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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沭县法院非法庭审退休女教师杨广珍

更新: 2021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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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2021年9月13日,山东省临沭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杨广珍老师,审判长禚山、公诉人刘艳。杨广珍本人、律师及亲属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杨广珍当庭指出:本案是冤假错案。她在庭上详述了自己突然被不明人员拦路绑架、非法暴力搜身、被绑铁椅子、关铁笼等过程,以及过程中遭受的污言秽语、人格侮辱等。她着重指出她是无罪的,她没有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不是邪教,公诉人对她的指控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依据。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开庭前,临沭县法院进行了两次庭前会议。第一次因亲属辩护人和律师要求公诉人刘艳回避、主审法官王云回避,主审法官王云在提出要求辩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后宣布休庭;第二次庭前会议先是由法官禚山主持,继而由王云主持,主要就辩护人提出的五项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进行了辩论。

在开庭前一天,临沭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朱璐还就公诉人刘艳回避问题与杨广珍的亲属辩护人进行了面谈。检察院一方认为已经驳回了辩护人的要求回避申请,辩护人坚持认为第二次驳回无效,公诉人刘艳应该回避,因为当事人杨广珍已经控告了该公诉人,当事人与公诉人已经形成了控告与被控告的关系。

开庭时,审判长禚山对当事人杨广珍与其亲属辩护人再次提出的要求公诉人刘艳回避一事,当庭武断地宣布:本合议庭予以驳回。审判长禚山不再让辩护人进行辩解,并且还说临沭县检察院不用作第二次驳回,那是错误的。审判长禚山还就两次庭前会议作出结论说,对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予以否决。

来自北京的律师为杨广珍老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他指出,控方援引《刑法》三百条指控当事人是不当的,现行的所有法律没有说法轮功是邪教,中国政府颁布的十四种邪教根本就没有法轮功。从犯罪构成的要件来讲,当事人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意图,其行为更没有阻碍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控方提出的所有证据与指控的罪名没有关联性。律师同时也着重指出了本案中办案人员程序违法、搜查非法的问题。

亲属辩护人在庭审辩论中,将本案办案人员大量的违法犯罪行为做了详尽的说明,像办案警察无证搜查、男警察搜查女性当事人身体、搜查物品没有全列清单、执法视音频记录丢失、抹黑事实的连续做假证、陷害等等。也特别指出了本案公诉人刘艳徇私枉法的问题。亲属辩护人强调指出本案办案人员搜查过程非法,为掩盖其非法行为又一再造假,因而本案中的所谓所有证据都是非法的,是不能作为起诉、判案的证据。

杨广珍在最后的陈述中说:希望今天所有到庭的人员能分明善恶、正邪,做出正确的选择,不要参与迫害,毁掉自己的未来。

杨广珍,62岁,退休女教师,二十多年来,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修心向善,曾多次被中共非法抓捕到派出所。二零零五年,她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二零年四月份疫情期间,她被莒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世强、国保大队副队长郭强、城西派出所所长王波涛等警察绑架,警察非法抄走大量私人财物,期间杨广珍被关铁笼、非法审问、做唾液检测等,第二天晚上被逼迫在取保候审书上签字,释放。十月中下旬,杨广珍遭莒南县国保大队副队长郭强构陷到莒南县检察院,十一月初莒南县检察院将案卷移交临沭检察院,承办人刘艳。十二月份,杨广珍家人作为辩护人来到临沭检察院阅卷,随后向刘艳递交了要求撤诉的辩护人意见书。

二零二一年一月份,杨广珍家人向莒南县检察院提起对国保大队副队长郭强的刑事控告,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郭强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伪证罪。二零二一年三月中旬,郭强到临沭检察院递交黑材料,随后杨广珍被临沭县检察院刘艳构陷起诉到临沭法院。三月十八日,杨广珍家人到临沭检察院,向检察长及刘艳递交了对刘艳的控告书,控告刘艳无视公安侦查人员的诸多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公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违法起诉,故意制造冤假错案。临沭法院告知案卷被退回到临沭县检察院。

临沭检察院刘艳不仅不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检查纠正,反而于三月下旬来到莒南县公安局由郭强带领到杨广珍居住小区、大店于学华家、及莒南县检察院进行所谓的调查取证,图谋继续构陷起诉迫害杨广珍。清明节前后,临沭检察院刘艳第二次将法轮功学员杨广珍非法起诉到临沭法院。

临沭县法院地址:临沭县沭河西大街131号
电话:(0539)6200027,6200051,6200002 ,6200025
院长:张星磊 电话待查
法院副院长:王绍良,18669606899,13954987661;
法院副院长:王旭波,18669567669,13805499669;
法院副院长:谢耀军,18669606886,13953939189;
杜勇剑,法院副院长,18669606800,13864930968;
段培房,政治处主任,18669567618,13505393539;
任洪波,纪检组长,18669567688,13792921569;
臧岚,正科级审判员,13953913661;
禚山,法院执行局长,18669567619;13953979678;
季文涛,诉讼中心主任,18669667699,13869936602;
张锦文,法庭庭长,18669606889,13864901599;
刘晓光,法院审管办主任,18669606869;
腾海燕,法院办公室主任,18553910898,13583940998;
吴淑芳(枉法判刑毛德君的法官):18669567687
民三庭电话6200057:王云、龚长峰、王敏兰 电话待查
临沭县检察院 0539-3012660、3012630、3012526、3012666
检察长:姚晓东(2019年4月19日上任)
冯金华,检察院副检察长,18505391602,13805494118;
卢文平,检察院副检察长,18505391603,15616050006;
赵应柱,检察院副检察长,18505391605,13605492198;
刘乃如,副检察长,18505391606,13605395536;
李正时(本次参与迫害的公诉人)电话待查
刘艳:(枉法构陷起诉杨广珍) 19853970197
王健(枉法构陷起诉毛德君)电话待查
王福臣,检察院纪检组长,18505391607,13605492098;
吴超,办公室主任,18505391608,13791585283;
于志恒,政治处主任,18505391616,13605395539;
朱璐,检察院公诉科长,18505391630,13505493366;
李永广,反侵权局长,18505391657,18753936366;
临沭县政法委 0539-6211830,政法委书记:杨明
临沭县司法局 0539-6239464,司法局局长:李新生
莒南县政法委:
书记:陈芝雷 0539-7229166 2019年上任
副书记:韩昌立 13583912896 2020年新上任
六一零办:0539-7918600
赵兰涛 13589668906参与迫害长达十余年莒南县公安局:
莒南县公安局现任局长 孟今朝 2020年4月新上任电话待查
王世强(主管迫害法轮功)副局长 13605397999
魏茂友副局长 15153910666
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国保大队长 刘朝军13954967666
副队长 郭强:15753999729
莒南县检察院:电话 0539-7212816
院长李政国 1972年12月生,山东费县人 电话:15905391299
莒南县城北派出所0539-7224709,0539-7224000, 15753912155
所长:明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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