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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市新宾县原政法委书记宋俊林罪恶簿

更新: 2021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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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二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开始,抚顺市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即六一零办公室头子宋俊林及其指使下的公检法系统、广电宣传部门不法人员,奉行江泽民的打压法轮功政策,对新宾县各乡镇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手段卑劣,毫无法律程序可言,致使众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判刑,劳教,抄家,罚款,下岗失业,流离失所。

根据明慧网上消息不完全统计,宋俊林在新宾县当政法委书记期间,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到二零零五年期间,非法罚款84万元;被关入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182人次;被非法劳教人数101人次;判刑14人;送入洗脑班61人次;迫害致死9人;开除工作4人;扣发工资3人;流离失所7人;撤销官职1人;8人被关入派出所的铁笼。现在宋俊林被举报。

制裁迫害人权的恶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国家的高度共识。继美国2016年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之后,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多国现在都有类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亚和日本也在积极准备立法。法轮功学员每年整理几批恶人名单,送交民主国家的政府,要求对其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一、宋俊林个人信息

姓名:宋俊林(Song,JunLin)
原工作单位:抚顺市新宾县政法委
职务:政法委书记
出生日期:1952年8月
家庭住址:新宾县新宾镇一号楼一单元五楼西屋
手机号:13942370007

二、宋俊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案例

1、召开大会 威胁毒害法轮功学员

在一九九九年的十一月间,当时“六一零”(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泽民成立的、凌驾于法律之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的头子政法委书记宋俊林等人,把新宾县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拉到看守所边上的新宾县公安局的歌舞厅里,看揭批法轮功录像,来毒害和迷惑法轮功学员。当时有许多的武警,还有许多的警察。那时的政法委书记宋俊林,也在那讲话,让法轮功学员“转化”。新宾县法轮功学员赵淑芹、石大伟、商勇,因为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讨说法也被抓。后来赵淑芹被开除工作并被非法劳教,关押到抚顺教养院;石大伟、商勇是新宾县法院的法官,被非法开除工作,商勇并被非法劳教,关到抚顺市教养院。商勇在新宾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到刑事犯的暴打,被打的不能动了。商勇被迫害的非常残酷。

2、新年不让过,大规模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二零零零年大年三十前一天晚上,新宾县公安局永陵派出所的郭华伟将永陵镇法轮功学员张忠诚、陈继祥、张春富、孟令军、苏义、董绍文等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新宾县看守所。在过年后的几日里,陈继祥,还被刑事犯用地板条打,把地板条都打折了。十几日之后,张忠诚、陈继祥等人被送到抚顺劳教所,二十几天后,张忠诚和苏义、董绍文、陈继祥被释放回家了。回家之后,又被永陵政府、新宾县政法委罚了钱。

孟令军,新宾县永陵镇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二十九晚上十点多钟,永陵派出所的警察方杰、曹思信闯到孟令军家中,将他从家中绑架到永陵派出所。连夜将孟令军劫持到新宾县的看守所。

当时的政法委书记宋俊林让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写保证书。后来又向孟领军的家属勒索了五千元钱,称之为所谓的勒索。交了五千元的保证金,才将关押了十九天的孟令军释放,钱后要回。

3、修炼法轮功被迫害致死案例

1、一九九九年九月,邹桂荣(女,时年36岁,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公路段职工)因进京证实大法而被非法判劳动教养一年半,关押于抚顺教养院。于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四日送到马三家劳动教养所(即女二所),所长叫苏境。邹桂荣被分到一大队三分队,长达十五个月时间。到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被秘密送至沈阳张士教养院迫害。二零零一年五月邹桂荣被送到沈阳大北监狱地下监管医院等地迫害。二零零一年八月十日,邹桂荣奄奄一息时,被家人接回,但随即被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指使新宾县恶警将邹桂荣绑架,并秘密送到抚顺市教养院迫害。邹桂荣绝食被灌食多次迫害后,教养院才通知家属接回奄奄一息的邹桂荣。二零零二年四月,邹桂荣再次被绑架到抚顺市看守所,并被强行灌食,四月二十三日,邹桂荣在逃离魔窟时摔伤,经抢救无效,在抚顺市医院去世。

