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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市桥东花园街派出所、办事处恶行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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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花园街派出所警察及桥东区花园街办事处工作人员,紧跟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的迫害政策,积极配合执行桥东区政法委、“六一零”和桥东公安分局的具体迫害部署和指令,执法犯法,对辖区法轮功学员骚扰、绑架、抄家、非法拘禁、非法罚款、非法关押洗脑班、非法拘留,以至非法劳教、判刑,充当了一线迫害工具,犯下了迫害佛法和修炼人的天谴大罪。

从1999年7月20日至2019年,据不完全统计,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花园街派出所共绑架法轮功学员及家属45人次,其中非法拘留34人次、非法关押洗脑班8人次;非法抄家11人次,法轮功学员及其单位被敲诈勒索65360元;非法劳教8人次,2名法轮功学员及家人被非法判刑。

一、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8人次

1、法轮功学员刘建军遭受的迫害

1999年7月20日以后,刘建军到北京证实大法,被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后被北京公安拉到丰台体育场,又被劫持到北京郊外齐鲁宾馆。张家口市公安将刘建军拉回后,刘建军原工作单位煤炭公司经理、办公室人员将刘建军监控起来,并叫其妹妹逼迫他放弃修炼。

从此以后,桥东公安分局花园街派出所申学武与刘士斌(音)、原所长张X、警察贾建军、花园街办事处花卉(女)、女警察刘××等人,多次绑架、殴打、非法关押、劳教迫害刘建军,如1999年10月29日,刘建军带着上访信,再次到北京上访,被天安门警察绑架;2000年2月中旬的一天,刘建军去看望同修;2000年4月中旬,刘建军带上上访信逐级上访;2000年5月10日,刘建军与同修再次到北京打横幅证实大法;2000年10月6日,刘建军再次进京证实大法,都遭遇不同程度的迫害,一度流离失所,甚至连续绝食抗议致命危,恶警们还做了手脚,强硬让开平劳教所收下,并且将刘建军转押到号称“人间地狱”的河北保定高阳劳教所,继续遭受残酷迫害。

2012年2月17号中午十二点多,刘建军在家中被桥东公安分局和桥东分局花园街派出所副所长丁克楠、警察孙学文等七、八个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抢劫走电脑、彩喷机、双面打印机、刻录机等,现金五万元以上(详细未知)。

花园街派出所副所长丁克楠、警察贾建军,曾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四、五个恶警对刘建军拳打脚踢,丁克楠凶狠地把刘建军踩在地上,并给刘建军戴上了背铐。当时桥东分局花园街派出所时任所长是南俊。

2、法轮功学员郭香荣多次被劳教迫害

1999年11月初,花园街派出所警察刘士斌闯入郭香荣家,无故将她劫持到派出所,锁老虎凳内非法拘禁2天。同时,花园街派出所指导员还派人将郭香荣的丈夫劫持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此后,郭香荣被多次绑架劳教,包含2000年2月21日,花园街派出所警察刘士斌、申学武再次非法闯入郭香荣家;2000年4月20日,郭香荣为证实大法,到花园街办事处送上访信,办事处命不法人员翟××与花园街派出所警察,将她劫持到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关押;2000年7月19日,郭香荣到北京证实大法,被北京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劫至张家口花园街派出所,送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同年7月30日,郭香荣与同修再次到北京信访局上访,被截访的恶警劫持,不法人员刘X(女)费尽口舌,又做了手脚,唐山劳教所才勉强收下。在劳教所,法轮功学员们受尽非人的折磨,郭香荣被非法关押迫害3年零9个月,于2004年4月19日才被放回。

3、法轮功学员曹建玲遭受两次劳教迫害

2000年10月6日,曹建玲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刚买了一面小红旗,不到一分钟,就被张市驻京办不法人员劫持,后被送唐山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并被敲诈1800元。

