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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西分局北新村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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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张家口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北新村派出所所长周廷宾及原所长郝连波,积极配合、执行桥西区政法委、610、桥西公安分局对法轮功的迫害部署和指令,带领北新村派出所警察并协同桥西区北新村办事处人员对辖区法轮功学员实施私闯家中骚扰搜查、绑架、非法审讯、非法送洗脑班、非法拘留、非法劳教、敲诈勒索等迫害,犯下了迫害佛法与修炼人、害人害己的罪恶。

郝连波患胰腺癌而死亡,年龄五十多岁,在生前问法轮功学员家属:真的有报应吗?

郝连波,男,在其任职北新村派出所所长期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零零二年),绑架法轮功学员38人次,其中非法送洗脑班强制转化三人次、非法拘留15人次,非法抄家五人次,非法劳教一人;对法轮功学员及单位敲诈勒索现金89600元,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回家后含冤离世。

周廷宾,男,近六十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北新村派出所后任所长。周廷宾积极配合、执行桥西区政法委、610、桥西公安分局对法轮功的迫害部署和指令,在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会期间,骚扰、绑架辖区内法轮功学员到张家口市劳教所“洗脑班”五人次。

一、郝连波在任职北新村派出所所长期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案例一:非法抓捕在张家口市铁路公园炼功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九日早六点,北新村法轮功学员到铁路公园炼功,北新村派出所所长郝连波带人把八名法轮功学员强行劫持到派出所非法审讯,除两名法轮功学员放回家,其中法轮功学员王秀英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监禁三天,每人敲诈2000元放回,有四人被送往桥西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继续非法审讯,刑警大队长武建国等人对法轮功学员高玉珍、武爱平恐吓、威逼,武建国拽住高玉珍的头发进行非法审问,后把她们铐到楼道的护栏上,又非法关进铁笼子十二小时。二天后法轮功学员高玉珍和武爱平被劫持到张家口市十三里拘留所非法关押。高玉珍和武爱平绝食抗议迫害,高玉珍被北新村派出所勒索现金3000元,非法关押八天后放回,武爱平被他们敲诈3000元,五天后被放回。

◎案例二:多次非法侵入法轮功学员家中或到工作单位,把他们直接绑架到派出所或洗脑班非法关押、强制转化。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九日,北新村派出所、办事处伙同工作单位等人员将法轮功学员张玉珍从单位绑架到桥西区“法制学校”(洗脑班)非法监禁,强制转化。她绝食抗议,直到生命垂危才被放回家。她在单位正常上班,可单位每月只给她200元生活费,剩余工资全部被扣除。

二零零零年十月上旬的一天,北新村派出所片警找武爱平说有事,让她去派出所一趟,因怀疑她去了北京,非法监禁在派出所不让回家,晚上与另一同修铐了一夜。第二天所长郝连波向家人勒索了500元钱才放回,无任何手续;二零零一年八月中旬,北新村派出所副所长梁山到武爱平的单位,让其去“法制学校”(洗脑班),武爱平坚决不去,张家口市610下令强制将武爱平带走,派出所则派来一个高个儿警察和办事处的一个小伙子,连拉带拖将她推上警车绑架到“法制学校”逼迫转化、写“三书”。如不从就罚站、辱骂、恐吓送劳教……被迫害关押二十多天,单位被他们强行敲诈10000元。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二年期间,每到“敏感日”,派出所、办事处就来人从单位或家里把她带走,不论白天,还是深夜,上、下班要求家人接送看管,连探望父母都不允许。

二零零一年八月中旬,法轮功学员付秀清是由单位党办主任李品荣(张家口市第二医院)接到北新村办事处的通知后,将她送进桥西区“法制学校”强行转化,并让单位交3000元,单位再扣付秀清工资。二零零一年十月,北新村派出所在同修家翻出付秀清的“严正声明”,副所长梁山、警察韩某某等闯入付秀清家非法搜查,并到单位衣柜搜查,翻得乱七八糟。所长郝连波欲敲诈10000元,因没钱把付秀清送进张家口市十三里看守所,她绝食九天后,派出所向家人勒索5000元放回,看守所要饭费720元,都无任何手续。单位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二年连扣工资和中国新年的奖金共损失8000元,(包括“法制学校”勒索的费用),而且从二零零一年到二零零二年的长级工资未涨。

