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法轮大法好”条幅 佳木斯赵桂英诬判五年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佳木斯法轮功学员赵桂英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路过四丰乡新发村,悬挂“法轮大法好”条幅时,被路人高云龙恶意举报后绑架。近日赵桂英被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赵桂英已经上诉。

这是赵桂英第五次被佳木斯中共司法系统绑架。

赵桂英,出生于一九五三年五月,原佳木斯市四丰山园艺厂的会计。严重的心脏病、妇科病、胃病、多眠性神经衰弱等多种疾病花光了她的全部积蓄依旧无法救治,生活不能自理的赵桂英在绝望中喜得法轮大法,法轮大法净化身体的奇迹很快展现在她的身上,她多年梦想的身体健康,正常工作很快成为了现实。亲戚、朋友、同事都说:“法轮功真神奇!赵桂英象换了个人。”

赵桂英深深体验了法轮大法祛病健身的超常,想把福音传给更多的人,她省吃俭用,攒点钱就请《转法轮》,钱少,她一回只能请几本送人。多年来,赵桂英始终按照法轮大法的“真、善、忍”原则要求自己,照顾年迈的父母,孝敬父母从来都是自己多花钱,不与兄弟姐妹们攀比。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赵桂英因不放弃信仰多次被佳木斯市郊区四丰派出所骚扰,五次被绑架,一次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迫害中她失去了美满的家庭,孩子提干受到影响,家人也多次被勒索。 下面就是多年来她被迫害的主要经历:

坚持信仰“真、善、忍”被三次绑架

二零零五年赵桂英被佳木斯向阳区桥南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当场向她的家人勒索钱财,否则不放人。经过讨价还价,家属给了两千元钱,四个警察当着家属面各分五百元后,将赵桂英放回。

又一次赵桂英因向世人讲大法真相被原永红公安分局绑架,警察以不放人为由勒索家属五千元钱后放人。

二零一零年四月五日赵桂英外出办事被南岔公安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伊春市南岔区法轮功学员张桂兰。南岔区公安分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李学民和法制科副科长都兴学、王宇辉及大队长范庆彬合谋将赵桂英二人送入南岔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她们一直绝食反迫害,要求无条件释放。主管看守所的南岔公安分局副局长马庆吉不但不答应放人,还在南岔林业局职工医院强将赵桂英绑在床上,捏着嘴强行灌食。灌食过程中,赵桂英被蒋玉民踢伤六、七处,被姓于的狱医打了两个耳光,共被灌食两次。被非法关押十天后赵桂英于四月十五日返回家中。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陪朋友的儿子去要妈妈被非法劳教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赵桂英的朋友法轮功学员马春利因不放弃信仰被佳木斯前进区佳东派出所绑架后非法劳教两年。马春利在哈尔滨戒毒所被迫害的人已经瘫痪,马春利未成年的儿子在家中无人照管,失去生活来源,被迫辍学。赵桂英和一些法轮功学员陪同马春丽的儿子去佳东派出所说明情况,要求释放马春利。

赵桂英和孩子向佳东派出所所长冯凯东说明了马春利家里的情况,冯凯东推说有事,让她们下午去。下午赵桂英和孩子再次来找冯凯东时,冯凯东一再追问:“是谁指使的?家住哪里?把大法书交出来。”赵桂英不配合,冯凯东就象疯了一样连续打她的嘴巴子,把她打得头晕眼花,头嗡嗡的响,站立不住。赵桂英要求上厕所,冯凯东跟着,赵桂英把厕所门插上了,冯凯东象暴徒一样踢开了门,赵桂英的裤子还没提上。

当晚警察把赵桂英强行拉到医院检查身体,体检只是走个过场,就把赵桂英绑架到佳木斯看守所。在看守所赵桂英拒绝做奴工,警察就指使牢头狱霸打她,赵桂英不仅不怨恨她们,还给她们讲大法真相,讲大法的美好,她们都听明白了,纷纷退出了邪党组织。张桂英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绝食抗议非法关押遭到了野蛮灌食。为了进一步迫害赵桂英,佳东派出所和看守所勾结给赵桂英打点滴,都是不明药物。

在佳木斯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五十天后,赵桂英被送到哈尔滨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在劳教所遭受的折磨

1、精神高压强制“转化”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赵桂英被送到哈尔滨戒毒劳教所继续迫害。哈尔滨戒毒劳教所自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就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间地狱。刚一进所,警察就指使犹大让赵桂英脱光衣服,实施侮辱人格的非法搜查。由于在佳木斯看守所长期绝食,赵桂英的身体一直非常虚弱,吃啥吐啥。在哈尔滨戒毒劳教所赵桂英每天不仅要承受着身体上的巨大痛苦,更要承受无法承受的来自于警察和犹大强加的精神上的压力。狱警和犹大逼迫赵桂英写”五书”放弃信仰,赵桂英不写,她们就天天侮辱人格的嘲讽辱骂赵桂英,狱警牛莉骂赵桂英装的,并抢过赵桂英要呕吐的垃圾桶,告诉犹大:“让她往地下吐,自己擦。”