法轮功学员 邹桂荣
法轮功学员 邹桂荣

2、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五日,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刘明珍(女,时年53岁)与丈夫李峰(男,时年63岁)县广播局退休职工,因挂条幅被恶人构陷,当时县委书记祝建平指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下令抓捕刘明珍、李峰夫妇,并把他们非法关押在新宾县看守所。后刘明珍被警察勒索家属一万元钱后,才被放回。后刘明珍被非法劳教三年送往马三家教养院迫害。她丈夫李峰与刘明珍同时被抓,后被非法劳教二年,送抚顺吴家堡教养院加重迫害。在劳教所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六日保外就医,于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七日含冤离世。

3、陈继祥,男,时年四十六岁,是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永陵镇人,一家四口人以弹棉花为生。陈继祥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重德行善,提高心性,做事考虑别人,再也不把旧棉花充当好棉花卖了。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四日早晨不到六点,在抚顺市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下令指使下,永陵派出所恶警将法轮功学员陈继祥抓至派出所后,送往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进行洗脑。

陈继祥从罗台山庄洗脑班释放回家后,开始时眼睛痒得厉害,一个月之后转到脖子上了,后来心里难受,食道象被堵住一样,到医院一检查是尿毒症。就这样陈继祥在两次洗脑班的折磨下,身体难以康复,于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日含冤去世。

法轮功学员 陈继祥
法轮功学员 陈继祥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陈继祥曾先后五次遭恶警非法抓捕,多次被逼放弃信仰。二零零一年正月初九,陈继祥被关入抚顺市“洗脑班”,在高压迫害下,陈继祥再次被强逼“转化”,一个月后被释放时,被勒索一万多元。二零零三年秋天,永陵派出所的恶警郭华伟、曹思信等人把陈继祥抓到,再次送入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

四、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开除工作

宋俊林作为新宾县政法委书记期间,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开除工作。而不是遵从《宪法》的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对新宾县的法轮功学员赵淑芹、王忠胜、商咏、石大伟被开除了工作。而新宾法轮功学员黄雅光、王晓明欲开除工作。详见明慧文章《辽宁抚顺王忠胜等四人被非法开除工作》。

五、宋俊林说:对劳教法轮功学员加重迫害

1、二零零零年的最后一天下午两点来钟,辽宁省新宾县法轮功学员尚莉萍(女),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上,向人群发真相资料传单被绑架。法轮功学员尚莉萍在北京海淀看守所非法拘留四十六天。于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由新宾镇派出所一个警察和新宾县粮油供应公司李经理将学员尚莉萍带出北京海淀看守所。新宾县政法委向法轮功学员尚莉萍勒索两千元,名头是“遣返费”。尚莉萍在新宾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二十七天,之后新宾县政法委宋俊林等人来到看守所,把尚莉萍劫持到抚顺吴家堡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途中尚莉萍走脱,后被绑架,到了抚顺市吴家堡劳教所,宋俊林跟大队长吴伟、女队队长陈凌华说:“尚莉萍一定要多关押一段时间,为了抓她们,我脚脖子都崴了……”

2、上夹河派出所的所长赵振铎和户籍员唐凤廉把王玉贤从收容所提出来,直接送往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因为没有判决书,没有任何法律程序,马三家教养院拒收。赵振铎和院方说小话又给新宾县“六一零”打电话“求助”。最后,王玉贤被非法劳动教养一年。

马三家教养院是个地地道道的邪恶黑窝。一进去,就强迫王玉贤放弃信仰,恶人不让王玉贤说话,逼王玉贤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威胁恐吓不“转化”就送大北监狱,王玉贤被强迫坐小板凳,从起床坐到就寝,每天只让睡很少的觉,还被强迫做奴工,超负荷干活。说什么“春风化雨”,其实那里是人间地狱。

在王玉贤被非法劳教不久,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打着“关心”的幌子美其名曰是去看王玉贤,他见到王玉贤后咬牙切齿地说,不能一年,要把王玉贤非法劳教三年。

3、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份,于博信第二次进京上访,走到抚顺火车站,被正在抓捕法轮功学员的平顶山政府的马世绪、还有派出所的警察包明来发现。马世绪看见于博信就破口大骂,同时叫来警察把于博信绑架,直接送抚顺教养院,劳教三年。

刚进教养院,分配到九大队(新收严管)特意安排黑社会的流氓头子刑事犯人赵胜(抚顺市人)领着几个打手肆无忌惮、丧心病狂的毒打、利用各种招式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如:“飞着”(半蹲,两只手向前伸着,长时间),于博信就被他们用这种形式迫害,长时间“飞着”强迫“转化”、写三书、否则,就百般折磨。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带领一帮打手和单位、乡镇的领导让于博信说出法轮功的人和事就放他回家,被于博信拒绝。于博信被教养院折磨的身体越来越弱后保外就医,释放回家。

