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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市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中共迫害综述

更新: 2020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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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咸宁,有很多历史名人、古迹,是个有着悠久的中华传统文化底蕴的安宁之地。自从法轮大法传到咸宁,咸宁百姓修心向善,返本归真,给社会带来一股清流。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与江氏流氓集团相互利用,发动了对法轮大法的残酷迫害,使咸宁不再安宁。

二十年来,在中共邪党的迫害政策下,咸宁市政府、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司法系统人员,对咸宁市七个辖区修炼“真、善、忍”的善良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疯狂的迫害,操纵各辖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原政保科)、公、检、法、司部门、各乡镇派出所,挟持所辖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甚至民众,参与迫害本地的法轮功学员。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咸宁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46人;被迫害致残6人;被非法判刑40人次;被非法庭审4人;被非法劳教109人;被洗脑迫害346人次;被强行劫入精神病院5人次,被迫害致精神失常3人;被绑架非法关押的有322人693人次;被骚扰3万人次;至少224人565人次遭非法抄家;遭非法开除工作18人;3人失踪;35人次遭迫害致流离失所;至少13人因诉江遭迫害;至少87人因“敲门行动”遭骚扰;被敲诈勒索现金共计436万余元,抢走的存折、现金、电器、汽车等大量私人财产不计其数。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单位无理克扣工资、生意倒闭等等,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计数。

本文收集了咸宁市部份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实例,见证了中共邪党迫害修炼人的罪恶,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的学员的事实就发生在您的身边。

图1:1999年~2019年咸宁各区县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人次统计
图1:1999年~2019年咸宁各区县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人次统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统计表(单位:人次)
区域遭迫害形式遭绑架非法关押遭迫害离世非法判刑非法庭审未见宣判非法劳教非法洗脑迫害非法送精神病院迫害非法开除工作被迫害致疯致残失踪迫害致流离失所总计
咸安区48人125人次5612047116212
嘉鱼县41人77人次615人7人次30人31人次25129
崇阳县11人23人次1213241
通城县63人81人次816211人14人次31316162
赤壁市71人126人次76129人32人次49人50人次21125242
温泉区76人236人次178人9人次39人49人次166人167人次6510499
通山县12人25人次22371136
总计322人693人次4639人40人次4109人127人次346人次51893351326

目录
一、咸宁市46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离世
二、咸宁市39人40人次遭非法判刑
三、咸宁市至少322人693人次遭非法关押
四、咸宁市至少109人127人次被非法劳教
五、咸宁市至少346人次遭洗脑迫害
六、咸宁市6人次被劫持到精神病院迫害, 3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6人被迫害致残
七、咸宁市至少18人遭非法开除工作
八、咸宁市至少3人失踪
九、咸宁市至少35人次遭迫害致流离失所
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遭经济迫害损失至少436万元
十一、咸宁市至少224人565人次遭非法抄家
十二、咸宁市至少13人因诉江遭迫害
十三、咸宁市至少87人因“敲门行动”遭骚扰
结语

一、咸宁市至少46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

1、赤壁市遭迫害离世7人

刘晓莲(女,六十八岁)、郑玉玲(女,五十七岁)、龚品南(男,三十三岁)、巨淑敏(女,五十八岁)、张桂珍(女,四十二岁)、黄层秀(女,八十多岁)、李文秀(女,七十多岁)。

刘晓莲
刘晓莲

◎刘晓莲,女,六十八岁,原赤壁市赤壁镇八宝刀村农妇。曾经被四次非法抓捕、遭受过“五马分尸”酷刑折磨、在精神病院遭“毒针摧残”。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刘晓莲老人在中共恶人的疯狂报复下,含冤离世。

中共监狱酷刑:抻床(“五马分尸”)
中共监狱酷刑:抻床(“五马分尸”)

◎郑玉玲,女,五十七岁,赤壁市商业局职工。她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武汉女子监狱遭受罚站、毒打、高强度奴工、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吊铐、野蛮性灌食、关“反省监号”等种种迫害。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晚,在赤壁市公安局宿舍楼粘贴营救法轮功学员的不干胶时,再次被绑架。二十五日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郑玉玲
郑玉玲

同年九月二十八日中午,她在劳教所里被迫害致死。九月二十九日,郑玉玲的丈夫到劳教所时,郑玉玲的遗体已被装在棺里,还化了装、穿好了衣服,但鼻子变了形、手上有许多针孔,遗体被强行火化。赤壁政法委书记吴华金对郑玉玲的死负直接责任。

◎龚品南,男,三十三岁,原赤壁市四四六厂职工。二零零零年,他去北京依法上访,被绑架劫持到赤壁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多月。出所后,在讲真相时再次被绑架劫持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因不放弃修炼,再次被绑架到四四六厂保卫处强制洗脑。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他含冤过早离世。

◎巨淑敏,女,五十八岁,原赤壁市蒲纺集团职工。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但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被蒲纺荆泉分局警察和610邪恶分子不断骚扰和恐吓,二零零四年下半年出现严重疾病。在这样的情况下,巨淑敏找到蒲纺荆泉分局警察说:我病的这样,你们还不让我炼功。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下午三时,巨淑敏含冤离世。

◎张桂珍,女,四十二岁,原赤壁市蒲纺职工。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一日下午,蒲纺丝织厂保卫科宋进成,带蒲纺荆泉公安分局李照华一行六人,到张桂珍家企图绑架她到湖北省洗脑班。他们敲门敲不开,就想从隔壁窗户爬过去。但隔壁邻居不同意,说她家没人,丢了东西谁负责。恶警又想从一楼爬上去,一楼邻居也不同意。这些人就拿一把菜刀撬门。好心的邻居指责他们说:“她女儿才十三岁,你们把门撬坏了,出了事你们要负责。”宋进成、李照华一行人这才罢手。但晚上他们又到张桂珍家骗她女儿说:“不抓你妈妈。”张桂珍被迫流离失所。在流离失所过程中,她吃了很多苦,其苦难超过了她的承受力,二零零六年二月二日,张桂珍含冤过早离世。

2、通城县遭迫害离世八人

张安甫(男,三十八岁)、舒祖四(男,五十九岁)、金传香(男,五十四岁)、张仲林(男,五十一岁)、魏秋荣(女,五十六岁)、黎凤保(女,六十岁)、熊淡月(女,六十三岁)、邓平宝(女,年龄不详)。

◎金传香,男,五十四岁,原通城县一瓷厂职工。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通城县公安局将其列为重点迫害对象,频繁的在十一、两会、元旦、黄历新年等所谓“敏感期”将其非法抄家、绑架,并拘留至通城看守所,一般至少一个月。虽然他多次跟这些人讲大法真相,但这些人根本不听。金传香生活无着落,靠打工维持家计,金传香的身心备受摧残。二零零零年下半年金传香含冤离世。

◎张仲林,男,五十一岁,原通城县机关工委党委书记。曾患过肝炎。一九九六年他的老母亲(当时八十多岁)、弟弟张值林、他本人和妻子毛满员都同修法轮功,家和兴顺,平平安安。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张仲林受迫害调离工作。妻子、弟弟被反复非法关押、判刑、罚款、抄家。在强大的压力和恐吓下,肝病复发,卧床不起时,妻子还在监狱,弟弟还被非法关押。二零零二年腊月二十一日他含冤过早离世。

◎魏秋荣,女,五十六岁,原通城县人。一九九七年与丈夫(原法院副院长)一起修炼法轮大法,其丈夫严重骨质增生病迅速恢复正常,丢掉了拐杖。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单位经常找他们麻烦,逼写保证书,魏秋荣坚定修炼。但在长期受迫害和恐惧中,高血压复发,二零零二年秋她含冤离世。

◎张安甫,男,三十八岁,原通城县电工。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他在通城县北门新邮电局大马路边被三个便衣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通城第一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中,张安甫遭毒打,全身多处红肿,出现心脏病。不法人员向他的家属勒索四千元钱后却不放人,拖延时间,直到四月二十九日中午十一时才放人。回家后,家人看到张安甫的右腰部一大片红块、后颈部肿大。由于伤势严重,张安甫在四月三十日上午十点含冤去世。

◎舒祖四,男,五十九岁,原通城县上阔田农民。二零零零年七月份的一天,舒祖四正在田间劳动时,突然一辆车开来,通城县政保科张定二、李英灿从车上下来,绑架了舒祖四。以所谓“扰乱社会秩序罪”,把他非法关进了看守所。暴徒们没日没夜的残酷拷打他,他内伤很重,已经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为推卸责任,才放他回家。舒祖四回家后仅几天,就伤重去世了。

◎熊淡月,女,六十三岁,通城县水厂职工。二零一五年她与姜四华一起结伴外出讲真相救人,被人诬告,被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里,熊淡月被残酷折磨,导致瘫痪。看守所怕担责任,就放回家。熊淡月回家后,一直在痛苦中煎熬。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黄历二零一八年腊月二十六日)含冤离世。

◎黎凤保,女,六十岁,通城县石南镇五斗村四组农民。一九九七年四月份开始学法轮功。她的女儿在广东省珠海市做生意,二零一七年她去珠海市照看外孙。二零一九年二月四日不幸离世。

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晚十点多,在自己的女儿家中,突然闯入十几个不明身份的,未出示任何证件,直冲到每间房拍照搜查,翻箱倒柜,抢走两本大法书和相关资料。见黎凤保在床上睡觉,两个警察进去,把她叫起来,要她拿衣服跟她们到派出所去,她不配合。在十多个警察的围攻下,老人突然满身大汗淋漓,呕吐,头痛等不适症状。很快衣服湿透了,警察叫她换衣,想绑架走。在换衣服时,发现她的左边肢体不听使唤,她的女儿急忙打电话叫120急救。经检查发现,脑血管破裂,突发脑溢血,需要门诊治疗、观察。警察轮流看守着观察了一个晚上,转入住院部住院治疗。十六日复检结果是同样的,出血没停止,医院决定做开颅手术。手术八个小时后才出来。黎凤保一直昏迷不醒,医院告病危。即使成这样,警察仍然轮流看管,不准家属靠近重症病房。家属索要治疗费,涉事派出所拒赔。当时陪送医院的两个警察,一个姓夏,一个姓陈,他们交待医院叫他们救人,药费派出所出。十七日,警察又去了,说话一样,后来说话变样了,意思这是上级安排干的,他们派出所不能出药费。

二零一九年二月四日(黄历二零一八年腊月大年三十),昏迷一年多的黎风保不幸离世。家人要说法,不同意火化,无奈只好把遗体放入冰柜里储存,一直到今。珠海市一直在极力掩盖这件事,家人一直四处奔走,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3、温泉区遭迫害离世17人

徐玉凤(女,四十六岁)、王淑谦(女,八十三岁)、任扩军(男,六十八岁)、赵顺珍(女,六十七岁)、王慧元(女,五十一岁)、刘爱民(女,五十八岁)、黄厚明(男,七十二岁)、黄衍壁(男,七十七岁)、张建清(女,六十岁)、王永珍(女,六十四岁)、黄美英(女,六十八岁)、周克利(女,六十八岁)、徐德明(男,七十四岁)、李和清(女,六十八岁)、唐有文(男,六十六岁)、熊慕云(女,七十五岁)、郑杏华(女,五十四岁)。

◎徐玉凤,女,四十六岁,原咸宁市装饰公司职工。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一日至十三日,咸宁市举办“第一届中国国际竹文化节”,许多国家的外商前来参加,江泽民的妹妹江泽慧也来了。为了证实大法、揭露迫害、讲明真相,当地法轮功学员于十月七日晚在参观旅游的主要公路沿路电线杆上悬挂“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全球公审江泽民”等大条幅,在路旁斜坡上用喷漆写上巨大的“全球公审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标语特别醒目。江泽慧和省里来的邪恶头目看到公路旁的大法彩幅、喷漆,恐惧得发抖,暴怒中对咸宁公安大发雷霆,要求限期“破案”,否则全部下岗(失业)。十月九日开始,咸宁出动大批警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大规模非法抄家、绑架,当天绑架十余人。徐玉凤就是在这次被迫害致死的。

徐玉凤
徐玉凤

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晚十点多,咸宁市温泉岔路口派出所七、八个警察闯到徐玉凤家,想将她强行带走,她就跑到房内将门反锁。这时,她家人被逼拿钥匙开门,想将她带出来,她就准备从窗户顺布条滑到楼下,逼迫下她竟从六楼重重的摔了下去,家人把她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她临去世前,眼睛都没有闭上。九日晚上,咸宁出动了七十至八十个恶警强行将她的遗体抢去火化,毁尸灭迹。

◎王淑谦,女,八十三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离休老干部。一九九三年夏天,王淑谦参加过李洪志老师在北京航天工业部二院举办的法轮功面授班,得法修炼。冠心病、高血压并伴脑血管硬化、慢性结肠炎、颈椎病、鼻炎等很快都好了,全身一身轻松。她曾多次被绑架、关押迫害,关铁笼子,非法拘留,被监视居住,恶人把她长期锁在屋里,把她的家当牢房,房子被强征收,无处住。因长期遭受精神、肉体折磨和经济迫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二日王淑谦含冤去世。

◎黄衍壁,男,七十七岁,朝鲜战争离休老干部,原咸宁市供销社职工。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他被咸宁市610、国安局、温泉公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温泉供销社等单位不法人员从家中绑架,强行劫持到湖北省洗脑班。黄衍壁一路给车中人员讲真相,正念抵制邪恶的迫害。到达省洗脑班后,经检查身体出现“高血压”病态,洗脑班不收,就又把他送回家中。后来多次被骚扰、精神受迫害,黄衍壁于同年十一月含冤离世。

◎刘爱民,女,五十八岁,原咸宁市温泉建筑公司职工。一九九三年和一九九四年她曾经多次参加过李洪志老师的面授班,炼功后几十年的老肺结核还有其它病都好了,身心健康,人长得白白胖胖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遭到迫害后,她曾经多次走出来证实法,多次被非法抓捕,多次被非法关押,被非法罚款不知有多少,两次被非法劳教,遭毒打五至七次,受尽折磨。单位也迫害她,劳教回来后丈夫与她离婚。二零零三年底被逼流离失所,穷困潦倒,吃咸菜度日,心身遭受严重迫害,出现“白血病”症状,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含冤离世。

