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政法委书记王行华遭恶报获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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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原临沂市中共市委政法委书记王行华,二零二一年九月,落马被查。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消息,日照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王行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以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对王行华受贿所得财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王行华,男,一九六一年十一月出生,历任莒南县副县长、苍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罗庄区区委书记,从二零一三年三月开始,任临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二零年十月,任临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一级巡视员。

王行华在任职期间,特别在任临沂市政法委书记期间,紧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许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关押、非法判刑,有的刑期长达九年,有的被迫害致死,强迫法轮功学员参加邪恶的洗脑班,至今,还有许多法轮功学员在监狱遭受磨难。

王行华的弟弟王行军(临沂市兰山区原公安局局长)夫妇也被关押。王行华遭恶报落马仅两天,其弟弟也被审查。

王行华是当地直接指挥迫害法轮功的推手、操纵者。他任职临沂市政法委书记长达八年,对临沂市法轮功学员犯下累累罪行。

一、以所谓“暴风行动” 大面积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七年,中共在全国开展“扫黑行动”,而山东临沂市制定了一个特别作案行动,取名叫“暴风行动”。这个所谓“暴风行动”由市政法委、610(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策划操控,由市公安国保统一施令指挥执行,调动大批警力作案,其主要目的是非法抓捕那些被长期监控的法轮功学员,破坏真相资料点。

“暴风行动”的范围主要在兰山区、罗庄区和沂南县,国保与特巡警、协警至少绑架十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两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流离失所,多人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是四年,非法罚金九万元。其中,法轮功学员邢西美和李长芳被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邢西美和李长芳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沂南县岸堤镇西沿路村法轮功学员邢西美,在集市上发放真相台历时,被当地警察劫持到临沂看守所,短短十几天,邢西美就在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被迫害致死。

邢西美的弟媳李长芳被绑架、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期间,因胃疼,逐渐往下疼,下身、大腿、腰部等部位大面积出现红紫现象,被送进临沂市人民医院。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下午,在未确诊的情况下手术,手术后,李长芳再也没有醒过,疑被摘取器官。

◎法轮功学员朱同贵、朱同朝兄弟被绑架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兰山区警察强行爬墙入室,绑架了在兰山区租房住的郯城县朱同贵、朱同朝兄弟二人,房中电脑现金等私人物品被抢劫一空。当晚,二人遭到警察非法审讯打骂,折磨二十多小时,二十四日下午,被非法押送至临沂市看守所(河东区重沟)。朱同贵后被取保,应该直接回家,但却被国保劫持到临沂市洗脑班迫害。朱同贵的家人与律师去临沂市洗脑班看望他,被洗脑班头子苏伟挡在外面,不让家人和律师探望。苏伟表现很恶,威胁、扭打律师。朱同贵、朱同朝兄弟二人家中有年近九十岁高龄的母亲,他们兄弟被绑架后,不能赡养老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非常困难。

◎法轮功学员李家芳被绑架和枉判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晚九点左右,临沂市国保大队刘队长及多个警察,撬开了兰山区法轮功学员李家芳家的防盗门,破门闯入屋内,绑架了独自一人在家中的李家芳,同时,翻箱倒柜抄家。抄走了李家芳的私人财物: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五张银行存款卡(约五十万)和李家芳经常看的《转法轮》等几本法轮大法书,将李家芳劫持到洗脑班二十七天,之后送到临沂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八个多月。

兰山区公检法合谋构陷李家芳,在临沂市看守所非法开庭,李家芳被非法判刑四年。由于长期被迫害,李家芳是被几人抬上法庭开庭的。临沂610、国保大队为难律师。不让家人旁听,后被判刑送往济南监狱。

◎法轮功学员谷松德被绑架和枉判

二零一八年六月份,临沂市法轮功学员谷松德被警察绑架,先被非法关押在临沂洗脑班,后被非法关押到临沂市看守所。十月份被非法判刑四年,现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济南市监狱。

◎法轮功学员刘乃伦被多次绑架,并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九月七日,走出中共冤狱不久的蒙阴县原生产资料公司职工刘乃伦,又突然失联。家人感到事情不妙,赶到临沂,发现刘乃伦的租屋被翻得狼藉一片,他个人的电脑等私人财物都被劫掠一空。到处打听也不知踪影,最后家人在法律人士的帮助提议下,最终在兰陵县(原苍山县)看守所找到了他,但狱警不叫见人,只是叫给打钱,拒不告诉家人是哪个执法机关把刘乃伦投进看守所,数月后又被秘密转到临沂看守所关押。后被判刑非法关押到济南监狱。

