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原“六一零”头目漆洪庭遭恶报被查

更新: 2021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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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据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消息,原江苏省淮安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漆洪庭,因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漆洪庭长期在公安局系统任职,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现在被查是遭了恶报。

据公开简历显示:漆洪庭,男,一九五七年七月出生,江苏淮安人,一九九八年七月,任淮阴市公安局助理调研员、清河分局中共党委书记、局长;二零零零年七月任淮阴(淮安)市公安局副局长;二零零四年六月任淮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六一零办公室头目;二零零九年五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中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二零一五年一月,在淮安市公安局工作(保留正处级),二零一七年七月退休。

漆洪庭长期在公安局任职,期中任淮安市公安局副局长15年之久,在任淮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又同时担任市 “六一零”办公室头目5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实行残酷迫害时,漆洪庭就已经是淮阴市公安局清河分局局长了。从那时起,漆洪庭就积极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对当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讯、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威胁、恐吓、绑架、洗脑、非法关押、非法移送检察院、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迫害事实简述:

一、漆洪庭是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戴明轩的主要责任人

戴明轩,男,六十八岁,原淮阴市东大街风艳鞋帽店退休职工。妻子林凤英幸遇法轮功后绝症康复。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与儿子戴全被绑架。从小“成份”不好、在歧视中生存的戴明轩受警察刺激突发中风,失语、全身瘫痪。因家境贫寒,无钱救治,跟随妻子阅读大法师父的著作《转法轮》,不到一个月,恢复了健康。

戴明轩本是个失去左小臂、右手也失去部份功能的残疾人,吃饭穿衣上厕所全靠老伴林凤英照顾。就是这样一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残疾人,因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遭淮安市“六一零”勾结公检法司部门的疯狂迫害。

自二零零零年起,淮安市公安,特别是清河区及派出所恶警对戴明轩家骚扰不断,平均每年非法抄家、抢劫十余次,有时一月数次,不出具任何手续和清单。这种犯罪行为给戴明轩一家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与经济损失。

据不完全统计,十多年来,清河区恶警常书林、王建淮等累计从戴明轩家抢走的财物有: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录放机一台、单放机两台、影碟机四台、MP4两个、MP5四个、手机三个、手机卡和存储卡若干、订书机两个、光盘若干、书籍百余本、有关法轮功的文字材料无数、现金近千元。

为迫害他们夫妇,除了频繁抢劫,还恶毒的三次绑架忠厚善良、大字不识一个的家庭妇女林凤英,并两次对她非法判刑。二零零八年八月,林凤英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进南京女子监狱。期间,戴明轩老人的生活陷入窘境,主要靠亲戚资助食物度日,饥一顿、饱一顿,健康状况不断恶化。

戴明轩去世前的两个星期,常书林、王建淮等恶警再次上门非法抄家,抢走他仅有的一部手机和一本法轮功书籍。戴明轩在老伴的搀扶下,拖着病躯对常书林、王建淮劝善,欲索回财物,遭到拒绝。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屡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戴明轩老人含冤离世。

二、漆洪庭是淮安地区绑架、非法判刑、劳教法轮功学员负的主要责任人

以下是漆洪庭任职期间,淮安地区被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实例。

◎陈韶,男,一九七二年出生。家住淮安市清河区富强三组,夫妻在市区开一家打字复印店。二零零八年下半年,陈韶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被公安绑架,遭非法抄家、抢劫。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上午,陈韶被非法庭审。陈韶的妻子、法轮功学员郑红霞为丈夫做了无罪辩护、讲清真相,震惊了邪恶。陈韶最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劫送至苏州监狱迫害。

◎丁祖华,男,六十多岁,淮安市淮阴区北吴集新桥八组农民。二零零五年,丁祖华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从洪泽湖监狱黑窝出来。二零一一年三月三日,被绑架进泰州兴化市省洗脑班。

◎杜明亮,女,淮安市(原名淮阴市)齿轮厂退休职工,因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多次遭绑架,共被非法拘留六次、非法劳教两次(一次未遂)、非法关押洗脑班迫害一次、非法判刑一次、送精神病院迫害一次。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杜明亮因发真相资料和《九评共产党》光盘,被淮安清河区国保大队绑架,关进邪党党校宾馆洗脑班迫害,九天不让睡觉。遭国保大队长常书林、恶警王建淮、蔡子斌肆意体罚、折磨。同年十二月十四日,杜明亮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二零零六年二月六日(正月初九),被淮安市看守所劫送到南通女子监狱六监区五组。监狱对她强制洗脑,派人对她日夜监视、挟持,并将她送进南京浦口监狱精神病院迫害。

