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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绥中县公安局李长华等的恶行与恶报

更新: 2022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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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四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绥中县公安局原副局长薛亚学、王权及原国保大队大队长李长华等三人,二零二一年八月因破坏经营环境问题被处分。薛亚学受调整退休待遇等处分;王权、李长华受撤职等处分。

据悉,薛亚学、王权、李长华二零一九年以各自妻子名义成立保安公司,三人利用职务影响,先后五次违规承揽安保业务。另外,三人还涉嫌其它违纪问题。

薛亚学、王权、李长华在绥中县公安局任职期间,积极迫害绥中地区的法轮功学员,致使众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骚扰。尤其由李长华牵头执行的迫害,直接导致绥中法轮功学员范德震、田绍艳被迫害致死。

绥中县公安局原国保大队长李长华的犯罪事实

李长华,男,原籍绥中县葛家乡。从二零零三年末起任绥中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主管迫害法轮功,到二零一零年离任,历时近七年。

一、绑架法轮功学员范德震、田绍艳,导致他们被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范德震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被李长华为首的绥中国保大队绑架,五十五天之后,四月二十日范德震在绥中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年仅三十三岁,留下还在哺乳期的九个月大的儿子。范德震的遗体皮包骨头,只剩几十斤(被绑架时有一百四十多斤),而且面目扭曲、双眼圆睁,嘴张开、牙关紧咬、头歪着,头发和胡子都很长,呈现惊吓状;小腹处一片黑紫色,还有一寸长的口子,有血迹;四肢及背部都青紫;肛门松动,流着带血的大便。很显然,范德振是在被毒打折磨得剧痛中死去的。后来听内部人说,范德震曾经被攥睾丸折磨。范德震被非法关押期间,李长华曾把范德震秘密劫持到绥中汇阳宾馆,酷刑折磨。

◎田绍艳,原绥中林工商会计,二零零八年五月六日被国保大队李长华为首的警察绑架,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迫害。非法劳教期间,田绍艳被殴打、关禁闭、上大挂、用电棍电等,还被灌过不明药物。被迫害成表情呆滞、神智不清、双腿不能站立、行走、手不能拿东西、吃饭需别人喂、牙掉了数颗、消瘦无力、生活不能自理,也不说话、不认识人。最后在被迫害到精神崩溃,骨瘦如柴,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零年四月四日,在马三家劳教所,绥中镇政府和文化社区人员用担架把田绍艳抬回家。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的田绍艳于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九日含冤离世,时年五十八岁。

二、绑架法轮功学员,导致多人被非法劳教、判刑

绑架法轮功学员,导致至少十二人被非法判刑,累计刑期至少六十八年半,至少十八人次被非法劳教。另有至少三十四人次被骚扰、抄家、绑架、送洗脑班。

李长华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劳教还有一个手段,就是有好几位法轮功学员是绑架后第二天就直接被送到教养院的。不知道是一夜之间李长华就凑齐并全部走完了劳动教养所需要的所有程序,还是没有手续也先把人送进去,之后再补办手续。

三、私设刑堂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到四月二十日之间,李长华曾把范德震(后来被迫害致死)从绥中看守所秘密劫持到绥中汇阳宾馆的客房,私设刑堂,用刑折磨。

四、暴力殴打

二零零四年三月,李长华绑架法轮功学员杨晓君时,在众目睽睽之下,拽着头发把杨晓君拖上警车,李长华的野蛮暴行被围观群众惊呼为“土匪绑票”。

二零零四年二月,李长华对法轮功学员马素媛一边拽头发,一边对她大打出手,。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日,李长华在光天化日之下毒打了大王庙镇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邢国树。李长华用拳头打断了邢国树的一颗牙、并导致老人满口牙松动、满脸是血,第二天就把人送到葫芦岛教养院。邢国树被殴打后四五天不能吃东西。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李长华将法轮功学员黄丽华绑架到绥中看守所,过程中打骂黄丽华。

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李长华带人到法轮功学员李永华家骚扰,到处乱翻,李长华打了年逾花甲的老年妇女李永华一拳,还恶语威胁,谩骂,导致李永华突然晕厥,摔倒在地。

五、李长华其它恶行

二零零四年:
非法劳教十一人次:刘巍,胡宝纯,马素媛,张小敏,贺文凤,王桂芬,梁建林,肖凤芝,张继红,杨将威,黄素(淑)俭

绑架关押四人次:杨晓君,石连理,陆淑玲,张金珍

骚扰七人次:田丽萍,王玉辉,李春丽,孙士权岳父和妻子,杨佳彬,谭德宇

二零零五年:
非法劳教两人次:黄素(淑)俭,邢国树
绑架关押两人次:关连杰,丁青艳
骚扰或抄家六人次:李春丽(骚扰),马楠(骚扰),梁敏杰(骚扰),刘萍(抄家),陈铁山(抄家),刘福成(骚扰,绑架未遂),

二零零六年:
非法判刑一人:刘万利(判刑四年半)
绑架关押三人次:黄丽华,王汉良,何占海,
骚扰或抄家四人次:陈文艳,谭德宇,周迎春母亲,李晓艳母亲

二零零七年:
送洗脑班一人:董桂霞
绑架关押两人次:任国芬,王亚斌
抄家一人次:张凤仙

二零零八年:
被迫害致死一人:范德震

被非法判刑十人:张崇跃(判刑十年),裴志华(判刑八年),杨将威(判刑十年),沈文伶(判刑五年),周迎春(判刑五年),杨光武(判刑两年),冯克兰(判刑两年),杨兆芳(判刑四年),杨兆颖(判刑七年),杨雪(判刑四年,未进监狱)

非法劳教五人:李晓明,王元举,田绍艳,王亚斌,王桂芬
绑架关押一人:谭义文
骚扰一人:黄万民

二零零九年:
非法判刑一人:温志明
绑架一人:杨晓君

二零一零年:
抄家一人:李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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