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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善之心化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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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四月四日】

  • 刘国花女士被关押 愿善良的您伸出援手

  • 请帮助我们的亲人刘国花早日回家

  • 给善良人的一封信

  • 刘国花女士被关押 愿善良的您伸出援手

    ——写给宾川的父老乡亲

    我们和您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头顶同一片蓝天。在大法洪传救度众生的关键时刻,善良的刘国花女士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于去年五月在自己家中遭到二十多警察抓捕,近期得知她已被非法判刑四年,现在被关押中。

    她的亲人们都在盼望着她早日回家,同时也希望作为乡亲的您,能关注此事,伸出援手。哪怕只是一句关切的话语或默默的支持和祈祷,也能凝聚成巨大的正能量,冲破黑暗与束缚,给正在遭受痛苦的刘国花和她的家人送去温暖,也是在为您自己铺就美好的未来。

    您了解法轮功吗?

    您了解法轮功吗?法轮功是佛家上乘的修炼功法,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教人向善,使人道德回升,祛病健身有奇效,能使修炼者身心受益。自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先生从长春传出后,短短几年间,传遍中国大江南北,当时在我们宾川这个小县城,也有几千人修炼法轮功。如今法轮功已洪传到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爱戴和敬仰。

    今年五十四岁的刘国花,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妇女,家住宾川县太和农场柳家湾十五队。二零零七年的一次,她不小心将手砍伤了,她没有去医院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而是诚心念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结果伤口不治而愈。她觉得法轮大法太神奇了,随即走入了大法修炼。原先她患有胆结石、胃溃疡导致胃下垂,修炼之后这些病都好了。同时,在大法真、善、忍法理的指导下,遇到事情向内找,看自己的问题,刘国花的婆媳关系改善了,家庭和睦了,再也没有了昔日的争吵。

    去年五月十四日早上,刘国花正要下地干活,被二十多人(包括特警、国保、镇上的人员等)从家里绑架,关押至今。这些人抓她的理由是有人诬告她,但连诬告的证据都没有。来的人当中有个人说:“我们也不愿意干这种事,是上边压下来的任务五个(抓法轮功的指标)。”大家都想不通,抓好人还有指标,这是什么社会?公道何在啊?

    刘国花被绑架后,她的婆母因惊吓和担忧突然血压升高,影响到心脏,只得去住院。刘国花丈夫的身体也不好,她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这一下,全家的生计和生活也受到了影响。再加上刘国花二零一二年就曾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回家后家里也多次被骚扰,这次刘国花又无故被抓捕,使一家人都陷在恐怖的压力中,艰难度日。

    人带走几天后,她家人都不知她被关在哪。十多天后才得知,刘国花被关在大理州看守所,如今刘国花已被关押了大半年。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给多少像刘国花这样的家庭造成悲剧,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给法轮功学员的家人身心带来巨大的伤害。刘国花只是为了坚持自己的信仰真、善、忍,就对她非法抓捕和关押,那些抓她、关她的人会安心吗?

    您知道吗?迫害法轮功是违背宪法的行为

    您知道吗?迫害法轮功是违背《宪法》的行为。中国《宪法》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言论等权利也同样是不可侵犯的。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是受国家宪法保护的。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新闻媒体对法轮功的各种抹黑报道铺天盖地,可能让您曾信以为真,但是您知道吗,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的法轮功不是邪教,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公安部在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五年两次发布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 号、公通字<2005-->39号),文件中列举了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七个邪教组织,以及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七个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大陆媒体纷纷刊登《中国已明确认定呼喊派等十四个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这些文件都是公开的,您可以在网上查询到。更重要的是,是不是邪教可不是哪个政府、哪个人说了算的。是正是邪,是由宇宙的真、善、忍特性来衡量的。符合了真、善、忍的标准,他就是正法,他就是正教,反之是邪教。法轮功正是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修炼的功法,教人做好人,修心向善,是真正的正法大道。

    同时法轮功的书籍及其他宣传品在中国大陆也是合法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刘斌杰签署了《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十号令》,决定废止一百六十一个规范性文件,其中明确废止第九十九和第一百个文件就是一九九九年江泽民规定的关于禁止出版法轮功出版物的规定。这就是向全国人民宣布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宣传或者拥有法轮功书籍等也是合法的,国务院是认可的。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迫害法轮功则是违背宪法的行为。