◎张建清,女,六十岁,原咸宁市温泉医院医生。曾参加过李洪志老师的面授班,修炼大法后,身体变化很大。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单位、家庭逼迫她放下自己的信仰,遭恶警的不断骚扰,身心饱受摧残,最后旧病复发,患“宫颈癌”病状并全身转移,于二零零四年六月含冤离世。

◎任扩军,男,五十六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工会主席。因工伤多次住院后,又不幸患了糖尿病,长期病痛的折磨,使他性格脾气变得暴躁。为了自救,一九九七年他开始跟着妻子陶席珍炼法轮功,身心有了明显的改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后,单位多次给他施压说“你是党员干部不能炼法轮功,如果炼就不能上班”。因当时两个孩子在上学,他担心没班上,孩子没钱上学,妻子陶席珍被多次非法关押,被多次非法抄家,他就吓得不敢再炼了。后来他就打牌、抽烟、喝酒,因炼法轮功而戒掉的一切不良习惯又返回来了,没有时间好好休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单位看他身体不好,就趁机给他病退,每月给一百多元钱打发他,将他扫地出门。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任扩军含冤离世。

◎王慧元,女,五十一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在修炼法轮功前,风湿性心脏病折磨得她痛苦不堪。一九九四年她拖着全身疾病有幸参加了李洪志老师的面授班,从此她的疾病不治而愈。但是迫害开始后,由于失去集体学法集体炼功环境,她不断被骚扰,精神压力巨大,她的旧病复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不幸离世。

◎王永珍,女,六十四岁,供销系统退休职工。曾有幸参加了李洪志老师的面授班。曾多次遭绑架、被非法关押。二零零九年出现“糖尿病”,失明、中风、瘫痪,二零一七年含冤离世。

◎黄美英,女,六十八岁,原工商银行职工家属。曾多次遭绑架、被非法关押。二零一一年出现“中风”,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六年含冤离世。

◎周克利,女,六十八岁,咸宁农科所退休职工。曾多次遭绑架、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被迫流离失所十多年,身心受伤。二零一七年因出现“肝硬化腹水”,不幸离世。

◎徐德明,男,七十四岁,原咸宁市食品公司副局长。曾多次遭骚扰、恐吓,待遇降级,精神压力巨大。二零零九年出现“中风”,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六年含冤离世。

◎熊慕云,女,七十五岁,原咸宁市财政局职工。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八个穿警服的人闯到她家,说是要熊慕云去谈个事情,结果是被骗到咸宁第二看守所,然后晚上到她家非法抄家。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等一伙勒索熊慕云单位二万元才放人。二零一八年,熊慕云含冤离世。

◎李和清,女,六十八岁,湖北省第四地质大队职工家属。曾多次遭骚扰、恐吓,被敲诈勒索。二零一七年,因身体出现严重病态,不幸含冤离世。

◎唐有文,男,六十六岁,温泉杨家垴居民。曾被多次绑架、非法关押,被敲诈勒索。大概二零一四年不幸含冤离世。

◎郑杏华,女,五十四岁,原温泉区人事科科长。曾多次被绑架,一次被非法劳教,多次被骚扰,被非法抄家,身心严重创伤。二零一五年,出现严重病态,到医院治疗,不幸去世。

4、咸安区遭迫害离世5人

雷有序(女,五十三岁)、陶维香(女,六十岁)、万滋秀(女,六十五岁)、金兰英(女,六十四岁)、孔水火(男,七十一岁)。

◎陶维香,女,六十岁,原咸宁市咸安区医院医生。多次遭绑架、非法关押迫害,精神和肉体受到巨大打击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以至出现“脑溢血”,经多次进医院治疗无效,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含冤离世。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当时五十六岁的陶维香被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带领的多个警察在她家中非法抄家,抢走电脑等许多私人财产,并被劫持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迫害,导致陶维香高血压复发,送医院抢救。恶徒们还不放人,想再次将她送洗脑班继续迫害。当时由于陶维香病情危急,在家人的大声斥责下,恶徒心虚,才将病危的陶维香放回来。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七日,咸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曾国华、教导员黄顺安等恶警不顾陶维香的家人劝阻,强行将陶维香再次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第一看守所。二零零六年二月份,陶维香在看守所血压再次急剧上升,昏迷不醒,送医院抢救。家人得知情况后,赶往医院将她接回家中。陶维香在多次被迫害后,身心受到极大的创伤,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份再次突发脑溢血,留下严重后遗症,口齿不清,右侧肢体偏瘫,生活不能自理。于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含冤过早离世。

◎雷有序,女,五十三岁,原咸安医院妇产科医生。二零零二年九月,雷医生被迫害去世,许多法轮功学员作为生前好友前去吊唁。当天晚上,以咸安区公安局长肖传家为首,将雷家包围,趁吊唁的法轮功学员不能回家之机,出动大批警察疯狂非法抄家,有的破门而入,有的翻墙入室,一夜之间,竟连抄十余户。

◎万滋秀,女,六十五岁,咸安区居民。因长期遭骚扰、恐吓,二零一七年出现“肝硬化腹水”,含冤离世。

◎孔水火,男,七十一岁,工程机械厂退休职工。曾多次被骚扰、恐吓,退休金被无理克扣。在长期高压下,于二零一一年含冤离世。

5、嘉鱼县遭迫害离世6人

沈国焱(男,六十岁)、郭孝炎(男,六十七岁)、张亚琴(女,三十四岁)、陈金莲(女,二十三岁)、徐晓春(男,四十二岁)、张玉燕(女,二十三岁)。

◎沈国焱,男,六十岁,原嘉鱼县牌洲湾镇农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一年九月被人诬告,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随后,他到派出所要书,警察不给。二零零一年九月底,他在一次发真相资料救人时,被绑架到嘉鱼县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在关押期间,遭严刑拷打,受尽各种酷刑折磨,全身浮肿,身体极度虚弱,生命垂危。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释放。二零零三年二月,含冤去世。

◎郭孝炎,男,六十七岁,原嘉鱼县牌洲供销社退休职工。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得法炼功后,脑血栓等疾病没吃一粒药好了。一九九九年八月,去北京依法上访证实大法,在天安门被绑架劫持回嘉鱼,被罚款三百元回家。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县政保科赵守怀带多人非法抄家,并不定期上门恐吓、威胁、骚扰,使其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精神崩溃,导致生活不能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含冤离世。

◎张亚琴,女,三十四岁,原嘉鱼县城关人。修炼前患有严重肺结核病,一九九六年得法后身心健康,年轻漂亮。迫害开始后,她坚定修炼。二零零一年她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进京证实大法,途中被恶人诬告,被绑架回当地非法关押。不久,她与另一名法轮功学员理智的从看管处走脱,被迫流离失所。在流离失所期间,她一家三人各住一方(因丈夫在广东打工)。当地610到处非法追捕她,还经常到家中对亲属进行威吓、逼迫,连小孩在学校也被欺负。由于种种迫害,张亚琴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导致旧病复发。二零零二年四月下旬,回到家中没几天,就含冤离世。

张亚琴
张亚琴

◎陈金莲,女,二十三岁,原嘉鱼县高铁镇居民。曾经患慢性肾炎,求医求药不见效。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康复,能干农活。邪恶迫害开始后,她去省政府请愿、说明真相。二零零零年做大法真相,多次遭前八斗乡派出所(现在八斗乡与高铁镇合镇称高铁镇派出所)恶警熊文生(所长)、陈南京(副所长)、黄木清、尹泰山等及高铁镇派出所副所长熊国清、村支书来丰爱等不法分子多次非法抄家、骚扰、恐吓及勒索。在二零零一年其哥哥陈海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后,陈金莲的精神遭到摧残,致旧病复发,恶变为尿毒症,二零零二年六月初八,不幸去世。

◎徐晓春,男,四十二岁,原嘉鱼县新街镇晒甲山农民。迫害开始后,新街镇派出所警察将徐晓春骗到所里,向他两肋下猛击,徐晓春当场倒地。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新街镇派出所再次将徐晓春骗到所里,进行毒打后,劫持到嘉鱼县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随后被非法抄家。在嘉鱼县第一看守所,徐晓春遭毒打,内伤严重,并被诈去三千多元。由于体内内伤严重,长期不能正常生活,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含冤离世。

◎张玉燕,女,二十三岁,原嘉鱼县牌洲湾镇居民。二零零零年五月去北京依法上访被劫持回嘉鱼县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在关押期间,被折磨得多次吐血,直至生命垂危才被送医院治疗。看守所怕担责任,随后将她送回家中。但牌洲湾镇610不法官员多次到其家中骚扰,强行抢走一车木制沙发。二零零二年三月,张玉燕含冤去世。

6、通山县遭迫害离世2人

吴柏林(男,六十四岁)、王邦基(男,七十一岁)。

◎王邦基,男,七十一岁,原是通山县物资局正式职工。曾在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二年,从沙洋劳教所回家后被单位无理开除。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王邦基去邮局邮寄依法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被四街东城派出所绑架,当天晚上,王邦基被劫持到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并非法抄家。二零一六年元月被通山县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快到期满时,二零一八年八月,狱方紧急通知王邦基的侄子王某(因王邦基没有至亲亲人),将被迫害得命悬一线的王邦基接回家中,当时王邦基容貌变形,全身不能动弹,口喘粗气,奄奄一息。

经精心护理三天后,王邦基稍有转机,细心调理两周后,喂食有进、渐有回转,被送往民政孤人院,花钱请护理。二零一九年九月初,病情恶化,通知其侄子送去县医院抢救被拒收,呼吸甚微,送往殡仪馆约五小时后含冤离世。

◎吴柏林,男,六十四岁,通山县人。曾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身心受伤巨大。二零一七年,在用摩托车运送法轮功真相资料途中遇车祸,头部受重伤,做开颅手术后,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八年冬天不幸离世。

7、崇阳县遭迫害离世1人

柳正阳(男,五十岁)。

◎柳正阳,男,崇阳县肖岭乡三角村人,五十岁。柳正阳自幼多病,患有多种疾病,如: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尿结石、心力衰竭等,而且支气管哮喘是从四岁开始的。当他的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时,经常满头大汗,呼吸困难,不能平卧,只能几天几夜靠床坐着,不能吃,不能睡,不能动,不能走路,仅靠输液维持生命。他经常由父母背着去医院打针输液,曾多次住医院,做过一次手术,生活不能自理,只好依靠父母养着,长期在痛苦中挣扎。

一九九七年下半年,他的慢性病再次急性发作时,呼吸循环出现严重衰竭状态,医院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并嘱咐他的父母为他准备后事。他的父母痛苦极了,含着眼泪替自己的儿子买了棺木,定做了寿衣,离白发人送黑发人只有一步之遥。就在这关键时刻,当地的法轮功学员给他讲述了法轮功真相,并介绍他学法轮功。通过听法看书,坚持炼功,他的身体不断在好转,他的父母看到儿子绝处逢生,非常支持他学法轮功。他修炼法轮功起死回生、绝处逢生的事迹,在当地传为佳话。可是迫害开始后,他多次被骚扰、恐吓、非法关押,旧病复发,二零一四年含冤离世。

典型实例

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农妇刘晓莲被迫害致死的内幕

刘晓莲,女,六十八岁,原赤壁市赤壁镇八宝刀村农妇。曾经被四次绑架、遭受过“五马分尸”酷刑折磨和在精神病院“毒针摧残”。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刘晓莲老人在中共邪恶之徒的疯狂迫害下,含冤离世,享年六十八岁。

刘晓莲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瞎了三十八年的左眼神奇复明了,身心健康,为此她对法轮功无限感激。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她到北京依法上访,被绑架回赤壁,投入看守所,遭受叶军等人的毒打和谩骂。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在赤壁市第一看守所,所长邓定生想出了一个“五马分尸”的酷刑,迫害当时已经六十二岁的刘晓莲。他们叫四个“外劳”抓住老人的四肢,邓定生抓住她的头,这样五个人就变成了“五匹马”,五个人各自一方用力猛拉,当时老人的小便处被撕开了,全身骨骼一连串响,全部脱节,办公室里的人都出来看,有好多人也上来参与。先前“五匹马”还抬着老人,其他人轮班用五十斤重的铁链脚镣,悬空硬打、软打老人孱弱的身体,几乎打了一天,在巨大的痛苦中,刘晓莲老人昏死过去……。也不知过了多久,刘晓莲缓缓苏醒,邓所长又想出一个恶毒念头,说太婆的脖子太长了(被他们拉的)不好看,他把太婆的头抓着,用力一塞……,刘晓莲又痛得昏死过去了……。后来,邓所长用五十斤重的脚镣锁着她。一个星期,半个月连水都没喝一口。刘晓莲还遭受过“毒针摧残”和“毒打”等酷刑折磨……

中共酷刑示意图:五马分尸
中共酷刑示意图:五马分尸

走出牢笼后的刘晓莲向世人讲述她自己受酷刑迫害的亲身经历,听者无不流下同情的泪水。刘晓莲被迫害事例以《永不凋谢的莲花》为题在海外发表后,赤壁的恶人就下狠心要杀死刘晓莲而灭口。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日,赤壁“六一零”与“国安”把刘晓莲非法关进赤壁市第一看守所,疯狂折磨她,一日也未曾停止过。长期的非法关押与折磨使刘晓莲老人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成天瘫倒在监室的通铺上。看守所的凶手们害怕承担责任,于同年五月二十九日将刘晓莲老人抬回了家里。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刘晓莲被赤壁镇邪恶之徒绑架到赤壁市蒲纺精神病医院迫害。在赤壁市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政协主席方保安的直接指挥下,赤壁市蒲纺医院精神病科医生韩海、沈祖波、张宏景是用药物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晓莲致死的直接行为者。这是刘晓莲老人被中共集团第四次非法抓捕,这次抓捕,并没有关进拘留所和看守所,而是直接绑架到赤壁市蒲纺精神病医院。这次的拘禁,目的十分明确,那就是非要置刘晓莲于死地!

