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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被“追回”、停发 南昌退休护士依法维权

更新: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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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熊美英女士,出生于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南昌市新建区生米镇医院退休护士。二零二一年八月底,熊美英向南昌市红谷滩区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撤销南昌市红谷滩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作出的“追回养老保险待遇告知书”。

九月中旬,熊美英收到红谷滩区政府的回复,称接受复议书并将于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熊美英'
熊美英

一、遭冤狱、停发养老金 生活雪上加霜

熊美英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的二十多年里,熊美英遭受过两次非法抓捕、四次非法关押、一次非法劳教(一年),一次非法判刑(三年半),共被勒索现金九千元,在精神上、经济上、肉体上遭受了种种高压迫害,丈夫承受不了各方面的压力、含冤离世。

二零一九年十月,熊美英还在省女子监狱遭受关押迫害,生米镇卫生院就通知熊美英的女儿,不仅停发了熊美英的养老金,还要求上交自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已经领取的养老金131946.14元。

二零二零年三月,熊美英结束冤狱迫害期满回家。历经监狱折磨后,她眼球下陷、眼睛视力严重受损。回到家中,家中的住房已倒塌、家中的物件被小偷偷去,她已无家可归。而另一种迫害——经济迫害的枷锁已经套在了颈上。她得知,二零一九年十月她的养老金等一切待遇已全被停发了,服刑期间已经领取的养老金要全部被追回。

此外,南昌市红谷滩区社保局还告知她,因她原工作的卫生院属于事业编制,在国家的养老金体制改革后,卫生院没有向社保局缴纳她的养老金,所以她今后终身都丧失了从社保局正常领取养老金的合法权益。

二、递交行政复议书 维护合法权益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南昌市红谷滩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的两名工作人员当面向熊美英送达了“追回养老保险待遇告知书”,告知熊美英:按照《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返还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服刑期间已经领取的养老金131946.14元,否则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如她不服,可向南昌市红谷滩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南昌市铁路运输法院(南昌市老福山老火车站旁)提起行政诉讼。

为了维护自己养老金的合法权益,熊美英向南昌市红谷滩区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熊美英老人阐述说:本人于一九六五年正式参加工作,工作三十三年后,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正式在生米镇中心卫生院办理了退休手续。退休后,已按正常程序领取了二十多年的退休金。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客观事实。公民养老金本质上是退休人员的合法财产,扣除服刑人员养老金的行为是违宪、违法的行为。《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因违宪、违法而无效。以返还“不当得利”、“涉嫌违规 ”为由民事起诉本人,并追回养老金是错误的。

熊美英老人阐述说:不管国家的退休金体制如何改革,本人都应该享有正常领取退休金待遇的合法权利。对本人的追回、永久性停发养老金,是极为不公正的,即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是违反《社会保险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的非法行为。本人衷心希望相关人员能明白真相,看清事实,能真正依法公正行事,做出经得起历史、良知和法律检验的决定。

附相关信息如下:
南昌市红谷滩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南昌市南昌市红谷滩区茶园街366号区市民中心4楼
邮编:330038
电话:0791---83838962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509号2楼
邮编:330199
电话:0791—83872720
局长:刘红霞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369号
邮编:330144
电话:0791—83884276
局长、书记:朱东
调研员:吴跃华
副局长:高革霞、涂小凤、肖欢、徐小鹏、陈茂林、刘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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