    “天安门自焚”是中共政府制造的谎言

    “天安门自焚”完全是中共自编导演的栽赃陷害法轮功的骗局。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早在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的联合国会议上就提交了天安门自焚案的分析录像带,谴责江泽民集团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并发表正式声明称:“中共当局企图以诬陷法轮功残害生命、破坏家庭来为其国家恐怖行为辩护。我们的调查表明,恰恰是中共当局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虐杀而导致其家庭破裂,残害生命的正是中共极端残暴的酷刑、精神病院的摧残、劳改营的奴役……中共当局企图以自焚事件为证据诬陷法轮功,而我们得到的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中共当局一手导演的。我们有该录像的拷贝,有兴趣者可来领取。”中共代表面对确凿的证据,没有任何辩辞。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天安门自焚伪案漏洞百出:“自焚”的主演王进东,他的衣裤被火烧破,头发却完整,两腿间盛汽油的塑料瓶在火焰下竟不变形。王进东身边的警察拎着灭火毯晃悠、摆姿势等着拍戏。“自焚”另一个角色刘思影气管被割开,而记者采访她还能清晰的说话和唱歌?明白人一看就知道是造假。

    然而,所有“自焚”伪案的参与者,不管他们动机如何,他们的命运都是苦涩和令人悲哀的。他们失去的,或者是自己宝贵的生命,或者是自己的道德良知。而 “天安门自焚案”的央视制片人陈虻,他曾经说过:“谁给我钱,我就干!”结果年纪轻轻,在拍摄后几年即身患癌症在痛苦不堪的绝望中死去。

    迫害佛法的人会遭恶报的

    善恶有报是天理,这是亘古不变的。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人干的什么事都逃不过上天的明察秋毫。

    明慧网报道的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实例达数万起,报应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是被查办判刑,有的是恶病缠身,有的暴病而亡,有的遭遇车祸,不可胜数。有的不但自己遭报,还累及家人子女后代。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如果不悔改,肯定是要遭到各种各样的恶报的,无论官职大小,只是迟早的事。

    举几个典型例子:薄熙来、周永康、李东生等迫害法轮功,锒铛入狱。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是为中共积极卖命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被树为全国公安战线的模范。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晚,在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途中与前车追尾,将坐在后排最安全位置上的她抛出车外丧命,死不瞑目,连她的妹妹都说是她迫害法轮功遭报了。

    再说说我们身边的,近几年来,大理州公安系统不断“地震”,前后几十名公安系统人员落马被查,有的已经被判刑入狱,有的被开除双规。其中八名是公安局长,他们分别是:吴学着(大理州公安局局长)、严亚铭(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长、刑侦大队原大队长)、杨建军(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长)、杨仁伟(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彪(大理市公安局局长)、潘峰(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长)、刘鸿俊(大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梁正军(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大理市公安局局长)。

    如果对这些落马人员稍作分析,就会发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二年里,曾担任大理州公安系统要职,参与了对大理州法轮功学员的抄家、绑架、恐吓、罚款、拘留、劳教包括构陷至检察院、法院使法轮功学员被枉判送入监狱遭受更进一步迫害。

    然而这些人的落马并非是我们想看到的,因为他们也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受害者以及牺牲品,正因为如此,法轮功学员才不畏强暴、不惧打压,二十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也包括给您写这封信。

    大疫当前 如何自救

    近期全球疫情再起,中国很多省市也出现本土病例。全球最主要的应对方法就是接种疫苗,从接种第一剂,到第二剂,到提倡打第三剂,甚至第四剂。而在中国大陆,又以各种极端防疫措施来应付。

    无论以何种方式应对,都未阻止接种后被感染,也照样传染给他人,由于媒体刻意隐瞒,民众并不知情。

    有传统思想的人都知道,瘟疫爆发并非偶然。主要缘于人心不古,社会道德江河日下,酿成世人的业大到了临界点所致。为免于中招,诸多方法中,首要的是提升个人免疫力。我们中国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养生须重德,心正不招邪。很显然,做好人,是提高个人免疫力的关键。

    在这次全球疫情中,很多感染新冠病毒的人,因为虔诚念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得以痊愈。这是因为法轮大法是正法大道,真善忍是宇宙特性,具有强大的正能量,当人们虔诚念诵大法真言时,人体细胞所产生的振动频率与宇宙发生共振,可消灭新冠病毒等阴性物质,这是真正的救命法宝。