精神病医院张主任与赤壁镇政府、派出所做交易,要赤壁镇拿六千元钱来残害她的生命。张主任及其帮凶使用高压电击、电针她四个小时、并指使年轻男精神病号侮辱、打骂、侵犯她。使用毒药灌食、吊针注射,一天一夜吊注毒药水十斤,毒害她的生命。这次注射后,刘晓莲整个身体发黑,与黑人没什么两样。这次她被恶人毒昏了两天两夜,待她清醒时突然不能说话了,成哑巴了……

在非法拘禁于赤壁市蒲纺精神病医院的两年半时间里,刘晓莲老人受尽了精神和肉体上的百般折磨,或者长期被注射毒针,或者强逼吃精神药物,或者在食物中暗暗下毒……恶医说,刘晓莲只能活二十几天。赤壁镇恶人看到全身浮肿、进食困难、生命奄奄一息的刘晓莲,确信她只能活二十几天了,就支付了蒲纺精神病医院五万元的迫害费后,在二零零八年九月将她放回家。

从医学常识看,刘晓莲老人这回的身体状况比起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被摧残得更为彻底。在前几次拘禁结束时,身上的毛孔还往外渗血、结痂,可这回,就连血也渗不出来了,尿也不排,全身浮肿,透过皮肤看去,那气色就象全身的肌肉已经被腐蚀成了水一样。上医院做彩超时,连医生也忍不住说,真是太惨不忍睹了,心脏被打移了位,心室心房全被打得再也合不拢。

在过去累计长达五年零四个月的非法拘禁与折磨中,刘晓莲老人多次奇迹般地死里逃生,已经一再让中共恶人领教过。赤壁镇派出所一个何姓警察也曾对人说,按道理刘晓莲早就应该死多少回了,如今居然仍活得好好的,这也真是个奇迹!

在饱尝了中共集团累计长达五年零四个月的非法拘禁与非人折磨后,在抗拒了中共集团数年以来处心积虑的无耻虐杀后,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刘晓莲老人含冤离世!刘晓莲的死,完全是中共恶人的疯狂迫害和杀人灭口,因为恶人害怕刘晓莲用她的嘴再次把它们的邪恶迫害阴谋揭露出来!

特别值得强调三点:第一、在迫害期间,赤壁镇副书记周新华找到刘晓莲的丈夫进行“商量”说:“永不凋谢的莲花这回是凋谢定了,如果把她搞死,你打算要我们补偿多少安葬费呢?”第二、刘晓莲刚刚一去世,赤壁市“六一零”就电话祝贺赤壁镇成功了。第三、刘晓莲去世的当天晚上,在她家附近有六个便衣蹲坑被一村民撞见,他们便问村民:“刘晓莲家有法轮功的人来吗?”

这些伎俩充分说明了恶人们做贼心虚、害怕他们的阴谋露馅从而被曝光。可以说,刘晓莲老人之死,尚不能简单视作为了让其放弃信仰而施加的残酷折磨致死,更为准确地说,根本就是死于中共邪恶集团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就已经开始实施的蓄意谋杀和丧心病狂的疯狂报复!后来怕家属找他们扯皮就给了七千多元的医药费与安葬费。

二、咸宁市39人40人次遭非法判刑

1、咸安6人

方隆超(三年)、黄彬(五年)、张为卿(二年)、王良皓(六个月)、张红(二年)、刘社红(四年)。

2、赤壁市6人

郑玉玲(四年)、廖保清(冤判三年六个月,缓刑四年)、梅树清(三年六个月)、黄君良(缓刑3年) 、石凯(三年)、来永才(三年)。

3、温泉8人9人次

余劲光(三年六个月)、徐长虹(三年,两次,温泉)、汪礼迪(三年六个月)、蔡慧兰(三年)、陶席珍(四年)、黄秋珍(四年)、郭建英(缓刑3年)、陈爽(七年,被敲诈勒索一万元)。

4、通山县2人

程德永(四年)、王邦基(三年,出狱不久离世)。

5、通城县16人

姜四华(三年)、袁细宝(四年)、魏月秀(三年)、雷胜利(三年)、胡关霞(四年)、胡宝日(四年)、李艳红(四年)、郑自祥(三年)、艾莲芳(一年)、王细美(二年)、方世凤(三年)、汪国清(一年)、汪云霞(四年)、王会元(七年)、吴志敏(二年)、夏世龙(三年)。

6、嘉鱼县1人

陈金秀(三年)。

◎方隆超,男,五十多岁,咸安区杨畈村人。二零零零年二月被武汉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郑玉玲,女,五十七岁,原赤壁市商业局职工。二零零一年被赤壁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余劲光,男,二十七岁,咸宁温泉区龙潭人。二零零六年三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琴断口监狱和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徐长虹,男,四十岁,咸宁市中心医院优秀药剂师。二零零六年三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琴断口监狱和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因写了控告江泽民的诉江状被绑架,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上午被咸安区法院二号法庭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汪礼迪,男,四十多岁,咸宁学院医学院优秀讲师。二零零六年三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黄彬,男,四十多岁,咸宁市咸安区交通局人事股股长。二零零九年十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蔡慧兰,女,五十多岁,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二零零三年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姜四华,女,六十一岁,通城县马港镇六甲村农民。二零零八年七月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袁细宝,女,三十多岁,通城县人,原咸宁市印刷厂职工。二零零二年被通城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魏月秀,女,五十多岁,通城县邮政局职工家属。二零零一年五月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张为卿,男,二十八岁,咸安区居民。二零一七年五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非法判刑时已被咸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快两年时间。

◎程德永,男,五十多岁,通山县人。二零零九年三月被通山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陶席珍,女,六十一岁,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雷胜利,女,六十多岁,通城县隽水镇秀水社区宝塔小区四巷居民。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被通城县国保大队黎成刚、胡汉雄、张定二伙同葛旺龙(女,55岁,秀水社区会计,宝塔小区行政区域包保人)非法搜走真相资料、大法书籍、光盘、笔记本电脑、刻录机、打印机等私人财物。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被通城县法院五里镇法庭非法判刑三年,雷胜利不服,依法上诉后被非法维持原判,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陈金秀,女,六十三岁,嘉鱼县新街王家月村人。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下午外出到陆溪口镇发《神韵》光盘讲真相被绑架,二零一六年九月被嘉鱼县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王邦基,男,七十一岁,原是通山县物资局正式职工。二零一六年元月被通山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诉被非法维持原判,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廖保清,男,五十多岁,咸宁赤壁市人。二零零九年三月被湖南省临湘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缓刑四年。

◎黄秋珍,女,六十一岁,原咸宁市卷烟厂退休职工。二零一九年九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黄秋珍不服,立即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郭建英,女,六十多岁,咸宁市温泉居民。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被浙江省绪暨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监外执行,回到咸宁市温泉的家中。

◎胡关霞,女,三十八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到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绑架,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胡宝日,男,五十多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到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绑架,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网岭监狱遭受迫害。

◎李艳红,女,四十多岁,通城县居民。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到邻近的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绑架,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郑自祥,男,七十二岁,通城县隽水镇居民。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郑自祥到塘湖镇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人诬告遭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八点三十分被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艾莲芳,女,通城县居民。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到邻近的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绑架,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从岳阳县看守所被放回。

◎王细美,女,通城县居民。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到邻近的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绑架,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被劫持到长沙女子监狱六监区遭受迫害。

◎方世凤,女,通城县隽水镇居民。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上十一点多钟,郑自祥、方世凤在塘湖镇的黄袍小街上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恶告遭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八点三十分被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长沙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汪国清,男,五十多岁,通城县沙堆镇四庄人。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汪国清在田里干活时被通城县国保大队胡龙兵等人绑架。二零一八年被崇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当时,汪国清在看守所快被非法关押一年,期满回家。

◎汪云霞,女,四十九岁,通城县塘湖居民。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早晨六、七点钟,汪云霞被通城县六一零、国保大队、治安大队警察绑架,抢走语音手机,被非法关押到县看守所迫害。二零一八年被崇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王良皓,男,五十四岁,咸安区人。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王良浩、张红夫妇带着三岁多的儿子开车到江西省瑞昌市邮寄真相信,被绑架到江西省瑞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八年被瑞昌市法院非法判刑六个月,在看守所期满回家。

◎张红,女,王良皓的妻子。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在江西省瑞昌市因邮寄真相信被绑架,二零一八年被瑞昌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陈爽,男,二十六岁,咸宁市温泉人。大学毕业后去深圳市龙广区坂田镇打工。二零一七年六月四日被警察闯入宿舍绑架。二零一八年七月被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罚款一万元。陈爽依法上诉,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一九年五月被劫持到广东省韶关北江监狱迫害。

◎王会元,女,五十七岁,通城县法院退休法官。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王会元被单位人员以“开会”的名义骗出门后,被绑架到崇阳县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二零一八年被崇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刘社红,男,四十四岁,咸安区大桥村人。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刘社红因喷写真相标语被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警察绑架,被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梅树清,男,三十四岁,赤壁市大学毕业生。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在武汉蔡甸区被奓山派出所绑架,同年十一月被武汉蔡甸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吴志敏,男,四十六岁,通城县人。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通城县王细美从湖南省女子监狱二年期满出监时,她儿子开车前往湖南女子监狱去接,吴志敏就顺便坐车想去看望被诬判四年的妻子胡关霞,没见着,就回了家,也没有见到王细美。湖南省女子监狱通知湖北省六一零,湖北省六一零就责成咸宁市六一零,咸宁市六一零就责成通城县六一零绑架了吴志敏,吴志敏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非法开庭时,吴志敏已经被非法关押了快两年,吴志敏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二年回家。

◎黄君良,男,五十多岁,赤壁市居民。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早上八时许,黄君良被蹲坑的一伙人绑架,直接劫持到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黄君良从武汉板桥洗脑班转至湖北省赤壁市拘留所。后来被赤壁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还有赤壁市石凯、来永才,通城县夏世龙,都是被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判刑,

分别非法判刑三年,他们都依法上诉至中级法院,都被非法维持原判。

咸宁市还有4人遭非法庭审但未见非法宣判。他们是:汪信清(七十岁,通城县)、祝雪英(六十五岁,赤壁市)、向德斌(五十岁,咸安区)、洪海华(六十三岁,通城县)。

典型实例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魏月秀老人在武汉女子监狱期间遭种种酷刑迫害经历

魏月秀,女,一九四九年生,通城县邮政局职工家属,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二十年来四次被非法关押、一次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劳改、七八次被非法抄家,被敲诈勒索十几万元,在武汉女子监狱、劳教所和看守所等邪恶黑窝里曾遭受吊铐、反铐、冻、睡死人床、药物迫害、野蛮灌食、暴力殴打、长期不准睡觉、长期不准上厕所等酷刑迫害,导致双眼几乎失明、生命奄奄一息。以下是魏月秀老人诉述自己在武汉女子监狱遭迫害的亲身经历。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的某一天,由于复印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后,在家中我被绑架,被非法关进县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直接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

一进武汉女子监狱,马姓教导员就大声骂我,罚我站军姿。我不“转化”,就很快被分到“严管队”。严管队真是邪恶,用暴力逼迫“转化”,不“转化”就加戴刑具关禁闭。

第一种酷刑:吊铐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背铐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背铐

由于我不“转化”,在点名时不答“到”,不戴犯人胸牌,不穿犯人服,不看诬陷法轮功师父和法轮功的录像,不做体操,也就是一切都不配合恶警的要求,恶警就以“不服改造”为理由,把我第一次非法关进监狱里的“禁闭室”,就是臭不可闻的“反省监号”,把我的双手放在背后戴上反铐,吊在铁门上,双脚尖刚好触及地面,头向前,腰部几乎成九十度,长期保持这一个姿势,这一吊就是连续二十八个昼夜,共计六百七十二个小时,大小便都不放下来。当这二十八个昼夜过后出禁闭室时,我几乎瘫痪,不能直腰,不能走路,不能抬手,铐子深陷在肿大的肉里,血肉模糊,是由几个犯人架着回监室的。那一年,我已经五十四岁。

第二种酷刑:反铐

由于我在点名时不答“到”,不戴犯人胸牌,恶警就以“不服改造”为理由第二次把我非法关进监狱里的“禁闭室”(“反省监号”),把我的双手放在背后戴上反铐,叫我面对贴有三副对联的墙壁站军姿,不准动一下身体,长期保持这一个姿势,这一反铐就是连续二十五个昼夜,共计六百个小时。大小便都不取下手铐,不准休息。墙壁上贴的对联,一幅是骂法轮功师父的,一幅是骂法轮功的,一幅是骂我的(骂我是魏大苕)。有一天,我趁包夹犯人不注意,想办法把骂法轮功师父的对联毁掉了,却遭到了被恶警唆使的女包夹犯人的报复。女包夹犯人把绳子一端系在我所戴的反铐子双手上,让绳子越过禁闭室的窗户,再让绳子由女包夹犯人拿着,女包夹犯人用力一拉,就把我吊了起来,疼得我大叫不止。几分钟后,也许是女包夹犯人拉累了,就把我放下来了。这个女包夹犯人立即遭到恶报,她突然不能张口吃面包。也许是良心发现,她把面包喂给我吃,我就张口吃了,并给她讲了真相,那个女包夹犯人不能张口的嘴突然又好了。女包夹犯人知道迫害大法弟子是错的,知道自己遭到恶报了。从此,这个女包夹犯人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了。

第三种酷刑:奴役

二十五个昼夜后,我被放回监室,逼迫我参加奴工生产,做打火机,穿电线,做霓虹灯,加工衣服等等,每天十几个小时,完不成任务就延长劳动时间,睡觉时间很少,还不准上厕所。在监室里,女包夹用刷子蘸上大便小便往我脸上涂抹,侮辱我;还编歌谣骂我;用脚连续踢我的额头四脚;在寒冷的冬天用塑料桶盖扇风,故意冻我,等等。专门欺侮我,对我进行人格侮辱。