二零零五年五月,平顶山地区出现法轮功真相资料,新宾县六一零、平顶山镇派出所的一大帮人到于博信家,说是于博信散发的法轮功资料。要绑架于博信,当时于博信因头部受重伤,又患肺癌,正在养病。县、乡政府、派出所的一大帮人非要绑架于博信,在于家足足呆了大半天,有一邻居,认识政法委书记宋俊林把于博信家里和他的身体状况说了,才幸免遭迫害。

六、宋俊林指派迫害法轮功学员

1、两次北京上访讲清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而被非法关押看守所二次、非法劳教二年、勒索“保证金”等一万五千元,至今仍未归还。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间,大四平镇草盆村的张华波在新宾县看守所被释放时,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指使新宾县大四平镇政府,向张华波勒索一万二千元保证金,大四平镇派出所索要五百元车费款。张华波的妻子董金花也被绑架到新宾县看守所,被大四平政府索要二千元,派出所索要五百元。才被释放。

2、纪俊红(时年39岁)是平顶山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一天,平顶山派出所的吕民、进屋就说:政法委的书记宋俊林叫去一趟,派出所的警察直接把纪俊红送进新宾县看守所,然后,送抚顺市教养院,非法劳教一年,在教养院里强迫转化(放弃修炼法轮功),不让睡觉,让飞着,看污蔑大法的录像。

3、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晚,新宾县刑警队李××和随从他的电脑技术员,与苇子峪镇派出所警察肇寒冰在当地派出所所长崔玉祥的指使下,突然闯入赵金凤(女,时年57岁)家中,非法抄走电脑一台(后要回)、大法书一本、随身听录音机一件,还有炼功磁带等私人物品。并非法给赵金凤戴上手铐,将其绑架到当地派出所,非法扣押近二十个小时。

第二天上午,当地派出所所长崔玉祥(家住新宾)非法审问、李××做笔录。后经政法委书记宋俊林亲自批准对赵金凤非法拘留十五天,崔玉祥亲自将赵金凤送入新宾县看守所。

4、二零零五年五月十日下午,新宾县上夹河派出所赵振铎、洪越峰到王玉荣家,一家人干活未归。次日早六点多钟,赵、洪又来到王玉荣家,见门都锁着,洪越峰从隔壁邻居家翻墙进入王家。闯进屋要绑架王慧子。当时王慧子还没起床,不下地,不跟他走。并指出,未经允许私闯民宅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洪心虚地说,那你到派出所就可以说去就去。王慧子说因为派出所是老百姓反映情况的地方。后来王慧子的母亲义正词严地指出洪越峰的不法行为,他心虚地离开,再没说话。此人后来调离了该工作岗位,不再从事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作。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梁艳华(当地迫害法轮功主要责任人)来到王家,称此次一定要带走王慧子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这个所谓洗脑班就是一个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集中营)。女儿不去,就由母亲代替去,再不去就架出去。林秀芹向她讲真相,并告诉她谁也不能去。

后来,梁打电话向县领导宋俊林请示(因为是宋俊林让抓的人,起因是王慧子向宋俊林陈述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性,称法轮功受中国宪法保护。可是宋俊林却执法犯法,完全盲从上级指令)。宋俊林在电话里指使梁艳华不去就算了。放下电话后,梁对王慧子说,下期再送。自梁艳华上任以来,至少把当地三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洗脑班、劳教所进行迫害。

七、哄骗他人上电视,迫害法轮功

1、霍秀兰被非法关押时,新宾县政法委宋俊林、郭俊森欺骗霍秀兰家人,哄劝她上电视说谤师谤法的话,就可以不劳教。霍秀兰没有退缩,断然拒绝。新宾县商贸委书记杨要波用录音机要录口供,霍秀兰就在心里默背大法经文《威德》,只见杨要波哆哆嗦嗦,没有录上。霍秀兰义正词严:“让我上电视,我就实话实说,我以前身体有病,炼功以后全好了。师父给我第二次生命,我不能说谎。”于是政法委就没再逼她了。期间,霍秀兰所在单位“盐业公司”到看守所告诉她“公职被开除一年,一年中的工资及所涨的工资不给。”后来政法委预谋要送霍秀兰劳教。霍秀兰亲属托关系,代写“不学法、不炼功”的保证书,并交罚款三千元(开收据),恶警将霍秀兰非法拘留四十三天后放回家。(一年后家人上政法委把钱要回来了)