    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在法轮大法遭到迫害时,您能明白是非、支持善良,相信“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这是最珍贵的一念,您就会得到上天的佑护。这不是迷信,这是善恶有报这一天理的体现。因为诚心敬念大法真言,危难时刻化险为夷、遇难呈祥的例子比比皆是。

    另外,您知道这次的新冠病毒也被称作“中共病毒”吗?为什么叫“中共病毒”?因为它直接就是冲着中共来的。中共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迫害死八千多万中国人,比两次世界大战中死的人加起来还要多。三退是指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至今已经有3.87亿中国人声明三退。为什么这么多人要三退?善恶有报是天理,中共坏事做绝,残害良善,迫害佛法,必遭天惩。当上天要灭它时,就会殃及它的成员——党员、团员、少先队员。做了三退的人,就是与中共划清了界限,从此它做的坏事与您无关,老天爷惩罚它时,您不会受连累,不当它的陪葬品。

    可能您会说:“我只是个平民百姓,也没干中共那些坏事,所以即使是‘天灭中共’,也和我没关系。”

    真的没关系吗?

    中国大陆绝大部分人都加入过共产党、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就是中共的一分子,人在加入党、团、队时,在血(红)旗前发了毒誓,要把生命献给中共邪党。《共产党宣言》开头第一句就说:“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游荡。”因为共产党自称魔鬼幽灵,那么在加入中共党、团、队组织时对共产党宣誓效忠、献身、牺牲,就是向魔鬼幽灵宣誓效忠、献身、牺牲。把生命献给共产党,就是把生命交给魔鬼幽灵的过程。这是一个毒誓。法轮功学员劝人们“三退”,就是在帮人们废除这个毒誓。当你同意或者声明退出中共党、团、队时,你这个毒誓就会被解除,你就不再受共产党(魔鬼)的管控,也就不会在“天灭中共”时随它一起遭殃了。

    这就是为什么法轮功学员劝人们“三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告诉人们“三退”可保平安的原因。

    瘟疫袭来,愿天佑宾川父老乡亲

    愿善良的乡亲们了解真相后,伸出正义的援助之手帮助我们的亲人刘国花早日回家;愿善良的父老乡亲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早日退出党、团、队,解除毒誓,在瘟疫等灾难袭来时保平安并拥有美好的未来!

    愿天佑我们大家,天佑宾川乡亲!
    祝您平安幸福!

    关心您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二年三月


    请帮助我们的亲人刘国花早日回家

    ——写给大理州宾川地区的相关人员

    人海茫茫,相逢即是有缘,您能看到、收到这封信是我们的缘份。我们和您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头顶同一片蓝天。在天灾人祸频发、新旧历史交替的关键时刻,宾川县一名普通的农家妇女刘国花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从家中被警察抓走并关押,近日得知她被非法判刑四年。

    写这封信,就是希望给有缘的您在纷乱的世事中一点启悟和思考,用您的善良,做出正义的选择,我们盼望您伸出援手,与我们一起让我们的亲人刘国花安全回家,从而也给您自己铺就最美好的未来。

    请先看一组数据: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共政法系统、公安部开始所谓教育整顿,称“刀刃向内”,并称:“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冤假错案之人追究终身责任”。同时, 最高检察院的网站刊文称:将对检察警察违纪违法办案展开“过筛子”式“倒查”。短短半年时间,对政法委、公安系统实行“倒查20年”,处分的警察(含公检法警察)已有72000多名。

    现在政法系统大整肃在持续升级。中央政法委在二零二一年六月七日发文称,将“倒查20年”升至“倒查30年”。六月十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通报:自二月以来,全国共有一万二千多个警察主动投案;二万七千多个警察被立案审查调查。七万二千多个警察被处理。据一县级市政法委工作人员透露,等待交代问题的公检法人员都排了很长的队。从单位一把手到普通的工作人员,人人自危如惊弓之鸟,随时害怕下一个被纪委约谈的是自己, 即使不是自己,也随时担心被约谈、被调查处理的人员供出的罪状会不会牵连到自己……

    再说说我们身边的,近几年来,大理州公安系统不断“地震”,前后几十名公安系统人员落马被查,有的已经被判刑入狱,有的被开除双规。其中八名是公安局长,他们分别是:吴学著(大理州公安局局长)、严亚铭(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长、刑侦大队原大队长)、杨建军(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长)、杨仁伟(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彪(大理市公安局局长)、潘峰(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长)、刘鸿俊(大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梁正军(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大理市公安局局长)。

