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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山东蒙阴县孙丕进冤死案的评析

更新: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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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据明慧网报道: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东儒来村法轮功学员孙丕进,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下午六点,山东省蒙阴县国保大队及蒙阴县城郊派出所警察,把正在新亿达瓦厂上班的孙丕进绑架。

六月十九日上午九点,中共不法人员声称孙丕进在蒙阴县中医院,因不配合做核酸检测,跳楼,当场死亡。下午两点,中共不法人员通知孙丕进家人到中医院看遗体,孙丕进脸上有血,他二哥给孙丕进脸上擦血时,少了一个眼球,半边脸塌陷,胸腔部塌陷。查。当时公安警察封锁中医院,封锁消息。孙丕进尸体现在停放在蒙阴县殡仪馆。

此案虽然被当地中共公安封锁消息,但我们可以通过简要的案情分析,并在了解中共虐杀善良百姓的历史,就能断定这是当地中共制造的又一起“被自杀”冤死惨案。

报道说:“六月十九日,中共人员声称孙丕进在蒙阴县中医院,因不配合做核酸检测,跳楼,当场死亡。”中共人员的意思是孙丕进系跳楼自杀身亡。这是强词夺理,诬陷善良,推脱罪责。

我们知道,法轮功的核心理念是“真善忍”,是正法信仰,每一个真正的修炼人,待人处世都会以“真善忍”为标准理念,慈悲为怀,善待他人,珍惜自己的生命,更珍惜众生的生命,这样心胸宽广善良的人,自然对生活、工作充满了乐趣阳光,对家庭社会充满关心和责任,甚至在遭到中共长达二十多年的残酷迫害中,始终以理性平和的状态讲真相,对迫害施暴者始终劝善救人,而且愈挫愈奋,不屈不挠,从来没有发生暴力相向事件,当然没有自杀事件发生。而且法轮功的经书中明确禁止杀生和自杀。这是法轮功最基本的法理要求,也是一个修炼人首先做到的最基本的修炼标准和自然修炼法则。

冤死者孙丕进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至今已经有二十多年的修炼根底,自然掌握和明白许多法理,包括修炼人不能自杀的严肃法理,正念正行,在遭到中共的无理迫害时,怎么会自杀呢?而且在此以前,他和家人都遭到多次迫害,他曾经被中共非法判刑入狱,妻子都含冤而去,家破人亡,生存艰难,遭受如此的苦难,他都依然坚强的走过来了,难道这次迫害,他就会轻易去自杀?怎么可能呢?而且他以后还要抚养好孩子,照顾家庭,干好农活,还要继续讲真相救度众生,怎么可能自杀呢?所以,用法律术语讲,他根本就没有自杀的主观愿望和心理动机,中共人员强加在他身上的自杀因由是站不住脚的。

中共不法人员声称孙丕进在蒙阴县中医院,因不配合做核酸检测,跳楼,当场死亡。这也是漏洞百出的说法:医院做核检测并不复杂,只要张开嘴,医生将核酸测试棒放在测试者的嘴里点一下就行了,然后等着结果,整个过程不会对人有什么伤害。孙丕进无论如何不配合做核酸检测,不至于去跳楼吧?

现在大陆医院做核酸检测的地方,都是在医院门诊一楼,这主要是一楼人流多,医院为了方便医护人员开展检测工作,才这样安排的,如果做核酸检测是在一楼,那孙丕进去跳楼向哪里跳?

假如真的跳楼,但现在天气炎热,楼房内大都开着空调,室内门窗紧闭,不容易打开,再说周围都是警察的严密监控和医护人员的看护,他有机会跳楼吗?如果他一个人被关闭在室内,经常办案的警察早就会把一些危险状况处理了,包括门窗的紧闭,无论哪种情况,他都没有跳楼的机会,就算警察恶意引导他去跳楼自杀,作为一身正气的修炼者,他不会上当的。

综上所述,我们的结论是:一,冤死者孙丕进不会主动跳楼自杀;二,他没有办法和机会跳楼自杀;三,冤死地点不可能在医院。所以他的冤死不是跳楼自杀造成的。

排除了自杀,那孙丕进冤死就是他杀,凶手当然是蒙阴县派出所的犯罪者,那些凶手会是以怎样的手段杀害孙丕进的呢?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突然发动了迫害法轮功的灭绝运动,由于惧怕公开杀人的罪行暴露后会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制裁,残暴而狡诈的元凶江泽民亲自给各级爪牙秘密下达了犯罪指令,直接指令手下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秘密的群体灭绝暴行,走在迫害最前面的暴力机器公检法司,特别是暴力打手公安机关,自然领会江泽民的邪恶意图,于是,全国各地出现了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自杀”、“被病死” 等恶性惨案命案。

人们注意到,中共的公检法司在杀害善良百姓的过程中,通常先以残忍的百种酷刑将法轮功学员虐杀,接着把他们拉到医院假装抢救,制造假现场、假鉴定,制造假现场就是制造冤死者的假自杀现场,如跳楼自杀,制造假鉴定就是制造冤死者的假病死鉴定,如各种急性疾病死亡,欺骗家人和世人,然后秘密火化或强制家人同意火化,销毁罪证,掩盖罪恶,逃脱罪责。以此完成了秘密杀害善良的血腥罪恶过程。“被自杀”、“被病死”的杀人手段就是这么制造的。

