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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学员陈新野已被秘密关押四个月 呼吁各方营救

更新: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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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记者郑岩综合报道)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新野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当地一家饭店被绑架。随后,警察没有把他送入拘留所或看守所,而是由沈阳市治安警察支队成立了专案组,在秘密地点关押和审讯,至今已经四个月多。专案组并威胁和监视他的家属,图谋牵连更多法轮功学员。呼吁各方营救,尽快制止邪恶之徒的肆虐。

陈新野被绑架的经过

据悉,陈新野是因为同年五月份的一个绑架案中被人牵连而遭难的。二十二日晚八点二十分左右,陈新野到达沈阳市皇姑区北行一家名为“闫家鸡架”的饭店,接在那里工作的妻子陈丽辉回家,但刚到饭店即被绑架。当时在场的十四个人均遭绑架,其中包括饭店员工、员工家属以及顾客。

在绑架现场,警察强制给十四人戴上手铐,强迫所有人以半蹲半站的姿势体罚,同时在店里非法搜查约两小时,临走前拆走了店里的摄像头。

北行是当地比较繁华的商圈,当时有许多路人围观。到晚上十点多,警察给被劫持者们戴上黑头套、押入警车带走,还强迫人们在警车上也蹲着。期间,警察用陈丽辉的手机给她女儿打电话,并派了八个便衣押着陈丽辉去她家抄家。

次日(七月二十三日),有被劫持者的家属用手机定位等方法,查到家人当时被关的地点法库县鑫天地商务宾馆。

七月二十三日中午,其中十一人被释放,而陈新野、陈丽辉夫妇、刘宪勇仍被非法羁押。据悉,二十二日夜里,每个人都被单独关押、被警察非法审讯。警察执法犯法,对每个人进行诱供、栽赃和恐吓。

七月二十三日晚,沈阳大东分局新东派出所给陈丽辉的女儿打电话,说陈丽辉是被“监视居住”,但不给家属出示任何法律文书,也不提供被关押的具体地点。陈的女儿问父亲陈新野消息,警察回答先说“不知道”;追问之下,才说七月二十八日会有消息。

七月二十八日,家属再次向警察询问陈新野的下落,新东派出所说:没有任何消息,你去找大东公安分局吧。

七月二十九日,家属接到大东分局国保大队的电话,叫家属准备一些日常用品,七月三十日送到大东分局,但是仍无人告知陈新野、陈丽辉夫妇被关在哪里。

据举报,陈新野等人此次被绑走之后,曾被关入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老看守所(上园海鲜市场)军事部队对面。沈阳市治安警察支队对陈新野成立了专案组。最近得到消息说,目前秘密关押的地点叫做“辽宁省新民市财利商务宾馆”。

参与迫害陈新野的至少有以下单位和个人:沈阳市公安局局、沈阳市国保大队、沈阳市法库县公安局、沈阳市康平县公安局,沈阳市治安警察支队、沈阳市大东分局大东派出所等。沈阳市国保大队下到大东派出所具体办案者是张祺,沈阳市大东区国保的参与者是“魏队长”。

二零一六年,因坚持修炼法轮功,陈新野曾被关押在辽宁省本溪监狱的三监区。当时被关在本溪监狱的人,每天做奴工活,多数人手指甲磨破了,手上有伤,所加工的塑料编织袋对皮肤有伤害,完不成生产任务就会被狱警殴打、打耳光、电棍电,有时拳脚相加。

陈新野妻子获释回家

陈新野夫妇的女儿今年只有二十岁。在父母被绑走之后的二十多天里,她马不停蹄地找遍了大约十六个部门,例如:法库县孟家派出所、法库县看守所、沈阳皇姑黄河派出所、沈阳第一看守所、大东区新东派出所、大东分局、大东分局信访办、大东分局国保、沈阳市信访办、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110指挥中心、大东区政法委、辽宁省纪检、大东区政府、沈阳市检察院、沈阳监管支队等,但她得到的回答都是这样的:“这是专案机密。”“让家属在家等消息。”“别找了。”“我们不知道。”“我们不是办案单位。”“不归我们管。”

在女儿等亲朋的营救下,八月二十一日陈丽辉获释。据说获释前被警察勒索了五千元人民币。

另一位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刘宪勇,被关押在法库县看守所。他的母亲去法库县公安局要求释放儿子,尚无结果。

刘宪勇是沈阳市法库县叶茂台镇阎荒地村法轮功学员。自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刘宪勇被当地村干部和派出所多次迫害。他的父亲承受不了巨大压力,在监控儿子的民兵面前突发脑溢血。二零一八年一月,法库县公安局五六个警察曾吃喝睡都在刘家,二十四小时不离开,不允许刘宪勇离开家门半步,并在家中安装了监控设备和录像机,只允许直系亲属陪护,不允许其他亲友探视。