    如果对这些落马人员稍作分析,就会发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二年里,担任大理州公安系统要职,参与了对大理州法轮功学员的抄家、绑架、恐吓、罚款、拘留、劳教包括构陷至检察院、法院使法轮功学员被枉判送入监狱遭受更进一步迫害。

    五十四岁的农家妇女刘国花,家住大理州宾川县太和农场柳家湾十五队,去年五月十四日早上正要下地干活,被二十多人(包括特警、国保、镇上的人员等)闯入家中从家里绑架,关押至今。而在二零一二年,刘国花就曾被绑架并判刑三年半。在大理州与刘国花经历类似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很多。

    如今,那些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人员纷纷被查,然而这些人的落马并非是我们想看到的,因为他们也是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受害者以及牺牲品。只是他们在大是大非面前,摒弃了心中的良知和道义,沦为邪恶迫害法轮功的帮凶,可最终却逃不过善恶有报的天理循环。我们真心为这些人及他们的家人深感痛心与惋惜。为了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以下几个真相对看这封信的您至关重要:

    一、法轮功到底是什么?

    虽然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至今已经有二十多年了,但是法轮功究竟是什么,其实很多人并不知道,被铺天盖地的谎言蒙蔽了。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自一九九二年五月由李洪志先生在吉林长春传出,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法轮功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修炼核心,以道德提高、精神升华为目标,并辅以优美、舒缓的五套功法,通过修炼使人身体素质和心灵道德得到极大的改善与提高。

    法轮功自传出以来,因其祛病健身效果明显,备受社会各界喜爱。自一九九二年传出到一九九九年被中共迫害前的短短七年间,通过人传人、心传心,吸引了上亿人学炼。而现在法轮功已经洪传到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四千多项。法轮大法的主要书籍《转法轮》,已被翻译成四十种语言文字,在全世界公开发行,成为迄今为止被翻译成外国文字最多的中文书籍。

    您可能接触过一些法轮功学员,其中很多人都是为祛病走入法轮功的。有的人被病痛折磨的痛不欲生,又无钱医治,走投无路时,有幸遇到了法轮功。修炼法轮功后, 身体迅速得到了康复,多种疾病都不翼而飞,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修炼法轮功,不仅解除了疾病的痛苦,也给国家和单位节省了大量医药费。刘国花走入法轮大法也是因为法轮功的神奇功效,二零零七年的一天,她不小心将手砍伤了,她真心念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伤口不治而愈。她惊叹于法轮大法的神奇,随即走入了大法修炼。原先她患有胆结石、胃溃疡导致胃下垂,修炼之后这些病都好了。同时在大法真、善、忍法理的指导下,遇到事情向内找,看自己的问题,逐渐婆媳关系改善了,家庭和睦,再也没有了昔日的争吵。

    二、法轮功不是邪教,在中国大陆修炼法轮功合法

    从二零零零年到目前为止,国务院、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共有14种,而这14种里面没有法轮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这14种邪教。这表明在中国大陆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中国政府从来没有禁止过法轮功。这也向各级公检法司人员和公务员传递了一个清晰明确的信号——修炼法轮功合法。到目前为止没有一部法律指证法轮功违法,没有法律依据的迫害从根源上违法,这决定了所有针对法轮功的不公正对待全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所有涉案人员从命令主使者到实施迫害者都将面临被追责。

    另外更重要的是,是不是邪教可不是哪个政府、哪个人来定的。是正是邪,是由宇宙的真、善、忍特性来衡量的。符合了真、善、忍的标准,他就是正法,他就是正教,反之是邪教。法轮功的修炼原则就是真、善、忍,教人做好人,修心向善,是真正的正法大道。

    三、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已解除,宣传或持有法轮功书籍合法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该决定第99项、第100项明确废止以下两个一九九九年发布的文件:(1)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2)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百度可查到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

    上面的两个文件和中共历次整人运动的文件一样,是江泽民九九年为迫害法轮功而发布的颠倒黑白的罪恶文件。法轮功书籍教人修心向善,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深受欢迎,而在大陆却遭到非法禁止。如今,这两个非法文件被废除,这说明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迫害的都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犯罪行为,最终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四、讲法轮功真相不构成任何犯罪

