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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市大厂县七旬杨淑芳被构陷到香河县法院

更新: 2022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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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二二年九月五日,河北廊坊市香河县法院一男一女两名工作人员到大厂县医院,调查大厂县法轮功学员杨淑芳住院治疗情况,并拿走了有关证据。

因中共不法人员的绑架、骚扰、构陷等迫害,七十岁的杨淑芳于二零二一年腊月出现大面积脑出血症状,医院诊断结论:或死亡或成植物人,没有治疗的必要。

在去大厂县医院“取证”的前两天,河北香河县法院的人,曾打电话问杨淑芳的大女儿:听说你妈有病了,在哪里看的病?杨淑芳的大女儿说:在我们县医院。他们又进一步诓骗说:你们县医院没有你妈住院治病情况的记录呀,你妈真的是在县医院治的吗?杨淑芳的大女儿说:真的,是在我们县医院住院看的病。这样他们才于九月五日到大厂县医院“取证”。

杨淑芳是家庭妇女,她是大厂县陈府镇陈府村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下午,她和同修张桂珍到临近的香河县钱旺镇马坊顶村,向民众发放真相挂历和小册子,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香河县钱旺镇派出所警察将两人绑架,并伙同大厂县陈府镇派出所警察对她们进行非法抄家。张桂珍、杨淑芳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杨淑芳因身体不合格,被所外执行。

十月十三日下午,钱旺镇派出所警察到杨淑芳家再次骚扰、查看并威胁。十月二十五日,张桂珍被非法拘留到期,被香河县国保大队长杨永利、副队长曹军英,劫持到三河县看守所图谋继续迫害,因两次体检不合格被拒收,才让她回家。

此后,香河县钱旺派出所警察多次跨县对两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审问或上门骚扰。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十五日,钱旺派出所四警察,两次到大厂县陈府镇派出所,对张桂珍、杨淑芳两人非法审问,企图网罗“证据”。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杨淑芳和张桂珍被香河县检察院告知:香河公安局已将构陷她们的所谓“案件”移送该检察院。香河县检察院很快将构陷案移交到香河县法院,香河法院草草拟定十月十四日开庭。后来,因疫情原因,又将开庭时间推迟到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但一直未能开庭。

因中共不法人员迫害的压力,杨淑芳于二零二一年腊月出现大面积脑出血症状,在大厂县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结论:或死亡或成植物人,没有治疗的必要。在大法的感召下杨淑芳已经苏醒,一个多月后出院回家,渐渐地能说些话,自己也能站立慢走了,但现生活还不能自理。

而张桂珍为了躲避骚扰、迫害,现去向不明。

然而,香河县警察仍在频繁骚扰两家善良的妇女。二零二二年封城结束后,在五~六月份,香河县警察伙同大厂县陈府镇派出所警察,多次到东厂村张桂珍家骚扰。知情村民说:“解封以来,香河(县)警察多次来张桂珍家,我亲眼看见的就有三次,带队来的有陈府镇派出所警察付海涛,他们把警车对着张桂珍家门口停着,来多少人不清楚。”因张桂珍不在家,这伙警察还逼迫张桂珍的家人去她几百里地之外的娘家寻人。

杨淑芳老人曾多次遭到迫害:二零零一年,她和同修去北京为大法上访,被大厂县陈府镇工作人员及警察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在上访时被北京警察恶毒殴打,打得臀部紫黑,一个多月后被毒打部份脱了一层象小簸箕大小的壳。二零零六年二月,她和同修一起去香河县公安局及政府机关讲真相并营救被非法关押的同修,遭非法劳教两年,在唐山劳教所遭受严重迫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她和同修一起给世人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大厂县国保警察及大厂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她被拘留十五天。