◎林凤英,女,法轮功学员戴明轩(残疾,已因迫害含冤离世)的妻子。淮安“六一零”、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恶徒,为了逼迫他们夫妇放弃修炼法轮功,恶毒的三次绑架忠厚善良、大字不识一个的家庭妇女林凤英,并两次对她非法判刑。第一次非法判刑是二零零四年三月至七月,因法院实在找不出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判决结果是免予刑事处罚,在非法关押林凤英四个月后,“六一零”只好放人。第二次非法判刑是二零零八年八月,林凤英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南京女子监狱迫害。

◎刘志高,男,现年七十六岁,淮安市中级法院退休法官。因坚持法轮功信仰,刘志高被公安绑架。二零零八年三月,刘志高被淮安清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沈洋,男,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二日上午在淮阴区棉花庄街发真相资料时,被棉花庄派出所恶警绑架,被勒索两千多块钱后,被所谓的“取保候审”。同年五月十八日下午,淮阴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对沈洋非法开庭,沈洋与家人怀着慈悲善心,从容去淮阴区法院讲真相、救度众生。沈洋被非法判刑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沈洋上诉至淮安市中级法院。七月十一日,淮安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法官谢建宁耍手腕回避不见。七月二十日,沈洋在朋友吴元芳被家绑架。下午,被强行送往洪泽湖监狱。面对沈洋家人的质问,谢建宁无耻抵赖。

◎石早林,女,原淮安市糖烟酒公司职工。因患多种疾病,石早林每年所花医药费排名前列。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没再花过单位一分钱医药费。脾气暴躁、得理不饶人的她,变成了一个大好人,与人为善。从二零零零年开始,石早林三次被公安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二零零五年六月,石早林正在自家店中上班,突遭绑架和非法抄家、抢劫。在看守所,她绝食反迫害三十几天,遭恶警蔡子兵等灌食迫害。在看守所被迫做了五个多月奴工后,被非法判刑三年缓期四年。

◎王华芬,女,现年五十岁,原淮安市第二电机厂职工。因患多种疾病,王华芬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很快奇迹般康复,家庭和睦幸福了。自中共迫害法轮功后,王华芬屡遭恶警绑架、非法关押、非法抄家,遭受洗脑折磨、各种虐待和不准睡觉、坐铁椅子、吊铐等酷刑体罚。二零零一年十月被绑架后,于次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被劫持到南通女子监狱迫害。二零零七又被非法劳教,由于遭恶警赵凯、王建淮、常树林等酷刑折磨,王华芬身体非常虚弱,血压很高,被劳教所拒收。

◎杨海红,女,原秦皇岛市人,现居住在淮安市,在淮安市清江中学图书馆上班。二零一零年七月上旬,被杨海红恶警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

◎袁爱芳,女,淮安市楚州区法轮功学员,是法轮功学员赵明辉的妻子。夫妻二人常遭邪恶绑架,家中十岁的儿子常无人照顾。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晚,楚州区“六一零”及城中派出所一伙恶警又绑架了袁爱芳,关到当地江淮饭店迫害,给袁爱芳上刑具老虎凳。袁爱芳被关押在市看守所,后转到楚州看守所。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五日早,她妈妈、两个哥、嫂去见她,看守所不让见,也不转交物品。袁爱芳被非法判刑三年,所写上诉书,南通女子监狱不给转交。

◎周庆茂,男,三十多岁,淮安楚州区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绑架、非法判刑,在洪泽湖监狱遭受迫害。在洪泽湖入监队(或者是在看守所)周庆茂被迫害致双腿残废,但在洪泽湖监狱还被迫天天做奴工,得不到治疗。周庆茂二零零八年下半年回家。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又被绑架并非法劳教,在方强劳教所遭受迫害。

◎朱建华,女,淮安市楚州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四点左右,朱建华被当地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判刑,被绑送至南通女子监狱遭迫害。

◎朱云霞,女,原淮安市发电厂工人。因修炼法轮大法,朱云霞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在江苏句东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二零零四年三月至十二月,朱云霞被淮安清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十个月,在淮安淮阴区看守所遭受迫害,并被淮安发电厂非法除名;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下午四点多钟,朱云霞在下班回家途中被公安绑架,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五年期间,被省市区三级“六一零”多次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左康伟,女,法轮功学员王士新的妻子。夫妻俩被恶警杨士玉(原长西派出所所长)多次绑架。每次被绑架,都被打得死去活来。二零零二年,市法院对左康伟免予起诉,杨士玉执意不让,说她出来会活动,拼命给法院和左康伟的辩护律师施加压力,硬是对左康伟非法判刑三年。

◎左明,男,四十多岁,原淮安市邮政局职工。被恶警绑架后,于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被劫进洪泽湖监狱。之前曾被非法判缓刑。

以上仅是漆洪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罪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必报,对法轮功迫害的人总有被清算的那一天,更有下地狱的可怕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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