    目前,涉及法轮功的案件多数是因为法轮功学员用不同方式讲清法轮功真相而被冠以《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案件。

    熟知中国法律的专业人士都知道法律上没有一条法轮功违法的立法,更不可能找到所谓被法轮功学员破坏实施的法律,所以,利用《刑法》第300条给法轮功学员量刑定罪的行为全都涉嫌违法犯罪。法轮功不是邪教,更没有破坏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以真、善、忍为理念约束自己、提升自己道德与修养的人群是最值得敬仰和推崇的,这才是事实与真相。事实上法轮功遭迫害二十二年了,许多最正直善良的好人被迫害致死、致伤、致疯、致残,江泽民制造了数不清的冤案与苦难。同时为了达到抹黑法轮功的目的,编造无数谎言,甚至制造了天安门自焚伪案来欺骗世人,该伪案在二零零一年联合国倡导和保护人权附属委员会上已经被当场揭穿,并被确定为是由中共政府一手导演的为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而不惜以残害生命为代价的世纪骗局。法轮功学员们向被欺骗的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帮助人们从谎言的毒害中清醒,让人们了解真实的法轮功、认同并真心敬仰真、善、忍,这是法轮功修炼者给人类带来福祉的大善之举。

    五、办理法轮功案件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

    (一)给法轮功学员冠以《刑法》第300条罪名而涉嫌的犯罪

    1.涉嫌“徇私枉法罪”。
    《刑法》第399条第一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前所述,法轮功学员既不具有“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的情形,又不存在“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客观事实和客观后果。而有关警察执意以涉嫌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移送审查起诉;或有关检察官执意以《刑法》第300条提起公诉;或有关法官执意以《刑法》第300条处以刑罚。那么,有关警察或检察官或法官(包括批准签字的领导)均已涉嫌《刑法》第399条“徇私枉法罪”。

    2.涉嫌“诬告陷害罪”。
    《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如前所述,明知法轮功学员既不具有“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的情形,又不存在“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客观事实和客观后果。任何人执意使法轮功学员受到《刑法》第300条的刑事追究,都将涉嫌“诬告陷害罪”。

    (二)警察和有关人员极易涉嫌的其它犯罪

    1.各地利用开除、降职、降级或关入“转化班”、“洗脑班”、劳教所、监狱等场所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有关组织者和参与者均已涉嫌《刑法》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等罪行。

    2.各地非法抓捕、绑架、关押法轮功学员,指使者和参与者均已涉嫌《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9条“绑架罪”等罪行。

    3.各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罚款、勒索钱财等,指使者和参与者均已涉嫌《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63条“抢劫罪”、《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0条“侵占罪”等罪行。

    4. 刑讯逼供、殴打、体罚、虐待法轮功学员,指使者和参与者均已涉嫌《刑法》第247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刑法》第252条“侵犯通讯自由罪”。致人伤残、死亡的,涉嫌《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等罪行。

    这些涉嫌犯罪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六、如何规避这些法律风险?如何走出夹缝困境?

    (一)请您坚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法底线,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在保护自己。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司法人员遵守这个原则,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更加有力的保护了自己。 离开了这个原则,不顾“事实”和“法律”,以“内部通知”、“内部指示”为依据办理案件,必将成为江氏的替罪羊,断送了自己的未来。历史的教训是惨痛的。中共当政几十年来,历次发起的运动都是“鼓动群众斗群众”,而每次运动之后,先抛出那些“被鼓动起来的群众”也就是那些忠实执行上级“路线”、“方针”、“政策”的积极分子们(群众),作为替罪羊,为“被迫害的群众”平反昭雪。中共迫害法轮功套路也是如此,可悲的是各级官员从上到下除了罪大恶极的几个,几乎全被蒙骗利用了,充当了迫害好人的工具。邪恶之徒迫害好人的道路,在全世界都知道其罪恶之时就走到了尽头。江泽民犯罪集团的成员已经面临被全面清算,因为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已多次被告上国际法庭,大量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的罪恶已举世皆知。曾经替江泽民卖命积极参与迫害善良民众的各级公检法司、政府官员无论官职大小最终都逃脱不了被抛弃、被清算的命运。

    其实,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就已经堵死了公务员执行违法决定或命令而逃脫法律责任的退路。《公务员法》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 案件终身负责制”、“责任倒查制”等新政共同斩断了执行违法决定或违法命令而想逃避法律制裁的所有公务人员的任何希望。