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刚开始,法轮功学员杨永珍被街道叫去了北新村办事处,在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录像;二零零零年北新村派出所又到杨永珍家问话骚扰。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北新村派出所所长郝连波、副所长梁山带片警刘晓东以及办事处勒某某到法轮功学员王秀英家翻箱倒柜非法搜查,抄走《转法轮》、讲法磁带,并将人一起带走,非法关押两天,勒索现金1000元后放回;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法轮功学员李建锋(张家口市第二医院医生)因上明慧网,被北新村派出所所长郝连波、韩某某绑架,从家中搜走2600元,在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余天后,派出所又向家人勒索2400元,未给任何收据,共敲诈5000元。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二日十二点左右,北新村派出所副所长梁山到法轮功学员范建英家骚扰,诱骗范建英到派出所,被范建英识破拒绝。下午六点左右,所长郝连波带领十多人再次闯入范建英家,逼迫范建英跟他们走,范建英不从,郝连波下令:把她抬走!一伙人拧着脚脖子、手腕、仰面朝天抬着范建英经过大街小巷一直到办事处。范建英大声喊:放下我,我做好人没有错,你们凭什么抓人?!范建英与许多绑架到北新村办事处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禁三天后放回。这次绑架关押,仅仅因为五月十三日是“世界法轮大法日”。

二零零零年年底的一天晚上十二点,北新村派出所所长郝连波带两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马金华家,亮了一下卡片说是搜查证,就在她家乱翻乱查,把大法书籍和人一起带走。在派出所非法审讯中,所长郝连波一连打了马金华七八个耳光,把脸都打肿了,寒冬腊月天,让该弟子脱去大衣在院里冻了半天。晚上在床头上铐了一夜,后将其送进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四十多天,并被勒索4000元。在此期间,家人着急为营救她,四处奔走,多次请警察吃饭,以后北新村派出所、办事处还多次到家骚扰。

◎案例三:非法拘留依法进京上访和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并巨额罚款、抄家,敲诈勒索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残酷镇压法轮功,都桂枝因和同修去北京为大法鸣冤,最后被劫回张家口市桥西区南新村办事处,逼迫她和同修们写不炼功的保证。此后,逢年过节南新村办事处人员不断到家骚扰,不让去北京,不让和同修往来。

法轮功学员付秀清依照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和上访的权利。” 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进京证实法,在天安门打横幅,被北京警察殴打、绑架,后由单位张家口市第二医院书记(李翠英)劫回到北新村派出所,被北新村派出所副所长梁山勒索10000元,无任何收据。付秀清回单位,被停职反省半个月,每日打扫会议室卫生、干杂活,停发一个月工资,又在三个月内只发生活费300元。并从此不断骚扰。

二零零零年四月,法轮功学员范建英去北京永定门信访办为大法遭迫害上访,在信访办递交上访信时被绑架,后被劫回桥西分局北新村派出所并非法关押张家口市拘留所,半个月后向家人勒索300元才让回家。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法轮功学员范建英进京证实大法,被北新村派出所刑事拘留,劫到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68天,看守所敲诈800元,北新村派出所敲诈5000元。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晚上,法轮功学员范建英去崇礼县发真相资料,回家的路上被崇礼县公安局绑架,被非法拘禁五天,搜家,向家人勒索1000元,之后他们把范建英非法转押到张家口市桥西分局北新村派出所,范建英又被关了一天一夜,北新村派出所又向家人勒索2000元。

二零零零年,法轮功学员范建华进京证实大法,被北新村派出所劫回,他们威胁范建华说:“交2000元就放你回家,否则就劳教。”他们勒索了范建华仅有的300元钱,还逼范建华打了一个100元的欠条。二零零一年五月,范建华在去同修家的路上碰见北新村派出所所长郝连波,他揪住范建华的衣领不放,将范建华拖到派出所,范建华不服迫害,与其挣扎中被揪掉手指粗的一绺头发。后将范建华送南营坊派出所继续迫害。

