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计就计 利用“清零”讲大法真相

更新: 2022年08月08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二零二零年上半年,中共开始搞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清零”行动,要求被记录在册的所有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信仰的所谓“四书”。我所在的社区也开始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清零”行动,多次打来电话骚扰,要求我们夫妻到社区签字,妻子同修觉的应该向社区人员讲清中共污蔑大法的真相,让他们不要迫害大法弟子。妻子去了,向他们讲了真相。但是他们一再要求见我。

我觉的他们只是具体的执行者,需要向他们的上级讲清真相,因平时想见他们还不好见呢,正好利用这个机会讲真相。于是我们要求他们提供上级综治办主任的办公地点和电话,我们直接去找他们的上级。几个月过去了,没有回音。

过年之后,社区传来信息,说综治办主任要见我,我觉的机缘来了,去见一见他。

给综治办主任讲真相

找个时间,我和妻子去了。综治办主任有些错愕,看的出来,他没想到我真的会去找他,而且这么快。

落座之后,他说因中共建党一百年,要搞“清零”行动,我是在所谓的名单上,要求得写“四书”。我开始讲到,迫害大法完全是违法行为,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名单中也没有法轮功,定为邪教完全是江泽民的一言之辞。他的话没有法律效力,他也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二零一一年签署了废除禁止法轮功书籍出版的命令。所以在中国修炼法轮功以及拥有法轮功书籍和资料完全是合法的。

主任旁边的一个负责司法工作的人员说,那为什么用《刑法》三百条给你们定罪,判了许多人呢?他有些轻蔑。我加重了语气把三百条复述了一遍,然后说道,法官利用这一条给法轮功学员判刑,但是却找不出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破坏到什么程度,后果是什么,法律工作者都明白,犯罪构成必须具备四个要素: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动机及危害程度,其中只有法轮功学员这一个要素,其他三个要素都不具备,就可以定法轮功学员的罪?所以利用《刑法》三百条给法轮功学员判刑完全是违法的。为什么这些年来,那么多的法官、检察官给法轮功学员退卷、退案,因为作为法律的判罚者,他们知道对法轮功学员的判罪完全是非法的,执行上级操作的人将来是要承担责任的。那个工作人员不语。

说到这,主任说,你对法律知识掌握的挺多的。然后他接着说道,这是上面的规定,不行你就写个“保证书”。

我没有直接回答他,我想,我是来干什么了,来讲真相的。于是我就开始讲我得法的经历。大法教人向善及我思想境界的升华,得法之后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现。迫害之后,单位的无理开除,以及离开单位前给单位的一封信,信中写到,作为法轮功学员,我们修真、善、忍,我们理解和同情你们的处境和在压力下的身不由己,但是,我要告诉你们,你们这么做是错误的,将来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然后,我又讲自己在黑窝中被迫害的经历。我说:在劳教所,酷刑转化法轮功学员,只要你不放弃真、善、忍的信仰,就给你上酷刑。而且负责转化的警察说,你们什么时候打人了,骂人了,害人了,你们就是转化好了。我对主任说,现在说起来是不是挺匪夷所思。他们用酷刑转化法轮功学员,把人逼疯了,他们就说炼法轮功炼疯了,作为一个警察怎么能这么做呢?但是这却是在里面发生的真实的事情。我因拒绝放弃信仰,被上抻刑九天九夜,现在身上还有伤。……迫害二十一年,有据可查就有四千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我们当地就有一百多人被迫害致死,这些人能随随便便就被迫害致死吗?能没有一个说法吗?!在中国从一九四九年之后发动历次运动,哪次不是运动、平反、清算?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了,也是在不断的削弱,迫害终有截止的那一天,最后能不清算吗?

说到这,主任说:你们法轮功学员给人的印象都是有文化,有学识,有独立思想,你也是经历过了这么多的洗礼,和你们相比,为了信仰,我们做不到。我们也不说什么了,至于保证书的事你再想想。我当即说道:这是对我们信仰的侮辱,对法轮功学员的侮辱。我现在就给你答复,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时间过的真快,一个多小时已悄然而过,主任亲自送我们出来,看到他红光满面,我们也感到挺欣慰。

回来的路上,我感到很疲倦。静下心来想想,还是有些欠缺,尽管讲了很多,但是对于他自身的安危没有讲透,有些缺憾,我准备给他写封信,对于他干的这些事的后果,及对他及他家人的伤害,写给他。因为现在有许多人,即使明白了法轮功是被冤枉的,为了自身的仕途和利益他还会良心失衡,去积极执行迫害的事。

给警察讲真相

一个月后,妻子接到社区电话,说当地派出所片警要找我谈话。我觉的这也是机会,也是机缘,见了就讲真相。

按约定时间,我们来到派出所,落座之后,妻子问他:你这是讯问还是盘问?他客气的说什么都不是,就是坐下聊一聊。妻子要了他的警官证,他拿了出来,看过之后,我们進入正题。