第四种酷刑:扒光衣服冻、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暴力殴打

在监狱期间,看到用硬的办法不能“转化”我,恶警就用伪善的办法,把我带到邪悟者之中,故意让我们互相交流,看看怎么样。结果我曾一度被欺骗,接受了所谓的“转化”。不过,两天后,我清醒了,认为“转化”是错的,我就立即找恶警写了严正声明,声明自己的“转化”是错的,我还要坚持信仰法轮功继续修炼。这一声明,却招来了整个监室犯人的集体和轮流殴打,有的用脚踢,有的用手打,有的用竹棍打,打得我整个身体都疼痛,鲜血直流,妄图用暴力和挨冻的办法逼迫我“转化”。在严寒的冬天里,将我一个人非法关押在“反省监号”里,将三扇开的窗户打开,让我挨冻。开始,值班恶警叫女犯人脱我的衣服,只留下短裤和胸罩,让我在凛冽的寒风中站着。

中共酷刑:冷冻
中共酷刑:冷冻

不久,姓张的恶警队长来了,叫女犯人把我的三角裤和胸罩全撕烂了,让我一丝不挂的在凛冽的寒风中站了连续七天七夜,不准睡觉,不准休息,不准上厕所,不准洗澡,不准洗脸,不准漱口,不准穿衣服,不准走动。用这样的方式逼迫我“转化”。那时正值监狱里的领导来参观,她们看到我一丝不挂的站着,就问是怎么回事。我说:“我修炼真善忍没有错,你们共产党这样做就是在侮辱妇女。”她们一句话也不说,扭头就走了。

第五种酷刑:针扎大腿

在邪恶酷刑的逼迫下,在我自己天目所看到的一些景象的误导下,我再次又误认为“转化”是对的。十七天后,我又醒悟了,觉得“转化”是错的,我又立即写了严正声明,再次遭到毒打,用暴力逼迫我“转化”。如:用补衣服的针扎刺我的大腿,用胶布封住我的嘴,用粉笔在我站军姿的脚的周围画上圆圈,在圆圈的周围写满自己尊敬的师父的名字,逼迫我长期反铐着双手站立,不能休息,如果要休息,就得踩着师父的名字走出圆圈来。太邪恶了!

第六种酷刑:药物迫害

在监狱期间,我多次用绝食的方式反迫害,但是恶警用八次野蛮灌食的方式迫害我。有时是几个人按住我后进行灌食;有时是强制性插鼻导管,野蛮灌食;有时是用医院妇科用的窥阴器撑开牙齿后,往嘴里灌食;有时是用打针输液的方式,用药物迫害。狱医就给我输液打针,可是我的双眼却越来越不行,视力急剧下降。这说明狱医用了毒药,故意摧残我的身体,用药物迫害逼迫我“转化”。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由于我长期遭受酷刑的迫害,到快刑满的时候,我的双眼视力严重下降,几乎双目失明,生命已经奄奄一息。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五日是我刑满释放的日子,我丈夫的单位的保卫科人员、我的儿子、我的女婿三人把我直接接回家中。

三、咸宁市至少322人693人次遭绑架非法关押

1、赤壁市至少有71人126人次

周国强(四次)、郑玉玲(二次)、雷胜平(二次)、刘晓莲(三次)、黄君良(六次)、钟小明(六次)、杨道海(四次)、徐勇、宋梅香、黄层秀(七次)、黄廉清(二次)、贺玉林(二次)、徐文明(三次)、汤明安、吴汉香(二次)、吴小池(二次)、徐回香、郝玉芳(三次)、沈新田、张如军(二次)、毕广新、魏三明(二次)、付喜民、熊柏松、陈才望(六次)、张占英、梅树清、钟首帮(二次)、鲁小华(二次)、邓志君、张院平、鲍娟娟(二次)、苏亚明、石凯(二次)、李玄刚、杨振寰(三次)、李四保(二次)、阮芳(二次)、陈望秋(二次)、小付、陈定珍、肖玉燕、老卢、老陈、李冬梅、祝雪英(二次)、罗荣碧、黄锦洲(二次)、侯锐、田玉华、龚品南、廖保清、来永才(二次)、邓桃英、黎冬元(二次)、吴小花、段守生、李燕、余春学、李波、刘胜利、余汉兵、魏绍英、王敏珍、黄锦洲父亲、老贺、黄层秀妹妹、付杰、钱桃英、梁子静、欧阳华英、李强。

2、温泉区至少有67人236人次

陶席珍(十一次)、刘明星、姜亚伽、黄美英(五次)、黄芬芳(三次)、方云珍、晏琴、袁智勇(三次)、方锦莲(六次)、张菊环(三次)、李云、王淑谦(三次)、章琪(四次)、吴卫华(三次)、杨冬香(五次)、苏晓莲(四次)、方禄荣(三次)、陈新华(六次)、陈建平(九次)、陈静文(四次)、陈芳(四次)、余劲光(三次)、汪礼迪(九次)、王禄松、邹注娇(七次)、李敏才(三次)、李素琴、章红萍(十一次)、梅武轩(二次)、黄彬(二次)、蔡慧兰(四次)、黄秋珍(九次)、郭建英、刘爱民(四次)、周克利(二次)、郑杏华(三次)、任会芳(七次)、李金桥(二次)、徐长虹(九次)、柯菊秀(三次)、陈银芝(二次)、刘纯申(二次)、吕许云、马祥菊、吴娴意(三次)、刘冬枝、陈爽、李慧萍(五次)、张桂兰(四次)、黄春华(四次)、陈谦(四次)、高志(二次)、董月桂、李和清(二次)、胡振武、杨季珍(二次)、徐秀兰(二次)、唐有文(二次)、胡红花(二次)、李学红(二次)、杨玉娥(三次)、郑荣珍(二次)、杨小勇(三次)、郑双华(五次)、杨小华(三次)、赵国新、王永珍(三次)、谢林、胡红梅(三次)、徐全坤(三次)、徐小涛、石幽燕。

3、通城县至少有63人81人次

吴美娥(五次)、熊大业(二次)、魏月秀(六次)、杨晓华、王会元(四次)、熊淡月(三次)、毛满员(三次)、张仲林、张植林(三次)、杨平、方隽胜、夏世龙(二次)、吴雪艳、黄爱华(六次)、张安甫、杜成武、华桃凤(七次)、胡雪红、杜菊桃、罗岳峰(三次)、李艳红(五次)、周旺良、金祖新、雷胜利、熊洋波(六次)、卢大九、杜平英、吴志敏、胡东员、黎祖尧、卢艳华、刘园桃、徐慧珍、姜四华(三次)、袁细宝、胡关霞(二次)、胡宝日(三次)、郑自祥(三次)、艾莲芳、王细美(二次)、方世凤、汪国清、汪云霞、黎凤保、洪海华(五次)、王秋平(三次)、刘凤华(五次)、杜立新(二次)、吴良华(四次)、汪信清(十次)、李卫国(二次)、葛先凤、左青娥、付五国、李美如、金豪华、何国熬(三次)、黎雄武、黎正武、雷佛来、胡如意、黎彩华、段亚兵。

4、崇阳县至少有11人23人次

雷落梅(二次)、杜明生(二次)、柳正阳、王丽霞、黎平甫(二次)、朱翠娥(四次)、雷天云(三次)、付员利、饶东丰、王密云、雷天荣(三次)。

5、咸安区至少有48人125人次

胡文河、王能英(七次)、罗瑛(七次)、刘进华、罗桃英(三次)、万滋秀、章建(三次)、刘细宏、刘明宏(三次)、曾庆春、杨慧玲、倪丽华(五次)、李勇(四次)、许上星(二次)、方隆超(二次)、张为卿(六次)、王良皓(二次)、张红、陶维香(三次)、向德斌(五次)、周坚、朱怡顺、魏玉仙(八次)、万桂芝(四次)、杨彩云(八次)、李大兰(二次)、汪芹(三次)、倪细心、章焦桃、程卫平(四次)、冯小英(三次)、冯小米(三次)、汪信全(三次)、佘庆华(二次)、丁晓兰(二次)、程细庆(三次)、刘桂英、孔盛林(二次)、刘社红(四次)、赵秀娟、金兰英、修亚丽、镇妈、樊桂英、武毅(二次)、张墨香、陈银芝(三次)、马巧英。

6、通山县至少有12人25人次

吴柏林(二次)、唐春芳(四次)、鲁部友(三次)、沈元杏、陈秀珠、郭庆校(三次)、程德永(五次)、王邦基(二次)、汤明家、吴家川、魏姓法轮功学员、杨道海。

7、嘉鱼县至少有41人77人次

张虎(三次)、陈金秀(五次)、何耀军、刘德瑚(二次)、耿良勤、曾宪娥、王金燕(五次)、陈海水(三次)、程南珍、何平(五次)、胡美枝(三次)、何绍珍、沈国焱(二次)、郭孝炎(二次)、张亚琴(三次)、陈金莲(二次)、徐晓春(二次)、张玉燕(二次)、何绍珍、蔡建君(三次)、骆传花、张青文(四次)、徐抻全、胡桂香、任雪纯、徐长青、杨振莉(三次)、万小萍、张连秋、刘文艺、何耀平、熊群兰、尹风英、刘安正、陈凤玉、罗又珍、罗雪英、张京友(四次)、李玉华、王姓学员、李小山。

典型实例

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周国强在拘留所、看守所遭迫害的经历

周国强,男,四十多岁,原赤壁市工商银行职工。他多次被非法关押、非法延期关押迫害。一九九九年周国强到北京依法上访被非法关押在赤壁市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周国强和赤壁市蒲纺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在蒲纺公园集体炼功,被总厂公安处以“扰乱公共秩序罪”送到赤壁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在这期间,他被逼迫到采石场劳动,超负荷从山上拉石头,给碎石机喂石头。有一次,他被派去清除碎石机漏的石灰粉,小屋里仅容一人和装石灰粉的小推车,头顶上的碎石机疯狂的叫着,石灰粉不停的往下掉,飘得满屋都是,呛得他差点窒息,憋不了一分钟他就要赶紧跑出去换气,粘在身上的石灰也不知有多厚了。他不停的装石灰,又不停的一车车往外拉,累得筋疲力尽,没有一刻休息的权利。日落西山,他们排队下山,在一口小泥塘洗澡,泥塘的淤泥都快到膝盖了,臭气熏天。晚上吃干饭,二三两,外加几根萝卜丁。本来吃了一下午的石灰粉,喉咙呛得象火烧,这一下吃的干饭加上带辣味的萝卜丁,喉咙疼得象刀割……

刚进赤壁市看守所的人都要“走过场”,如:“吃馍”、“竹笋炒肉”、“弹钢琴”、“开飞机”、“背宝剑”等等,都是整人的残酷土刑。

酷刑演示:开飞机
酷刑演示:开飞机

“号霸”(狱警干部指派的那些有钱有势管“号子”的人)叫他靠墙站着,背后垫一杯子之类的东西,叫“号子”里每人给你当胸一拳,或叫一人朝着胸口飞腿一脚,这叫“吃馍”,“吃馍”者往往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射而出。无论酷暑严寒,扒光衣服洗澡,先擦一遍肥皂,再叫靠墙蹲好,把后脑勺按到墙上贴紧,一人端水从头顶往下淋,非常缓慢而又连续不断。水在流过鼻梁的时候会形成一道“瀑布”,把两只鼻孔与嘴巴整个盖住,等于堵死了气孔,马上憋得要死,要是挣扎的话,劈头盖脸给你来一通拳脚,只好大口大口的吞气,到最后一缸水淋完了,肚子也喝饱了。狱警强迫法轮功学员在“号子”的过道上跪一长排,用细长的竹条死劲抽打法轮功学员的身体,特别是裸露的肉体,那种钻心的疼痛有如蛇咬,如毒蜂刺,有的疼得在地下翻滚。这就叫没有内伤的“竹笋炒肉”。狱警把周国强的手用手铐铐住,一只手从背后往上,一只手在胸前往上,二只手铐在一起,这就叫“背宝剑”。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背宝剑”)

周国强就是这样在赤壁看守所拘留所里被非法关押甚至非法延期关押了两年多,受尽折磨也不放弃法轮功。

四、咸宁市至少109人127人次被非法劳教

1、温泉区至少39人49人次

陶席珍(三年,湖南株洲白马垅劳教所)、袁智勇(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章琪(三年,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吴卫华(一年六个月,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杨冬香(二次:一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武汉市戒毒中心;三年,沙洋劳教所)、苏晓莲(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沙洋劳教所)、方禄荣(一年,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陈新华(一年,沙洋劳教所)、陈建平(三次:一年六个月,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二年,沙洋劳教所)、汪礼迪(二次:一年,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邹注娇(二次:一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和何湾劳教所;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拒收)、章红萍(一年六个月,湖北省女子劳教所)、石幽燕(三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蔡慧兰(一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陈谦(二次:三年,狮子山戒毒劳教所;二年,沙洋劳教所)、周克利(一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熊春芝(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陈利群(二次:一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二年,沙洋劳教所)、陈卫群(二年,何湾劳教所)、陈益群(一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陈腊荣(一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许寒(三年,沙洋劳教所)、陈静文(二年,沙洋劳教所)、胡伟(一年,狮子山戒毒劳教所)、李学红(一年,狮子山戒毒劳教所)、李建辉(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劳教所)、任会芳(二年,何湾劳教所、沙洋劳教所)、苏晓莲(三年,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方锦莲(二次:一年,何湾劳教所;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雷江平(二年,沙洋劳教所)、刘爱民(二次:一年,沙洋劳教所;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劳教所)、王瑶霞(一年六个月,湖北省女子劳教)、徐长虹(一年,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杨小勇(二年,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郑双华(三年,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李敏才(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高志(三年,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郑杏华(一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李慧萍(一年,狮子山戒毒劳教所、沙洋劳教所)。

