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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迫害法轮功学员 重庆、黑龙江警察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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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古人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万事皆有因果。法轮大法是佛家高德大法,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并把救命的良方“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传给百姓,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益的好人。而受中共谎言欺骗的人与大法为敌,终“引火上身”,在恶报中食其果。

重庆江津区德感派出所警察江红川遭恶报死亡

江红川,小名江老五,积极追随江泽民邪恶集团,干尽坏事,遭恶报,患病,在医院手术时暴死,卒年五十多岁。

江红川从一九九九年至死,一直参与对大法弟子非法抄家绑架,监视蹲坑,大法弟子多人多次劝其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江红川一直坚持其迫害立场,一条路走到黑,因此遭此天惩。

江红川曾在二零零四年积极参与对大法弟子谢兆明的非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谢兆明在永川监狱被迫害致死。

江红川对大法弟子江红兵家,多次非法翻窗、撬门抄家、绑架,劳教、劳改、送洗脑班等等迫害。

善恶终有报,奉劝还在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们,一定认清形势,停止迫害,不替中共殉葬,将功赎罪,替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胜利镇派出所所长常建民遭恶报

二零零五年,常建民任宾县胜利镇派出所所长期间,把一个刑事案件按治安案件处理,二零二零年因有人举报,常建民被哈尔滨相关部门抓走,并被关押在哈市至今。

常建民任胜利派出所所长期间,曾积极配合上级公安局和六一零抓捕过多名大法弟子,仅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次在胜利镇非法抓捕十三名大法弟子,其中,大法弟子王景伦当年七十多岁,被非法判刑七年,刘忠全非法判四年、张树森三年半、高桂琴三年。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他们是唐凤英、刘振贤、朱凤英各两年,郭海成、孙茹各一年;非法罚过多名大法弟子钱:孙继霞、王玉萍、许恩福、王景伦等。

二零零三年,王玉萍和另外一名法轮功学员在当地黄家屯散发真相资料,被胜利镇常建民等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因王玉萍身体出现严重病态,劳教所拒收,王玉萍最终被放回。期间王玉萍被非法关押八十多天,并被有关恶警勒索一万四千元。

二零零八年清明节,王玉萍在胜利镇大街上被该镇常建民等恶警绑架,被勒索五千元。

二零零九年年初,王玉萍和另外三名同修在家学法。胜利镇常建民等恶警非法闯进家,将王玉萍等四人绑架。王玉萍被勒索二千元。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左右,王玉萍在村路上碰见胜利镇派出所所长常建民等人,随身携带的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抢走,当即遭到绑架,送进宾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常建民将凑成的“材料”送到检察院,欲加重迫害,家属被公安局和法院有关人员勒索三万五千元。

后来常建民被调到宾县公安局,也参与过非法抓捕大法弟子。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大法弟子赵云古和老伴刘淑梅去商店兑换真相币,被哈市及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刘建华、张庆雷、常建民等多名恶警绑架。在家中没人的情况下,恶警非法抄家,抢走现金二十万元及大量私人物品。

以上仅是常建民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一部份,更多详情,有待其他知情的大法弟子及时补充。

法轮功,又叫法轮大法,是一部佛家高德修炼大法,目前已经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让上亿的人道德回升、身体康健,福益于人类。

“天安门自焚”是中共江泽民一伙自编自导上演的栽赃诬陷法轮功的世纪谎言。全世界只有中国大陆在违宪迫害法轮功。

望相关部门的各级官员、警察,不要为迫害站台、买单,因为那样,你同样也是中共和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佛法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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