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东潍坊65岁孔祥银被枉判两年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潍坊65岁法轮功学员孔祥银女士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在早市被奎文东关派出所、奎文公安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之后被构陷到奎文区检察院、法院,九月二十六日遭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孔祥银一九五八年六月出生,她于一九九七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道德升华,原来久治不愈的颈椎病、胃病、妇科病等病都神奇消失了。不管在单位,在家里,她时时为别人着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孔祥银多次遭中共人员骚扰、抄家、勒索、绑架、关押等迫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奎文公安警察谷志勇、陈队长等十几个人,突然闯入孔祥银家,强行抄家。孔祥银女儿在房间睡觉,他们强行闯入,孔祥银女儿说,你们没有任何手续,就随便抓人。这时,谷志勇拿出空白表格现填,声称是手续。四个警察把孔祥银和女儿抬到警车上,拉到奎文公安局,恐吓威胁,勒索家人10000元,非法拘禁七个小时。

二零一三年三月八日,孔祥银在大润发超市讲真相,被恶人诬告,被绑架到潍城派出所非法搜身、抢包,被强迫带到潍坊第二人民医院查体,三、四个警察把她按倒在地,强行抽血,身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非法拘禁十二个小时,勒索家人10000元后,晚上十点多钟回家。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孔祥银女士在早市讲真相时,被受中共谎言毒害的人举报,她被奎文东关派出所、奎文公安国保绑架,并非法抄了家,抢走了大法书籍、光碟、师父法像等,孔祥银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孔祥银被不法警察构陷到奎文区检察院,被检察院构陷到奎文区法院。

潍坊市奎文区法院九月二十六日非法庭审孔祥银。在法庭上,孔祥银女士用平和的语气讲述她及家人因修炼大法得到身体健康,道德升华,她诚恳地告诉法庭人员,自己一直是零口供、零签字,就是不想让公检法人对佛法犯罪,是真心为了他们的未来着想。辩护律师为孔祥银做了有理有力无罪辩护。但是奎文区检察院的诉讼人唐亮无视法律,建议法庭给孔祥银两年刑期。开庭历时一小时,审判长管晓炜宣布休庭,当时未有宣判。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责任编辑:黎明)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