进所的第四天,警察把赵桂英单独叫到一个房间,屋中已有三个犹大,她们让赵桂英在她们写的“五书”上签字,赵桂英不签。她们就开始使用暴力,三个犹大用力按着赵桂英的身体,使赵桂英动弹不得,警察刘莉拽着赵桂英的手强行让赵桂英签字,挣扎中刘莉把赵桂英的手都抠破了,最后也没签上。刘莉气急败坏的自己在“五书”上签的字。赵桂英告诉她们这样对她们不好,赵桂英不承认这是她签的。刘莉得意的说:“有什么不好的,我看哪不好?”

接着几天三大队大队长牛晓云找赵桂英谈话,牛晓云为人伪善,表面温和,实质是想掌握法轮功学员的心理进一步实施迫害,谈话中她对赵桂英散布歪理谎言,让赵桂英放弃信仰,服从劳教所的迫害管理。接着她们强制赵桂英看洗脑的光盘。一次赵桂英对同屋的法轮功学员说:“这些都是歪曲事实的谎言,是给咱们洗脑的。”结果第二天就把赵桂英单独关押在一个房间,由三个犹大看着,从早晨五点到晚上十点坐小凳。小凳是带棱的,坐时间长了臀部就变成了黑紫色,一坐象针扎一样痛。劳教所还要求法轮功学员写诬蔑师父,诬蔑大法的作业,赵桂英因为不写作业,被她们加期两天。

2、不允许赵桂英见律师

赵桂英的家人给赵桂英聘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还她清白。九月二日家人和律师来劳教所要求见赵桂英,劳教所不允许会见,只让狱警呼楠楠拿着律师的委托书让赵桂英签字。赵桂英要求见律师,呼楠楠说:“劳教所不让见。”赵桂英说:“我是通过正常法律程序请的律师,为什么不让我见?杀人犯都有权见律师,我按真善忍做好人为什么不让见?你们没权不让我见律师。你们是执法单位,到底是维护法律,还是在维护邪党?”呼楠楠表示很同情赵桂英,但这是劳教所的决定,她也无能为力。

3、强制奴役劳动遭加期迫害

哈尔滨戒毒劳教所强制所有在押犯人和法轮功学员每天高强度劳动,装牙签、吸管等为劳教所创收,不给任何补贴。每人规定量,完不成量扣分,加期,不让睡觉。大队长刘魏让赵桂英参加生产,赵桂英说:“岁数大了,眼神不好,身体弱,血压低(低压40,高压70),干不了。”刘魏说:“你干就行,不给定量。”结果到月末给赵桂英加期一天,说赵桂英没完成定量。赵桂英就去找各个队长揭露她们这种欺骗行为,反而招来她们的打击报复,把赵桂英单独关在一个屋里,由狱警亲自看着赵桂英干活,完不成定量,不许睡觉,回监室继续干。

4、非人的劳教生活

劳教所食堂大板上写着伙食标准是每顿饭四菜一汤,事实是一天三顿糠萝卜汤,汤里还有泥和虫子,馒头也不熟。吃饭时间很短,为了快点吃完,赵桂英的大牙被硌掉了两个,饭不给够量吃不饱,每天只能饿着肚子干活。家里给存的钱很长时间才到赵桂英手里,超市的东西很贵,还限制法轮功学员购物。上厕所时间也有限制,赵桂英因长时间不吃油水,大便干燥,没等便完犹大就大呼小叫的把赵桂英拽起来。劳教所规定在押人员每月可往家里打一次亲情电话,一个月家人可接见两次。这也成了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她们不允许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接见或打亲情电话,赵桂英在劳教所一年只允许往家打了三次电话。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一日赵桂英找到警察钟华,声明她们给赵桂英签的“五书”作废。钟华当时就炸了,说:“你还想坚持炼法轮功,还想让劳教所给你减期。”赵桂英说:“那个五书根本就不是我本人签的字。”还没等赵桂英说出是谁帮签的,钟华马上掩盖说:“老太太,不管谁签的,你好好的,快回家吧。”

因为长期的奴役劳动,伙食不好,营养不良,加上长期的精神高压,赵桂英的身体承受到了极限,经常出现眩晕,不敢睁眼,脖子僵硬,浑身无力,上厕所都得有人搀扶。赵桂英要求出所看病,大队长刘茗说赵桂英装的,以各种理由搪塞,不给赵桂英看病。赵桂英在戒毒所非法关押期间兄弟姐妹多次去见她一次也没有见到。

