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庭审变成指控中共犯罪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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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当前,邪党利用非法判刑迫害大法弟子、毁众生。据明慧网报道,仅去年一年,就有大约1.5万大法弟子被绑架,有不少大法弟子被诬判,并加经济迫害。在营救被非法开庭同修的过程中有所体会,说出来和大家切磋。

聘请律师为大法弟子做无罪辩护已经是大家的共识,许多律师也确实能够在法庭上给同修做无罪辩护,起到震慑不法人员的作用。但是有一个现象,就是无论律师辩护的如何到位,最后判决书上一句“不予采纳”就把律师的无罪辩护给否定了,而对同修的迫害还是按着他们内定的计划冤判同修,使得辩护未达到应有的作用。之后,就是同修的上诉,之后就是所谓的“维持原判”,于是营救同修陷入停滞了。

在二零二零年年末营救同修过程中,在跟律师接触中,我们谈到这个现象,在交谈中,我们建议律师换个角度给同修辩护;在确保做无罪辩护的前提下,重点放在详细揭穿警察和检察官的违法之处,也就是说转变“法轮功合法,炼功无罪”的辩护思路,把辩护变成揭露警察绑架、逼供、检察官渎职等诸多违法行为。我们还要求庭审中,律师揭露他们的违法行为必须记录在案。这样就把对大法弟子的非法庭审,变成了对办案警察、检察官违法犯法行为的指控,是他们错案的记录。这是他们害怕的。这样,面对警察、检察官的违法铁证,法官是会顾忌的,为了保护这些警察和检察官,就不会肆无忌惮的枉判大法弟子了。最后,律师再善意的提醒法官、检察官们,不要给自己留下被人整的把柄。

这样的辩护对法官、公诉人的震慑很大,因点到了他们的死穴——办案终身制是一把悬在他们头上的一把利剑,卸磨杀驴的中共随时可以利用这些让他们当替罪羊,这一点他们自己也清楚。所以,为了保护他们自己,在对同修的量刑上,就会降到最低期限,促成同修接到判决书不长时间,就可以回家的事实(因同修已被非法关押较长时间了)。当然,要是做的更好些,可以达到让他们做出无罪判决,那是真正让他们摆放自己得救的位置了。

当然,同修能早日回家,并不都是律师辩护的作用,这和同修自己正念强,和整体配合到位是密不可分的,关键是有师父的慈悲加持。这里只是从律师辩护这个角度谈营救同修的想法。抛砖引玉,共同切磋而已。

还有一个二审的例子,也恰巧能说明这样做是制止邪恶行恶的有效方法。

一位同修被非法开庭,冤判并罚款。在上诉状中,详细的叙述了绑架他后,警察对他刑讯逼供的过程和造成的严重后果,并以此推翻了公诉人强加的所谓的犯罪证据。结果,中级法院没有象以往那样以一文“维持原判”的判决书草率终结案子,而是破天荒的见到该同修,了解详情。同修在师尊的慈悲点悟下,站在救人的基点上,接待中级法院人员。这样做促成了这些难以接触到大法弟子直接听真相的人,能够亲自聆听大法弟子讲述真相,他们会感受到大法弟子的善良,感受到大法的洪大慈悲。这也是弟子正念正行的体现。结果可想而知了。

这些年,公检法人员在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案件中,接受到的基本是一个思路:法轮功合法,炼功无罪。现在把警察、检察官违法,作为突破口,证明他们是违法的,他们是有罪的。这是在直接制止他们犯罪,在保护他们。

随着法正人间的到来,大法弟子主角作用应该越来越明显,能救更多的人,才更符合大法的要求。揭露公检法知法犯法不是目地,让他们不再对大法犯罪,留下得救的机会是目地,即使那些已经不能再救要的邪恶之徒,也不能让他干扰更多人得救。大法弟子强大的正念,就能起到揭露邪恶,正念救人的主导作用。

不妥之处,还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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