墙外的菜地。

但中共610却不放过他,经常到他家骚扰。二零一零年九月初,郭花妞的丈夫张栓说,610的人在查到他家去的是不是“真亲戚”。在精神和身体的双重压力下,张栓说不炼了,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去世,年仅五十多岁,临终前也没能见妻子一面。

◎许昌杨建军被非法判刑十年

杨建君,男,四十二岁,许昌县湛涧乡人,河南大学本科毕业,他于一九九六年在开封上大学期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他处处以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大学毕业后在长葛一个日资外企上班。他为人豁达善良、乐于助人,对工作有高度责任感,很快就得到日方高管器重,半年后就被提拔为部门科长。

二零零七年元月,杨建君一家三口在许昌市内租住的房中,被许昌公安国保大队二十多个警察跟踪绑架。恶警从杨建军的妻子沈月红(法轮功学员)怀里抢走仅十个月的婴儿,对他们夫妇群殴:杨建君被打倒在地,警察围成圈,用穿皮鞋的脚在他身上、头上、面部猛踢,杨建军当时被踢的口鼻蹿血,面目全非;妻子沈月红高喊“法轮大法好!”被四个警察打倒在地,反捆双手,脏布塞住嘴,抓住头发猛打,被打的满脸黑青。恶警抢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和五千元现金,杨建军再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八年六月,杨建军非法劳教期满后,被许昌“610”头目宋某直接交给河南林州公安(因林州一资料点被恶警破坏,杨建军又被构陷),杨建军又被关押在林州看守所,二零零八年十月被林州法院非法判刑十年。杨建君上诉,二零一零年四月,河南安阳中级法院执法犯法,仍维持原判,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将杨建军送进河南新密监狱迫害。

二零零八年五月,流离失所中的沈月红带着两岁的女儿准备去许昌劳教所看望丈夫,晚上到许昌法轮功学员王海松家借住,被跟踪的警察发现,第二天早上,王海松家被抄家。沈月红再次遭绑架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王海松被判刑三年。

二零一八年三月,杨建军结束十年冤狱回到家中,一家人终于团聚。

清除邪恶展板 许昌市王秀珍被非法判刑三年

王秀珍,女,六十四岁,许昌市退休职工,为人心地善良,朴实乐观,她于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她患有结肠炎、关节炎、腰痛等多种疾病,还有脑血管硬化,常头痛发烧。修炼后她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人,从此身心健康,无病一身轻,工作中她兢兢业业,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是左邻右舍公认的好人。

二零一五年九月下旬,许昌魏都区政法委610在向阳路附近安装了多个诋毁诬蔑法轮功及创始人的宣传栏,毒害世人。十月十日晚上,王秀珍在向阳路清除邪恶展板时,被蹲坑的便衣警察(西关派出所的)绑架,被抄家,几天后被非法批捕,关押在许昌市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上午九点,魏都区法院对王秀珍非法庭审,北京律师为王秀珍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要求当庭释放。但法院对律师的正义辩护不予采纳,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对王秀珍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被劫持到新乡女子监狱。二零一八年七月下旬,王秀珍结束冤狱,回到家中。

二、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和拘留所的有九人

◎李俊卿因讲真相被非法批捕

李俊卿,女,六十五岁,许昌市退休职工。她为人心地善良,和蔼可亲。修炼法轮功前,她患有小脑萎缩、肠胃炎、肩周炎、鼻炎、腰椎间盘三四节错位等疾病,久治不愈,常被病痛折磨得苦不堪言。

一九九八年,李俊卿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学法炼功,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人,遇到矛盾找自己,做事先替别人着想,不久,折磨她多年的顽疾不治而愈。修炼大法近二十年来,她没有再吃过一粒药,身体健康,心胸也变的越来越开朗了,精力充沛,家庭和睦。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七日上午,许昌市开发区公安分局两辆警车、十多个警察,突然闯入李俊卿的家中,说她讲真相被人举报,警察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李俊卿被劫持到许昌市看守所,一周后,便被非法批捕。十一月上旬,李俊卿被构陷到魏都区检察院。目前李俊卿女士仍被非法关押在许昌市看守所。

◎许昌市代彦亮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已半年

代彦亮,男,六十六岁,许昌市退休职工。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许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南关派出所等多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代彦亮的家中,非法抄家,并将他从家中非法抓捕,被非法批捕,关押到许昌县看守所,至今已有六个多月了。