    (二)请您充分运用现行法律法规为武器,拒绝邪恶的操控指令,行使自己的职责,真正的捍卫正义,守护善良。

    中办、国办印发并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生效施行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第1条规定:“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2条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第3条规定:“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组织研究司法政策,统筹协调依法处理工作,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司法机关创造公正司法的环境,但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

    第4条规定:“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

    第5条规定:“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第6条规定:“司法人员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领导干部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

    第 9条规定:“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8条所列行为之一,造成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领导干部对司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0条规定:“司法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情形的,依照……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这个《规定》不仅斩断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幕后黑手,同时又授予了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一把抵制和拒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尚方宝剑。把操控者全面如实记录在案,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不让他们逍遥法外。请您理直气壮、堂堂正正的运用这把尚方宝剑抵制和拒绝操控,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真正的保护了您自己。

    说这么几件事,希望带给您启发意义:

    某地一公安局长让安排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上级出示“红头文件”,结果心虚的上级不敢出——上级怕留下证据。

    某地一法官不愿枉判法轮功学员,叫逼迫他的上级和“610”人员签字,说只要有人先签字,他再判——结果没有一个敢签字的。

    某地一个“610”主任说:“我对法轮功是出工不出力,法轮功修炼真善忍,又不干坏事,总有一天要平反的。我今天参与迫害做坏事,平反那一天,我脱不了干系,自己犯罪不说,还连累我全家老少。”

    某市一有远见的领导,对迫害法轮功的上级指示,也是多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以上的他们,都在用实际行动赎回自己的罪业,为自己留后路,为自己选择美好未来。

    结语

    为了您家人的安康,更为了您自己,真正了解一下法轮功真相,守住自己的良知与善念。即使您没有信仰,不相信神佛也无妨,但您务必分清善与恶,正与邪,这决定着每一个生命今后的生死存亡。法轮功学员不畏生死善意的讲清法轮大法真相,就是在挽救着被谎言毒害的每一个生命,就是一再的给予人得救的机会,包括曾经残酷迫害过他们的人。世人才是这场迫害的真正受害者。

    真心希望那些心存侥幸、仍在为中共卖命的“610”、政法委公检法司的官员们,停止迫害法轮功,退出中共党、团、队(只要在内心真心退出即可,有条件再向大纪元退党网站发表声明,神会见证您的壮举),无论何时何地都要选择善良,选择支持真、善、忍!请您理解并支持保护法轮功学员讲清真相救度众生的善举!您的觉醒将是一方百姓之幸!即使您从前对法轮功做过很不好的事,只要您有弃恶从善的那一念,只要您真心忏悔,您会得到上苍的护佑,相信您会从中共邪党的大整肃中平安脱身,避开被利用完了就抛弃的可悲下场,可以保全自己的性命,让妻儿老小安心。如果您能够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用心收集保存好上司或者同事渎职枉法迫害好人的证据,您还能将功赎罪。

    相信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您能够坚守自己的良知善念,运用自己的智慧用行动保护良善,重新改写自己的人生!真心希望您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如果做不到邪恶逞凶时挺身而出维护善良,那么至少可以做到被命令将枪口指向善良的同胞时,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吧;做不到拒绝邪恶的指令至少可以做到通风报信,做到抓不到、打不准吧。

    我们风雨兼程,一同见证了这段历史,也愿我们在这历史的转折关头,共同度过这场劫难。站在同一地平线上,迎接新的纪元,请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保护法轮功学员,让善良人免遭迫害,也帮助我们的亲人刘国花早日回家。您的善举会使您改写人生,带来光明!愿您平安!

    关心您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二年三月


    给善良人的一封信

    我们因法轮功相识,这就说明我们有缘,看得出你是一个正直且善良的人,所以我愿意和你交流。我们俩今天放下各自的身份跳出这个圈子,来聊一下下面的三个问题。

    一、当今世上为何会出现法轮功?

