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善良妇女王丽华被构陷至北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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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市北辰区法轮功学员王丽华,一九九八年五月修炼法轮大法后,所有病不翼而飞,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与人为善,是公认的好人。二零二零年七月底,王丽华接到警察通知说她的案子已经到北辰区法院。

一、被绑架,抄家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天津市北辰区瑞景派出所警察刘磊、佳荣里派出所警察刘春明和北辰分局人员,共五人,到王丽华家非法搜查,说是有人举报。从其家中非法抄走大法书,法轮功师父的法像,电脑等物品。随后将她带到瑞景派出所,进行了非法笔录,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多,说你先回,周一再来派出所。

二月十七日上午十点,王丽华到瑞景派出所,要求退还被非法抄走的大法书和师父法像等,并给刘磊讲真相,小刘拿一张取保候审的单子让她签字,还要她再拿一千元押金,王丽华没有配合这无理的要求。

半个月后,取保候审的单子转至王丽华户籍所在地的佳荣里派出所,警察刘春明让王丽华去取单子,并让其不许出河北省,外出必须得告诉他们。王丽华没拿单子,也没有签字。

四月二十一日下午三点三十左右,瑞景派出所警察刘磊等人非法闯入王丽华家,将她带到派出所。北辰分局预审科刘桂德对王丽华进行了非法审问。

二、被构陷至检察院、法院

七月二日上午九点左右,瑞景派出所刘磊等警察三人到王丽华家,把她非法带到北辰检察院,肖像女检察官和另一男检察官对她非法审问。

七月十日,瑞景派出所警察刘磊等二人,到王丽华家把她非法带到北辰检察院,肖像检察官拿着认罪的单子说:给你定有罪,你签字,认罪就减刑。王丽华没有签字,并给他们讲真相,告诉他们:我不能签字,签了字就成为你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证据,这是为你们好。

从派出所到检察院在被非法审问的过程中,王丽华始终心怀善念,慈悲讲述法轮功真相。同时不配合非法要求,笔录均没有签字。当办案人员诋毁法轮功时,王丽华说:“你们可以看看,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种邪教组织里根本就没有法轮功。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另外,《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令》废止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因此,拥有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宪法规定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所以修炼法轮功和讲大法真相都是合法的。迫害法轮功的周永康等人都遭了恶报。现在疫情这么严重,我们告诉大家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是在救人。你们也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才能度过劫难。

七月底,警察刘磊通知王丽华去北辰法院说案子已经到法院。北辰法院张法官(女)将起诉书交予王丽华,上面写着欲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对其进行起诉。

三、修大法身心受益

王丽华,现年六十二岁。修炼大法前因为坐月子落下了病,头疼,头晕,贫血。一九九八年五月经别人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此后所有病不翼而飞,心情舒畅。通过学法不断提高思想境界,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与人为善,是公认的好人。

前些年王丽华的父母在房子拆迁后,本想与她二哥同住,但是因与二哥和二嫂意见不合,二老一时生活面临困境。丽华二话没说将父母接到自己家,她那时只住一个面积三十多平米的小独单,她与父母,丈夫和儿子五口人挤在一起。虽然条件有限,但她尽力照顾好老人的生活。后来,终于有机会申请到廉租房,生活条件得以改善。在她的精心照顾下,二老晚年生活的很幸福。几年前,她二嫂生病,她不计前嫌,买了礼物去看二嫂,她认为自己是大法弟子,要替别人着想,要宽容体谅别人,真诚相待,二嫂深受触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王丽华坚持修炼,当时她的丈夫与她在同一个单位。警察当时找到单位施加压力,单位就对其丈夫施压。她的丈夫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好人,未修炼大法,但是亲眼目睹她修大法后所带来的身心变化。从内心支持她,但面对周遭所处的环境,感到压力很大。内心常感到恐惧,忧虑。在长期的精神压力下,有一天她丈夫骑车上班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突发心脏病离世。面对如此沉重打击,丽华没有倒下,擦干眼泪,继续照顾好家人,做好本职工作。坚持按大法法理的指导,高标准要求自己。

王丽华有一个儿子,自己成立了一个小公司,父亲的去世对孩子的心理打击很大,加之当前物欲横流的社会,许多人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孩子在与别人合伙做生意的过程中,被人欺骗,无辜欠下债务。在被追债中,孩子一时想不开,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选择离开人世。当她找到儿子时,雨水伴着泪水,心都在滴血。她哭哑了嗓子,旁边的人无不动容,闻者无不唏嘘。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巨大痛苦,痛失爱子的人生悲剧,差点压垮了她。

两年多的时间内,王丽华相继失去丈夫和儿子。对一般人来说这是如天塌下来一般的巨难。丽华感到非常痛苦,精神差点崩溃,人生陷入低谷。后来,她通过不断的学法,理解了人生的意义,人为什么活着,怎样看待人生中所遇到的磨难。自己只有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努力提升自己,返本归真。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王丽华又坚强的站了起来,是大法将她从黑暗中带了出来。往日的神采又恢复到她的脸上,她知道是大法救了她,师父给予了她第二次生命。

王丽华心地善良,经常帮助别人。她丈夫的弟弟,也就是小叔子,曾因家庭琐事与她丈夫产生矛盾。有几年的时间相互不来往。后来小叔子患肝硬化,住进医院。别人怕传染,都不太靠前。只有婶子一人在照顾。王丽华听说后,想到大法指导自己要做好人,做事考虑别人。现在他们遇到困难,自己应该伸出援助之手。那时她还上班,下班后,做好饭,给小叔子送去并帮忙照顾。小叔子躺在病床上,感动的说:“嫂子,过去是我做错了,对不起。”丽华忙安慰他,两家一笑了恩怨。

像王丽华这样,认真工作,孝顺老人,乐于助人的好人。在这个社会中应该越多越好。法律追求的是公平正义,惩恶扬善。若将好人冤判,公平何在,正义将何存。将其家中的个人合法财产作为定罪的依据,本身就是非法。王丽华作为一个六十多岁的善良妇女,说她“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请问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构成犯罪的四要件中,具备哪一条?

“人在做,天在看”,参与办案的人员,若冤枉好人,那将是人生的耻辱,未来还会被追责。这次的瘟疫,已让许多人慨叹人生的无常和生命的可贵。守住心中的良知,不为利益而协同作恶,愿你们为了自己的未来,做出正确的选择。


参与迫害单位电话及责任人电话
天津市北辰区瑞景派出所
北辰区瑞景街龙泉道2788号
邮编:300134
电话:02226646104

警察:刘磊
电话:13642102042

天津市北辰区佳荣里派出所
北辰区佳荣里街佳宁道菜市场旁 佳园新里
地址:北辰区辰昌路佳宁道10号
邮编:300134
电话:02226646570
所长:郭洪亮,
指导员:郭玉江,
副所长:周岳,
汪警察电话:13512232681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
邮政编码:300400
值班室电话:022-26390505
北辰分局预审科 刘桂德022—26829887
北辰分局局长 张健:022--26392185
政委 景久祥:022—26817793 13602150538
副局长 邵元亮:13920806608
副局长 苏正维:022—26821212 13902068153
副局长 孙建平:022—26825252 1392085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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