◎四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和枉判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沂南县国保大队与依汶镇派出所的警察绑架了隋家庄子村隋树昌夫妇、隋家店村刘乃训和王西兰夫妇四名法轮功学员,隋树昌夫妇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后回家,王西兰当时查体不合格不应该被关押,但仍被派出所所长刘伟明等强行劫持到临沂看守所关押,刘乃训被非法关押在沂南县看守所,三十五天后,刘乃训夫妇二人被非法批捕。

◎法轮功学员钱金华等四人被绑架判刑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法轮功学员钱金华(56岁左右,莒南县人)、公茂海(60岁左右,蒙阴县人)与胡金萍(57岁左右,罗庄区人)三人恰巧去胡金慧(55岁左右,罗庄区人)家串门时,被临沂国保警察监听跟踪至家中,当时国保纠合了四个派出所的特巡协警,在没有身着警服,也未出示任何执法证件,就将四人绑架,随后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抢劫许多个人财物,四位法轮功学员都被劫持到临沂河东区看守所非法关押。最后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庭审,并不顾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秘密枉判,其中钱金华被枉判两年,公茂海被枉判三年,胡金萍被枉判一年半,胡金慧(家人没有及时请律师,可能被法院安排了律师)被枉判九年重刑。钱金华、公茂海、胡金萍上诉后,都被临沂中院非法维持枉判。

◎原北京友谊医院病理科临床医生虞培玲被迫害

虞培玲,北京医科大学硕士毕业生,就职于北京友谊医院,家住北京市西城区。修炼法轮大法,不仅解除了折磨她十四年的“强直性脊柱炎”的背痛困扰,而且处处按真、善、忍做好人,家庭和睦,踏实工作,也使她年终总评为优,并成功申请并获取“市自然科学基金”课题资助,并提升为北京友谊医院电镜室副主任。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公开迫害法轮功,四次被非法判刑,共遭十多年冤狱迫害,其中两次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女子监狱。大约二零一八年,因讲真相,在老家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第四次被非法抓捕、判刑。

二、用洗脑班“清零”迫害法轮功学员

自二零二零年下半年开始,临沂市政法委、610不法人员大面积开始“清零”行动。对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在册的法轮功学员,逐一骚扰,由被人所在单位、街道、派出所出面,逼迫学员在所谓“决裂书”上签字,不签字的以送洗脑班(挂牌为“关爱中心”)和以影响子女上学提干相要挟。临沂市政法委、610不法人员,还下窜到各县区,非法组织所谓的洗脑班,秘密指使各县、乡镇610以及村庄两委人员协同当地派出所警察偷偷、突然式的上门骚扰当地部份法轮功学员,逼迫或者劫持法轮功学员到所谓的610洗脑班进行迫害。

据不完全调查得知,目前已经相继在蒙阴县、沂南县、费县、沂水等等县区组织过多次所谓“洗脑班”,并劫持或逼迫一些法轮功学员到610“洗脑班”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迫害。蒙阴县好多法轮功学员不同程度的受到了610及派出所人员的骚扰,有一些学员还被劫持到610“洗脑班”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迫害。目前临沂市恶人仍在继续骚扰法轮功学员。

临沂市一些部门或者什么学会,依然颠倒是非,不顾事实真相,还在制造和造谣宣传一些恶毒诬蔑和攻击法轮功的展板材料或其它样式的材料,在很多乡镇和村庄的党政驻地(或所谓“办公室”)的墙壁及墙院上胡乱张贴和悬挂,蛊惑世人,毒害众生。蒙阴县、沂南县、兰山区等区县的一些乡镇和一些村庄不断发现这样邪恶现象。

以上临沂市种种迫害事实的发生,身为政法委书记的王行华负有领导责任。

善恶有报,迫害佛法修炼者,必将遭到恶报。目前落马的中共高官,全部都是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捞取政治资本的人,包括迫害法轮功的“610”头目周永康、李东生。无数历史教训告诉今天:跟随中共一条路走到黑的人,只能是自己害自己,成为中共的陪葬品。

'王行华在法庭接受判决。'
王行华在法庭接受判决。

(责任编辑: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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