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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保命良方 唐竹茵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入狱

更新: 2022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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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二零年四月,哈尔滨多名法轮功学员在拨打真相电话时,先后被大庆警察绑架并被异地关押至大庆地区。随后大庆公检法部门联合陷害,诬称法轮功学员告诉世人如何在疫情中保命的良方为“反宣”,非法判李力壮、唐竹茵等七名法轮功学员重刑,七旬老太唐竹茵被枉判九年四个月。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唐竹茵等四名女法轮功学员已被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反宣”是文革年代常用的话语,是当时整人的政治帽子。

'唐竹茵'
唐竹茵

'李力壮'
李力壮

'李艳清'
李艳清

◎善心救助他人 反遭绑架

二零二零年年初,新冠瘟疫席卷全球,武汉成为病毒的集中爆发地,感染人数众多,并波及全国各地。疫情下,哈尔滨也和很多地区一样,实行封城,一时间,街道、小区少有见人,人们困于家中,忧心恐慌。

危难中,人们互相传递着如何保命的资讯——诸如如何提高免疫力、抵抗病毒;中医的避疫古法等等。众多法轮功学员也希望更多世人得以平安健康,他们利用各种形式向世人传递救命良方。有不少染疫民众及时接到海内外法轮功学员的电话,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他们因祸得福,幸运痊愈。

二零二零年四月初,哈尔滨刚刚全城解封。香坊区多名法轮功学员李力壮、霍晓辉、唐竹茵、赵丽华、丁燕、焦其华、李艳清等,在车上打电话告诉世人大疫来临莫惊慌,不妨试试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九字真言,能保平安。许多人都表示感谢。

可是这些不为名利、一心帮助他人躲过疫灾大劫的好人,却在二零二零年四月七、八日,先后被大庆市公安局国保人员和大庆龙南公安分局警察蹲坑、跨地区绑架。其中唐竹茵已年过七十岁,霍晓辉、丁燕、焦其华也超过六十岁。警察还以疫情为借口,不准家属探视、不告知关押地、不给存钱、存换洗衣物、日用品。

二零二零年六月,李力壮、霍晓辉、唐竹茵、赵丽华、丁燕、焦其华、李艳清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构陷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二零二零年八月,此案非法构陷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

◎被诬“反宣” 印证迫害之实

据悉,此案由公安部督办,黑龙江省公安厅操控,大庆市公安局、大庆龙南公安局几十个警察直接参与绑架及非法审讯、关押。如此大动干戈,仅仅因为法轮功学员告诉世人如何保命的良方被不法人员视为“反宣”。

在公检法部门关于本案的各类审理文书中,多处可见“反宣”一词。不法人员将法轮功学员拨打的真相电话称为“反宣电话”;将法轮大法书籍、印有法轮功真相的小册子、传单称为“反宣品”;将印有法轮功真相的钱币,称为“反宣币”。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反宣”即“反革命宣传”、或“反动宣传”。这是文革年代常用的话语,是打压人的政治帽子,当事人常被定为反革命罪,遭受无名的政治迫害。如今这种罪名已被认为是“整人”“治人”的极端体现,一九九九年宪法取消了“反革命活动”等相关表述,反革命罪已经取消,现行法律更没有因为反动宣传而定罪的条款。

所以“反宣”是中共的政治语言,而非法律概念。大庆不法人员以“反宣”给这些法轮功学员定罪,分明是在依政治办案,然后再以法律的外衣,包装对无辜民众的政治迫害。

◎协同构陷 枉法判决

在上级的不法指令下,大庆让胡路区法院与大庆让胡路区检察院相互勾结,先后四次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第一次非法庭审。法官薛强故意违反“必须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律师”的规定。在开庭前一天,他才通知唐竹茵的辩护律师,致使律师无法到庭,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薛强还不通知丁燕的律师,该律师也未能到庭。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二次非法庭审。让胡路法院以疫情为由,要求视频开庭,并拒绝家属旁听,拒绝做无罪辩护的四位律师出庭。法轮功学员李力壮依据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规定,拒绝视频开庭,拒绝出庭。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三次非法庭审。让胡路区法院强行对七名法轮功学员视频开庭,整个过程完全是办案人员在践踏法律。

