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法轮功学员24年遭中共迫害综述

更新: 2023年12月03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本文用心收集了咸宁市咸安区部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实例,从中见证了中共邪党迫害修炼人的罪恶,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就发生在你的身边。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咸安区遭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8人10人次,遭非法劳教19人20人次,遭非法拘禁洗脑班62人,遭迫害致疯1人,多人在迫害中含冤离世,至于遭绑架、非法关押、遭经济迫害、遭骚扰迫害、家庭遭迫害的实例太多了,无法统计。

中共和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已经二十四年还在持续,法轮功学员被各种酷刑折磨,受尽苦难。但在苦难中,很多法轮功学员锤炼成熟,法轮功学员的大善映衬中共的大恶,使无数世人明白了谁正谁邪,从而摆放了自己未来的位置。

目录
一、在迫害中含冤离世实例
二、遭非法判刑实例8人10人次
三、遭非法劳教实例19人20次
四、遭非法拘禁洗脑班实例62人
五、遭绑架、非法关押实例
六、遭迫害致疯实例1人
七、遭经济迫害实例
八、遭骚扰迫害实例
九、家庭遭迫害实例
结语
附录:参与迫害法轮功人员相关信息

一、在迫害中含冤离世的部分案例

◎陶维香,女,六十岁,原咸宁市咸安区医院医生。多次遭绑架、非法关押迫害,精神和肉体受到巨大打击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以至出现脑溢血,经多次进医院治疗无效,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含冤离世。

◎罗瑛,女,一九四九年五月生,咸安区永安大道居民。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二十四年来遭受了九次非法关押、二次非法劳教、二次非法关押到洗脑班、四次非法抄家,劫走了很多书籍、电器,给家人和亲朋好友造成了精神上、肉体上、经济上非常大的压力和损失。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夜含冤离世。

◎余桂英,女,一九三三年二月生,咸安区红桥路居民,无儿无女,孤寡老人,就是因为修炼法轮功,咸宁市公安局黄顺安和其他人到北正街居委会,指使居委会不给低保生活费,二零二三年春天含冤离世。

大约二零零七年春,余桂英在咸宁市桂花广场发大法资料,因当地公安局预谋出钱买人在广场蹲坑,她不知晓而把资料发给一男子,五十来岁,那男子问余桂英,你有没有《转法轮》,如有,你明天给拿一本转法轮来。到了第二天,余桂英真的又去了,说没有《转法轮》。那人就把头天给他的资料举得高高的,不一会,来了好多警察,就把余桂英绑架到公安局,质问这些资料是哪来的。余桂英不配合,几小时后,他们说送余桂英回家。回家后,他们开始抄家,抢走了大法师父法像,《转法轮》和其他法轮功书。

◎马巧英,女,六十四岁,咸安区食品公司副经理,咸安区城北路居民。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多次被绑架迫害,多年被六一零非法扣发工资经济迫害。二零一七年含冤离世。

二、遭非法判刑实例8人10人次

法律,本来是维护正义,惩恶扬善的。可是,中共的法律却被中共利用来打击好人。这在人类历史上,是一奇耻大辱,是对法律的践踏。

搞法律的人都知道,即使在中共的法律中,法轮功都是合法的,可是那些“依法办事”的所谓法官却对法轮功学员“依法”量刑,这才是天大的怪事。而且居然能持续用不存在的“法律”迫害法轮功达二十四年之久,而且还愈演愈烈。并且对有正义感的、替法轮功做无罪辩护的律师也来个判刑,不准律师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这更是法律界的奇耻大辱。

目前,中国的监狱成了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场所。

咸安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有8人10人次:

◎黄彬,男,四十多岁,咸宁市咸安区交通局人事股股长。二零零九年十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王良皓,男,五十四岁,咸安区人。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王良浩、张红夫妇带着三岁多的儿子开车到江西省瑞昌市邮寄真相信,被绑架到江西省瑞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八年被瑞昌市法院非法判刑六个月,在看守所期满回家。

◎张红,女,王良皓的妻子。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在江西省瑞昌市因邮寄真相信被绑架,二零一八年被瑞昌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刘社红,男,咸安区大桥村人。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刘社红因喷写真相标语被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警察绑架,被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日获悉,刘社红被非法判刑七年半,仍然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赵秀娟,为刘社红的妻子。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刘社红和妻子赵秀娟双双在荆州市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荆州市荆州区西门看守所。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日获悉,刘社红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妻子赵秀娟被非法判刑七年。赵秀娟在武汉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向德斌,男,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咸安区方向机厂职工。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早上,向德斌在去上班的路上,因被人出卖被绑架后被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迫害。同年八月二十九日,被转入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咸安区法院对向德斌非法庭审,但没有结果。向德斌仍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一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处罚金一万元,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张为卿,男,四十三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系毕业,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张为卿学生时代就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因在网络上控告江泽民被非法判刑两年,在法庭上,精通法律的张为卿揭露过公检法黑内幕,咸安区公检法人员对他恨之入骨,伺机打击报复。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张为卿、丁晓兰和佘庆华几人结伴到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救人被绑架。丁晓兰和佘庆华被劫持到通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回家。张为卿被劫持到赤壁市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实际上是借机打击报复。

