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原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德清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张德清(Zhang,Deqing),性别:男,出生日期:1953年7月26日,身份证号:220121195307260239,家庭住址:榆树市电影公司楼(和女儿一起住),原工作单位:榆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职务:大队长,现工作单位:榆树市恒泰武装守护押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职务:经理,现工作单位地址:榆树市繁荣大街与府前路交汇处。

张德清的妻子刘会敏,工作单位:榆树市农机监理站。张德清女儿张纪莹(Zhang,Jiying),出生日期:1983年11月2日,身份证号:220182198311020226,工作单位:榆树市公安局,家庭住址:榆树市电影公司楼(和张德清一起住)。张德清另有一子在吉林银行工作,张德清的妹妹张淑华,工作单位:榆树市房产公司。

迫害事实:

1、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李淑花与其母亲崔占云

法轮功学员李淑花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多钟正在家里做针线活,培英街派出所的三个警察姜伟、李明超,还有一个姓杨的警察到家,说是写个材料,写完了就让她回来,将李淑花骗到培英派出所,随后送往国保大队审讯后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酷刑演示:塑料袋窒息

李淑花被绑架后关在看守所里,警察问她什么她就是不回答。警察开始对她动用酷刑逼供,用塑料袋把她的头系住,使她透不过气来,用大头针扎她手指尖、胳膊、后背、前胸,痛得她大声惨叫。恶徒看这一招无效,就恶狠狠地说:“我必须叫你开口说出都跟谁联系,资料的来源”。一看她还不吱声,就疯狂地用拳头猛击她的眼睛,把眼珠子打出来了,李淑花撕心裂肺地惨叫,当时就昏死过去。恶人们害怕了,因为他们无法向其家属及社会交待,只好请示上级,经“上级”研究决定:将李淑花杀人灭口,用黑塑料袋套在头上扎紧窒息而死。

火化那天早晨六点多钟,太平间大门外停有两排警车,公安局长范宏光、安启范、马明,国保大队长张德清带队,其他在场警察大约有四十多人,不许家属瞻仰遗容,直接推入焚尸炉里火化。

李淑花的母亲崔占云先后被绑架十五次,两次劳教、多次拘留迫害。二零一四年九月九日下午,崔占云在大街被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九月十二日被劫持到洗脑班进行“转化”迫害。九月十五日,崔占云被迫害的不行了,洗脑班才让崔占云的儿子把她接回家。到家后,崔占云胳膊、脖子、后背、骨头都疼,吃不下饭,于十一月二日含冤离世。

李淑花的丈夫杨占久于二零零二年八月被警察绑架到国保大队,在榆树市看守所受尽各种酷刑折磨,在看守所的提审室,杨占久被锁在一铁椅子上,晚上十点多,国保大队长张德清、石海林、齐力等,把杨占久手背铐着,在手铐中间的铁环上用绳子系好,然后把他扶到椅子上,把系手铐的绳子从门框上边穿过去系好。然后把椅子从脚下拿走,就这样背铐着人就悬在了空中。这叫上大挂。他们还不解恨,用脚踢大腿,荡秋千,手铐就往肉里勒,不一会儿就昏过去了。晚上看守所值班人员张林看到杨占久满脸血迹头肿的象大筐、身体虚脱了才把他放下来送进监室里去。杨占久二零零四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四平石岭监狱继续被酷刑摧残迫害,造成双腿、双脚残疾。

2、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李凤芹

榆树市化肥厂法轮功学员李凤芹,当年54岁,是张德清的同学,2005年10月11日被榆树国保大队绑架,张德青把她单独叫到一个屋子里说:“老同学花点钱,我给你放回去”。当时被李凤芹拒绝。国保大队齐力狠踹李凤芹,致使她瘫倒在地不能行走,张德青气急败坏的背起李凤芹往警车里一蹾,李凤芹当时就胸腹剧痛,喘不上气来。

李凤芹在看守所因绝食抵制迫害被李越龙、滕庆玲等野蛮灌食,灌的是浓盐水、咸菜汤,灌食回来就口渴厉害,吐绿水,胸腹部疼痛剧烈,血压高。张德青还扬言:“死了能咋的,李淑花死了,到哪申冤告状去,死了也白死。”