表现之一:法轮功学员李力壮不同意远程视频开庭,拒绝出庭,但被法官薛强要求抬出开庭,并被法警控制在椅子上接受庭审。法轮功学员唐竹茵因手术后挂着引流袋,身体极度虚弱,思维模糊、说话吃力,拒绝当日视频开庭。薛强却要求把唐竹茵抬出来开庭。辩护律师看唐竹茵身体实在不堪负荷,请求法官停止对唐竹茵开庭,薛强不予理睬,叫嚣到“去政法委告我”。反之,公诉人封光迟迟不到庭,近一个小时后,才通过远程视频出庭,实属诉辩不平等。

表现之二:公诉人封光仅仅出示了大庆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认定意见,胡乱记录了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所谓“反宣电话记录”,而起诉书中所列的其它证据均没有当庭出示,所谓证人也未到庭出证。所有证据、证言均未宣读、质证,实属无效证据。

表现之三:薛强恶意剥夺被告人、辩护人的辩护权利。多名法警站在辩护律师旁边,随时按照法官薛强的要求,抢掉麦克风,剥夺律师说话的权利,律师基本没说过几句完整的话。甚至在律师陈述了解到的法轮功事实真相时,薛强立即污蔑律师发布“反动言论”,随后律师被驱逐出庭。李力壮、李艳清、唐竹茵等人的自我辩护,都被薛强打断,不允许说话。

此外,大庆第二看守所基于唐竹茵病情严重、有生命危险、不适合羁押的情况,两次向让胡路法院提出唐竹茵取保的书面建议;唐竹茵女儿多次与主审法官薛强沟通,薛强等人漠视生命,未做任何变更羁押的措施。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第四次非法庭审。此次开庭前,多名家属联名向大庆市、区两级人大、政法委、纪检监察委、检察院等部门控告公诉人封光及法官薛强渎职枉法行为,并要求更换公诉人和法官。但相关部门仍然安排此二人继续案件审理,力图以重新开庭,掩盖之前庭审的程序违法。此次庭审中,法官薛强依旧阻止当事人和律师依法陈述和做无罪辩护,对公安呈报的证据错误不予质疑,对公诉人封光指控的适用法律错误不予质疑,整个庭审就是草草走个过场。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在侦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李力壮、唐竹茵等七名法轮功学员下达非法判决:

李力壮被非法枉判十年八个月,勒索罚金八万;
唐竹茵被非法枉判九年四个月,勒索罚金五万;
赵丽华被非法枉判七年五个月,勒索罚金四万;
霍晓辉被非法枉判七年三个月,勒索罚金四万;
丁燕被非法枉判四年二个月,勒索罚金三万;
焦其华被非法枉判四年,勒索罚金三万;
李艳清被非法枉判一年十个月,勒索罚金二万。

李力壮、唐竹茵等法轮功学员不服非法判决,依法上诉。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大庆市中级法院匆匆下发裁定书,维持原判。

◎谁在欺骗 谁在救度

两年前,中共隐瞒武汉疫情,任凭携带病毒者流散至全世界,导致冠状病毒(中共病毒)扩散,给世界各国造成惨重损失。全世界才意识到被中共欺骗,可中共却反咬一口,向国外甩锅推责,引来世界各国要求对中共追责和索赔。

其实,中共自建立以来,散布了多少弥天大谎,欺骗了中国人,又欺骗了全世界?对法轮功的抹黑谎言就是其中之一。就象感染病毒需要医治一样,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讲真相,就是在帮助人们洗掉头脑中被中共灌输的毒素,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们正从中共的谎言蒙骗中清醒过来。

