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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广宗县燕秀红再被绑架 亲属要人被拒、遭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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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葫芦乡法轮功学员燕秀红因被迫害而流离失所,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广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张孟侃找到燕秀红的住所,将他强行绑架。燕秀红的亲属找到张孟侃要求放人,张当场索要三万块钱,还要写所谓“保证书”。还拒绝家属见人。

燕秀红,男,五十岁,广宗县葫芦乡燕红龙村村民。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广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张孟侃带领武警非法闯入燕秀红的家中,企图绑架燕秀红。燕秀红在争执中走脱。张孟侃抄走燕秀红的法轮功书籍、现金3万元、银行卡3个、存折1个和电脑、打印机等物品。燕秀红因此被迫流离失所。

即使这样,张孟侃也不放过燕秀红,经过长期的打探、追踪,利用跟踪、盯梢等手段,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找到燕秀红的住所,将他强行绑架后,投进广宗县看守所,并掳走燕秀红存放在住所内的现金和电动三轮车及电动自行车。

燕秀红的亲属去公安局索要被洗劫的财物,张孟侃只退还了一万多元现金和电动三轮车及电动自行车,非法私吞八千多元,美其名曰“出警费”。

当燕秀红的亲属找到张孟侃要求放人时,张孟侃当场索要三万块钱,还要找人担保,还要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才能放人。

现在亲属不能见到人,现被要求等电话。广宗县国保大队到目前为止没有向燕秀红本人及家属出示任何法律文件。

燕秀红制作法轮功内容有关的宣传册,不论是否属实,都属于公民践行宪法、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范畴。而张孟侃的做法已经触犯了《刑法》中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破坏公民宗教信仰自由、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搜查罪等。看守所本应立即无条件释放燕秀红,归还燕秀红被非法侵占的私人财产。

善恶有报是天理,人为一己之私做恶只会给自己酿下苦果、恶果。广宗县已有多人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恶报。还望张孟侃能早日醒悟,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不要再迫害法轮佛法、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了,否则恶报一到,只会让自己后悔终生啊!

张孟侃,广宗县国保队长,电话:1393098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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