营救者郭旭红遭绑架

二零二一年十月九日凌晨四点多,沈阳市法库县法轮功学员郭旭红(女)在上班的路上,被沈阳市公安局和法库县公安局联合绑架,随后押送到新民市财利商务宾馆秘密关押。据称,郭旭红被绑架是因为参与了营救陈新野的努力。

郭旭红今年五十岁,是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城的一名普通的家庭主妇。她在明慧网发表的一篇自述中写道,“一九九九年四月,我怀着对真、善、忍人生境界的美好向往,走进了法轮大法中,从此人生多了一份真实、踏实和朴实! 没想到随后七月二十日,中共头目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大法修炼者的残酷迫害。”

前去绑架郭旭红的有七八名警察,全是便装,开的是私家车。他们把郭旭红的丈夫也带到派出所录口供,问郭旭红最近在干什么等等,签了字才让回家。警察并到郭旭红家里抄家,把郭旭红的丈夫用过的几个旧手机也拿走了。

负责绑架郭旭红的是沈阳市法库县公安局的苗姓警察。苗姓警察留下的电话号码是16602437255,说有事到团结派出所找他。参与绑架的还有被称为李阳(音)、高队和小白的警察。团结派出所的电话是2487123227,现所长黄利勇的电话是13840098567。




陈新野简介

陈新野,男,一九七六年出生,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人。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一二年出狱不久,在沈阳某精密仪器公司担任销售经理。以下是陈新野自述两次遭中共判刑的经历: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八年五月,中共恶党借口开奥运会,邪党人员绑架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沈阳市三台子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我家,把我捆绑起来,按到地上,嘴被堵上、戴上黑头套,绑架到沈阳毓英楼宾馆。

“在那里,对我酷刑审讯,用拖鞋打我几十个耳光,脱光衣裤用电棍电击。警察嫌电击强度不够,就往我身上浇水,把毛巾弄湿,继续用电棍电我,直到电量用尽。他们又用两尺多长的黑色橡胶狼牙棒轮番殴打我,连续两天。还把我塞在四个腿的小方凳下面,上面坐了一个接近二百斤体重的警察,让我窒息,痛苦得无法用语言形容。

“之后他们把我送到皇姑看守所非法关押。那里让背监规,不背诵,就挨打;强制穿死刑犯号服;戴脚镣;吃的是黑面馒头,白菜汤底下都是沙子。一个屋里本来只能装二十人,实际装了三十多人,需要侧身才能睡觉。一天只允许去两次厕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存了二千~三千元钱,只给一袋花生米。家里人送存的衣服,都是犯人先挑,剩下的才给法轮功学员。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四个月后,被非法判刑四年,送到沈阳康家山监狱(原来是教养院)继续迫害。

“到监狱后就每天到工厂坐板,从早六点坐到晚上六点,一动不能动,还必须坐直,不坐直,就挨打骂。七月的盛夏,二十多人共喝一瓶矿泉水,每人一口。四个包夹二十四小时看着,每天言行一字不落,都要和恶警报告。

“一个月后,逼迫我做奴工,做镐石(人工钻石)。每天用砂轮磨,磨出的镐石象芝麻、大米粒大小,最大的是黄豆粒那么大。因为长期盯着砂轮磨,视力严重下降,眼睛花,看东西重影。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我出差,住在辽宁丹东丹铁大酒店。那天早上,服务员敲门,开门后,进来七、八个便衣警察,我被丹东国保和振兴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振兴派出所。寒冬季节,零下十多度,他们把我固定在铁质老虎凳子上一天一夜。

“第二天早上,我父亲和单位领导去派出所要人。副所长到我面前,我说:“我父亲,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他唯一的儿子被绑架了。他儿子没有做任何坏事,只因为做一个好人,就被你们抓来了,他着急上火是很正常的。你也有父母,我想,你也能体谅父母对儿女的牵挂。”

“我坐在铁凳子上,数九严寒,晚上没有暖气,一直也不给我饭吃,第二天早上,让我签字、按手印,我不配合,七、八个警察就一起把我殴打倒地,他们拉我去医院体检。

“第二天中午,把我绑架到丹东看守所,非法关押半年。后我再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本溪监狱继续迫害。

“本溪监狱全称‘本溪溪湖监狱’,是辽宁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基地’。多年来,监狱为实现其百分之百‘转化率’,采用各种残酷的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强迫其放弃信仰。”

二零一七年出狱后,陈新野在明慧网发表了严正声明,宣布邪恶的“转化”作废,自己要从新开始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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