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法轮功学员郑秀琴自述被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延边郑秀琴女士,因患有乙肝、心脏病、颈椎病等多种疾病,中西医都治不好,她身心疲惫、痛苦不堪。她修炼法轮功不到半年,多种疾病全部好了。

二零零二年,郑秀琴女士拿着化验单去公安局,找到八家子公安局金局长,把修炼前后的化验单给他看,一个是修炼前的三个加号的乙肝化验单,一个是修炼后没有加号的化验单。在事实面前,郑秀琴女士还是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

以下是郑秀琴自述更多被迫害的经历。

二零零五年,我送孩子去敦化上高中,我同司机讲法轮功真相,这位司机相信了电视上的谎言,仇视法轮功,把我和孩子举报到敦化公安局,公安局用酷刑折磨我和我的女儿,把我女儿脖子打伤并把我非法判了十五天拘留。他们把我的脸腿都打伤了,三天后放回家。我把我身上的伤照相,邮到敦化妇联和延边妇联,想让他们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没想到敦化公安局知法犯法,执行江泽民的错误决定,又把我迫害到长春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导致家庭破裂,所开的幼儿园也被迫关闭。

我在二零一零年发光盘被延吉110绑架,在延吉拘留所被迫害十五天,我绝食反迫害,八天放回家,被罚款三千元。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八日,延吉进学派出所警察一帮人闯入家中,抢走笔记本电脑,法轮功书籍,送我到依兰洗脑班。我绝食八天后被送长春劳教所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在长春女子劳教所,大队长魏丹、狱警段亚娟,强制我罚站,从早上五点半站到晚上二十二点或者二十四点。腿、脚浮肿,就这样站了五天后把我绑在床上十天,在床上大小便。受到了人格的侮辱、身体的折磨,从床上放下之后,左侧胳膊严重受伤,抬不起来了。

在劳教所里不让我们炼功,我只有在心里诚念:法轮大法好。渐渐的,我的胳膊神奇的恢复了。

我失去自由后给家人带来的伤害无法弥补,女儿终身大事结婚不能参加,父亲在我被抓后病倒,去世连最后一面也没有见到。

二十年的迫害,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江泽民对这场祸国殃民的迫害,造成了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立即停止迫害,不要让悲剧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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