警察以通过监控录像查到代彦亮贴法轮功真相为由,将他起诉到许昌县检察院;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已将案卷退回。警察仍拒不放人,继续编造证据,企图对代彦亮加重迫害。现在代彦亮的案子还在公安阶段。目前代彦亮在许昌县看守所被迫害的出现病状,身体虚弱。

◎禹州董天福和妻子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董天福,男,六十多岁,禹州市梁北镇董村店人。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上午,法轮功学员董天福和妻子在家中遭国保警察绑架、抄家,家中的电脑、打印机、师父法像和所有大法书等私人物品被抢劫一空。他们被非法批捕,关押在看守所已有四个多月了。目前董天福被非法关押在禹州市看守所,他的妻子被非法关押在许昌市看守所。

◎鄢陵县王买仙、周金芳被关押在开封看守所已半年

二零一八年八月,鄢陵县柏梁乡袁拐村法轮功学员王买仙,在开封尉氏县境内,向人们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警察绑架关押在开封看守所。一周后,鄢陵县柏梁乡袁拐村法轮功学员周金芳在家门口被警察绑架。目前王买仙、周金芳仍被非法关押在开封看守所,已被非法关押半年了。

◎送真相台历 禹州市侯英恋被非法抓捕

禹州市法轮功学员侯英恋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下午到乡下发真相台历时,被绑架到郭连乡派出所,一月五日早上四时被非法关押到禹州市拘留所。警察从侯英恋家中抄走:一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一台、台历架八百个左右、打孔机两台,还有书籍和真相资料约三百本左右。一月十八日上午,侯英恋又被劫持到许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禹州市法轮功学员邢晓青遭国保警察绑架

二零一八年五月一日中午十二点多,禹州市法轮功学员邢晓青在家中被当地国保警察绑架。当时警察手中拿着邢晓青的照片。在此之前,国保警察已多次骚扰过她及家人。

据了解警察这次绑架邢晓青是因为二零一六年八月邢晓青和李麦屯、王凤君等人一起到山东旅游时讲真相事件。二零一六年八月二日,禹州法轮功学员李麦屯和邢晓青等到山东台儿庄办事,被人构陷,被绑架到当地运河派出所。当晚,年近七十的李麦屯遭到台儿庄市国保人员的毒打和刑讯逼供,一个被称是副大队长的和一个警号为030119的警察在拳打脚踢之后看李麦屯不屈服,为掩人耳目,又把李麦屯拉到没有摄像头的厕所里,命令李坐在放倒的椅子背上,然后丧心病狂的轮番用穿着皮鞋的脚来回碾压李麦屯的大腿根。李麦屯疼得大声叫,那个副大队长还口出秽言辱骂李麦屯。二零一七年四月山东台儿庄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麦屯非法庭审,对李麦屯非法判刑八个月。邢晓青当时走脱,被山东省台儿庄市运河派出所非法网上通缉。邢晓青这次被禹州警察移交给山东运河派出所后,在山东台儿庄的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约一个月后,现已回到家中。

◎禹州市法轮功学员朱秀珍遭警察绑架

朱秀珍,女,四十多岁,禹州市法轮功学员。十一月十日上午,朱秀珍向世人发放真相台历时,遭警察绑架,被非法抄家。朱秀珍被非法关押在禹州市拘留所。

三、被非法抄家绑架骚扰的有二人

◎许昌市一中高级教师赵红女士被绑架抄家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许昌市北大派出所多个警察闯入许昌市第一中学,将五十岁的高级教师赵红女士从课堂上叫出来绑架,又挟持她到她家中非法抄家,抢走电脑、大法书等私人财物,赵红女士被劫持到北大派出所。绑架理由是今年的四月十三日上午,当地法轮功学员冯建华女士被非法开庭时,赵红女士曾出现在法庭附近。当天晚上十一点左右,赵红女士被家人从派出所接回家中。目前,赵红女士已被学校停止上课。

◎禹州市法轮功学员李麦屯家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八年十月上旬的一天上午,禹州市法轮功学员李麦屯家中,突然闯入一大群警察,毫无依据的开始抄家,还到李麦屯儿子的家中抄家,并把李麦屯的妻子非法抓捕到当地派出所。李麦屯的妻子已于当天下午回到家中。