这种杀人手段,当地早期就有这样的案证,如这个县的法轮功学员张德珍就是“被自杀”案例。

时年三十八岁的蒙阴县旧寨中学女教师张德珍,遭受中共人员多次迫害,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左右,她被县国保大队警察强行投入看守所。时任县“六一零”主任类延成,密派警察鲍西同、田列刚等对她拳打脚踢,用橡胶警棍轮番毒打她,并对她十多次野蛮灌食摧残,想以此逼其放弃信仰,张德珍拒不配合。最后,在类延成、看守所长孙克海和中医院长帮凶郭兴宝的密谋下,由看守所狱医王春晓与县中医院的凶手医生强行多次给张德珍注射了不明毒药,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将她摧残致死。

恶人们怕罪行暴露,便连夜制造假证和伪证,他们谎报县委说张德珍是自杀,对家人说死于心脏病。并恐吓、威胁、暴打了张德珍的哥哥张德文,强制他在火化书上签字后,匆匆将尸体火化。又派恶徒窜至张德珍的家乡,抄了其哥哥张德文的家,抢走了张德珍生前部份照片,企图做死无对证的假相。惨案发生后,张德珍的家人强烈要求蒙阴县司法机关惩治凶手,至今也没得到回应和答复,而凶手们仍逍遥法外。

再如邻县沂水县的法轮功学员王永东也是“被自杀”案例。

王永东,男,一九六六年出生,山东省沂水县县城阳西街人,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八点左右,王永东在沂水县县城东市场 (沂水县城汽车站附近),被沂水县公安局治保科恶警抓到,并在市场遭到恶警的凶残毒打。随后恶警张觉远、张志田、王京文等六人把王永东带到王永东的家中,强行搜查。再次对王永东毒打迫害。到上午十点钟左右,王永东在家中被迫害致死。随后,恶警们将王永东的尸体从四楼上抛下,制造王永东跳楼自杀的假相。沂水县法院接到王永东亲人的上诉讼状后,由山东省高级法院、临沂市中级法院和沂水县初级法院的法医共同对王永东的尸体进行了解剖鉴定。结果发现:王永东全身皮肤青紫;脖子上有明显的手指掐痕;喉结异常突出;锁骨断裂,左肋骨折断三根,右肋骨折断两根,小腿一处有明显的凹坑,此处腿骨粉碎性骨折,大腿骨折。

然而枉法的法院经二度开庭还是判决为王永东所谓的“跳楼自杀”,身上的伤痕为“跌伤”,包庇犯罪。开庭过程中恶警诬陷王永东骂人,王永东所在村村长当场作证说王永东从不骂人。法庭判决后,王永东的亲人及所在村居民不服,向沂水县政府反映,沂水县公安局怕事情败露,要与王永东的亲人“私了”,结果王永东亲人只得到了四万元人民币作为赔偿。整个诉讼过程,王永东的亲人没有得到尸体鉴定结论、被告答辩及法院判决结果的正式文书。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多年里,全国各地“被自杀”的冤案命案就更多。

由此我们推断,蒙阴县法轮功学员孙丕进很可能是在被不法警察劫持到派出所或拘留所、看守所后,警察对他进行非法审问,他没有配合,立即遭到警察的酷刑逼供,最后被迫害致死,他“脑浆溢出,一只眼珠没有了”,很可能是被警察暴打造成的。警察急忙把他送到县中医院,制造他跳楼自杀的假现场,一切安排妥当后,派出所通知家人说孙不配合做核酸检测,跳楼自杀身亡,可能还向家人出示了自杀身亡的假鉴定。下一步,610和警察肯定会强制家人签字同意火化亲人遗体,销毁最直接的罪证。当然里面还有许多的黑幕细节,需要人们了解。

这里,我们是以法律常识和案情常理,并且鉴于中共长期杀害善良百姓的一贯手段,做出的分析和推理判断。如果蒙阴县当局觉得这个判断不对,那就拿出真正的证据,公示案情真相,或者请真正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和国际真相调查团介入调查,让冤案真相大白天下,还冤死者公道。但蒙阴当局会做吗?

中共总是把“自杀”强加栽赃给法轮功身上,甚至制造了“天安门广场自焚”伪案,血口喷人,诽谤法轮功,迫害中,又制造了许许多多“被自杀”冤案惨案,这既是中共恶徒杀人手段,也是中共抹黑法轮功,欺骗世人的伎俩,它是极具祸心的。所以我们再次提醒纠正和相告,法轮功是当今世界上真正的正法信仰,是禁止杀生和自杀的,真正的法轮功学员在任何环境下不会自杀,无理迫害中,所有被中共强加的自杀身亡的惨案,包括中共刚刚制造的山东蒙阴县孙丕进冤死命案,都是中共制造的“被自杀”冤案惨案,都是中共虐杀善良百姓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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