2002年10月26日晚,桥东公安刑警队、花园街派出所不法警察闯入曹建玲家非法抄家,抢走录像机、录音机、录像带、大法书籍,并将曹建玲绑架,再次非法送高阳劳教所迫害两年。

4、法轮功学员王书龙被劳教迫害致残废、生活不能自理

2000年3月份,花园街派出所将在张家口市区东河沿炼功的王书龙强行绑架,非法拘留关押15天。同年6月花园街派出所不法警察再次非法闯入王书龙家。

2002年10月23日,桥东公安刑警队常××、恶警张建宾和花园街警察从家中将王书龙绑架,并非法抄家,花园街派出所强行将王书龙送保定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王书龙在高阳劳教所受尽非人的折磨。2003年6月中旬,高阳劳教所将王书龙迫害残废,严重脑出血,至今不能上班,生活不能自理。

5、法轮功学员赵月梅遭受的迫害

2000年的一天,赵月梅正和老伴在家看电视,花园街派出所一帮人闯入她家,以谈话为名,将赵月梅强行劫持到派出所,并抄了她家。非法关押三天三夜后,赵月梅被送张家口市(宣化)看守所迫害。非法关押一年后,赵月梅又被送保定高阳劳教所迫害,每天强行洗脑,威逼放弃修炼。赵月梅受尽折磨,期间花园街派出所以放她回家为名,又敲诈家人现金300元。

6、法轮功学员于俊玲被非法劳教

2000年4月20日左右,于俊玲因为写真相信,要求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被劫至花园街派出所,随后被绑架到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2000年10月6日于俊玲去北京证实法,被花园街派出所申学武、花园街办事处苏瑞、关××从天安门广场绑架,送至张家口市(宣化)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又被桥东公安分局局长马福维、花园街派出所警察申学武、刘××(女)送唐山开平劳教,非法劳教1年6个月,在劳教所期间曾被吊在树上、扣在雪地中、反绑在树上迫害,直到2002年1月底回家。期间于俊玲被工作单位张家口市第二医院非法降一级工资、降一级职称,并受到扣发工资的迫害。

二、法轮功学员郭香荣和家属两人被非法判重刑

2007年8月7日上午九点左右,郭香荣正在家中,花园街社区人员、指导员上门骚扰,指导员甚至扬言,我今天不抓你,明天也得抓你,之后单元门口有可疑人员在蹲坑。8月8日郭香荣的妹妹郭秀花(未修炼法轮功)来看姐姐。晚上,姐妹俩拿着真相资料下楼时,被早已守候在门口蹲坑埋伏的便衣蜂拥而上摁倒在地,郭香荣妹妹家被花园街派出所非法抄家。次日,姐妹俩被恶党人员一同非法关押到张家口市看守所迫害。8月底,花园街派出所将其姐妹俩抓捕迫害。郭香荣被非法判刑十一年,郭秀花被非法判刑九年。

三、对法轮功学员非法罚款、抄家、敲诈勒索

◎2000年6月28日早晨,法轮功学员郭香荣、刘建军、刘静波、曹建铃、安秀梅、赵月梅在桥东区东河沿小公园炼功,被桥东区工业街派出所警察董××等绑架,后转交桥东分局花园街派出所并劫持到张家口市拘留所,分别被非法关押15天、敲诈300元放回。赵月梅的单位被勒索500元。

◎2000年7月份,赵月梅、冯守正再次去东河沿小公园炼功,又被工业街派出所绑架,赵月梅、冯守正再次被花园街派出所非法拘留12天。

◎1999年8月29日半夜3点左右,花园街派出所三个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孙晓芳家,将她强行绑架到红旗楼派出所非法审讯。红旗楼派出所警察给孙晓芳戴手铐,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将她送十三里看守所。孙晓芳被非法关押10天后,转刑事拘留。在宣化看守所,孙晓芳一直被关押长达4个月,拘留所勒索1400元后,才放出。2001年5月13日,孙晓芳因送上访信,又被花园街派出所绑架到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关押8天。

