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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几个常见的糊涂问题的辨析

——──写给公检法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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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二月五日】这么多年来,中共一直没有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很多公检法人员对大法犯罪,给自己和家人造下了罪业,积攒了业债。笔者相信,每个人先天都有善良的一面,但因在一些问题上没有深入思考,选错了路,参与了迫害法轮功。笔者想从以下几个问题再论述一下,希望公检法行业的工作人员兼听则明,慎重抉择。

糊涂之一:“你们法轮功‘反党’”

“反”,就是反对、不赞同、持不同意见;“反党”,顾名思义,就是对党有不同的想法,有不同的意见,仅此而已。“反党”,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名词。说谁谁反党,充其量也只是表达不赞同共产党、表达一下反对意见而已。而中共是不允许说的,是不允许百姓表达反对意见的。一旦谁有不同的意见,对共产党的做法不赞同,表示反对,就被扣上“反党”的大帽子。扣上这个大帽子之后,那么“杀头”、“坐牢”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就好像是天经地义的。

中共搞的各种政治运动:镇反、三反、五反、反右、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六四大屠杀,杀害了八千多万中国同胞,超过了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这些受害者,都是中共所划定的异己思想者,是中共打击的对象。这些政治运动的残酷,培养了中国百姓对中共的惧怕,使国人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思维模式:说共产党不好、持不同意见,就是反党,就该坐牢、杀头。

就这样,中国人被洗脑了,形成了“反党就该坐牢就该杀头”的固定的思维模式,认为这就是对的、是理所当然的,没有人去分析、去细想、去质疑这个怪论。中共把这种固定的思维模式成功的培养起来之后,到了今天迫害法轮功,那么运用起来就得心应手了,就到了收获的时候了。

所以,一提到法轮功,就会有人说:“政府不让炼了,你炼就是反党,就该抓就该坐牢。”

所以,当法轮功学员被抓被打被判刑被打死甚至被活摘人体器官,已有四千七百二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许多民众表现麻木,视而不见;

所以,当真、善、忍这个普世的价值被玷污,许多人没有表现出作为人应该有的正义和善良;

所以,中国的社会道德更加沦丧。

反党,有何不可?老百姓表达一下对中共独裁残暴的不满,表示反对,有何不可?如果有谁能够这样做,真的是了不起了,那才是真正的爱国行为。

糊涂之二:“任何一个政党它能允许你反对它吗?”

在世界上,除了共产党独裁统治的国家,其他任何一个政党统治的国家都允许反对该政党的。国外政党不是有“反对党”吗?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相互反对,其中之一是否是另一党的反党?台湾民进党和国民党也相互反对,这都是“反党”。

一九七五年四月以波尔布特为首的柬埔寨共产党红色高棉杀了四分之一的人民;斯大林统治下的苏共屠杀俄国人、甚至把屡立战功的元帅将军杀得所剩无几;中国共产党自从建政以来搞的各种政治运动杀了八千万中国同胞。这一切证明:只有共产党独裁统治下的国家才不允许有反对者的声音、屠杀异己思想者。

中共讲假、恶、斗,法轮功讲真、善、忍;中共讲无神论,实际上是把自己树立为无神的“神”,而法轮功讲有神论,敬天敬地敬神佛。法轮功的伦理超出了中共的理论范围,那么中共就容不了,就启动了残酷镇压迫害的机制,露出了它的邪恶本性。

糊涂之三:“你端着共产党的饭碗却砸共产党的锅。”

你的好生活,那是你付出辛苦赚来的,是你的福份,怎么是共产党给的呢?共产党是个组织,它不从事生产、创造,它哪来的钱?实际上是它把老百姓饭碗里的饭抢来了。你消费一块钱,就有五毛钱的税收,进了它的腰包,只要你花钱,就有一半的税被它拿走了,其实是你养活着它,可这是以很多老百姓的贫穷作为代价的。

糊涂之四:“你们法轮功劝‘三退’(退出中共的各种组织),就是打倒共产党,该杀。”

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要散发《九评共产党》,为什么劝国人“三退”?《九评共产党》有史以来第一次能够把共产党到底是什么说得一清二楚。散发《九评共产党》,不是叫你与大法弟子一样,只是想使你明白,共产党骗人的伎俩。大法弟子修炼的是真、善、忍。慈悲,使大法弟子不愿看到可贵的中国人与共产党一起遭殃。“天灭中共”在即,善心、责任心,使大法弟子要救度中国百姓。

为什么要“三退”?因为中共罪恶累累,现在天要灭它,自然连带它的成员。

人们在加入少先队、共青团、共产党时,都曾举起右手,宣誓要为它奋斗一生,献出生命,这就等于发了一个“毒誓”。天灭中共之时,没有解除“毒誓”的人就会与它一同遭殃。

神是慈悲的,会在危难来前救度世人。声明退出共产党、共青团、少先队(简称“三退”),就会解除“毒誓”,在天灭中共时得到神的保佑,避免无辜地成为中共的陪葬。

糊涂之五:“法轮功犯法了,都定成‘邪教’了,再炼就该抓该判刑。”

