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公安局副局长白波被判刑25年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新疆报道)新疆石河子公安局副局长白波,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等十四项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一起被查的还有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大疆及第七师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米建新等人。

据称,白波利用公职身份和手中权力,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涉毒违法犯罪分子,逐渐发展形成规模近五十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石河子市长达十八年之久。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一伙发动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中共各级组织都有人参与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白波、陈大疆等人任职期间对石河子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新疆石河子农八师150团法轮功学员王爱民,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被绑架,九月十八日被石河子市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十月十八日被非法批捕,一直在石河子市第一看守所被迫害。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在家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石河子市农八师中级法院提前一小时通知家人,第二次非法开庭,审判长张君嫌法轮功学员打真相电话给他,不分善恶,反而对王爱民进行了重判,非法判王爱民八年徒刑。

石河子市法轮功学员杨小慧,二零一一年,在石河子国保大队被非法审讯期间,被刑讯逼供,“打肩铐”约两小时,致使左臂疼痛数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新疆女子监狱,身体被迫害的骨瘦如柴,吃不下,睡不成,咳嗽不断,出狱后检查,才知道是严重的肺结核。期间,她的家人也担惊受怕,甚至也受到威胁,受到很大的伤害。

新疆农八师石河子东野镇法轮功学员赵炳林,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被下野地国保大队东野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审讯。后被关在石河子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坐老虎凳迫害。从看守所出来又被拘禁家里办家庭洗脑班进行迫害。

石河子市公安局与610多年来一直联手办了多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新疆石河子东热电厂的法轮功学员周海霞被迫害得从三楼跌下,造成多处脊椎错位,—节骨折,脚踝骨折,失去正常工作能力,有家不能回。

有道是:苍天有眼,善恶有报的天理不会放过每一个恶人和恶事。原石河子市政法委书记程克强,于二零一七年中秋节前夕,因为贪腐怕清算,在家中用刀自杀死亡。随后,石河子公安局副局长白波于二零一八年七月因受贿贩毒人员,组织黑社会,而被作为“扫黑除恶”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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