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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烟台国保警察对我的绑架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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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早上八点三十分左右,芝罘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侯光明、张春杰两个副队长,带约六、七名便衣警察来到我家,我问他们都是谁?来干什么?侯光明队长和另一名同时出示了一下证件,我没看清。

我就拿笔纸,让他们写下来,他们不写。随后,又出示了一下所谓的搜查证和另一个什么证。我一看是复印件,我说,这就是你们的犯罪证据,就向他们要,他们不给。

非法抄家

在这个过程当中,他们已经开始非法抄家,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只有肆无忌惮地乱翻乱找的非法抄家。

我正告他们“在违法犯罪、非法抄家、入室抢劫”,二零一一年国务院第28期公报,新闻出版署50号令中的第99条、第100条,废除了中共江泽民禁止法轮功书籍出版发行的禁令。宪法也明文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结社自由。

我所拥有的真相资料、大法著作、电脑打印机,都是合法的,是我的私人物品,因为我从来没把他们当作罪证,我按照法轮功要求的真、善、忍做个好人,是合法公民。今生能修大法,我引以为荣。我在大法中开智开慧,六十多岁,能够使用这些电子设备,让更多的人了解大法真相,我感到自豪。

期间,他们中有人说了一句:“法轮功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我说:“用你自己的警务通手机查,你们公安部二零零零年(公通字)39号文规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是你们违法了。”

他们又说:“触犯了《刑法》300条。”我告诉他:“法无明文不违法。刑法三百条中,没有法轮功三个字,你滥用《刑法》300条,是你们违法了。”

他们抄走我的几本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几十本大法资料、《明慧周刊》、正见周刊、电脑、打印机。

绑架

十点多钟,他们强行把我绑架到向阳街派出所。这期间一直也没人问我,我在派出所就一直不停的炼功、背法、讲真相。看得出,他们很害怕我在派出所讲真相。

大约在下午两点多钟,他们把我骗進了审讯室,三个警察强行把我架上非法审讯椅,又把我的双手双脚铐住。

到下午四点多,芝罘区国保大队新上任的队长姜中鑫和一个高个便衣警察進来后,高个警察问我:“你认识我吗?”我摇摇头,他说:“我就是郭福兑。”我说:“噢,你就是龙口国保副大队长,在明慧网多次曝光,说你还不怕遭报应的郭福兑?”他说:“是。我们局长听说王莉来了,派我来看看你。”

他一上来,就让我给他评评理:“是我抓了你们的人,可你们为什么找我老婆单位,我孩子学校,找我的岳父岳母去要人!谁让我不好过,我就让他也不好过。”他很冲动。

我平静地说:“一名大法弟子在哺乳期被非法抓捕,留下一个待哺的婴儿,没人照看;还有,一个妈妈被非法抓走,她四岁的孩子追赶着警车,哭喊着要妈妈,没人理会;还有把一个精心照顾瘫痪在床的婆婆的好儿媳给非法抓走,留下一个不能自理的瘫痪老人,没人可怜;你也给我评评理。”

他马上转换话题:“共产党给你们发工资,你们还反党?”我说:“共产党不开公司、不生产、不种地,哪来的钱给你发工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工资是剩余价值,只占为社会所创造价值的百分之十。你孩子出生后的第一块尿布,你就要给共产党上税,是你养活了党,不是它养活了你!贵州藏字石昭示了一个天机,自然断裂的石头上面上惊现六个大字——中国共产党亡!是天意!你入党的时候,它要求你为它奋斗终生,牺牲生命,大法弟子希望你能平安,不要去兑现这个毒誓,别去为它献身。不是叫你去反对谁,三退是天机,是希望你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队长姜中鑫说,他自己以前是和杀人犯、凶犯打交道的,现在调任这个岗位工作。我给他们讲了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等人的下场,看似被习政权反腐判刑,实则是因为迫害法轮功在国际上被起诉,而遭到的恶报。迫害法轮功是一条违法的路、没有未来的路。我讲了《公务员法》、《警察法》,以及一系列的执法过错,终生追责等法律法规,都指向一点,谁执行了错误的命令,最终责任将自己承担,中共江泽民不给你买单等等。

最后,他们说:“说破了,不说了。”就走了。这期间,他们问我资料的来源,我告诉他我不会出卖同修,那样做连人都不是。他们告诉我,他们抓了几十人。

这时候,队长侯光明進来问我:“你都往哪寄信?谁和你一起寄信?”他说了几个同修的名字,我说我不认识。他还把手机上同修的照片给我看,我说不认识。我问他:“你们抓了这么多人,就是在找寄信的吗?”他们不说话。我说:“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们把抓的这些无辜的人都放了吧,信是我寄的,与别的同修无关。《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是受法律保护的。”他说:“还有别人在寄。”我说:“我不知道。”他问:“收信人的信息哪来的?”我说:“明慧网上下载的。你们应该经常上明慧网看看,几乎参与迫害的人的信息都在上面。”

在派出所的十三个多小时,期间,我的双手双脚被铐住不能动,失去人身自由的八个多小时,我真实的感受到大法在我心中,所以我的心一直很平静。夜里十一点多,我行走自如的回到家中。

用法律 举报参与迫害我的人

回来后得知,他们诱骗我的女婿交了一千元,在一个非法“取保候审”的单子上签字,构陷的罪名仍然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首先,法轮功不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二零零零年<公通字39号文>规定了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其次,他们说不出哪个法律被破坏了,哪个法律实施不下去了。其实,是公安警察看到真相信,明白了真相,使中共邪党和江泽民的迫害法轮功政策实施不下去了。

相反,他们非法侵入我的住宅,拿着复印的搜查证,没有任何理由的抄家,犯了非法搜查罪、绑架罪、拘禁罪以及诬告陷害罪等等。根据《宪法》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十一月十一号,我拨打了公安举报电话12389举报。

举报他们不是我的目的,阻止他们继续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犯罪,救他们是我的真实所愿。因为他们虽然不再抄家、绑架,但还在继续骚扰大法弟子。

其实,中共破坏它自己制定的法律,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安警察才是真正破坏中共法律实施的人,是最大的受害者。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我看到他们本性中善的一面。可他们明知违法,为了养家糊口,在上指下派中,不得不违心的麻木的一错再错的害人害己。如果他们知道这样做最终的后果是什么,你就是杀了他,他也不敢再去迫害这些修心向善的大法徒。我保持沉默,就是对所有主动、被动参与迫害者的生命不负责任。

时间真的不多了,希望我的举报能让他们在历史的最后关头警醒,悬崖勒马,弃恶从善。别再给共产邪党当枪使,给江泽民背黑锅。保护好自己,给自己选择美好光明的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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