2、通城县至少11人14人次

罗岳峰(三年,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洪海华(二次:三年,狮子山戒毒劳教所;三年,沙洋劳教所)、夏世龙(二次:二年,沙洋劳教所;二年,沙洋劳教所)、张值林(一年五个月,沙洋劳教所)、魏月秀(一年,沙洋劳教所)、吴良华(一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熊洋波(二年,沙洋劳教所)、汪信清(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华桃凤(二次:一年,沙洋劳教所和武汉何湾劳教所;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杨晓华(三年,沙洋劳教所)、王会元(二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

3、通山县至少3人次

沈元杏(二年,湖北省女子劳教所)、程德永(二年,沙洋劳教所)、王邦基(二年,沙洋劳教所)。

4、咸安区至少20人次

罗瑛(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李勇(一年六个月,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刘社红(三年,何湾劳教所)、李红荷(三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杨祥仙(一年,沙洋劳教所)、冯小米(二年,沙洋劳教所)、雷萍(一年,沙洋劳教所)、魏玉仙(一年,沙洋劳教所)、张平英(一年,沙洋劳教所)、王立新(一年六个月)、吴宗伦(一年,沙洋劳教所)、冯小英(二年,沙洋劳教所)、曾庆春(二年,沙洋劳教所)、汪芹(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陈志凤(二年,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向德斌(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倪丽华(二年三个月,沙洋劳教所拒收)、魏玉仙(一年,沙洋劳教所)、万桂芝(一年,监外执行)、武毅(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

5、嘉鱼县至少5人7人次

陈金秀(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王金燕(二年,湖北省女子劳教所)、何平(三次:一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三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二年,湖北省女子劳教所)、王国平(二年,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李小山(三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

6、崇阳县至少2人次

汪义元(一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李世文(三年,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

7、赤壁市至少29人32人次

钟首帮(二次: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三年,沙洋劳教所)、周国强(三年,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郑玉玲(二年,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雷胜平(二次:一年,沙洋劳教所;三年,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陈才望(三年,沙洋劳教所)、邓桃英(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黄君良(一年六个月,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黎冬元(二次:一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二年,沙洋劳教所)、龚品南(三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钟小明(一年,咸宁市向阳湖劳教所被拒收后,直接劫持到沙洋劳教所)、杨振寰(一年,监外执行)、石凯(三年,沙洋劳教所)、来永才(三年,沙洋劳教所)、徐勇(二年,沙洋劳教所)、张如军(三年,沙洋劳教所)、黄锦洲(一年,沙洋劳教所)、侯锐(一年六个月,沙洋劳教所)、吴小花(一年,沙洋劳教所)、梅树清(三年,沙洋劳教所)、段守生(一年,沙洋劳教所)、苏亚明(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阮芳(一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张占英(二年,沙洋劳教所)、鲁小华(二年,沙洋劳教所)、黄层秀(三年,沙洋劳教所拒收)、郝玉芳(二年,沙洋劳教所)、李燕(二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邓金山、李强(一年,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

典型实例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陈建平在劳教所遭受迫害的经历

陈建平,男,一九六九年生,原咸宁市煤化局职工。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二十年来遭受了严重的迫害:九次被非法关押,三次被非法劳教,四次被强制洗脑,二次被迫害得精神失常,六次被非法抄家,被非法监视居住三个月,被敲诈勒索现金四千一百元,被抢劫现金四百元,工资损失十万元,累计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四千五百元,还有电话被长期监听和骚扰,电脑等物品被抢劫一空,等等。

以下是陈建平自述在被非法劳教期间所遭受的经历:

第一次被非法劳教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的一天,陈建平再次依法到北京上访,被天安门派出所恶警绑架,劫持到湖北省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四天后,由咸宁市一号桥派出所李美成和咸宁市煤化局胡开德劫持回咸宁,并被敲诈勒索二千元现金,被非法关押在双鹤桥拘留所三十天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由一号桥派出所恶警金国新非法送往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进行迫害。

在咸宁市劳教所,不准学法,不准炼功,搞高强度军训,强制性奴工劳动。如:挑塘泥,在寒冷的冬春天,在水里挑塘泥,导致双腿腐烂化脓,长期流黄水,烂成一个个洞,露出骨头。即使这样,奴工劳动一天也没让他休息过,恶警也从未给他医治过。这样的烂腿连续了六个月才自己好了。还有到砖厂制造砖,挖地基,挑大粪,挑水,往货车上上货,加工编织袋,等等。有一次,他炼功被值班恶警知道了,恶警就指使牢头狱霸把陈建平暗中拉到一个黑房间里,用拳头狠狠的在他的背上猛击了几下。

看到他不放弃信仰,二零零零年九月份就把他转送到沙洋劳教所三大队迫害。参与迫害的恶警有:田明,李东山,何伟,余帮清等。迫害形式主要是强制性洗脑。其方法是:长期逼迫看诬陷法轮功及法轮功师父的录像;利用邪悟者长期做思想转化工作,搞“车轮战”,多人围攻,强制洗脑,逼迫写所谓的“三书”(即决裂书、保证书、悔过书),不写就不让睡觉,摧毁人的意志。在极度高压和恐怖下,精神意志承受不住,第一次被转化了。

这是从思想上、从良知上、从生命的本质上扼杀了人,用暴力和欺骗逼迫人放弃自己的信仰,等于扼杀了灵魂。这比肉体的消灭更可怕,更隐蔽,更有欺骗性。

陈建平从劳教所回家后,主动做自己妻子的转化工作;一号桥派出所恶警金国新和李美成操控利用陈建平给其他法轮功学员做转化工作,还上电视说了些对法轮功师父对法轮功不敬的胡话,一度相信了中共对法轮功的抹黑谎言后跟着说谎话,成了邪恶的帮凶,干了大坏事,让世人受毒害,让金国新和李美成两个警察也对法轮功犯罪。陈建平本来是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中共却把他变成了一个说假话、干坏事的坏人,帮助中共毒害世人而不自知。

第二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八月份的一天,陈建平到双溪桥镇陈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当地不明真相的世人恶告,被双溪桥镇派出所绑架,非法送往咸宁市公安局,非法关押到咸宁市猫耳山第一看守所,四十五天后被再次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由一号桥派出所李美成非法送往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迫害。

在狮子山戒毒劳教所,他拒绝转化,白天,恶警就用逼迫做奴工生产的手段折磨他,每天从早上五点到晚上九点,都在车间里劳动,搓有毒的锡纸,出口到海外。晚上收工后,别人休息了,他还要站军姿到夜十二点后,还逼迫写“思想汇报”。三个月后,他被非法送往湖北省沙洋劳教所加重迫害。

在湖北省沙洋劳教所,他被非法送进“严管队”迫害。这可是个极其邪恶的地方。一进严管队的门,就被拉过去电击,几个恶警把陈建平戴上反铐,几根高压电棍同时在他的脸部、手、大腿间阴部、背部电击,电棍发出“啪啪啪”的刺耳声,发出刺眼的电弧光,打到人身上就象蛇咬样难受极了。每天除准军事化训练外,每天还要做一个小时的下蹲姿势,固定蹲的姿势不准动,不准换脚,不准摆动,否则延长蹲姿的时间。还要每天逼迫看污蔑法轮功师父和法轮功的录像,听恶警讲的谎言洗脑课,逼迫写“思想汇报”,逼迫写“保证书”,逼迫坐着,按恶警的要求坐很长时间,逼迫转化,达不到要求就缩短睡眠时间,等等。这些迫害人的手段长期使用了好几个月,让人精神整天处于高度紧张之中。几个月后,严管队解散了,陈建平回到三大队。在严管队长期高压恐怖谎言洗脑灌输下,他的怕心越来越重,后来在邪悟者的诱导下,他第二次糊涂了,再次顺水推舟的接受了所谓“转化”。不仅如此,恶警还把他培养成骨干力量,去转化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次,在恶警李东山、余帮清的带领下,他曾经到黄石洗脑班和武汉洪山洗脑班去做其他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工作,沦落成恶警手中打击法轮功的一根棍子。

第三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八年四月的一天,陈建平与妻子利用假日走亲戚,当走到汀泗桥古田时不知怎么走了,就问路边的人,顺便送他一张当年的“神韵”光盘,被恶人恶告,他们俩都被汀泗桥派出所恶警绑架。恶警把他的妻子绑架到咸宁市猫耳山拘留所非法关押七天放人,他的妻子回家上班时,恶警绑架他的妻子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恶警把陈建平的西服撕破,把他绑架到汀泗桥派出所。将他身上的四百多元现金抢走,把家中的钥匙也抢走。咸宁市咸安区国保恶警私闯他的家中,把放在家里的单位的办公手提电脑和现金等抢劫一空,把他非法关押到咸宁市猫耳山第一看守所六十天后,被非法劳教二年,非法送往沙洋劳教所九大队进行迫害。

在沙洋劳教所九大队,他被非法隔离在一个房间里,长期与外界隔绝,窗户都用报纸密封住,由两个“包夹”看守着,他的一举一动都被严密监视着,长期站军姿、蹲姿、坐姿,不合要求就挨打;逼迫看污蔑法轮功师父和法轮功的书籍,逼迫写所谓的“思想汇报”,利用邪悟的法轮功学员做转化工作。参与转化工作的恶警有:何兵荣,余帮清,魏鹏。

二零零九年七月,沙洋劳教所九大队采用手段挑起事端,发卷要法轮功学员做题目,其中很多是对法轮功师父和法轮功进行污蔑的内容。恶警根据答卷来考察法轮功学员的思想,把不做答卷的法轮功学员,或者是在答卷上写揭露谎言的法轮功学员组织成严管班,选择九大队最邪恶的劳教人员做包夹,严管这些法轮功学员。白天,逼迫奴工生产;中午休息时间和晚上做蹲姿,每次蹲一两个小时,不准换脚,不准摇晃。如果姿势不准确,就会马上遭到包夹的拳打脚踢;或者拉到厕所,用毛巾把法轮功学员的嘴堵住,几个包夹集体对法轮功学员一起毒打。恶警就是用这种暴力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

一次,恶警余帮清在讲课洗脑时恬不知耻地说:“外面的法轮功学员给我寄来劝善信,告诉我迫害法轮佛法修炼者将下地狱,其罪永远也偿还不尽。我当时很困惑,难道这比杀人还坏吗?”被中共邪党文化教育出来的警察是不相信有地狱、也不相信善恶有报的,但恶报不会因为恶警不信而没有。一些迫害了宇宙大法、罪大恶极的中共恶警,干了比杀人还重多少亿倍的大坏事,却还在自作聪明,自以为没事;马上就要面临万劫不复的形神全灭,却还不知梦幻将过、末日将临,实在是可悲。也就是说,中共和江泽民互相利用迫害法轮功的全民运动,迫害的不只是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而是每个中国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类人员更是受害者,受害更严重,这些参与迫害者如果不能改过自新并立功赎罪,都将面临着偿还迫害罪行的大恶报,跟随中共走到底的恶徒也就是被中共害得最惨的。这是拒绝真相者的悲哀,希望明智者警醒。

五、咸宁市至少346人次遭洗脑迫害

1、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二零零二年二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至少45人46人次

温泉区17人18人次

王瑶霞(女)、雷江平(男)、章红萍(女)、汪礼迪(男)、余劲光(男)、吴连生(男)、陈静文(女,二次被绑架到洗脑班)、陈芳(女)、方锦莲(女)、郑杏华(女)、黄衍壁(男,洗脑班拒收,被送回家)、陈晏平(男)、方锦红(女)、胡兰(女)、余进兵(男)、章琪(男)、王永珍(女)。

通城县5人

杜立新(男)、华桃凤(女,因血压高洗脑班拒收,被送回家)、汪信清(男)、王会元(女)、魏月秀(女)。

咸安区7人

汪芹(女)、向德斌(男)、罗瑛(女,洗脑班拒收,被送回家)、胡文河(男)、梅新华(女)、汪信全(男)、陶维香(女)。

赤壁市15人

罗荣碧(女)、熊柏松(男)、黄建秀(女)、黄廉清(男)、黄层秀(女)、苏亚明(男)、吴汉香(女)、龚品南(男)、熊柏松(男)、张占英(女)、陈才望(男)、李文秀(女)、田玉华(女)、陈望秋(女)、鲍娟娟(女)。

通山县1人

吴柏林(男,因身体原因洗脑班拒收,被送回家)。

嘉鱼县1人

李小山(男)

2、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二零零九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解体)至少57人59人次

温泉区13人

章琪(男)、胡伟(男)、袁智勇(男)、陈建平(男)、苏小莲(女)、徐长虹(男)、李敏才(男,因身体原因洗脑班拒收,被送回家)、陈芳(女)、余劲光(男)、陈新华(女)、胡红梅(女)、夏紫云(女)、方锦莲(女)。

通城县7人

胡东员(男)、戴凤仙(女)、吴美娥(女)、李卫军(男)、黄爱华(女)、吴志敏(男)、罗岳峰(男,因身体原因洗脑班拒收,被送回家)。

赤壁市11人12人次

郑玉玲(女)、雷胜平(女)、李四保(女,二次被绑架到洗脑班)、黄君良(男)、杨振寰(女)、阮芳(女)、邓丽鸣(女)、黎冬元(女)、吴汉香(女)、陈才望(男)、陈望秋(女)。

嘉鱼县15人16人次

张青文(男)、徐长青(男)、陈金秀(女)、王金燕(女)、王小梅(女)、胡美枝(女)、耿良勤(男)、蔡建君(女)、杨振莉(女)、徐长新(男)、何桂红(女,二次被绑架到洗脑班)、骆名枝(女)、陈凤玉(女)、罗又珍(女)、陈海水(男)。