此后,每到他们认为的“敏感日”,花园街派出所申学武、苏瑞,办事处关××,城管的张××等不法人员就到她家进行骚扰、监控,逼迫写保证,给孙晓芳和家人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2001年法轮功学员刘淑琴与同修到北京证实大法,被花园街办事处、派出所骗到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敲诈1500元。同年10月、12月,阳历年前后,花园街办事处又将她骗去,分别洗脑迫害2至5天。

◎2001年夏天,花园街派出所贾建军等四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安秀梅家,抄走大法书籍和炼功带。2004年10月的一天晚上12点左右,花园街派出所以教导员为首的8个不法人员又闯入安秀梅家,翻箱倒柜非法抄家。并非法审讯,敲诈勒索3000元后,才放人。

◎2004年,法轮功学员陈学在花园街派出所外边发真相资料,被恶警绑架,又被非法关押在张家口市拘留所,15天后才被放出。

◎2006年的11月,法轮功学员丁莲士和曹建玲发真相资料,被花园街派出所便衣发现,绑架到花园街派出所。第二天,被劫持到张家口市拘留所,同时被非法抄家,警察洗劫一空,连同3900元现金全被劫走。丁莲士被非法拘留15天后,又被送进洗脑班。这期间,花园街派出所两个警察晚上提着长电棍,到她家两次,吓得她老伴病了半个多月。2008年奥运前、2012年的邪党“十八大”期间,花园街派出所警察、社区不断地来家骚扰、恐吓,不交出身份证,就拘留。2017年6、7月、2018年大约6-7月他们又来家骚扰。

◎2016年1月4日上午,桥东区法轮功学员利莉,在桥东区商务街菜市场,被桥东公安分局花园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到花园街派出所,当天被劫持到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一周后放回。直接责任人是桥东分局花园街派出所所长李续斌、副所长袁清山等人。

四、刘建军因受迫害回家后含冤离世

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桥东区花园街办事处、桥东分局花园街派出所对刘建军的住宅多次骚扰,1999年至2000年,几次非法抄家,刘建军被多次非法拘留关押,1次被非法劳教3年,致妻离子散,身心遭受巨大伤害。其原单位张家口市煤炭公司在花园街办事处、派出所的胁迫下与刘建军解除了劳动合同。刘建军的户口及身份证一直不给办理。

2012年2月17号中午十二点多,刘建军在家中再次被桥东分局花园街派出所七、八个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刘建军被非法刑拘后绝食闯出,但身体一直没有彻底恢复,于2016年初含冤离世。

五、善恶有报 作恶者终究难逃

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花园街派出所及桥东区花园街办事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犯罪事实,已严重触犯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以及中国《刑法》239条绑架罪、238条非法拘禁罪、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入侵住宅罪、234条故意伤害罪、247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274条勒索罪。

恶首江泽民、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犯下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其迫害法轮功是对全人类道德良知的挑战,将面临的是人类历史上最严厉的审判。天理昭昭,善恶必报。任何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将承担个人罪责。而且,追查惩办没有追溯时效和国界的限制,属全人类的共同管治范围。目前有28个国家已经制定或准备制定类似美国的“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对人权迫害者拒发签证、冻结海外资产。

在此正告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花园街派出所及桥东区花园街办事处以及其他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和党政官员:由于你们受中共及江泽民集团谎言欺骗和利诱,在单位直接参与了对法轮佛法与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你们的名字已被列入国际互联网的恶人榜名单,你们的恶行将会受到全世界法轮功学员的揭露和国际正义组织的追查。立即停止你们的迫害行为,弃恶从善,挽回给大法和法轮功学员造成的损失,悔过赎罪,并冷静思考了解真相,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已是你们唯一的出路。

我们将继续收集、整理已经和正在发生的迫害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的事件和参与者,并一一记录在案,随时向国内外相关机构举报,使一切迫害罪恶无可藏匿,使一切迫害者无可逃遁。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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