非法劳教期满时,狱警还让赵桂英在所谓的释放书上签字,“说:不签字你就走不了了。”赵桂英弟弟气愤地说:“人都这样了,还签什么字,家里还有八十多岁的老人等着呢。”说完背起赵桂英就走出了劳教所。

起诉首恶江泽民被骚扰

二零一五年,赵桂英把自己十六年来遭受的残酷迫害写成诉状,分别递交给最高检和最高法院,要求严惩江泽民,结束这场史无前例的迫害,还大法清白,还自己清白。同年七月十五日下午,两个不明身份的男子到郊区四丰小镇找到赵桂英,询问诉江的事,赵桂英向他们讲述了自己起诉江泽民的原因和大法和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真相,并询问他们二人身份,但他们拒绝透露。

悬挂真相条幅 被冤判五年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赵桂英路过四丰乡新发村悬挂“法轮大法好”条幅时,被路人高云龙恶意举报到佳木斯四丰乡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关明和吴传阁将其劫持到郊区四丰乡派出所。四丰乡派出所所长王大伟绑架了赵桂英,抢走赵桂英的家门钥匙,非法入室抢劫私人物品。

当天佳木斯郊区分局将赵桂英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三月二十二日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四月二日被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李利峰非法批捕。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伟明直接插手,整理所谓案卷材料构陷迫害赵桂英,曾把所谓案件卷宗上报到佳木斯市检察院,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给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张伟明拒不放人,还罗列证据,捏造事实继续迫害,

八月二十八日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李利峰罔顾无任何犯罪事实,进一步制造冤案,向向阳区法院非法提起公诉。佳木斯中级法院指定向阳区法院管辖迫害赵桂英一案。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佳木斯向阳法院在佳木斯市看守所内非法开庭,赵桂英本人和辩护人一再表明无罪的情况下,检察院和法院仍互相勾结制造冤案。十一月十九日,赵桂英家人手机接到“向阳区法院”发来的信息,告知赵桂英被判刑五年,并非法处以罚金两万。家人去向阳区法院询问,不予接待。赵桂英提出上诉。

在办案期间,公诉人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李利锋追问赵桂英的家属是谁写给她的劝善信,让家属找到给她写信的人,想恶意举报,还告诉家属,这封信已经被她交到办案单位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了。非法庭审时,李利锋把这封信也作为犯罪证据提交法庭,加重对赵桂英的迫害。

佳木斯公检法在构陷赵桂英的过程中违法处处可见:

1、强迫家属做“证人”

亲亲相隐原则就是亲人拒绝作证原则,在刑事诉讼中,亲属享有作证豁免权。从古至今,从东方到西方,亲亲容隐都是人类道德在传统伦理纲常和司法领域内的重要体现,也是维护国家稳固、社会和谐,倡导人们忠孝节义、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重要原则。中共却假借维护法律、打击包庇窝藏犯罪的名义,强迫亲属之间互告互揭,败坏人伦,摧毁家庭,撕裂社会。赵桂英冤案中公诉人李利峰提交的证据中其中就有二人是赵桂英的亲属,而这些家属通常都是在被欺骗和蒙蔽的情况下成为证人的。这也是多年来中共司法系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最常见手段,不说明是采集证人证言的情况下,与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谈话,然后把谈话内容私自制做成证人证言迫害学员,而许多家属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说的话已经成为迫害家人的证据。

2、先抓人定罪后捏造证据,程序违法处处可见

先抓人定罪后补手续证据,违反侦查程序;不履行回避程序;没有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不履行送达告知手续程序;没有立案受案记录就抓人;阻挠家人旁听或限制旁听人数;申诉应该立案时不给立案;证人应该到庭作证却不传;物证应该出示、宣读、辨认时不履行;始终听不到陪审员的评论声音;刁难正义律师履行份内职责程序;先判决后庭审;该当庭宣判无罪时不宣;多次退卷不放人等。所有这些违法事实在赵桂英一案同样存在。

3、司法所人员无权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中共设立的司法所是司法局派出机构,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表明它有权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赵桂英冤案中两名来自于司法所的证人在接到恶意举报后将赵桂英强行送到四丰派出所,这是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公民、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严重违法行为。

4、在看守所所谓“开庭”

赵桂英冤案和佳木斯对其他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迫害一样都采取在看守所非法开庭,这种迫害手段更具有不公开性,给世人的感觉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没有了,其实中共当局从没有停止过,只是更为隐秘。

