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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81岁郝庭珍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21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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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二里的法轮功学员郝庭珍,现年81岁,近期被丰台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监外执行。郝庭珍老人要求:立即停止对她的迫害,撤销一年监外执行的刑期。

郝庭珍老人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三日外出粘贴真相,被丰台区蒲黄榆派出所姓吴的警察发现,绑架至派出所。随后副所长魏建东带领多个警察,到郝庭珍家非法查抄,抄走大法书籍一套及大法资料等诸多私人物品。

一月十四日,郝庭珍被送入卢沟桥拘留所,经检查身体不合格,拘留所拒收,被非法取保候审一年。在此期间派出所警察刘红军和居委会刘新婷经常监视其住所,并多次骚扰她,影响她的正常生活。

二零一九年五月,郝庭珍向居委会和街道党委办正式递交退党申请,声明:我修炼法轮功,不符合共产党的要求,声明退出共产党。他们不但不给退,还多次催要党费,郝庭珍表示:我已声明退出共产党,不交。

二零二零年十月,郝庭珍被带到东方医院检查身体,不合格。

十一月,北京市丰台法院对她罚款1000元,并非法带到丰台区卢沟桥看守所,随后又带她去指定医院做检查,经量血压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刑庭法官胡春生、书记员刘瑞珍参与非法审理,郝庭珍被开除党籍。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法院带郝庭珍去司法局,将她手机锁定跟踪,并强行要求履行他们的非法程序:即每天打卡三次,通电话一次,每月汇报一次。郝庭珍均不配合,一概否定这种迫害,要求立即停止对她的迫害,撤销一年监外执行的刑期。

1、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一里3号楼 邮编:100075
电话:010-67612528、67647380
参与迫害的警察:
吴某某:
副所长 魏建东:13521902323
警察 刘红军:13911894908

2、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南路69号 邮编:100070
电话:010-83835245、83835461

责任法官:刑庭法官胡春生18600857573
书记员刘瑞珍15210505116

3、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75号 邮政编码:100161
电话:010-63813854
传真:010-63896983
电子邮箱:sfjbgs@263.net
局长:廉峰
副局长:吴雪芳、佟颖13520489290、崔林13910181688、张薇

4、北京市丰台区政法委
书记:吴继东
副书记、公安局长:王新元
部份成员:翟光红13911292007 、王秋宇15810810673 、张兆阳13401096894
郑经杰13031160318、张义勋13146809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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