他说法轮功是国家定性的如何如何那一套说辞。我说:法轮功问题国家没有定性,中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认定法轮功违法,所谓的定性是江泽民的一人之辞,他的话没有法律效力,他没有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相反,宪法保障信仰自由。他是在破坏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接下来,我又把相关的法律规定,及用刑法三百条给法轮功定罪的违法性讲给他听,又告诉他国家出版总署下发的解禁法轮功出版物的通知。告诉他在中国,即使用中共制定的法律去衡量,修炼法轮功和拥有法轮功书籍及材料也完全是合法的。片警在静静的听着,中途插话说道:你们对法律的了解真清楚,我们没有你们专业。过程中,他突然叫另一个警察進来拍照,妻子断然拒绝,并说:你要拍,我们就结束谈话,我们就走。我说:我们的肖像属个人信息,民法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许侵犯。然后他连说:不拍,不拍。然后他又问了我得法的经历。我说:我大学毕业后,从校园的纯真到复杂的社会,环境反差很大。人都有向善之心,都向往高境界的生活方式,在这种渴望之下,我走入了大法,因为大法教人按真、善、忍去做人,做事要为别人考虑,在矛盾中要看自己的不足,心胸坦荡,潇洒、清醒的活着。走入大法后,我非常幸福。我以愉悦的心情去生活,去工作。我的工作特别出色,因为我始终用愉悦的心情面对客户,真心为客户负责。工作中,多次受到领导和客户的表扬。有一次在局领导工作会议上,得到局长的表扬。妻子说道:我的丈夫多次在合理化建议中获奖,有一次获得全省同行业合理化建议一等奖。即使在一九九九年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后,在年终评选中,他几乎以全票当选为先進个人。

这次讲真相,我事先想到不能再留下上次的遗憾,一定要告诉他这事与他自己息息相关。随后,我们又讲了迫害之后的事情,讲了“天安门自焚”的造假,以及自己所遭受的迫害。也讲了中共历次所发动的政治运动最终都会清算,讲了中共文革之后的清算。过程中,他一直有电话進来要他处理一些事情。我觉的需要把最关键的事情讲给他听了。最后我说:我们和你推心置腹的说最后几句话,我们真心希望你和你的家人平平安安,在这场对法轮功迫害的运动中要给自己留有余地,给自己留有后路。不要被上层利用害了自己,害了家人。我们结束了谈话,片警送我们出来。

回到家感觉想要讲的都讲了,但感觉由于干扰,片警有事要办,好象没有太到位。

几天后,片警又来我家敲门,妻子以骚扰民宅为由不让他進来,我想可能是真相还没讲透,那就继续深入的讲给他听。我请他進来。

坐定寒暄之后進入正题,我说:上次在那种环境中可能有些事情还没讲清楚,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他非常了解法轮功是教人向善做好人,当时的七个常委家属都有炼的,当时要迫害时,其他六个常委都反对。江泽民曾私下说,法轮功最好迫害了,打他们也不会还手。江泽民非常知道法轮功对他的政权没有任何威胁,只是出于妒嫉而镇压。江曾私下说,都学法轮功真、善、忍了,谁学我的三个代表。在这种妒嫉心的驱使下,江利用共产党的国家机器发动了这场迫害。因为迫害不得人心,又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在迫害之初就下密令给罗干,迫害指令只有口头文件和密码电传一般不发红头文件。为的就是防止清算,如有清算好把责任推给下面的人,因为在执行具体迫害时,在手续和材料上有你们的签字。所以今天的“清零”行动,你看到有红头文件吗?如果到了清算的那一天,你的上级会为你承担责任吗?接着,我又给他讲了《公务员法》和《警察法》中提到的办案终身制,从法律上已经定下了,你们今天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你们是要终身负责的。然后,我又给他讲到了善恶有报,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等迫害凶手遭到报应,讲到“610”的领导岗位是死亡职位。前几天中央“610”的副主任彭波被拿下。讲到当地几个迫害高官遭报。他问道,“610”是什么?我又一一讲给他。最后又讲人不治天治,通过讲罗马大瘟疫引申到武汉的这场正在发生的瘟疫。

最后劝他一定要把握好自己,不要被利用,在具体执行中,你用良知去衡量会知道如何操作。在你的这个职位上会做坏事,但也会做大好事,保护法轮功学员。我们祝愿他和他的家人在这场瘟疫中能平平安安。我们友好的结束了谈话。

走了之后,妻子同修说,该说的都说了,如果还上门骚扰就用法律制止他们。这是在维护我们的信仰也是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更是在制止迫害,制止他们犯罪,在无知中害自己。我们上公义论坛仔细看了一下,知道了他们的骚扰违反了许许多多的现行法律条款。我们得到了许许多多的法律援助。

时至今日,他们一直没有再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