四、许昌市610在灞陵党校办洗脑班迫害好人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六日,河南许昌市政法委、610(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在许昌灞陵党校院内开办洗脑班,非法抓捕当地法轮功学员关进洗脑班,逼迫他们放弃“真善忍”信仰。已知禹州市法轮功学员连卫红、党富强在十月十六日被当地610等人员劫持到灞陵党校洗脑班,强制洗脑一天,现已回到家中。

连卫红女士是禹州市城管局优秀财务科长,工作中始终按照真、善、忍大法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不贪不占。有些客户出于感激送给连卫红一些财物,每一次连卫红都千方百计退回,并告诉人家自己是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人不能做这样的事。有的实在无法退回的,连卫红就变成电话费给对方充上。很多人都发自内心的赞叹:如今这样的财务干部真是太少了!城管局这些年来换过几任领导,连卫红的工作都得到了领导们的一致肯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连卫红因向两高递交诉状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被当地国保警察非法抓捕,关押在禹州市拘留所半月后,又被转到许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

四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党富强,是禹州市劳动局干部,他严格按照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是大家公认的好人。他分管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发放,但从不刁难卡要,对那些确实无行动能力不能到劳动大厅确认情况的老年人,党富强还亲自登门确认、办理,尽量减轻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负担,令许多家属感动和敬佩。

二零一四年三月,党富强因赠送别人神韵光盘而被国保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投入河南新密监狱遭受迫害。

五、许昌市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政法委书、公安局长、派出所长

法轮功是佛家高德大法,对法轮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那些积极参与迫害的中共党羽即使暂时逃脱法律之网,也逃不出天理之网,恶报时刻会以各种方式降临到其头上。

◎许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振宏遭恶报

据中国大陆媒体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消息;河南省许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振宏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察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赵振宏于一九六三年八月出生,曾担任许昌市魏都区委书记、许昌市副市长等职,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今任许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赵振宏在位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信仰真善忍修炼团体,赵振宏表面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而实质他是因为助纣为虐、帮助中共和江泽民集团用暴力迫害、打压法轮功学员而遭恶报。

河南省政法委书记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还有:
二零一六年四月,河南省安阳市中共政法委书记郭法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提起公诉。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河南省商丘市中共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杜志强因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被立案调查。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河南省新乡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孟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河南省政法委书记吴天君,被判十一年,没收一百万财产。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河南省中共政法委副书记徐合民受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许昌市公安局长翟化夫遭恶报死于癌症

许昌市公安局长翟化夫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二零一六年十月在癌症的折磨中丧命。

翟化夫,男,一九五五年八月出生。一九九八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五年五月,任河南安阳市公安局局长;二零零五年五月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任许昌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中共市委常委,主抓公安、司法、信访、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翟化夫在任期间,追随中共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利用各级政法委、610、公检法等部门,卖力地指挥部署,打压迫害法轮功,是安阳、许昌两地迫害法轮功的恶首之一,致使众多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遭受到被非法抓捕、关押、罚款、关洗脑班、开除工职、劳教、判刑等迫害。

◎许昌市遭恶报的派出所所长

◇滕春杰,鄢陵县公安局金汇区中心派出所副所长。一九八零年三月出生,一九九八年七月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督警衔。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凌晨二时四十分,在执行强制戒毒送押任务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年龄三十七岁。滕春杰是当地迫害法轮功,实施公安部“敲门行动”的主要执行人。

河南省因实施公安部“敲门行动”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派出所长还有:

◇李宁,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公安局北杨集派出所指导员。一九八五年三月出生,二零一一年十月参加公安工作,一级警司警衔。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四日二十三时许,在宁洛高速豫皖交界治安检查站执行任务后返回派出所途中遭遇车祸死亡,年仅三十二岁。李宁是当地迫害法轮功,实施公安部“敲门行动”的主要执行人。

◇郭伟仁,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公安局中山派出所副所长。一九七八年七月出生,二零零零年九月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督警衔。在工作中突发脑出血,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经抢救无效死亡,年龄三十九岁。郭伟仁是当地迫害法轮功,实施公安部“敲门行动”的主要执行人。

◇杨联伟,河南省公安厅第一工程公安局第四派出所教导员。一九六九年六月出生,一九九一年八月参加公安工作,一级警督警衔。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年龄四十八岁。杨联伟是当地迫害法轮功,实施公安部“敲门行动”的主要执行人。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强权暴政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的,所有残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没有一个善终的。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良言相劝那些仍在迫害修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人。不要再助纣为虐、当替罪羊了,天灭中共在即,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给自己和家人留下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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