咸安区8人

王能英(女)、程细庆(女,洗脑班拒收,被送回家)、杨彩云(女,洗脑班拒收放回家)、张为卿(男)、李大兰(女)、程爱平(女)、向德斌(男)、周靓婧(女)。

崇阳县3人

付五国(男)、雷天荣(女)、周翠娥(女)。

3、咸宁医学院洗脑班(一九九九年八月)至少7人

咸宁医学院率先办洗脑班,非法拘禁单位老师胡振武、李敏才、徐长虹、汪礼迪、李云、梅武轩、郑双华,等等。

4、咸宁市“131工程洗脑班”(一九九九年九月)7人

咸宁医学院四人(李敏才、郑双华、汪礼迪、梅武轩)、市中心医院一人(徐长虹)、市药品质量检测所一人(陈静雯)、市建筑公司一人(刘爱民)。

5、咸宁市粮食局招待所洗脑班(一九九九年九月)至少5人

农科所陈立群、咸宁市棉纺公司陈谦、市电力局胡兰、个体户方禄荣、温泉镇白茶村章红萍,等等。

6、咸宁市温泉韵泉宾馆洗脑班(一九九九年九月)至少6人

陈建平、徐秀兰、方锦莲、陈晏平、陈芳、余劲光,等等。

7、咸宁市温泉双鹤桥拘留所洗脑班(一九九九年八月)至少34人

李金桥、李敏才、徐长虹、陈晏平、陈建平、方锦莲(女)、苏晓莲(女)、吴卫华、张菊环(女)、王淑谦(女)、陶席珍(女)、杨玉娥(女)、任会芳(女)、章红萍(女)、李建辉、杨小勇、陈静文(女)、陈谦、胡兰(女)、郑双华、汪礼迪、邵清明、黄芬芳(女)、胡红花(女)、李云(女)、李学红、胡红梅(女)、胡伟、陈腊荣(女)、黄秋珍(女)、唐会云(女)、李学忠、龙忠良、唐有文、王禄松,等等。

8、咸宁市浮泉山庄洗脑班(二零零二年十月)9人

市中心医院1人(张菊环,女)、省地质队1人(邹注姣,女)、市烟厂1人(任会芳,女)、市药检所1人(陈静文,女)、市电力局1人(胡兰,女)、市建材1人(梁莹,女)、市温泉开发区岔路口社区居民1人(杨冬香,女)、市印刷厂(现开元印刷厂)1人(周新华,男),咸宁市水厂陈益群(女)。

9、咸宁市温泉办事处洗脑班(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少6人

杨小华(女)、黄衍壁、陈利群(女)、李敏才、李学红、汪礼迪,等等。

10、咸安区邪党党校办洗脑班(一九九九年十月)至少十人

万桂芝(女)、王良皓、方启新、皮和先(女)、钱定志、李红荷(女)、罗瑛(女)、倪丽华(女)、资四兰(女)、杨彩云(女),等等。

11、咸安区八斗角洗脑班(二零零零年上半年)至少2人

魏秀兰(女,五十四岁)、钱定志,等等。

12、咸安区猫耳山拘留所洗脑班至少7人

二零零零年(第一期)

方启新、皮和先(女)、钱定志、李红荷(女)、罗瑛(女),等等。

二零零一年(第二期)

倪丽华(女)、杨彩云(女),等等。

13、“温泉石化疗养院洗脑班”(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至十月四日)6人

黄层秀(女,赤壁市)、倪丽华(女,咸安区)、邵清明(男,温泉区)、徐长虹、(男,温泉区)、方禄荣(女,温泉区)、郑杏华(女,温泉区)。

14、咸宁“天照生态山庄”洗脑班(二零一二年五月建立)9人

陶席珍(女,温泉区)、杨小华(女,温泉区)、章红萍(女,温泉区)、杨彩云(女,咸安区)、李玄刚(男,湖南人,在赤壁投资经商)、张青文(男,嘉鱼县)、章建(男,咸安)、黎胜利(女,通城县)、李艳红(女,通城县)。

15、咸宁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脑班(在咸宁市戒毒所内,二零一三年八月建立)

二零一三年十月至少6人

吴宗伦(男,咸安区)、黎冬元(女,赤壁)、胡东员(男,通城县)、李学忠(男,温泉区)、黄秋珍(女,温泉区)、吴汉香(女,赤壁市)。

二零一五年至少5人

刘文忠(男,赤壁市)、鲁友部(男,通山县)、骆名枝(女,嘉鱼县)、孔盛词(女,嘉鱼县)、邱姓法轮功学员(女,嘉鱼县)。

16、咸宁温泉南岛咖啡宾馆洗脑班(二零零八年)至少2人

从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出来后,不是直接回家,而是由国保支队的邹誉、邓高劫持到南岛咖啡宾馆五楼洗脑班,逼问其他法轮功学员的情况。

陈芳(女,温泉区)、方锦莲(女,温泉区)。

17、通城县教委招待所洗脑班(一九九九年十月)至少6人

华桃凤(女)、熊洋波、杜崇武、胡幼明、黎晓春(女)、丁望梅(女),等等。

18、通城县“精神病院”洗脑班(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一年)至少3人

汪信清(男,七十岁,被非法关押二次)、刘凤华(女,六十三岁)、王秋平(女,五十岁),等等。

19、嘉鱼县鱼岳镇“三湖大酒店”洗脑班(二零一七年)至少4人

王金燕(女,五十三岁)、刘安珍(女,五十六岁)、向兰姣(女,五十多岁)、汤金秀(女,四十多岁),等等。

20、崇阳县看守所洗脑班(一九九九年十月开始)至少6人

王纯清(男,崇阳县)、杜明生(男,崇阳县)、熊放明(男,崇阳县)、雷落梅(女,崇阳县)、王会元(女,通城县)、洪海华(男,通城县),等等。

21、通山县看守所洗脑班(一九九九年十月开始)至少13人

吴柏林(男,通山县)、程德永(男,通山县)、沈元杏(女,通山县)、陈谦(男,温泉区)、邹注娇(女,温泉区)、徐长虹(男,温泉区)、章琪(男,温泉区)、罗桃英(女,咸安区)、吴卫华(男,温泉区)、杨小勇(男,温泉区)、汪礼迪(男,温泉区)、王邦基(男,通山县)、袁细宝(女,通城县),等等。

22、嘉鱼县看守所洗脑班(一九九九年十月开始)至少6人

郑玉玲(女,赤壁市)、龚品南(男,赤壁市)、徐晓春(男,嘉鱼县)、李小山(男,嘉鱼县)、王金燕(女,嘉鱼县)、陈海水(男,嘉鱼县),等等。

23、通城县看守所洗脑班(一九九九年十月开始)至少5人

杜明生(男,崇阳县)、汪义元(男,崇阳县)、姜四华(女,通城县)、袁细宝(女,通城县)、汪信清(男,通城县),等等。

24、赤壁市看守所洗脑班(一九九九年十月开始)至少16人

刘晓莲(女,赤壁市)、郑玉玲(女,赤壁市)、鲁晓华(女,赤壁市)、黄层秀(女,赤壁市)、黄廉清(女,赤壁市)、钟首帮(男,赤壁市)、龚品南(男,赤壁市)、李霞(女,赤壁市)、李强(男,赤壁市)、雷胜平(女,赤壁市)、章红萍(女,温泉区)、李慧萍(女,温泉区)、刘爱民(女,温泉区)、余劲光(男,温泉区)、蔡慧兰(女,温泉区)、杨冬香(女,温泉区),等等。

25、咸宁市建筑公司二楼洗脑班(一九九九年九月份)至少11人

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陶席珍(女)、刘爱民(女)、王淑谦(女)、王慧元(女)、陈新华(女)、任扩军、黄芬芳(女)、杨玉娥(女)、李金桥、黄春华(女)、黄厚明,等等。

26、咸宁市卷烟厂洗脑班(二零零零年)至少11人

咸宁市卷烟厂职工任会芳(女)、李学红、胡红梅(女)、胡红花(女)、胡伟、陈腊荣(女)、黄秋珍(女)、唐会云(女)、李建辉、李学忠、王禄松、龙忠良,等等。

27、咸宁市温泉宾馆洗脑班(二零零三年三月)至少1人

徐德明(男,七十八岁,原咸宁市食品饲料工业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上级领导层层给他施加极大的压力: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温泉公安分局副政委钱建新、一号桥派出所所长张培三人闯入他家,随后来了几个一号桥派出所的警察,他们抢走了他的大法书籍、真相资料、音像制品等私有合法财产,并把他绑架到一号桥派出所非法审讯一个多小时,后来他的儿子把他接回家。过几天后的一个下午,一号桥派出所副所长带领七八个警察,用车把他绑架到温泉宾馆(原来的地区招待所),非法关在一个房子里,软禁起来,不让他睡觉,并用三班倒的方式通宵轮流审问他,搞刑讯逼供,要他说出其他法轮功学员,他不配合。

28、咸宁市劳教所洗脑班(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零年十月)12人

徐长虹(温泉)、陈建平(温泉)、吴卫华(温泉)、汪礼迪(温泉)、高志(温泉)、李勇(咸安)、杨小勇(温泉)、李世文(崇阳)、周国强(赤壁)、王国平(嘉鱼)、章琪(温泉)、罗岳峰(通城)。

典型实例

湖北咸宁市嘉鱼县劳动模范何桂红被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遭酷刑折磨

何桂红,女,嘉鱼县簰洲湾镇财政所职工,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她一直是嘉鱼县芦苇系统和财政系统树立的楷模,曾被评为“湖北省芦苇系统劳动模范”,多次被评为“嘉鱼县财政系统劳动模范”。她曾二次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

第一次: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在她打工的咸安区“1+8超市”,被邹誉、王平、孙奇等五人绑架并双手被反铐。第二天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

下面是何桂红女士诉述她这次在洗脑班遭迫害的经历:

到了洗脑班,由于我被打得浑身是伤,洗脑班不收,绑架人员又弄来虚假的健康证明(当时我并没有做任何的健康检查)给洗脑班,让洗脑班收下,最后看洗脑班实在不收,又贿赂了洗脑班二千元(是洗脑班一个叫刘琼的办的此事),才将我非法关进洗脑班。

我在洗脑班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六、七人强行抬上楼(一人抬头,二人抬手,二人抬脚,一人手拿毛布捂住嘴,一人录像,还有一个女警察的在旁边看着)。在二楼,每天几个警察监管,十几个人轮流转围着我散布歪理邪说,还强迫看诬蔑师父、诬蔑大法的录像。

在洗脑班,我遭受了四十多天长时间的被逼迫站立,有二十多天每天站二十多个小时不许上厕所,站得双脚肿得不能走路。恶徒还将风油精抹入我的眼睛内,强迫坐老虎凳(用布条捆住双脚绑在凳脚上,双手捆绑在凳的扶手上,身子绑在凳的靠背上),连续三天每天两次的野蛮灌食,用一根塑料管插到口或鼻子里,插进去又拔出来,一个女护士故意来回插拔几次,插的鼻子鲜血直流,眼睛出血,吐出来流食中也是血,还用电棍电击。在洗脑班里,洗脑班二中队队长刘成,还拿笔在我的手臂上、脸上、胸前写什么决裂书(内容为放弃自己的信仰,对自己的信仰进行谩骂侮辱等),进行人格侮辱。

在洗脑班,因为我不吃不喝,那些人就把我绑在老虎凳上,用吊针的形式给我的身体里注射不明液体,这些液体注射后,我便感到身体不适,头晕晕的,脚肿得象要裂开,走路也不那么稳当。打毒针时,恶警江黎丽就直言不讳地告诉我说,这就是毒针。在遭受了四十多天迫害的我,由于不放弃信仰,恶警江黎丽曾威胁我说,你们不是说我们活摘器官吗?你的身体很健康,马上就可以摘取你的器官,并且谁也不会知道。就在江黎丽(洗脑班二中队副队长)威胁后不久,真的就有几批人到洗脑班去偷偷地看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干什么的,去偷看我有什么用意。他们有时是一两个人,有时是两三个人,有时是开车去一批人,他们就只是偷偷地看,也不跟我说话,也好象很害怕让我知道他们在偷看,因为只要我一注意到他们,他们扭头走了。

我在洗脑班被非法关押了九十天,每天都受到威胁,身体受到迫害,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特别是食道和胃部受到严重损伤。

第二次: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遭绑架,六月九日被送到所谓“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板桥洗脑班),残酷迫害九十四天,恶警电击她时,还把两支香烟同时插在她的两个鼻孔中,用手捂住嘴巴折磨她。九月十日又被转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直至严重病变。

下面是何桂红女士诉述她这次在洗脑班被迫害的经历: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晚上八点多钟,我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在咸安区张贴“全球公审江泽民”不干胶时,遭到不明真相之人的恶告,被十好桥派出所绑架,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板桥洗脑班)。在湖北省所谓“法制教育所”遭

受酷刑折磨。

1、扯头发二十多天

六月十三日和十四日,湖北省洗脑班一中队队长江黎丽,副队长胡高伟、小洪,两个护卫队队员和两个陪教,把我拖上楼听该所陈所长污蔑大法的讲课,我被拖得下身流血。

从六月十五日开始,我头晕、胃痛、下腹部发胀,浑身无力,每天由两名陪教架着我上二楼,胡高伟或江黎丽在楼梯口等着,拽着我的头发拖到一个房间。就这样,我被拖了二十多天,每天大把的头发被扯掉。

2、电击三天

六月十五日至十七日,胡高伟连续用电警棍电击我三天。在这三天中,胡高伟每次都是先让我坐在塑料椅子上电我,由于电流打在身上,身子不由自主的往起弹,我摔倒在地上。胡拿着电棍继续电,我的身子被电流打的不由自主的往起蹦,胡高伟就用脚踩着我的身子电。胡高伟电累了,就叫来江黎丽或小洪看住我,他去休息。过了一会儿,胡高伟就过来问我:“嗯!考虑的怎么样?写不写决裂书?”“说!”我回答:“不写!”胡继续电。

在电击的过程中,胡把两支香烟同时插在我的两个鼻孔中,用手捂住我的嘴巴,让我用鼻孔吸烟。我被呛得眼泪直流,胡高伟还在那里狞笑,待我两支烟吸完后再继续电。直到二根电警棍电到没电了才停止。每次电击时间长达一上午,连续三天都是如此。

3、更残酷的电击

二十多天后,身上的伤还没完全愈合,我遭到了一次更残酷的电击。胡高伟把我摁坐在一张大木椅子上,用上十条宽布带分别将我的双手和两脚及身子紧紧地捆绑在木椅上,长时间用电棍电击。我多次被电昏过去,后又被冷水浇醒。胡高伟还冷笑着说:“你还没死?想清楚了没有?”

