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遭七年牢狱迫害 优秀教师李兰强又被枉判五年

更新: 2021年12月27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房山区58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兰强,曾经二次被劳教迫害共四年、被非法判刑三年,近日再遭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李兰强

李兰强先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曾在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中学任数学教师。一九九七年十月,李兰强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在工作中尽心尽力,他教授三个班的数学课,还担任数学教研组长,教学业务水平高,承担的工作是最多的,受到校领导和学生家长的普遍赞誉。

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李兰强被中共邪党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洗脑班、劳教所、监狱迫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初,李兰强被学校骗到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了二十天。学校见他没有放弃信仰,又勾结警察去抄家,非法劳教他一年半。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李兰强在学校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再次被劫入北京团河劳教所迫害。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李兰强在租住处被北京市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拱辰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迫害。同年五月二十六日他被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十月十三日被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上午,李兰强再次被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在非法庭审结束等待回看守所过程中,一个负责传唤李兰强的人(秃顶)要求李兰强不要讲话。李兰强问他:哪条法律规定的不让我说话?此人高声叫嚣:别给我讲法律,我就是法。随后,此人指使几个法警用电棍猛烈电击李兰强。李兰强被电晕摔倒,头撞在墙上磕破出血,右胸部等处被严重电伤。

李兰强被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七千元,二零一八年一月下旬被劫入北京第二监狱八监区迫害,二零一九年四月结束冤狱回家。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晚,李兰强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恶人举报,遭西潞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房山看守所,近日得知遭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情况待查。

根据二零二一年上半年明慧网的报导统计,北京市法轮功学员18人被非法判刑,至少七人被非法庭审,129人被绑架,148人被骚扰、恐吓,四人被关入洗脑班,一人被迫害离世。由于中共网络封锁等原因,还有许多没有报导出来的迫害案例。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