5、操控更邪恶的打手搞迫害

在国内外法轮功学员二十多年的艰辛努力下,大法真相已经广为人知。往日靠谎言和强权维持的迫害难以大张旗鼓的进行,唯有在背地里维持着邪恶的伎俩。

“610”在无法全面掌控的情况下,只好龟缩一隅,选出最邪恶的打手,挟所有的邪恶力量以孤注一掷。佳木斯向阳区检察院和法院就符合了“610”的选择标准,还乐此不疲的跟着“610”的指挥棒团团转。赵桂英冤案就是在佳木斯中级法院的指定管辖后由向阳区检察院和法院实施的犯罪。在二零一九年一年向阳区法院和检察院就先后非法审理了车锦霞、刘广有、李桂华、刘春静等多起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件。

从赵桂英冤案我们可以看出执法者走的不是法律程序,而是执行中共的政治程序,公检法司在所谓“办案”时,每一个阶段,都被政法委操控,每一个程序都被610操作,每一个案件的最后判决,都是中共当局把持,办案性质认定和司法程序接连违法,所有的法轮功案件被制造成了冤案命案。所以当人们在大陆听到公检法司人员叫喊什么“走法律程序”时,那就意味着当事人会被当局强行投进监狱,预示着中共借法律阶段要连轴运转的陷害和虐杀,那就意味着公检法司将再一次展现中共的凶恶残暴。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参与法轮功学员赵桂英的主要凶手宋涛和李利峰在明慧网被举报,他们的个人信息和恶行已经记录在案。现在美、英、法、奥、加、新西兰等二十八国及台湾已经制定或准备制定类似于美国的《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对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及子女拒发签证、拒绝入境,其在国外的财产将被冻结!参与迫害法轮功会上恶人榜,自己和家人前往西方国家定居、学习、旅游或经商之路(出国之路)将被堵死。不久,中共垮台灭亡之后,清算中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罪行时,参与迫害者最终将会落得个陪审陪葬的可悲下场。还有一条路,也是唯一的一条路:立即悬崖勒马,停止迫害,将功补过,给自己赎回一个美好的未来。

参与迫害赵桂英的主要责任人名单:
1、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长李晓龙 办公电话:0454--8511612
手机:17790680001
2、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局长李德才
3、郊区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伟明 电话:13845406833 、18645451735
4、佳木斯市拘留所所长赵明
5、宋涛,男,出生年月:1969年2月28日出生,蒙古族,电话:13512645666
身份证:(明慧网已存档)
职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刑庭庭长
家庭住址:向阳区光复路安民公共服务中心立新社区合作新村11号五单元302

宋涛的妻子:武颜,工作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局,电话:18903687999
长女:宋文茜

6、李利锋,女,1968年11月20日出生
职称: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电话:1384616928133 18697098055
身份证:(明慧网已存档)
家庭住址:前进区春光社区21组9号
婚姻状况:离婚

7、佳木斯市郊区四丰乡派出所所长王大伟
电话 :18745479555、13351344688

其他相关责任人:
向阳区检察院
吴畏 检察长 13836667777
黄永成 副检察长 13945495555
汤浩洋 副检察长 13091635767
陈斌 副检察长 13846163632
孟力群 副检察长 13945484777

佳木斯市政法委:
刘臣(现已调到市人大):13359630336
宋文锋:13845470005
徐佳才:13803653098
姜 富:13704549137
战永凤:13555585236
卢 军:13846180999

政法委办公室:
徐富涛:13555587771

佳市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
李 虹:13904547333

佳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610):
孙状:18345465888
石明国:13154542333

佳木斯市市法工委:
李振华:13199131818

佳木斯市执法检查室:
阴祖强:13136998267
佳木斯市司法局:
贾静华:13904542922
董维力:13314541000
李丽华:13704545777
王旭佳:13359765000
姚崇刚:18904548033
王启忠:13846175558
高佩贤:13846164607
黄绍华:18903683888
王尔夫:13604542229

佳木斯市司法局办公室:
郑继奎:13945454444

佳木斯市拘留所
司洪昌:4548516999、13512676111
李志群:4548518151、4548317666、13845458510
张安林:4548519994、13104546668

佳木斯市看守所
内勤:04548519599
监管支队:04548518599
孙健(所长):04548519765、15326698333
霍有库(副所长):13089681266
于吉文:04548519668 13946454555

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 4548581454
李德才(局长):13845458221
李爱国(副局长):04546166778、18724232222
郑国胜(副局长):18745460333
关福才(副局长):15804542229、18645451599
安凤君 13803656789

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04548663168
李洪刚:13945423333
李 强:18945601989、13359500109
吴 彬:13946472555
张 佳:13504547859
于海洋:18945601698
李艳春:18945603562
李 岩:13303680600、13555588001

佳木斯市郊区四丰乡派出所
接警电话 0454-8885140;
历昕(教导员):8274444、18645451426
马军(副所长):8885140、13114549567、18645451427
李玉珍(户籍员、女):13945478369
柳绍臣:18645457888 18645451460
王 江:13634540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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