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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浪子回头 沈阳滕玉国遭绑架构陷

更新: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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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九日(正月初八),沈阳市于洪区法院电话通知法轮功学员滕玉国的妻子:滕玉国的案卷已转到于洪区法院,要开庭了。

于洪法院人员电话中问:你们是否请律师?如果家属要请律师,请在二月二十日(正月初九)告诉法院。”滕玉国老伴回答:“我是农村妇女,也不识字,也不知怎么办理,我得找亲属帮助才行,只一天时间,那哪来的及呀!”

法院电话中回答:“我们是办事员,上传下达,若是你明天不来电话,你就是自动放弃请律师的权利,由我们给安排律师。”说完电话就撂了。

滕玉国,年近七十岁,沈阳市大东区朱尔村人,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上午被沈阳市苏家屯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民主派出所联手绑架,非法关押于苏家屯看守所,至今已有五个多月了。

据悉,负责此案的沈阳市苏家屯公安分局民主派出所的主管所长象充了电,当着其他法轮功学员的面大喊大叫:“我刚从北京培训回来,你们谁敢喊‘法轮大法好’,我立刻就把你抓起来,滕玉国是苏家屯区法轮功的头,这回得好好收拾他!”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持续二十余年,很多警察在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中,明白了法轮功是好的,因此对法轮功学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消极执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命令,中共邪党为了继续迫害,只好召集全国的派出所所长轮流到北京集中培训,用金钱、利益诱惑警察干坏事。

修炼法轮功 滕玉国浪子回头

滕玉国因修炼法轮功多年而变得健康和善。是法轮功将这个“街头一霸”变成了一个好人。朱尔村的村民都知道,滕玉国在年轻时可不是一个好惹的主儿,父亲是大队的书记,家里开个砖厂,结了婚有了孩子的滕玉国经常喝酒打架,不少人挨过他揍,拘留所进了几回,也不改悔。一次滕玉国酒后与一个虎背熊腰的一米八的大汉打架,滕玉国一脚将大汉眼睛踢瞎,那时是上世纪八十年代,老父亲替他赔了三万元的巨款,滕玉国妻子哭着喊着要离婚,这日子没法过了。年轻时的滕玉国就是这样一个谁也惹不起的混混儿,一家人为他操碎了心。

九十年代初,当法轮功传播到沈阳市时候,滕玉国与父亲都读了《转法轮》,作为大队书记的父亲告诉滕玉国,学吧,这是修佛的大法。学了法轮功的滕玉国脱胎换骨,烟也不抽了,酒也不喝了,再也不与人打架了,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做人。老婆也不再吵着与他离婚了。

滕玉国遭暴力绑架、构陷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滕玉国却因为信仰真善忍修心向善而多次被非法关押。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十点,滕玉国和老伴在院子收拾南瓜,一群警察闯入院中,这伙警察,还是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非法抓捕滕玉国的沈阳市苏家屯国保大队和民主派出所的警察。这群警察无视滕玉国坚称“信仰无罪,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的强烈抗议,凶残的将年近七十的滕玉国的脸部打出血,强行戴上手铐和脚镣,还恶狠狠地对滕玉国说:这回你拒捕是罪上加罪。滕玉国的老伴儿在惊颤与无助中,眼睁睁地看着脸上淌着血的滕玉国再一次被警察野蛮地拽上警车。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在此半年前疫情期间,即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沈阳市苏家屯区国保警察绑架包括滕玉国在内的十多位法轮功学员。滕玉国的电脑、打印机、各种设备等价值五万多元的私人物品被抄走,警察还抄走了一万二千多元的真相币,四月二十七日凌晨两点,榺玉国因体温高无法送入看守所被取保候审释放回家。

榺玉国为躲避迫害,被迫离家出走。家属托人,疏通市公安局的关系,希望让滕玉国回家,朋友疏通关系后告知:市国保大队的人说,滕玉国的案子已经撤了,让滕玉国回家。可回家不到一个月,滕玉国就再次遭到警察的绑架。滕玉国明显是陷入了沈阳市国保大队的骗局。

为了骗滕玉国回家而再次绑架他,沈阳市苏家屯区国保大队和民主派出所的警察动用了十多名警力,着便衣,在滕玉国家周围蹲坑,滕玉国家住在高速公路边,家里路边的房子租给汽车维修厂,一天天人来人往,这些警察就冒充维修汽车的,到滕玉国家里要水喝或洗手等借口,到屋里看看滕玉国是否在家。到抓捕那一天,这些便衣警察都露出了狰狞面目,一哄而上,拿手铐的拿手铐,拿脚镣的拿脚镣,他们知道滕玉国早年练过武,准备的相当充分。后来,主管的警察所长还欺骗家属说,不会重判,一两年就出来。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无数参与迫害的警察、检察官、法官受中共的蛊惑,丧失天良,令无数的法轮功学员家破人亡,或承受无辜的牢狱之灾。天理昭昭,这些警察、法官遭到恶报的案例也比比皆是,那些对法轮功重判的法官莫名其妙的得怪病死去。最有名的就是沈北法院的参与迫害的法官,一个个暴病而死,全国震惊。

在此呼吁海内外正义之士伸出援手,用各种方式向中共公检法部门人员讲清真相,阻止迫害的发生,阻止他们对好人犯罪,也希望警察、法官们惊醒,不要再给中共当替罪羊,最终都是中共的受害者。

相关人员信息:
苏家屯区分局国保副大队长宋正和是主要负责人,电话 13504972023。
参与迫害兰立华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沈阳市苏家屯区政法委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翠柏路14号
邮编110101
书记:王志刚
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58号
邮编110101
电话:024-89820716
局长:关强
国保大队
电话:024-89820716、024-31489950
大队长:李智庭
教导员:刘兴德
副大队长:宋正和13940019795、024-31489950
副大队长:金志波13079297397
警察:甘乃军、曹鹏、王中洋、王伟志、唐晓磊
金成军 16519756286 李宏男、张宏伟
民主派出所所长, 杜鑫
沈阳市于洪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10号,邮编110141电话:024-85839956
相关责任人
院长 李 阳 024-85839996
副院长 陈洪文 024-85839933 13998819333
副院长 尚俊杰 024-85839866 13840503832
副院长 赵海波 024-85839958 13700033558
主审法官 郝星男 024-85839979
法院其他领导
戴天峰 024-85839998 15940040909 执行局
宋颖 024-85839898 13940584040 审判管理办公室
李成贤 024-85839990 13998379966 立案庭
姜兆兴 024-85839993 13940192092 审判监督团队
陆迪 024-85839985 13840083105 未成年和执行裁决审判团队
郑柏松 024-85839935 13654905866 行政审判团队
刘昕 024-85839977 政治处
马涛 024-85839997 纪检监察室
法官:王彦艳,付东梅 车忠海 吴清琪 王忠泽
赵萍 陈驰 王贵武 王囡
法官:张引024-85839727

于洪区检察院信息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太湖街20号 邮编:110141 电话:024——85837600检察长:刘晓涛
书记副检察长:夏炎
副检察长:王树利
党委副书记:陈庆新
专职委员:田成维
公诉科长:高连毅
本案检察官:王树利
检察官:李铁群 单运磊 杨森 姚红蕊 胡扬
于洪区检察院公诉人:刘英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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