胡电累了,用不透气的布条缠住我的嘴巴,然后再点燃两支香烟插到我的两个鼻孔中,让我用鼻孔吸烟,我快被窒息过去。胡高伟还在那里奸笑着说:“怎么样?”烟吸完了再继续电。

在电击我的两只手掌心时,整个身体和经脉象被震断了一样。我再一次被电晕过去,又被冷水浇醒。这时,吴炎敏和姓计(女)的两名帮教过来劝我。胡高伟当着他们的面电击我的后背和大腿,边电边说:“嗯?说!坚定不坚定!必须回答。”我肯定的说:“坚定!”胡高伟再继续电,直到电警棍没电了。这次长时间电击,裤子也被电糊、电破了。我的两腿大面积红肿;后背肿胀;两手掌心被电击几天后才出现六个水泡。时隔九个月,我身上还有多处大面积被电击的伤痕至今未好。

4、药物迫害

在关押四十多天的时候,洗脑班办公室副主任彭刚,手里拿着一片西瓜,来到关押我的房间。他告诉我:这片西瓜是一名陪教给他吃的,他见天气热,关心我,让我吃。我当时就把这西瓜让给刘立安和潘爱凤两名帮教吃。刘立安说:“我从来不喜欢吃西瓜。”。潘爱凤说:“这几天我身体不适,不能吃凉的东西。”彭刚说:“给你吃你就吃,不要推来推去的。”

我吃完西瓜一抬头,看见彭刚正在门口偷看我,看我是否吃完西瓜。我一愣,这才怀疑吃的西瓜有问题。接着,我就听到两名帮教在我的门口小声议论,一个帮教说:“哎!成了试验品。”另一个帮教说:“是啊!刚才她不吃就好了。”自从吃了西瓜后头晕脑胀、心里慌、胃疼、全身麻木,有时身子僵硬。

5、毒打

在被非法关押的六十天里,我几乎每天都被胡高伟和计帮教打嘴巴子。脸被打肿变形,第二天就消肿了,再接着打。八月七日嘉鱼县“610”主任王芙蓉和牌洲湾镇政府叶坤山来到洗脑班,看见我鼻青脸肿,整个脸被打得变形,王芙蓉问我:“你这脸是怎么回事?”我说:“他们打的。”她问两名陪教:“她是不是在这里炼功,才被打的。”陪教说:“不是。”

在洗脑班,胡高伟还对我拳打脚踢,他用穿着皮鞋的脚后跟多次狠跺我的大腿骨头缝,有一次我痛晕过去,胡高伟叫来医生,医生说:“没事,是脱水了。”我还遭到体罚,一站就是二十多个小时。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咸安区国保大队长樊忠、闵剑和另一名女警察把我从洗脑班接回,非法拘禁在咸安区看守所。

六、咸宁市6人次被劫持到精神病院迫害,3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6人被迫害致残

1、被绑架到精神病院迫害6人次

徐勇(男,赤壁市蒲纺集团医院精神病科)、刘晓莲(女,赤壁市蒲纺集团医院精神病科)、汪信清(男,二次被劫持到通城县精神病院)、王秋平(女,通城县精神病院)、刘凤华(女,通城县精神病院)。

2、被迫害致疯4人

汪靖华(男,咸安区,高中生,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份被迫害得精神崩溃。“法轮功人权”已经将汪靖华受迫害案例提交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将作为中共践踏对未成年人保护国际公约的例证)、姜亚伽(女,温泉区,母子失踪五年多,二零一三年找到时已经出现“精神分裂症”,被迫送咸宁市精神病院治疗。她的独生儿子在被迫害的恐惧环境中长大,一九九九年八月依法上访时,孩子出生八个月在北京昌平收容站被非法关押,二零一五年也出现精神异常)、徐勇(男,二零零零年底在沙洋劳教所被迫害,警察为了达到百分之百的转化率,在他的饭中下毒,摧毁他的神经系统,毒药造成徐勇精神失常,这样就被送回家。回家后被单位与家人送到蒲纺集团医院精神科)。

3、被迫害致残6人

黄层秀(女,赤壁市,二零零四年六月九日上午八点在赤壁市看守所在被毒打中她的双手被打断,医院拍片诊断为左肱骨骨折,左侧肩关节脱臼,生活不能自理)、杨冬香(女,温泉区,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时被劫持到武汉戒毒中心,被迫害得视力急剧下降,几乎失明。回家修炼大法复明)、徐德明(男,温泉区,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五日早晨因邪党多个单位施加的巨大精神压力作用,导致出现了“脑血栓”的症状,生活不能自理)、方隆超(男,咸安区杨畈村,原是长江水利局工程师。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到北京依法上访,被中共武汉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残酷的迫害。在沙洋范家台监狱期间,他的右耳被恶人打聋了,听力急剧下降)、徐长虹(男,五十多岁,二零一八年七月从沙洋范家台监狱期满回家时,双目几乎失明)、魏月秀(女,七十多岁,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五日从武汉女子监狱期满回家时,双目几乎失明)。

典型实例

高中生汪靖华被迫害致疯,提交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汪靖华,男,一九八七年出生,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彭碑村人。曾就读于汀泗中学和咸宁高中,期间因向同学讲法轮功真相被学校作为重点迫害对象,多次遭到咸宁市咸安区“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及学校多次骚扰、恐吓,并被逼退学,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份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熟悉汪靖华的同学与周围的人都知道,从小学一直到高中,他都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不但成绩好,而且为人善良。曾在汀泗中学任校长的黄某某曾对人讲:“星期五大扫除,所有学生都跑光了,他还在那一个人把地扫干净了再走。”但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他的善良,并没有获得学校老师的肯定,却因为炼功,修真善忍,而备受歧视。

老师们故意借口他成绩下降,阻止他炼功,曾将他独自锁在空房里一天。但他在二零零四年上半年咸宁高中的考试中,脱颖而出,直录咸高。在咸高两年的学习中,老师们并没有关心他的学习,却不断对他施压,学校校长朱某某和其他领导,还多次给家长施压,使家长经常指责孩子。

班主任王少华,积极配合“六一零”、公安局非法查抄汪靖华的抽屉,翻查他的行李。曾将他扣押在公安局一天,后来让他家长在保证书上签字,强行要求家长陪读,使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而汪靖华的同学因害怕也逐渐的疏远他。最后学校逼他退学,在家长强烈要求下,才同意让他休学一年,结果一年后却拒绝他入学。

学校、公安局、“六一零”各政府机构不断施压,还恐吓家长一同向孩子施压,使汪靖华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成绩直线下降,这种全方位的压力,连成人都无法承受,何况一个十多岁的少年,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份被迫害得精神崩溃。

“法轮功人权”已经将汪靖华受迫害案例提交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将作为中共践踏对未成年人保护国际公约的例证。

七、咸宁市至少9人遭非法开除工作

群(女,三十多岁,咸宁市自来水水厂职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跟随她的妈妈从洗脑班走脱后,被迫流离失所,被单位无理开除工作)、汪礼迪(男,四十多岁,湖北科技学院教师,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判刑后,被单位无理开除工作)、汪芹(女,三十多岁,咸安区汀泗镇长寿小学教师)、陶席珍(女,六十多岁,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停发养老金)、徐长虹(男,五十一岁,咸宁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中药房药剂师,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判刑后,被单位无理开除工作)、王秋平(女,四十三岁,通城县玉立砂带公司职工)、黄彬(男,四十多岁,咸安区交通局人事股股长,二零零九年十月被咸安区法院诬判五年,被无理开除工作)、王良皓(男,五十四岁,咸安区人,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因邮寄真相信,被绑架到江西省瑞昌市诬判六个月,回家被单位无理开除工作)、方隆超(男,五十多岁,咸宁市咸安区杨畈村人,原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江委”)设计院规划处防洪室工程师。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二日他被中共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诬判三年,被单位无理开除)。

八、咸宁市至少3人失踪

1、嘉鱼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沈国焱的孙子(不知名),也是法轮功学员。早在一九九七年,沈国焱经常带着一岁多的孙子走一小时到学法点学法,当时爷孙俩过日子。后来沈国焱讲真相被迫害死,当时沈国焱的孙子(不知名)只有十多岁,至今下落不明。

2、湖北嘉鱼棉纺厂一女法轮功学员(姓名不详),二零零一年至今下落不明,家人也不知。

3、咸安区杨畈村支部书记曾告诉一章姓法轮功学员,说他们村有一方姓的男性法轮功学员(大学生)失踪多年,至今没有音讯。

九、咸宁市至少35次遭迫害致流离失所

1、通山县至少1人次

唐春芳(女,通山县通羊镇井湾村,二零零五年七月后流离失所)。

2、赤壁市至少5人次

鲍鹃鹃(女,赤壁市印染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六月后流离失所)、张桂珍(女,赤壁市丝织厂职工,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一日后流离失所)、廖保清(男,赤壁市棉麻纺织厂职工,二零零一年八月离家出走,在外流离失所两年半)、郝玉芳(女,五十多岁,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那天,为了避开绑架,被迫流离失所)、黄君良(男,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黄君良被告知说要对他判刑,就离家出走了)。

3、咸安区至少6人次

汪芹(女,三十多岁,咸安区汀泗镇长寿小学教师。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被迫流离失所)、罗桃英(女,六十多岁,咸宁市商业局饮食公司干部。二零零三年咸宁市举办第一届“竹文化节”后,警察大面积绑架法轮功学员,罗桃英被迫流离失所)、章焦桃(女,五十多岁,咸安区,二零一八年被迫流离失所)、冯小米(女,五十多岁,二零一七年被迫流离失所)、倪丽华(女,六十四岁,二零零一年十月份,为了逃避绑架,她趁机走脱,外出两个多月,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张为卿(男,二零零二年三月遭威胁被迫失去工作流离失所一次)。

4、温泉区至少10人次

周克利(女,六十五岁,咸宁市农科所,二零零二年六月被迫流离失所)、陈益群(女,三十多岁,咸宁市水厂,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跟随她的妈妈从洗脑班走脱后,被迫流离失所)、杨冬香(女,五十多岁,温泉开发区岔路口社区居民,二零零四年她被迫流离失所多年,有家不能归)、陈卫群(男,四十多岁,咸宁市农科所职工。二零零二年元月被逼流离失所;二零零二年九月在武汉被绑架,在看守所受尽酷刑折磨,后被判一年半劳教,被关押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遭受迫害。劳教期满回家后,又被逼迫得流离失所)、杨小勇夫妇(由于经常被骚扰,这对夫妇不得不离家出走,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赵国新(男,五十多岁。由于中共恶人要绑架他非法判刑,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不能回家)、李慧萍(女,三十多岁,温泉人,被迫流离失所十年)、徐秀兰(女,五十多岁,二零零六年二月底被迫离家出走,带着十岁的女儿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徐秀兰再次被迫离家流离失所)。

5、通城县至少6人次

熊海波(男,通城县教师,二零零四年六月,当地国保企图劳教他两年,熊海波被迫流离失所)、杨平(女,通城县隽水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亲眼看到十多个警察去把李艳红等四人绑架,她看到后,怕来绑架自己,就被迫流离失所)、姜四华(男,通城县高锋乡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十多个警察非法闯入姜四华的家中,姜四华急忙翻墙走脱,被迫流离失所)、郑自祥(男,七十多岁,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郑自祥被迫流离失所)、杜立新(男,四十七岁,原通城县水利局干部杜立新,两次被离家出走,流离失所)。

6、崇阳县至少2人次

王密云(女,五十多岁,崇阳县路口镇,二零零二年某日在崇阳大桥上走路被恶警绑架,正念走脱后流离失所)、汪丽霞(女,三十多岁,崇阳县人,颈部癌症全身转移,一九九九年十月份被迫流离失所十多年)。

7、嘉鱼县至少5人次

向兰姣(女,五十多岁,嘉鱼县人。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向兰姣不得不离家出走)、汤金秀(女,四十多岁,嘉鱼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企图将汤金秀绑架到鱼岳镇“三湖大酒店”洗脑班非法关押,还说不转化就送武汉板桥洗脑班。汤金秀不得不离家出走)、王小梅(女,二零一六年因为诉江的事,王小梅多次被嘉鱼县政保科和610的人多次上门骚扰。王小梅离家出走)、何桂红(女,二零一零年十月被恶人胁迫,被逼迫离家流离失所)、陈金秀(女,五十多岁,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为逃避洗脑。陈金秀被逼流离在外)。

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遭经济迫害损失至少436万元

典型实例

◎李玄刚,男,湖南省商人,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李玄刚从赤壁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被劫持到咸宁市温泉“天照生态农庄”洗脑班进行强制性洗脑迫害。据说,恶警要挟家人出五十万元,三个月后放人。在这之前,湖南省长沙市恶警曾经到咸宁赤壁市骚扰过李玄刚,想绑架李玄刚,但都遭到李玄刚手下员工的强烈反对,恶警就敲诈了他妻子二万元才了事。这次,湖北赤壁恶警绑架李玄刚,还把李玄刚手下员工换了,连工程师都换了,目的是想敲诈李玄刚的钱。