    有人说你们师父是一个老百姓如何如何,那么反过来思考一下,一个老百姓既没有地位、也没有钱财,竟能把一个功法传遍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从一九九二年~一九九九年短短的七年时间(从未打过广告),据官方统计,仅中国大陆就有上亿人在炼,而且包括了各行各业的人群,如:老干部、老教授、高科技人员、军官、警察、医务人员、大学生(里面有不少的清华学子)……就连当时中央级别的干部家属都有不少人在炼。

    老百姓就是为了祛病健身,这种祛病不像医院吃药、打针,只去表而不去本。而法轮功祛病是去本的。因为他有心法的指导,学功的人首先要从好人做起,处处与人为善、善待他人,做什么事都要替他人着想,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慢慢地修去各种不好的心,如:妒嫉心、争斗心、色欲心、怨恨心……使思想境界越来越高,身体的好坏和思想境界是相辅相成的。再加上五套简而易学的功法,全称就叫作“法轮大法修炼”,和尚在庙里是专业修炼,我们在常人社会中是业余修炼,都是佛法修炼,只是法门的不同而已。

    一九九八年,国家体育总局局长组织医学专家在北京、武汉、大连地区及广东省进行了五次医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法轮功的祛病健身总有效率高达97.9 %。同年,前人大委员长乔石组织一批老干部也对法轮功进行了调查,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出于妒嫉心,在六个常委都反对的情况下,一意孤行地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当时他叫嚣三个月“消灭法轮功”,他“就不信共产党战胜不了法轮功!”可二十多年过去了,法轮功不但没有被消灭,相反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因对人类身、心健康的杰出贡献,获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4500多项,李洪志先生还曾四次被提名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法轮功书籍被译成40多种语言,在全球出版发行。

    网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认认真真地说假话”。现在人与人之间还有多少的信任度;在五十年代人人都觉的学习雷锋光荣,可是现在人们会说学习雷锋的人傻、白痴、大脑进水了;看到老人或孩子跌倒了没人敢去扶;为了个人的一点利益,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

    在这个世风日下,道德水准一日千里的往下滑着的年代,如今各种大的天灾、瘟疫的出现能是偶然的吗?法轮功教导人“真、善、忍”,而中共宣传“假、恶、斗”,在正与邪的面前,我们每个人的选择就决定了我们的未来。

    二、什么样的人可以被救度?

    首先,不反对大法并且认可大法,然后退出自己曾经入过的党员、团员、少先队组织,简称三退。

    为什么呢?因为法轮功是按照真、善、忍这个宇宙特性去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是天理。古人云: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所以人的思想中装了对大法不好的念头,那就极其危险。

    可是这些人绝大多数是善良的,都是被谎言所骗所蒙蔽的。为了挽救世人,大法师父叫他的弟子们向世人讲真相,清除其思想中的毒素,只有这样才能免遭劫难!为此就出现了大法弟子自己出钱出力,做各种真相资料向世人发放;或在街上向世人讲法轮功的真相;张贴真相标语;打真相语音电话;发真相短信、真相视频;等等。可是由于世人中毒太深,很多都不接受真相,甚至构陷大法弟子,使很多大法弟子被抓、被判刑、被酷刑折磨,甚至被活摘器官。

    为什么要三退?

    共产党执政以来搞了多次运动,如三反、五反、大跃进 、反右、文革、六四及迫害法轮功等等,害死了中国同胞八千多万。杀人偿命是天理,所以上天要灭它!

    在官网上搜索“藏子石”三个字,就可以看到一个巨石上面天然刻着“中国共产党亡”等六个大字,而且那个“亡”字特别大。不难看出,法轮功学员劝人三退是顺天意而为。

    这里说明一个问题,我们所说的共产党不是指的哪一个人或是哪一个组织,而是指的共产邪灵。而历来所谓的党主席只是一个党魁而已,而这个邪灵操控这些人迫害着世人;破坏着中国的传统文化。妄想使中国人民忘记自己是炎黄子孙,而去崇拜这个西来的幽灵。

    有人说劝三退是参与政治,想推翻共产党夺取政权。其实,法轮功要求修炼者是绝对不能参与政治的,一天到晚争争斗斗如何修炼?更不能杀生,包括自杀,所以天安门“自焚”伪案不是法轮功学员所为。法轮功学员们只是在揭穿谎言,告诉世人天要灭中共,因为大家在入其组织的时候,宣誓“要把自己的一生献给共产党”,因此在天灭中共的时候,这些人将被一起淘汰!

    这是不是太可怕了?作为一个修善的人能见死不救吗?虽然有各种危险,但是学员们不顾个人的安危,这么多年来一直在默默地讲述法轮功的真相,目的就是挽救更多的世人!