就在李力壮、唐竹茵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的二零二零年四月,一直到今天,来自全球超过九十个国家的两万两千多人参加了法轮功免费网上教功班,教功班已经扩展到二十种语言。各族裔新学员表示:法轮功令人感到平静清醒,身体健康,是这段非常时期化解压力的良方。

最引人注目的是参加网上中文班的学员,很多是翻墻(由于国内网络封锁,需用翻墙软件打开)进来的中国大陆人,他们有人就接听过法轮功的真相电话,不再被中共谎言愚弄,主动了解法轮功,修炼法轮功。

相信这正是李力壮、唐竹茵等众多法轮功学员的衷心所愿,希望更多的中国人在这场人类巨难面前得以平安和救度!

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办案人员:

1、省公安厅机关反×教总队(中共是地地道道的邪教)
地址:哈尔滨南岗区中山路145号 邮编:150008
总队长:薛世谦13904512211
副队长杨波15945183001
顾松海:13804536212
2、大庆市公安局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二路15号 邮编:163311
局 长 史衍芳
副局长 孙化呈(负责分管龙南公安分局)
副局长 兰乘水(负责分管国保支队)13394663399
国保支队
电 话:0459-6066293
副支队长 华长城18546931348
大队长 冯海波13089051888 15045899010
大队长 刘国栋13836879666
参与了本次绑架的国保警察有:杨振东、张振飞、孙凤文、杨继军、何巍巍、胡啸、王春宇、栾景海
3、大庆市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秀水街9号 邮编:163000 电话:0459-6374179
参与警察:王泽民、于昊、李迪、孙海洪(涛)
4、大庆市龙南公安分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区金盾街1号 电话:0459-5999110
局长 张宝东 13359838341 18945601900 6286166(宅)
政委 葛庆安 18603678686 15304590007
刑侦副局长 姜立波 18945600608 13329503377 6383636(宅)
治安副局长 孙 毅 18945601161 6393381(宅)
社区副局长 栾立江 18603678409 13394650799
纪检书记 王红军 13394653399 18603678926 5591658
办案队长 李 杨 18345408555
办案警察 黄凯辰 13359616605
其他直接参与警察:丁青东、贾鹏成、张冬松13339398555、王皓、张国军、周凤山、高巍、高雪峰13212922596、东晨辉、王作鹏、肖振威、赵贺、尚方剑、马正彬、孙云?、刘扬、齐铁元(光)、孙健、马义航
5、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
地址:大庆市让胡区玉门街139号,邮编:163453
Email:jcy5974777@163.com
检察长 阮之华 0459-5974999
副检察长 赵岩松13359590310(主管)
侦察监督科(负责批捕)0459-5974401
科长 朱赤红 13359590355
刘笑臣18104592167
公诉科
公诉人 封光0459-5974007 0459-5974201 18645990001 13351196789 13089060016、13159835666
丁宁 15904596306
其他参与人员:周俊颖、郑弼勇、祁晓丽、王钊、孙钰琦
6、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苑南路西苑街301号 邮编:163453
院长 白景权 0459-5509009 5509001 13936708080
副院长 魏文斌 0459-5997575 13359596118(管刑事案)
副院长 张书琦(女)0459-5977552 13359596011
庭 长 施宏滨13359596012
办案法官 薛强13836990471
法 官 张欣乐13359596629
书记员 陈 帅13936855473
陪审员 程 立 张喜艳
7、大庆市中级法院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8号 邮编:163313
电话:0459-682900X (尾号从001依次至010都是法院领导的办公电话)
院长(代理) 田守明
副院长 赵亮13359596003、王言斌、李卓琳13359596123、谢洪程13936939383
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兆民
政治部主任:穆贵发
审判委员会委员:赵岩,沈洪庆,张润柏
审判长 伍洋
审判员 赵鹏 15304860051 王海燕 0459-6829160
书记员 徐曼 0459-6829270
法官助理 刘国喜 0459-6829503 15304860061 130590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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