八、欺骗家人 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零三年,腰崇秀、金英姬、金哲去白旗村向村民发大法真相资料,被当地恶人构陷,遭新宾县红升乡派出所翟晔和其他警察绑架。第二天,三名法轮功学员由翟晔、金凤广等警察强行推上车,后送新宾县看守所。腰崇秀绝食九天,滴水未进,出现高烧、恶心。看守所怕担责任,将腰崇秀放回家。一个月后,在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指使下,新宾县政法委伙同腰崇秀的丈夫杨瑞(警察)以欺骗手段将刚刚恢复健康的法轮功学员腰崇秀又劫持到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迫害。

九、宋俊林直接参与抓人

1、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吕金珍(女,时年65岁)去北京上访。第二天,吕金珍被送回本县拘禁三天,并勒索2000元。

在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九的晚上,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与派出所所长赵连义突然闯入吕金珍家,没有任何理由就进行绑架,后家人(未修炼法轮功)托人,两天放回,又被勒索2000元,钱后来要回。

二零零二年四月,吕金珍和同修去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派出所绑架,后送到马三家教养院。后来她身体弱。旧病复发,越来越重,教养院怕担责任,让家属接回家。非法索要2000元押金。

2、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张玉解(女,时年74岁)去北京在天安门打横幅,被天安门警察绑架,被新宾县公安局劫持到新宾县看守所。张玉解绝食抵制迫害,第九天,政法委罚张玉解的家属交进京罚款一千元和二百元体检费;新宾镇派出所又罚款三千元,伙食费二百元,之后才让她回家。回家第二天,政法委书记宋俊林伙同新宾镇派出所所长王忠发就把张玉解送到了抚顺武家堡子教养院劳教二年。

十、绑架法轮功学员 灌输歪理邪说

1、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邪恶疯狂镇压法轮功。有一天,新宾县木奇镇派出所到本地法轮功学员尹国娟家骚扰。恰巧,尹国娟正在家里听师父传法录音带,派出所以此为理由抄走讲法录音带和录音机,并绑架尹国娟到新宾县看守所,将其非法拘留半个月。

新宾县办洗脑班时,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指使木奇派出所将学员尹国娟、魏淑艳绑架到洗脑班洗脑半个月。政法委教唆邪悟者每天向学员们灌输歪理邪说、颠倒是非。

2、2003年7月14日早晨不到6点,在抚顺市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下令指使下,永陵派出所将法轮功学员陈继祥、刘喜才抓至派出所,新宾政法委立即不由分说将他们二人送往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进行洗脑。

十一、任意罚款 随时敲诈

1、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间,李长海被非法劳教三年,绑架到抚顺教养院。李长海回到家后,要求上班,新宾县政法委宋俊林借机向他敲诈一万元,说:“不交钱,不准上班。”李长海不配合,拒绝交钱,并说:“你不让上班,我就去上告。都要吃不上饭了,还让交钱,没有。”宋俊林只好妥协了,允许李长海上班。

然而李长海的工资被扣除。恢复工作后的六年,李长海每月只能领取三百元工资,其余工资全被扣,直到二零一一年才补回一部份。

2、裴冬芝(时年51岁),是新宾县南杂木日杂商店的职工。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裴冬芝踏上了去北京证实大法之路,十六日在天安门广场便被驻京办事处抚顺公安局便衣警察绑架,裴冬芝随身带的一千三百元钱被一位女警察搜走。在这期间,南杂木公安分局长王维英又逼迫裴冬芝的丈夫拿两千元钱,然后由新宾县南杂木公安分局警察李丹和在抚顺驻京办的警察用车押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关押了二十五天,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又罚款一千五百元,出了一张白条子,释放回家。

3、一九九九年九月初,新宾县法轮功学员杨凤英来到了北京上访被绑架。劫持到驻京办事处。杨凤英身上带的五百多元钱全被搜走。次日,法轮功学员杨凤英被驻京的新宾警察认领,劫回新宾县看守所非法拘留若干天。身上被搜走的钱只返回一少半。然后就把学员杨凤英劫持到抚顺市章党电厂临时办的洗脑班。

到一个月,政法委书记宋俊林向杨凤英家人勒索七千元,并让家人代签“不学不炼”保证书后,才将其放回家。过后,杨凤英的家人上政法委只要回四千元,其余三千元以所谓的“押金、罚款、车费”等理由被扣除。

