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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平原县公安局合同制恶警李长忠罪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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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七日】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七年,李长忠在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国保大队任职。之前,李长忠在平原县恩城镇派出所上班。此人五十多岁,1米75左右的个子,清白脸,眼神很凶残、狡猾。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大法后,李长忠紧跟迫害政策,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

一、个人信息

姓名:李长忠
性别:男
年龄:50多岁
工作单位: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职务:合同制警察
家庭住址: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

二、迫害恶行简述

李长忠在国保大队时,积极配合平原县公安局政保科张振义、李峰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平原县公安局政保科张振义、李峰、李长忠在恩城镇派出所警察带领下,非法抄了刘志勇的家,并绑架了刘志勇夫妇。

二十八日,警察又非法抄了李竟海、李登贵和李令仙的家,把他们带到恩城镇派出所。李令仙在家人交了4000多元所谓的罚款后,被保了出来。刘志勇、李登贵、李竟海三人被关进了县看守所。李竟海、刘志勇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政保科的人往他们家中打电话要钱,李登贵的家人交了1500多元。

特别是二零零六年年底,警察破坏了平原县多个讲真相救人的资料点,非法抄走电脑、打印机、刻录塔多台。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曹晓燕、宋光喜、张吉运、李树才、王金华、李培红等。

为了获得真相资料的来源,李长忠对潍坊法轮功学员李培红残酷迫害。寒冷的冬天,只让李培红穿一件单衣,光着脚站在桌子上,不让睡觉,不让吃饭等等,逼迫李培红说出机器来源。李长忠配合潍坊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抄李培红的家,组织黑材料等,使李培红遭受了严重的迫害,并被非法劳教2年。同时,法轮功学员张吉运、宋光喜、李树才也被非法劳教3年;曹晓燕、王金华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六年一月六、七日,李长忠伙同城关派出所所长王杰、其他两名警察,非法闯入莲花池村法轮功学员小芳、张洪梅、张洪泉、王秀芹的家,抢走大法书和真相资料,并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国保大队,并勒索钱财。

到了国保大队,公安局副局长杨长林、“610”办公室主任李峰、国保大队队长张振义、李长忠一边逼问法轮功学员真相资料来源,做所谓的“口供”,另一边恐吓家属交所谓的保释金。非法关押了法轮功学员一天,直到家人交上被勒索的2000元钱,才放人。随后,还不断地上门骚扰。

二月二十一日,张振义、李峰、李长忠绑架了十里铺镇东烟台村王姓老年女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把她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张振义、李长忠索要了2000元现金,装入了个人腰包。又逼迫家人交了2000元所谓的保释金。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李新霞正在家中做家务,李长忠、秦杨和一个姓陈的司机,开车到李新霞家绑架她,李新霞不从,他们把李新霞抬上警车。抢走了李新霞的大法书、真相资料、MP3等,直接把李新霞送进看守所。后李新霞走脱。

李新霞因为挂念家人,后来回来看了看。结果又被张振义、李长忠、秦杨等警察绑架,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段时间后,二零零六年九月,李新霞被非法劫送至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劳教二年。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警察非法把法轮功学员李宝林绑架送进看守所。看守所值班警察强迫他穿号服、做奴工。李宝林不穿号服、不做奴工、不写保证书,正念抵制迫害。李宝林老伴和女儿到国保大队去要人,李长忠不但不讲理,不让见面,还威胁她们:“再来要人,把你们也抓起来。”李长忠、焦红霞三次让李宝林交三千元钱和写保证书,李宝林坚决不配合。

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国保大队的李长忠、祝立国突然闯入法轮功学员刘俊英家,不出示搜查证,非法抄家,抢走她的大法书籍和炼功音响。逼迫她十月二日到公安局国保大队,刘俊英不去。刘俊英家人因受警察威胁恐吓,心惊胆颤,吓得违心地把她送到公安局国保大队。李长忠、祝立国、焦红霞对刘俊英进行非法审讯,最后被勒索现金2000元,才让她回家。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前后,平原县公安局“610”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王秋菊,李长忠参与了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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