直到李凤芹生命垂危时才给她家属打电话,勒索3000元钱后放回,到市医院就诊时,医生让家属准备后事,人已经不行了。家属没有放弃,去了三次长春、一次北京,共花去7、8万元钱也没能挽回她的生命,于2006年正月初二含冤去世。

3、迫害致使法轮功学员李林双目失明

2002年8月,榆树国保大队两个恶警来到法轮功学员李林的姐姐家,以丢枪了,要查户口为名,骗李林的姐姐把门打开,两个恶警闯入屋把李林绑架到国保大队。在国保大队,张德清指使恶警们从下午3点多到晚上11点多,酷刑折磨李林八个多小时,李林几乎昏迷,失去知觉。

先是四、五个恶警把李林反铐到铁椅子上,边打边逼问(石海林记录)都做了什么了,手机哪去了,见李林不说,他们就用脚踩手铐的铁链子,使手铐非常紧,都卡到手腕的肉里了(致使李林左手麻木两个多月)。他们还用镐把打李林的小腿骨,打半个多小时,又用镐把的一头往李林的脚趾盖上砸(致使一个月后右脚第四个脚趾盖脱落)。

恶警们打够后,解开李林的手铐又换一种铐法:左胳膊从肩头过去,右胳膊从腰过,把两手反铐到后背。他们往李林胳膊间塞入饮料瓶,塞了6、7个,当时李林的膀子缝像裂开一样,全身疼痛。他们却嫌这种压力不够大,把手铐解开,又用湿毛巾代替手铐捆绑,使两手的距离更近,再重新插入6、7个饮料瓶,把镐把也插进去,两恶警就往起抬李林,连铁椅子都抬起来,李林浑身无一处不疼痛,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想起来都不寒而栗,那种滋味无法用人类的语言表达。

恶警们把李林的胳膊残害得到处都是伤,痕迹是一个圈一个圈的,大约两年多才消失,李林的胳膊一直不能往后举,三年才得以恢复。

在李林被绑架的第三天,国保大队6、7个人又到李林家,威胁李林的家人,把李林刚出生14个月大正生病的儿子吓得哇哇大哭。

以张德清为首的国保恶警逼供、诱供、拼凑材料、罗织罪名,2003年11月李林被诬判4年。

由于榆树国保恶警的酷刑折磨,再加上监狱黑窝的继续迫害,致使李林三十多岁就双目失明。

4、绑架勒索法轮功学员家属大量钱财

2006年4月5日、6日、7日,榆树市国保大队伙同向阳镇、黑林子镇、福安乡派出所绑架了赵淑贤、丛玉华、肖淑艳、王汝安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榆树市拘留所,国保大队队长张德清向丛玉华、肖淑艳家属威逼要钱,每人交5000元钱就放人,否则送劳教。王汝安被勒索5000元钱后放回,赵淑贤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

2006年3月23日,榆树市法轮功学员范秀芳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又被转到拘留所。第二天国保大队恶警张德清带人到范秀芳家抄家,家人被敲诈勒索共一万多元钱,其中国保大队勒索2000元,13天后放回。

从2005年10月11日至2006年5月1日,张德清的部份敲诈勒索罪行如下:法轮功学员高云兰被勒索2000元,另外请吃的饭。陈淑杰被勒索2000元、高凤莲2000元、李凤芹3000元、杨淑芹5000元、杨永臣2500元、徐林1万5000元、温凤海5000元、王汝安5000元、老徐头3000元等等。杨秀华被勒索500元,张德清跟着家属要钱说是给领导买纪念品,杨秀华的爱人苏玉才同时被绑架的,又被非法劳教一年半。杨春明、杨长松两人,被迫送礼12万元给张德清的上级,都是经张德清给办的,另外国保大队勒索每人5000元。范秀芳被国保勒索2000元,加上送礼共1万多元并逼写“五书”。

此外,榆树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最多的就是张德清当国保大队长那几年。仅2003年榆树市被诬判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杨占久7年,赵继生4年,冯立军3年,陆树林6年,赵喜民3年,黄正国6年,王士琴8年,胡喜琴4年,杨大光10年,苑俊峰15年,徐红波12年。

张德清迫害法轮功的罪行罄竹难书,可谓血债累累,虽然张德清现在逍遥法外,但善恶有报,清算的日子不会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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