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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请律师维权 合江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开庭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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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合江法院原定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非法庭审泸州市江阳区四名法轮功学员代群英、李世芳、刘开胜、简红梅,法院为他们每人指派了一名所谓“援助律师”做有罪辩护。一月二十六日,代群英家人聘请的北京律师赶到合江法院办理了代理手续,为当事人依法无罪辩护。合江法院当即决定庭审改期。

代群英,69岁,泸州市纸箱厂退休工人,二零零九年八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心口痛、颈椎痛、鸡眼等病全都好了,没吃一分钱药。

李世芳女士,现年68岁,原泸州市毛巾床单厂厂长(曾兼书记),她临危受命,硬将这个摇摇欲坠的企业扭亏为盈,企业资产新增十多倍,产品出口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被评为泸州市十佳优秀青年厂长,四川省百佳优秀青年厂长。多家媒体书刊报道过她的事迹,得到过很多荣誉,如她所说,奖状、证书一大堆。

刘开胜,男,现年49岁,四川省地矿局一一三地质队高级工程师,技术顾问,水工环地质勘察院总工程师。刘开胜于一九九五年读大学时,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工作中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深得领导的信任和同事的尊重。

简红梅,小学音乐教师。她说:“我原来满身是病:甲亢、重度贫血、妇科病、血色素只有5点几克,体重七十几斤。九五年在西南师范大学函授时,查出声带疲软,唱歌高不成,低不就,多唱一会儿就不行了,严重的影响了我的工作。一九九六年修炼了法轮大法,我的身体完全康复了。”

四名法轮功学员现在已被非法关押了五个多月,在公检法绑架、构陷过程中,无一人认罪认罚。北京维权律师的介入,打破了合江法院预谋全是由指派辩护人出场造势的局面。

事件回放

二零二零年,武汉新冠肺炎特大疫情一波未平另一波即起,泸州市法轮功学员在这个疫情表面缓解的间隙中努力传真相,抓紧呼唤良知、救众生。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六日,泸州市江阳区法轮功学员李世芳、代群英、简红梅、刘开胜到远离市区的合江县自怀镇赶场,向民众免费发放避疫逃生的真相资料,被自怀镇派出所绑架。

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合江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关进合江县看守所,后转到泸州市纳溪区看守所。期间,他们的家被非法查抄,家中属于个人信仰的私人物品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电脑、手机、U盘、内存卡等被抢走,加倍折算成几百份的所谓“证据”。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合江国保发出逮捕通知;十月二十三日合江国保又将四人构陷到检察院,合江检察院受理;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合江检察院参与构陷下达起诉书;合江法院定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庭审。

代群英家人聘请的北京律师得知该案已构陷到了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赶往合江法院递交代理手续。此时方知,合江法院已经定下了庭审日期,并为四名当事人指派了辩护人。北京律师说,我是代群英家属委托的辩护人。代群英不需要指派的辩护人,不需要“援助律师”。于是,法院预谋的这场庭审,全是由法院指派辩护人登场造势的局面被打破,合江法院当即决定开庭改期。

所谓“援助律师”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北京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代群英时得知,代群英已经得到了二月三日庭审的通知。法院指派的“律师”去会见代群英,代群英觉得奇怪,就问:我是有人辩护的,怎么给我指派一个来呢?指派律师谎称:你的律师不来了,他没去检察院,法院他也没去。

其实,代群英的律师一路跟进,往返奔忙,不仅去了国保,去了检察院,见了国保、检察院的办案人,与他们当面交谈了自己的意见,还给他们分别呈上书面文书:《代群英无罪,应撤销案件予以释放的法律意见》,《对代群英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律师意见书》;案子到了法院,北京律师赶往法院办理手续,也将在开庭前向合江法院呈上代群英无罪的《辩护词》,不懈努力的制止冤案发生。那么,合江法院的指派辩护人怎么向当事人撒谎呢?援助律师怎么欺骗自己的援助对象呢?援助律师究竟在援助谁呢?

