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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瘫痪在床 妻子被抓进看守所转化

——山东淄博刘秀荣再陷囹圄

更新: 2021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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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三年前,刘秀荣因为修炼法轮大法,被淄川区国保大队韦国宁等绑架、构陷,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被淄川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刘秀荣自信无罪,依法上诉,并因为身体原因被“保外就医”回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份,国保人员不顾她的丈夫重病在床,再次绑架刘秀荣。

刘秀荣,家住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刘秀荣修炼法轮功以前,曾患有严重的哮喘、类风湿和高血压等疾病。她修炼法轮功后,症状逐渐减轻、消失。

刘秀荣的丈夫李东太,患有脑梗、糖尿病等病症,自二零零六年,病情加重,近似植物人状态,卧床不起。长期以来,李东太依靠刘秀荣照顾和护理,离开刘秀荣的照顾,他无法生存下去。

因此,多年来,刘秀荣既承担着家庭的重担,又抵制着淄川区公安、检察院、法院对她的绑架、骚扰和构陷。但近几年,由于国保和派出所警察多次的骚扰迫害,刘秀荣在压力下经常喘不上气,整夜无法正常入眠,身体难以支撑。

善良妇女被追踪迫害 再被绑架

在这种情况下,二零二零年十月份,淄川区国保人员又去骚扰刘秀荣,说管她案子(即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九年间构陷她)的国保警察韦国宁调走了,现在换人了,她的案子还没有结束,还要她去查体等。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份,淄川区国保警察,不顾刘秀荣丈夫瘫痪在床,急需人照顾,而且刘秀荣自身因受迫害,身体出现不良状况的情况下,将刘秀荣绑架,非法关押到淄博市看守所。

刘秀荣被绑架后,丈夫因没人看护,只好被送往养老院。养老院拒收这种重病人,又只好送回家,现在刘秀荣的丈夫瘦的皮包骨头,身上多处褥疮都破了,生命处于危险之中。

据悉,刘秀荣现在淄博市看守所,身体也很不好,其家人找过国保人员,国保人员以管她案子的人调走了为由,推脱。

法轮功,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刘秀荣女士勤劳、善良,吃苦耐劳,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却遭中共公检法的构陷、非法判刑,家人失去照顾,面临生命危险。

事件追溯:刘秀荣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刘秀荣此次被关押迫害,源于三年前,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淄博市淄川区国保大队主任科员韦国宁和一中队中队长于英新,带领松龄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秀荣。

他们从刘秀荣家里,非法抄走计算机、打印机等物品。当天下午,家人被迫缴纳两千元钱后,刘秀荣以“取保候审”名义,回到家中。

此后,国保警察韦国宁、于英新等人开始以各种形式骚扰刘秀荣,企图向检察院、法院构陷她。

二零一九年四月,国保警察韦国宁、于英新和松龄路派出所的警察,多次到刘秀荣家中骚扰和所谓的“问话”。

二零一九年五月上旬,淄川区检察院人员到刘秀荣家中所谓“核实情况”。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三日,淄川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佳霖告知刘秀荣,所谓“程序”已到法院,即刘秀荣被非法起诉到法院。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刘秀荣被淄川区法院非法庭审,主审法官李佳霖。

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淄川区法院,在淄川区610办公室的操纵下,对刘秀荣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刘秀荣自信自己无罪,上诉至淄博市中级法院。而淄博市法院未再开庭审判,只是通知刘秀荣家人二审维持原判。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七日,刘秀荣出现严重哮喘症状,上不来气,住院二十四小时,她的家人为她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

二零二零年五、六月份,淄博市中级法院人员联系刘秀荣,说“准备开庭”,可开庭不长时间,又叫刘秀荣到淄川法院,勒索了五千元罚款。

如今,丈夫病危在家,刘秀荣又被劫持,已经被非法关押在淄博市看守所三月余。希望相关人员秉持良知,让无罪而被冤判的刘秀荣早日回家,调养身体,能对病危的丈夫尽妻子的责任。

相关人员电话:(区号0533)
淄博市610办公室0533-3915506 、0533-3915507、0533-3918600
主任:翟阳厚 13805334272
副主任 丁雷

淄博市政法委 书记:韩国祥0533-3183774
督查室主任 刘延强
政法委电话:0533-3117678、0533-3182972 、0533-3151169、0533-3111890、0533-3114222、0533-3111355 办公室0533-3183774、政治处0533-3182542、研究室0533-3178673、督查室

0533-3180266、综合治理办公室0533-3183886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610办公室负责人
淄川区610办公室头目李杰 手机:13964437304、
淄川区610办公室电话0533-5138007、0533-5181283、0533-5163808),
副头目:张道国 电话:0533-5276709 13070649510
副头目:陈启立 电话:0533-5280272 13395337157
副头目:陈文玉(兼淄川区公安局副政委)手机:13561697008、0533-2189178(办公)、0533-8750717(宅)
副头目:丁燕 电话:0533-5181121、0533-5179293(宅)、13561608656
副头目:0533-5181286

淄川区政法委:
书记:高方 手机:13906435399、5163808
常务副书记、区国安办主任:庞义军5181283(办公)、2563786(宅)0533-8751489
手机:13695339983 电话:0533-5178795、0533-8734006(小灵通)
副书记:李杰 手机:13964437304
副书记:5138666、5178550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国保大队:
大队长李业路13864468877教导员李国荣13906439057副大队长高旭才15666703301
主任科员:李坤13969329668陈启树15666703363韦国宁15666701816、13561697100
一中队:于英新15666703389白玉萍13561697077田向东13561607526
二中队:张学志15666703275刘莉1386937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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