    综上所述,二十多年来法轮功学员的所作所为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救人、救度更多的人!

    三、前车之鉴

    网络上有一个广为流传的对话,发生在一位法官和律师之间:这位法官私下询问律师:“法轮功国家不让炼呀?”

    律师答:“不是国家不让炼,国法让炼,是那几个人不让炼,‘上边’更多的人不反对炼。”

    法官问:“法律是为政治服务的,外国也一样。”

    律师答:“法律是为合法政治服务的,不是为非法政治服务的。非法政治不能支持,支持者最终要承担后果的。例如纳粹战犯、文革支持者,最后都丢掉了性命。”

    律师说:“迫害得多,偿还得也大,这个运动就是先整他、后整你,都是受害者。解脱他就是解脱你,你不害他,你也平安。可惜好多人眼光太浅,看不到这一点。”

    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14种邪教(公通字[2000]39号)档,根本没有法轮功(可官网上搜索)。中国政府从来都没有把法轮功认定为邪教。而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的《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档 》(网上可以查到)第99.100条,废止了江泽民时代下达的两项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及各种刊物的通知。这就说明了修炼法轮功和拥有法轮功的书籍是合法的。

    那么你们现在做的这件事情,是不是在执行违法的命令?根据《警察法》和《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及公、检、法人员对办案责任要终身负责。《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及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将来都得自己承担责任。

    有人可能会说,这是上级的命令,我们不能不执行啊!这的确是很难面对的问题。但是翻开历史这面镜子,也可以找到一些参照。有一份来自柏林墙的启示,柏林墙的东德守卫因开枪打死偷偷翻墙逃向西德的人而被判刑。法庭上卫兵们认为他们只是执行命令,罪不在己。法官则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在面对这些无辜的逃亡者时,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这是人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服从不代表盲从,正确与否,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思考,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和王立军,还有近年落马的前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彭波等等,个个官职显赫,不都被抓起来了吗?他们根本不是因贪污、腐败的问题,中国有多少官员贪污、腐败,为什么只抓他们?因为他们直接参与策划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贩卖,这是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行为,是要遭天谴的!现在江泽民为首的六十多名高官在三十多个国家被告上法庭,是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与希特勒同罪。人间的法律在制裁他们,老天也不会放过这种罪恶行径。中国有一句古训:“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

    俗话讲:“从善如流”,“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法轮大法是佛家高德大法,为了你和你家人的幸福与未来,在法轮功的问题上一定要分清是非善恶,做出自己正确的选择。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佛法是慈悲的,但威严同在!真心希望你有一个美好的前程与未来!

    结语

    因为从小受的是中共灌输的无神论,有的人可能不相信我说的话,这一点我能理解,因为我曾经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无神论者。可是通过二十多年的修炼,亲身证实了神的存在,证实了善恶必报是天理。

    下面讲述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一日,河北省赞皇县纪检委常委滑海英,专职迫害法轮功,在城关镇迫害死法轮功学员丁刚子。二零零二年二月十日,滑海英的长子,年仅十八周岁的滑恒,骑摩托车被莫名撞死。孩子的三姑大声哭喊着前来奔丧,刚走到近前,她的声音就变成了滑恒的声音,并且大声喊着:“我要见我爸!我要见我爸!”现场的亲戚、邻居都吓坏了,急忙把滑海英找来。附在孩子三姑身上的滑恒对父亲滑海英大声重复地说:“你以后不要干涉法轮功,法轮大法是正法!你听见没有?!你听见没有?!”在亲人的督促下,滑海英答应了孩子的请求。后来,滑海英辞去了当时的工作,转到了卫生系统。

    这件事迅速传播,震惊了当时的省领导。领导派人下去调查,滑海英及亲戚、邻居都如实说了当时发生的不可思议的事情。知道这件事情的领导,后来都不敢再迫害法轮功学员。滑海英迫害死法轮功学员,他的儿子替他偿了命。

    看一看历史上迫害正信的下场:大罗马帝国因迫害基督教徒,招来了四次大瘟疫,最后国家灭亡;中国古代南北朝时期,三武一宗灭佛,招来天谴,导致君王暴死,国家灭亡。据明慧网报道,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已有上万人,因迫害佛法的罪业大于天。只有尊敬佛法,真心向善才是脱离灾难和危险的根本。

    最后,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

    真心祝愿你及你的家人平安、幸福!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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