二零零零年五月,法轮功学员张玉珍带着自己的病历去国家信访办上访,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证实大法,为师父和大法讨回公道。没想到,堂堂的信访办成了抓人办,她被劫回张家口北新村派出所,后在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了五天,她绝食抵制迫害,家人交2000元才放人。二零零一年三月十日,张玉珍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北新村派出所到她家非法抄家,抄走一些小张大法真相粘片,北新村派出所又将她非法拘留,她绝食抵制,十多天后放回。(注:张玉珍为了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以及江泽民对法轮大法的栽赃陷害和对民众的欺骗,不顾个人安危,全身心投入讲真相救人中。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七日晚,张玉珍在新华街西豁子的资料点被桥西分局、大境门派出所等绑架。五月四日张玉珍被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徐桂珍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一日与同修进京上访被绑架劫回北新村派出所,该所指导员将她送进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八天,她绝食十二天后送煤机医院抢救,六天后放回,单位每月只给她发192元生活费,扣除其余工资400多元。从二零零一年四月到二零零三年四月共扣工资10000多元。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凌晨三点,五名法轮功学员在张家口市桥西区光中路挂“法轮大法好”的条幅,被张家口市桥西公安分局南营坊派出所绑架。下午五点多法轮功学员刘春丽和丈夫被北新村派出所、沈家屯派出所八、九个警察绑架到北新村派出所,随后八、九个警察和街道主任将她押回家非法抄家,走廊内站满了警察,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沈家屯派出所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警察甚至把床上的大布娃娃撕开,把海绵都掏出来,扔的床上地上到处都是,并抄走大法书籍、磁带、师父法像和条幅,沈家屯派出所把她锁在铁笼子里非法拘禁六天后送看守所,以“利用某教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关押七个半月。她两次绝食抵制迫害,遭到野蛮灌食,导致她小便失禁,褥子尿湿了都不知道,昏迷了三天也不放人,后经亲属托人才把人放回,单位扣除工资800元,其中沈家屯派出所收取了雇人看押费300元。

法轮功学员高玉珍通过修炼法轮大法,一身疾病无影无踪,身心均得到净化。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她为了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 进京上访,被红旗楼派出所非法关押三天后,转市党校,敲诈1100元(党校1000元,红旗楼派出所100元)。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高玉珍再次进京上访,被北新村派出所所长郝连波、片警刘晓东送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八天,被敲诈勒索4500元(派出所2500元,桥西公安分局2000元)。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二日,高玉珍去同修家,被北新村派出所警察将她与同修一起强行绑架到派出所,警察野蛮的对女法轮功学员拽头发、推、扯、踢,威胁不让去北京,后将高玉珍转单位非法关押监禁。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八日,高玉珍又一次进京上访,在北京被警察用烟头往她鼻子里塞。劫回张家口市后,又被北新村派出所勒索单位一万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晚十一点多,北新村派出所的人砸门,逼高玉珍跟他们“走一趟”,结果被送张家口市(宣化)看守所,在看守所拒收的情况下,所长郝连波又连夜将她送十三里拘留所非法关押,生命垂危时放回。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高玉珍不断的遭到北新村派出所骚扰,半夜两、三点经常有电话骚扰,甚至从家中绑架。

二零零零年底,法轮功学员孟秀兰一家四口到北京和平上访,丈夫和女婿被北新村派出所非法关押十三里拘留所三个多月,共非法罚款7000元,双双被张家口煤机厂开除公职;女儿张立霞在北京派出所被野蛮电击,从头到脚整整电击半天,北新村派出所将张立霞从北京直接送保定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注: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凌晨,孟秀兰与同修一起挂“法轮大法好”的条幅,被南营坊派出所绑架,桥西公安分局、桥西区检察院、桥西区法院将五十多岁的孟秀兰非法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孟秀兰一家的悲惨遭遇是桥西区政法委、610、桥西公安分局、北新村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又一见证。)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法轮功学员杨永珍去北京上访,在南站铁路被警察拦住,后被北新村派出所劫回,晚七点后放回。

二、周廷宾等在任职北新村派出所所长期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二零零三年八月至九月期间(大约四十天左右),法轮功学员于俊玲因拒绝单位(张家口市第二医院)要求写不去北京的保证,单位党委书记李翠英、党办人员李品荣伙同北新村派出所警察把于俊玲绑架到桥西区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水母宫附近),后又被送至沙岭子洗脑班进行迫害。