法轮功没犯法,是中共打着法律的幌子迫害大法学员,各级公检法司人员在中共的裹胁下,借法律之名,行迫害之实,是真正的犯罪。

共产党想打倒谁,想害死谁,总是先扣上个“帽子”,在舆论上大造声势。这样,老百姓被愚弄、被欺骗后,中共得到舆论上的支持,就开始下手了。

在中共搞的历次政治运动中,中共制造了很多“帽子”,巧立名目害人,目的就是为了弄死存有异己思想的人。什么“左派”、“右派”、“走资派”、“历史反革命”、“现行反革命”、“叛徒”、“工贼”-----,法律条文中哪有这些罪啊?现在迫害法轮功也是这个手段,先给法轮功扣上一个“×教”的大帽子,然后开始血腥的镇压。法轮功哪里是什么“×教”啊?

是“正教”还是“邪教”,这是修炼范畴之内的东西,不是不修炼的人所能讲得清的、划分得清的。比如说,《西游记》中的白骨精,专门喝人血,她练的是邪法,可是当她变成一个可爱的村姑、一个年迈的老婆婆、一个寻找老伴、女儿的可怜老头儿,人就肉眼凡胎的不知道了,就看不到她的一堆白骨、专喝人血的真实面目了。当今的现实社会也是这样啊!

在中国法轮功是合法的。因为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开始被迫害至今,中国政府没有出台过一个法律文本(即使是没有法律意义的公开文件)可循。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里面没有提到法轮功。人大是中国的最高权力机构,也是唯一有权立法的机构,人大的决议才有法律意义。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两次出台了《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两高司法解释)也同样没有提到法轮功。

二零一七年二月更新的“两高司法解释”再次拿出,扩大了刑法的范围,涉及到了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人身自由的限制。跟前两次的“司法解释”一样,是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或立法解释之实,明显越权,违反了《立法法》的有关规定。

再提醒一件估计你们也是不清楚的事情:二零零零年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组织(见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以及二零一四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和公安部从新认定的十四种邪教组织中都没有法轮功。

全国人大是中国最高权力机构,人大的决议才有法律意义,人大是唯一有立法资格的。可是在全国人大《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里就是没有提到法轮功,而你们公检法却把这个《决定》作为法律依据来给法轮功定罪,这是中国司法界的耻辱和悲哀。

自一九九九年至今,公检法给法轮功定罪的依据,除了上面提到的人大的《决定》之外,还有的就是《公安部通知》、《民政部通知》和“两高司法解释”。可是这些文件都违反了《宪法》第五条的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所以这些文件根本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国务院新闻出版署第二次署务会议通过了第50号文件,该文件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签发,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该文件废止了161个规范性文件,其中第99个被废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下达的《关于重审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第100个被废止的是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下达的《关于查禁印制法轮功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制管理的通知》。这50号文件说明,按照现行的有关法规,拥有法轮功书籍以及资料完全合法。拥有、复制、传播法轮功书籍、资料,不能作为给法轮功定罪的依据。这个50号文件,在百度上查找“新闻出版署50号令”,即可查阅。

综上所述,用“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来给法轮功学员定罪,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完全是违法的。因为无数无数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而且中国法律也没有“法轮功是邪教”这一说。

那么说“法轮功是×教”是从哪里来?告诉大家,是从江泽民那里来的。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江泽民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时报》的记者采访时,第一次提出了这个说辞。第二天《人民日报》便发表了同样标题的社论,大肆宣传;接着,全国的报纸、电台、电视台蜂拥而起跟风宣传,把中国人搞得迷迷糊糊。国家领导人个人的讲话和报纸的社论不是法律,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是不是邪教可不是哪个政府、哪个人说了算、来定的。在修炼界看来,是由宇宙的真、善、忍特性来衡量的。符合了真、善、忍的标准,他就是正法,他就是正教,反之是邪教。

是不是邪教不是政府、议会、法律说了算的,正教和邪教的区分是信仰领域的话题,邪教不应该成为一个法律术语。作为修炼人,我们都知道法轮功不是宗教,但是法轮功倡导的真、善、忍是宇宙特性,是普世价值,是分辨真正的善与恶、好与坏、正与邪的标准,是衡量和判断正教、邪教的唯一标准。一门宗教或一种信仰,符合这个特性,就是正教;反之,背离这个特性的,就是邪教。

以上的叙述,足以证明用“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来给法轮功学员定罪,确实是荒谬绝伦的无稽之谈。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而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正是你们公检法人员,因为你们把“上面”的所谓命令当作法律来执行。

希望你们停止参与迫害法轮功,不对大法犯罪,不给自己和子孙造业,为自己的生命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不要说是上边逼迫干的,自己没有办法,其实你们是有选择的空间。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周旋善待大法与大法弟子,如果真的能够做到这样,你们真的会得到神佛的护佑和加持,真的会得到福报。因为,邪不胜正,佛法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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