且看泸县法院对八旬老人程思桂冤判的案子。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程思桂老人到达泸县法院在入庭登记的时候,一个陌生人上前与她搭话,问案子的情况。程思桂说,我散发真相资料,是救人的,没有错,没有罪。事后才知道,这个人是泸县法院为程思桂找来的指派辩护人,即所谓的“援助律师”——四川九狮律师事务所的江世银。这个江世银,事先没有与程思桂见过面,根本不了解当事人的思想态度,立场观点,不了解事实真相,发表的所谓辩护意见,全是迎合中共法庭的一派胡言。什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被告人对指控的罪名也无异议”等等,以栽赃陷害的虚假言辞,强加当事人认错、认罪的态度,歪曲了当事人的原则立场,扭曲了事情的本质。程思桂大呼,这是陷害!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泸县法院秘密庭审龙马潭区法轮功学员罗太会、雷焕英、邓万英、苟正琼。两位指派辩护人在法庭上大放烂言,说什么法轮功是×教,两位当事人是炮灰,是受蒙蔽的,受诱惑的等等,对她们进行打击,对当事人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泸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易群仁下达非法判决。庭审前,法院的指派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易群仁,得知是有罪辩护,易群仁就说,我不要。实际上对于指派律师当事人是有权拒绝的。律师却欺骗她说,这是法律规定的,你不能不要。庭审时,这位律师在当事人表态拒绝的情况下,仍赖在法庭上参与迫害。易群仁被诬判四年,处罚金一万元。

从泸州市近期几起案例看,被法院找来的所谓“援助律师”,其实是被法院利用来充当第二公诉人角色的。中共江氏犯罪团伙以密令(“法发2000年29号文”)胁迫、操控公检法司迫害法轮功,迫使执法机构执法故意违法走黑道。迫害二十一年来,中国有良知的正义律师一直在红色恐怖中顶着巨大的压力,坚守着自己的职业道德,维护着法律的尊严,维护着社会的公道,捍卫着人的普世价值。在为法轮功学员千百场的无罪辩护中,把中共法庭用故意错用刑法300条鱼目混珠、用“两高解释”偷梁换柱冒充法律、用“国家定性”等等司法诈骗的邪恶手段,与办案程序中种种违法行为揭露无遗。之所以最近出现法院指派辩护人登场表演,说明中共法庭已虚弱不堪,靠“援助”造势,迫害已难以为继。其实,他们中一些人心里是明白的,明白自己打着执法的幌子在违法走黑道,穿着皇帝的新衣在自欺欺人的虚假中活着,在靠着为中共邪党卖命而活着。或许他们内心深处也在盼望着有一天能摆脱中共淫威,卸掉皇帝的新衣,堂堂正正的做一个真正的中国人。

合江公检法相关人员,二零零九年非法将去合江讲真相的六名法轮功学员判刑;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八年,将控告江泽民的合江小学教师刘小林、夏成贵夫妇非法判刑;二零一七年将去合江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高贤英(年近八十)、张元华、邹明英三人抓捕、构陷,投进冤狱;二零二零年又将把代群英、李世芳、简红梅、刘开胜推上法庭。在四名法轮功学员均无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强加给他们辩护人作有罪辩护,企图把冤案做实,再次制造冤狱。法轮功学员长期对其讲真相,劝善,给了他们一次次选择的机缘。善良的人,善良的心,总是希望被禁锢太严,陷的太深,受迫害最惨的公检法人员能听真相,听劝善,停止迫害,在已经开始的大淘汰中,或将来的大审判中,为自己留下未来。

参与迫害的合江公检法人员:
四川省合江县自怀镇派出所0830--5300008,所长李良明18228991729
合江县公安局局长吕刚
合江县公安局国保教导员任伟 电话:13982484833,传真0830--5211578
合江国保大队副队长 王中和
合江国保周队长
国保大队队长王毅东
合江县公安局办公室0830--5222270,0830--5219018
合江检察院检察官 张联明
合江县检察院检察官 席海平
合江法院 电话:0830——522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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