二零零四年五月下旬的一天下午,法轮功学员武爱平见马路旁边一电线杆下面有一张大法真相不干胶,她捡起后就贴到电杆上,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北新村派出所片警刘晓东一行四、五个人来武爱平家敲开门,并非法搜家、搜地下室,将武爱平绑架到北新村派出所锁在铁椅子上非法审讯,所长和年轻王姓警察各扇武爱平一耳光,粗暴辱骂,强行拍照,武爱平被劫持到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期间,桥西区北新村派出所(所长周廷宾)绑架辖区法轮功学员高玉珍、王德亮、马秀英、都桂芝、范建英送进张家口市劳教所“洗脑班” 非法关押,直到奥运结束。其中王德亮老人不堪身心打击,于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付秀清被北新村派出所到家里骚扰和家人骗走身份证,并要求每日报到。

法轮功学员武爱平被北新村社区温主任带多人到家骚扰,逼迫交身份证、写保证。他们还逼迫武爱平的父母和妹妹劝说她写保证,致使年近八旬的父亲和妹妹跪在武爱平面前哭着求她妥协。从八月到九月初的三十多天里,社区主任每天安排三班人员,每班两人,二十四小时驻守在武爱平家里,给武爱平和家人在精神上和生活上造成很大伤害及不便。特别是武爱平的丈夫在精神上受到很大刺激,人发呆,听到楼道有脚步声就惊恐,甚至要跳河自杀,几个月后才缓过来。

二零零九年夏天,都桂枝与同修李忠梅贴揭露江泽民的不干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北新村派出所警察绑架,不让解手,逼问家在哪住。非法关押一夜。第二天的上午,都桂枝被北新村办事处主任认出并被非法照相,中午十二点多,在他们将都桂枝送回家时,都桂枝理智的把家门带上了,他们敲门没敲开。随后他们就闯到同修李忠梅家非法抄家,还将其劫持到看守所,检查身体时,李忠梅出现病态,他们没送成。

二零一一年北新村派出所把法轮功学员杨永珍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一下午。

二零一五年都桂枝依法起诉江泽民后,桥西分局国保大队和北新村派出所警察闯入都桂枝家,逼问这个诉江材料是谁写的,谁打印的,让都桂枝签字,都桂枝不签,警察说不签,就跟他们走。当时都桂枝的儿子说他给签字,他跟他们走!都桂枝说:不能签字,你们签了不算!在都桂枝的强大正念下不了了之。

二零一七年八月和二零一八年七月,北新村派出所(所长张新彪)又到法轮功学员付秀清家小区传达室等候付秀清问话、拍照等骚扰。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北新村派出所所长张新彪与一刘姓警察几次给法轮功学员乔秀娥及家人打电话骚扰,要乔秀娥到派出所一趟,被乔秀娥拒绝。

三、停止迫害 将功补过

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公民和不信仰宗教公民。”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根据以上张家口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北新村派出所原所长郝连波、后任北新村派出所所长周廷宾、北新村办事处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犯罪事实,已严重触犯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以及我国《刑法》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入侵住宅罪、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二百七十四条勒索罪。

江泽民、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犯下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是对全人类道德良知的挑战!将面临的是人类历史上最大最严厉的审判!天理昭昭,善恶必报。任何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

在此正告上述及其他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和党政官员:今天你们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功绩”,都将成为日后讨还血债的罪证,所造成的恶果,将使你们断送自己的未来甚至殃及家人和后代。立即停止你们的迫害行为,弃恶从善,尽力挽回给大法和法轮功学员造成的损失,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已是你们唯一的出路!如若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继续作恶,必将受到正义的审判和历史的淘汰!

同时也警告其他参与迫害大法与法轮功学员但尚未被揭露的警察、办事处、610等人员要引以为戒,不要无知的认为上级让干的就可以不受到追究、欺压善良而无后患。殊不知,苍天有眼,神目如电,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所有参与迫害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所有迫害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的罪恶无一遗漏的将受到神的彻底清算,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毁掉自己的未来!天理昭昭,邪不胜正;择善而行,就是善待自己。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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