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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田国有及家人遭骚扰等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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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大营子村田国有和妻子孙孝梅,只因为信仰真、善、忍,只为了做一个好人,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就不断受到朝阳市龙城公安分局政保科长黄殿相、孙旭等人和大营子派出所及大营子村支书的迫害,儿子媳妇也遭骚扰、威胁。

遭非法问讯、暴力殴打、谩骂、勒索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下午四点多钟,黄殿相(当时是政保科副科长)等一行四人将田国有(田国友)从家中带到龙城公安分局政保科,将他双手背着铐上,并强迫他跪在地上,对他进行了毫无人道的非法审讯。期间,黄殿相用竹竿敲击田国有的头顶,记录员用手掌打他嘴巴子,高明臣(警察)在他背后用脚踢,他们行为粗暴、野蛮,他们张口闭口充斥着谩骂。

第二天早晨四、五点钟,黄殿相说:“走,到他家去。”有一人问:“用填搜查证吗?”黄殿相说:“不用。”这样,他们四人来到田家,没有任何合法手续,便翻墙而入,肆意骚扰;随后便将田非法拘留。非法拘留期间,他们向田的家人索要2000元钱,家人连借带凑地给了他们。当时孙旭(当时的政保科长)厚颜无耻地对田说:“我们都吃了好几顿饭了(家人为让田国有出来,只好请客吃饭),十五天后你可以出去了。”

家人遭骚扰、威胁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九日上午,朝阳市向阳分局警察与龙城区西大营子派出所十多人闯入田国友家,并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等物品与两万多元现金,田国友的妻子与儿子被向阳分局绑架走。以“取保候审”释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期间,朝阳市各县区凌源、建平、朝阳县柳城乡等地法轮功学员被当地派出所及社会人员骚扰,强迫签字。

龙城区八里堡乡有政法委人员由村干部带领找到法轮功学员签字。其中,西大营子镇片警吴大力三番几次找田国有的儿子田鹏飞与儿媳孙俪敏签诬陷大法的“三书”。由于他儿子和儿媳亲眼见到父母在法轮大法中亲身受益,因此拒绝违心签字。

吴大力不依不饶或将小夫妻俩叫到派出所,或带人到家中来强迫签字。后开始威胁,不签将如何如何。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向阳分局把田国有儿媳孙俪敏叫去分局,无任何理由要非法拘留五天,她的家中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照看。因身体原因被拒收。

老伴孙孝梅遭龙城区检察院非法问讯、逼迫签字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日,孙孝梅在所谓的一年取保候审到期之后,向阳分局把构陷她的所谓案件转给朝阳市龙城区检察院。一月二十一日,龙城区检察院的相关工作人员非法讯问孙孝梅后,问她是否认为自己有罪?孙孝梅回答说自己没有犯罪,并拒绝了签字。

过了二十多天,龙城区检察院的相关工作人员给孙孝梅的儿子打电话说:你妈要认罪的话到检察院来一趟,判三年,罚款两千元。孙孝梅没有去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龙城检察院通知孙孝梅的儿子所谓的案件转到龙城区法院。

辽宁朝阳市龙城区检察院
电话:04213888058

西大营子派出所电话:2914600
西大营子派出所辅警吴大力一直在参与骚扰法轮功学员的事。
吴大力的电话:1394213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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