河北香河县涉案主要责任人以及相关单位人员:(区号0316,邮编065400)
国保大队:
大队长杨永利 13503266006
指导员池海泉 13831655099
副大队长曹军英 13582785548
绑架及骚扰法轮功学员的钱旺派出所
所长马健,男,年龄40多岁 ,手机 13931680017
指导员赵建民,男,年龄40多岁,警号078507,手机 15127670688
香河县防范办:办公室电话:0316-8311180
防范办主任闻明霞18631611165,18631699339,闻明霞丈夫李志良18531655528
防范办副主任张国13931652277;
香河县政法委: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建全(电话暂缺)
副书记:陈宝全(主持日常工作)电话:手机:13930619588
副书记:朱宝栋:电话:8316220;手机:13931604188
香河县委书记梁宝杰 13703163898
香河县法院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17号
1、香河县法院院长李德军,男,50岁左右,妻子李春梅,廊坊市广阳区科技局工作,儿子叫李文缙;(李德军,原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副庭长,曾任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管理处副处长,调入香河法院才三四个月,请知道手机号码的上网曝光。)
2、主管刑庭副院长:侯东祥:电话:8318327;手机:15103262976,18533638326;
3、副院长:丁福才:电话:8312091;手机:13483607666;
4、副院长(原刑庭庭长):周晓明:电话:8803140;手机:13785593688;
5、执行局长:李君:电话:8318713;手机:13703165319;
6、政治处主任:马翔宇:电话:8317601;手机:13703163866;
7、邪党组成员:姜林涛:电话:8317356;手机:13703160399。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林晓文 13931684015、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刘春燕 13503266066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张晓莉 13603167106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 徐桂萍、
香河县法院法警队政委谭振华
香河县检察院(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开街69号,办公室电话8322554):
1、检察长:杨国学
2、副检察长:李宏伟:电话:8322905;手机:13803224231;
3、副检察长:张金路:电话:8321219;手机:13785599900;
4、副检察长:曹宏艳:电话:8321545;手机:13785659088;
5、副书记,检查委专员:张建国:电话:8321799;手机:13931631986;
6、副书记,检查委专员:焦文祥:电话:8322609;手机:13180360800;
7、政治部主任:宋雷:手机:13930635328。
办公室主任 绳立健 13931661866
检察院起诉科:王颖
王志新手机 13831605375、王志佳
检察院干部:黄艳华、李颖超
干警孙海东 13663164548;艾 检 13931608958;刘晓娜;

香河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316-8321236
办公室:8321236;传真:8322700
局长:刘振华:电话:总机8322700转5601;手机:16603350050;
政委:马小杰:电话:总机转5602;手机:13931601111;
副局长:肖广平:电话:总机转5607;手机:13703260538;
副局长:李长海:电话:总机转5608;手机:13803168099;
副局长:刘国东:电话:总机转5609;手机:18231610999;
副局长:张子来:电话:总机转5611;手机:13603369429;
副政委:陈光华:电话:总机转5610;手机:13930682896;
副政委:李树忠:电话:总机转5612;手机:13603367096;
副政委:刘海涛:电话:总机转5615;手机:13603262136;
政治处主任:石克森:手机:13731620000;
闻明霞:二级主任科员 (原610主任):手机:18631611165;
杨万学:办公室主任:电话:总机转5623;手机:13833651202。
香河县公安局 武永利手机 13700360896
香河县公安局王海东手机 13703163578
香河县公安局王春才 13700361721
香河县公安局刘振全 13932689009
香河县公安局刘相春 15175687688
香河县公安局李天成 13832625911
香河县公安局刘建新 13703163500
香河县公安局张 军 13363653218
香河县公安局赵警军 15832636010(新华)
香河县公安局赵彦春 13931661882
香河县公安局黄 浩 17732626686
香河县公安局郭 永 13503169800
香河县公安局杜铁成 13931661880
香河县公安局黄宝中 18803166111
香河县看守所所长:李向阳 手机:13700366006
钱旺镇:马 健,副镇长,钱旺派出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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