◎周克利,女,六十多岁,咸宁市农科所职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中旬从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回来后,被非法关押在双鹤拘留所(当时所长张某某、狱警刘金龙和毕明云),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时任岔路口派出所所长白玉平、分局刘建新政委等以送沙洋劳教所劳教要周克利家里出车费为由勒索八百元。周克利回来后经常受到恶警的骚扰,于二零零二年六月被迫流离失所。因周克利早已到退休年龄(一九四五年生),工资由社保发到单位,为了从经济上迫害她,分局政保科科长度志祥向单位施加压力不允许周克利子女领退休金。因她全家都修炼:儿子、儿媳、大女儿、小女儿都曾先后被非法劳教,儿子、小女儿被迫中止上班,儿媳上班的地方(咸宁毛巾厂)解体。周克利二零零二年六月开始被非法停发退休工资,按每月一千元计算,加后来补发的,共克扣周克利工资将近十七万元。小女儿被无理开除,(二零零三年至今九年)将近十万元、水厂买断一分未给。儿子二零零零年被无理开除至今十二年,损失工资大约二十万元,断绝了全家的经济来源。被“六一零”、公安分局、派出所等单位非法抄家七次。全家被非法劳教:周克利被送沙洋关押一年半、儿子在武汉何湾关押一年、小女儿在何湾关押一年半、大女儿在沙洋关押三年、儿媳在沙洋关押二年。全家共计被非法关押迫害长达九年,经济损失五十多万元。

◎蔡慧兰,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一九九九年十月进京依法上访被截,所带现金六千元被原建筑公司刘进喜拿走,另勒索其家属将近十二万元。二零零二年被勒索将近四万元,内退工资从二零零零年劳教开始停发,将近四万元、未发工资一万多元。二零零零年五月进京被劫持,一千多元被警察拿走。共计现金损失十八万二千九百五十元。

◎陈卫群,男,四十多岁,原咸宁市农科所职工周克利的儿子。在中共迫害法轮功期间,全家被抄共十余次。甚至有时家里没有人,歹徒公然破门而入,趁机搜刮财物。二零零一年十一月的一天,发现家里陈卫群的摩托车丢失,到处寻找未发现,经该单位同事的证实,亲眼看见四个警察把其家的摩托车抬上车开走。他被单位无理开除至今十二年,损失工资大约二十万元。

◎苏晓莲,女,四十多岁,咸宁市农科所职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她被剥夺上班权;二零零二年八月被非法劳教二年;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上访回来被非法关押在双鹤拘留所十三天,勒索所谓伙食费三百元;二零零零年七月中旬,岔路口派出所警察陈志会到苏晓莲家以谈话为由将其骗到双鹤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又勒索三百元。二零零一年四月下旬,她在上班时被岔路口派出所所长白玉平绑架到双鹤拘留所十多天。上班一个月后她又被停止上班,一个月工资三百元。二零零四年她被非法劳教回来后要求上班,单位从二零零四年七月份安排上班(由原来的岗位降到打扫卫生和早晚开、锁门),每月三百元。二零零五年调到每月五百多元,二零零七年调到七百三十多元,现在调到一千多元。她有近五年被剥夺劳动权,加上从二零零四年到现在的工资不到位,至少有十万元的经济损失。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下旬和十二月上旬,原岔路口派出所所长白玉平、警察陈志会等以咸宁市农科所两位学员(周克利、苏小莲)进京上访为由,两次从单位非法勒索累计六千五百元(十一月下旬勒索一千五百元、十二月勒索五千元)。陈志会在咸宁驻京办以两位学员买火车票为由骗取四百元,为自己买北京烤鸭和火腿肠等私人物品。还有一个警察说:你们在北京多呆几天,我们就可以多玩几天。共累计经济损失近二十万元。

◎郑双华,男,三十多岁,咸宁医学院教师。一九九九年七月到北京上访,被温泉公安分局宋瑞生、度志祥、一号桥派出所金国新、桂方元劫回咸宁,被非法关押在双鹤桥拘留所十五天,勒索伙食费三百元。一九九九年九月在咸宁“一三一”非法关押四十天,勒索一千六百元。二零零零年七月四日,又被非法关押猫耳山九十八天,勒索三千元。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又被关猫耳山四十天,勒索八百元。累计有五千七百元。

◎吴卫华,男,三十多岁,原咸宁市烟厂职工。一九九九年九月进京上访,被劫持到北京昌平收容所三天后,被本地接回送双鹤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勒索三百元,转咸宁看守所时被温泉分局度志祥借口生活费为由勒索八百元。还有一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勒索一千元。在烟厂解体时,被扣除了一年半工龄,经济损失达四万元,共计四万二千一百元。

◎胡红花,女,三十多岁,原咸宁市烟厂职工。因进京上访,温泉公安分局宋瑞生、原烟厂王永光、夏明翰等人去北京以找人为由开支四万多元。一九九九年九月在烟厂以办所谓学习班为由,从单位开支二万五千元。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原岔路口派出所所长白玉平到烟厂抓学员办所谓学习班,单位开资二万元。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四位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她们自己回家后,被绑架关押两星期,每人罚款二千五百元,并勒索单位大约一万多元。共计二万多元。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又绑架原烟厂法轮功学员到双鹤拘留所办所谓学习班,关了两个多星期,烟厂开支两万多元。同时每个学员在这段期间,经济损失都在四万元以上。单位前后损失大约二十万元以上。王永光利用这些钱做了私房,未住就死了。共计二十八万五千元。

◎任慧芳,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烟厂职工。一九九九年八月被宋瑞生、度志祥伙同岔路口派出所白玉平、陈迪坚强行送双鹤拘留所,勒索三百元。同年十月,又被宋瑞生一伙强行绑架双鹤拘留所关押,勒索三百元;同年十月被烟厂保卫科王永光(已死)一伙勒索一千五百元;同年十二月被度志祥一伙勒索一千元。二零零一年五月被宋一伙绑架到通山看守所关押勒索五百元。一九九九年七月~二零零四年被剥夺劳动权长达五年多,工资损失累计十万万元。总计十万三千六百元。

十一咸宁市至少224人565人次遭非法抄家

1、赤壁市至少49人163人次

鲍娟娟(三次)、吴汉香(三次)、黎冬元(二次)、陈望秋(四次)、罗荣碧(二次)、黄层秀(四次)、郑玉玲(三次)、黄君良(六次)、苏亚明(二次)、黎冬元(三次)、吴汉香(三次)、雷胜平(四次)、李四保、刘文忠、杨振寰(二次)、阮芳、邓鹂鸣、龚品南(二次)、熊柏松、黄建秀、张占英、陈才望(三次)、黄廉清、李文秀、李玄刚、田玉华、陈望秋(三次)、刘晓莲(二次)、鲁晓华、钟首帮(三次)、周国强(三次)、陈才望(三次)、邓桃英(三次)、黎冬元(二次)、钟小明(三次)、杨振寰(三次)、石凯(二次)、来永才(三次)、徐勇(二次)张如军(二次)、黄锦洲、侯锐、吴小花(二次)、梅树清、段守生(二次)、郝玉芳(二次)、李燕、邓金山、李强(二次)。

2、温泉区至少76人167人次

陈腊容(二次)、邵清明(二次)、方锦红(二次)、汪礼迪(四次)、许寒(二次)、陈建平(六次)、陶席珍(六次)、李金桥(四次)、刘云霞(三次)、吴娴意(四次)、王淑谦(三次)、黄美英(三次)、黄秋珍(六次)、章红萍(七次)、盛婆婆、黄厚明、陈新华(二次)、胡红梅(三次)、杨冬香(二次)、周克利(二次)、苏小莲(五次)、徐长虹(五次)、方锦莲(三次)、谢林、王永珍(二次)、徐全坤(二次)、赵国新、杨小华(三次)、王瑶霞、郑双华(二次)、杨小勇、陈立群、任会芳(三次)、胡红花、徐德明、杨玉娥(三次)、吴卫华、李慧萍、杨季珍(二次)、方锦红(二次)、徐秀兰(三次)、蔡慧兰(三次)、李和清、唐有文、熊慕云(二次)、吕许云(三次)、姜亚伽(四次)、陈谦(二次)、石幽燕(三次)、刘爱民(二次)、张建清、陶维香、徐玉凤、任扩军(二次)、李学忠(二次)、余劲光(二次)、陈芳(二次)、郑杏华(三次)、章琪(三次)、陈卫群、张菊环、胡振武、袁智勇(二次)、方禄荣(二次)、熊春芝(二次)、陈腊荣(二次)、胡伟(二次)、李学红、李建辉、雷江平、王瑶霞、李敏才(二次)、高志。

3、咸安区33人57人次

陶维香(二次)、曾庆春(二次)、刘明宏、邵春荣、黄彬、刘社红(三次)、刘进华、陈银芝(二次)、周坚、章建、朱怡顺、吴宗伦、倪丽华(四次)、魏玉仙(二次)、杨彩云(二次)、梅新华、马巧英、罗瑛、孔水火、李红荷、杨祥仙(二次)、冯小米(三次)、雷萍(二次)、张平英(二次)、王立新(二次)、吴宗伦(二次)、冯小英(二次)、曾庆春(二次)、汪芹(二次)、陈志凤、向德斌(三次)、万桂芝(二次)、武毅(二次)。

4、通山县至少6人14人次

汤明家、程德永(四次)、杨道海(二次)、吴柏林(三次)、沈元杏(三次)、王邦基。

5、通城县至少26人92人次

雷胜利、胡东员(二次)、王秋平、刘凤华(四次)、胡宝日、杜立新、黄爱华(四次)、魏月秀(九次)、吴良华(八次)、华桃凤(七次)、熊洋波(五次)、葛先凤(二次)、吴美娥(三次)、汪信清(七次)、李艳红(四次)、戴凤仙(二次)、金协斌(二次)、张值林(六次)、袁细宝、罗岳峰(三次)、洪海华(五次)、夏世龙(二次)、杨晓华(三次)、王会元(四次)、汪云霞(三次)、汪国清(二次)。

6、嘉鱼县至少22人50人次

陈金秀(四次)、何绍珍(二次)、蔡建君(二次)、骆传花、张青文(二次)、徐长青(三次)、徐抻全、胡桂香、任雪纯、王金燕(三次)、王小梅(二次)、胡美枝(三次)、耿良勤(三次)、何桂红(二次)、张青文(三次)、刘德瑚(三次)、何平(三次)、王国平(二次)、李小山、徐长新(三次)、陈海水(三次)、张虎(二次)。

7、崇阳县至少10人22人次

王纯清(二次)、杜明生(三次)、熊放明(二次)、雷落梅、柳正阳(二次)、王丽霞、雷天云(三次)、雷天荣(二次)、汪义元(三次)、李世文(三次)。

十二、咸宁市至少13人因诉江遭迫害

1、温泉至少4人

徐长虹(男,被非法判刑三年)、邹注娇(女,被骚扰)、张菊环(女,被绑架到岔路口派出所)、苏小莲(女,被骚扰)。

2、通山县至少1人

王邦基(男,被非法判刑三年,回家不久离世)。

3、嘉鱼县至少8人

熊群兰(女,被非法刑拘、抄家)、尹凤英(女,被非法关押、抄家)、刘安正(女,被非法刑拘)、何耀平(女,被吓昏倒在地)、王金燕(女,被骚扰 )、罗翠红(女,被骚扰)、熊秋兰(女,被鱼岳派出所扣押)、骆名枝(女,被绑架到洗脑班)。

4、崇阳县至少1人

黎平甫(男,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5、通城县至少1人

付五国(男,被非法拘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

6、赤壁市至少1人

刘文忠(男,被绑架到咸宁洗脑班)。

7、咸安区至少1人

张为卿(男,被非法刑拘和判刑两年)。

十三、咸宁市至少87人因“敲门行动”遭骚扰

中共搞的“敲门行动”,实质是暗中收集法轮功学员的照片、录像、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家庭住址、网络、DNA、手印、血型、声音、走路姿态、签字笔迹、家庭成员、身份证等信息,为的是专门给法轮功学员建立大数据库,便于全方位监控法轮功学员,目的是方便迫害。几乎每个法轮功学员都被收集了信息。以下是其中的一部份学员遭迫害实例:

1、通城县至少8人

魏月秀、戴玉凤、周爹、夏世龙、汪信清、华桃凤、何国熬、吴美娥。

2、温泉区至少41人

苏晓莲、杨小华、任会芳、李敏才、方锦莲、汪礼迪、郑双华、章琪、李素琴、李云、黄芬芳、张桂兰、杨玉娥、邱晓春、刘云霞、余劲光、陈芳、龙忠良、陈腊荣、余昌川、张军、吴娴意、陈姓婆婆、章红萍、梁滢、刘明娟、高志、董月桂、陈建平、荣珍、徐全坤、黄秋珍、张婆婆、龚金枝、庞新明、李金桥、黄春华、易丹、朱望生、王昌菊、曾爱云。

3、嘉鱼县至少8人

吴姓老婆婆、杨振莉、王小梅、刘安珍、陈凤玉、罗雪英、刘玉娥、王金燕。

4、咸安区至少30人

魏秀兰、杨彩云、王能英、王立新、倪丽华、程卫平、倪细心、罗桃英、杨强先、皮和先、资四兰、余贵英、罗瑛、孔盛林、商秀英、金兰英、施红英、章建、冯小米、冯小英、徐生、艾启元、刘冬芝、娄振林、王桃荣、张妈、商云先、邵春荣、魏玉仙、李大兰。

结语

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已经超过二十年了,法轮功学员坚定信仰反迫害,也走过了二十多年。随着对中共谎言的不断曝光和揭露,(中国)国内外越来越多的世人在觉醒,这场迫害也走向了穷途末路。无数事实已经证明,修炼人对法轮大法宇宙真理的正信,是任何邪恶势力不可能破坏和改变的。

人在做,天在看,上天都有一本账,一笔一笔的记载着。正义可能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善恶有报,如影随形。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上至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苏荣、李东生、王立军,下至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警察等,陆续遭恶报。或以贪腐的罪名送进监狱,或自己遭病痛、灾祸,或殃及家人。

希望那些仍在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者悬崖勒马,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勇敢地做出正确的选择。明白真相,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九字真言,早日“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邪教组织),才是唯一的正确明智的选择!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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