短短的几个月,学员杨凤英被迫害得腿神经性疼痛,经医生诊断为“坐骨神经痛”。在此期间,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逼迫杨凤英的家人拿钱,叫嚣着:“不拿钱不准见人。”

半年后,杨凤英回到家中,新宾县看守所还到她家要伙食费。

4、二零零零年七月一天,在当时南杂木公安分局代理局长王伟英的指示下,警察李丹到杨继荣家,把杨继荣骗到公安分局。警察王金忠审问,因杨继荣不配合,当天下午把杨继荣和另两名同修郑德斌、刘明华一起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关押。他们绝食九天,在政法委书记宋俊林让学员的家属交了一千元的所谓“罚款”(没有收据),并将家中的房产执照拿到南杂木公安分局做抵押,才得以回家。

5、二零零零年八月份的一天,在新上任的南杂木公安分局局长王维英的指示下,将郑德斌下午送到了新宾县看守所,关押了十天,后又转到抚顺教养院,一天后,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让郑德斌的儿子拿一千元作为“罚款”,才放了他。

6、二零零零年九月进京上访。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警察绑架到延庆看守所,孙玉莲也在其中。孙玉莲绝食反迫害一周,警察怕担责任,将其释放。孙玉莲从北京回来后,新宾县政法委宋俊林、派出所匡庆威等人让她上派出所谈话,派出所强迫她交保证金三千元,进京费用一千元,政法委罚款三千元。将孙玉莲劫持到新宾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之后政法委李正发等人又将孙玉莲劫持到抚顺市吴家堡劳教所强化洗脑迫害一个月。往返费用八百元都由孙玉莲自己掏钱。又非法停发她九个月工资五千九百元,木奇派出所也向孙玉莲勒索两千元(遣返费)。当时参与迫害者:政法委宋俊林、李柱(后改名叫李泽坤)、徐杰,派出所匡庆威、张杰等。

二零零三年四月的一天,将孙玉莲劫持到县公安局。金凤广非法提审,并抢走她家的钥匙,然后领了好几个警察上孙玉莲家非法抄家。抄走师父法像、香炉、所有大法书籍,还抢走孙玉莲的工资卡、一个存折里面有两千七百元、现金八百元。

孙玉莲在县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公安局金凤广等人又将她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马三家给孙玉莲做了全面体检,体检费由其本人承担,因身体不合格拒收。邪恶只好将孙玉莲拉回县看守所,扔在地上没人管。看守所的人把她抬进号里,第二天将其放回家。并强行扣除孙玉莲半年工资三千七百元。政法委勒索三千元;六一零勒索三千元(保证金);公安局金凤广说:“交两千元,才给工资卡和钥匙,不交就不给。”无奈之下,孙玉莲家人又交了两千元。

7、二零零二年五月,新宾县北四平乡的池广富夫妻俩在出去发真相资料时被当地派出所抓去,之后两人被非法劳教三年。宋俊林指使乡长曹伟,让池广富交了三千元钱。

8、隋玉珍(时年66岁)是新宾县榆树乡河北村人,二零零二年一月六日,到北京天安门证实法被北京的警察将其抓捕,隋玉珍被送到新宾县看守所。 之后,榆树乡派出所的赵宇翔,还有政府的夏文英几人,到隋玉英家非法抄家,后来宋俊林向隋玉珍丈夫勒索了三千元,并开了白条收据。

榆树派出所的赵宇翔、董宪伟(二人遭恶报死亡)还有榆树乡的书记夏文英,又勒索了隋玉珍家中的三千钱。没开收据,是董宪伟收的钱。之后,才将隋玉珍释放。

十二、宋俊林威胁他人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四日,王慧楠被新宾县上夹河镇派出所的洪越峰等恶人绑架,并非法劳教二年送到马三家教养院。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终于返回家中。在王慧楠被非法劳教期间,只被允许接见过两次。每月一次的接见日家人只能送一些衣物,还经常被所谓管教人员无故扣押。王家人因此向多家律师事务所咨询,可是一听是法轮功,都不敢管,称上面有令,不许接法轮功的案子。他们又多次找当地“六一零”主管梁艳华、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辽宁省市各部门反映不让接见的违法行为,要求释放王慧楠,并向马三家女二所所长苏境等各级参与迫害王慧楠的相关人员写信。可是结果不是被轰出去,就是被恐吓威胁。宋俊林威胁林秀芹做好被抓准备,因她写信揭露马三家恶警迫害王慧楠的罪刑而被市里开会点名。这就是中共官员的真实面目,面对民众合情合法的请愿,采取的办法就是残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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