二零二一年八月份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张为卿不服,依法上诉。后被捕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丁晓兰,女,六十多岁,咸安镇医院退休职工。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上午被绑架,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只因为是法轮功学员身份就被非法判刑一年。

实例之一:法学学士张为卿两次被非法判刑

张为卿,男,一九七九年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系本科毕业,精通法律。可是,就是因为他修炼法轮功,就被两次非法判刑,共计五年冤狱。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这二十四年间,他被非法留置一次,非法行政拘留两次,非法刑事拘留四次,绑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村洗脑班)迫害一次,非法判刑两次(一次两年,一次三年),非法抄家两次,非法抄办公室一次,遭威胁被迫失去工作流离失所一次,因非法判刑失去工作两次。身体、经济、精神受到严重的伤害。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五点,张为卿正常在咸宁温泉谷酒店电脑机房内上班,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邹誉、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刘宁等人冲入张为卿的办公室,将张为卿绑架,当时直接劫持到十好桥派出所。

咸宁所有的国保的头目全部到齐了,包括邹誉,刘宁,樊忠(咸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徐承忠(咸安分局国保大队),从下午六点,一直非法讯问到晚上一点。在辩论法轮功好坏的过程中,这些人被张为卿说得哑口无言,张为卿说法轮功的所有行为活动不违法也不犯罪,邹誉把所谓的司法解释二给张为卿看,张为卿看完告诉邹誉司法解释上面没有法轮功三个字,邹誉翻来覆去看了几遍,目瞪口呆,瞠目结舌,半天说不出话来,说起来实在可笑,一个堂堂国保支队的队长,原来竟然是个法盲。

因为非法审问没有结果,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晚上,张为卿被绑架至咸安区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第二天上午十点直接绑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就是臭名昭著的板桥村洗脑班。

张为卿被非法拘禁在洗脑班的二大队,队长是刘成,身体健壮,是整个二大队最喜欢打人的,心狠手辣,但是又怕作恶留下证据,常常关起门来打人,从来不让别的法轮功学员看到他打人,刘成常常在早上等到其他学员去二楼强迫洗脑的时候,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留在一楼,关起门来进行殴打,体罚,刘成是二大队的主要打手。

张为卿刚到洗脑班时绝食反迫害,绝食到第五天的时候,被拖到楼上医务室去量血压,结果偏低,然后被刘成扇耳光,开始把张为卿手脚绑在大椅子上输液,不让张为卿上厕所,逼迫他写“悔过书”、“保证书”。张为卿不肯参与强迫洗脑,刘成就把张为卿拖到一楼学员宿舍里的电视机柜旁罚站,打耳光。后来张为卿被强迫“转化”后,和其它地区的学员关在一起,被强迫洗脑,经常听到其他房间传来电棍的电击声和法轮功学员的惨叫声。协助洗脑班做“转化”迫害的“帮教”自称叫张桂红,好像是荆门荆州那边的。

邹誉、樊忠、闵剑等恶警,还有咸宁市六一零的头子姚雄,到洗脑班非法讯问张为卿三次,然后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将张为卿绑架至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因为张为卿在看守所翻供,所以导致检察院一直无法依法批捕。咸宁市公安局和咸安区检察院批捕科诱骗张为卿母亲郝慧敏给张为卿做工作,张为卿的堂哥张炜(咸宁市咸安区桂花派出所所长)也欺骗他,许诺只要承认自己和他人的犯罪事实,就取保回家过年。张为卿开始不配合,后来在她母亲郝慧敏下跪哀求下被情所动,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那部份。一承认,就做了笔录、签了字,张为卿在两个小时内就被非法批捕了,后来被非法判刑两年。张炜因为诱骗有功从原来的指导员升职为派出所所长。

非法批捕以后等了五个月(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公诉人余宗晔才来非法提审,张为卿拒不配合。余宗晔出于泄私愤,把起诉书写得一塌糊涂,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情都写进去了,公诉人余宗晔完全是个法盲,哪些是犯罪事实哪些不是犯罪事实,他根本就搞不清楚。因为刑法学里有个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才可以认定为犯罪事实。所以说咸宁市公检法的素质极其差。另外咸宁市公检法要求当地律师不得对张为卿做无罪辩护,而张为卿自己大学是学法律专业的,所以张为卿就没有请律师,决定自己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六年十月份的时候,咸安区法院法官廖鹏窜至咸安区看守所非法提审张为卿,张为卿拒绝承认任何罪名和事实,廖鹏开始诈骗张为卿,说有人看到他做的那些事了,张为卿还是不认,廖鹏看到张为卿不认罪名和事实,就开始拖案子。廖鹏后来遭了恶报,他评选法官没有评上,所以没有开庭审理的资格,案子落到李拥军头上。

李拥军,通城人,在法院干了二十年以上,是咸安区法院的业务骨干,张为卿也曾经在二零零零年的时候在温泉开发区法庭民事庭李拥军手下实习过。到了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上午,咸安区法院对张为卿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才是邪教组织,才是破坏法律实施的罪魁祸首)进行开庭审理。

开庭的时候,张为卿讲了《刑法》三百条根本不适用于法轮功,法轮功根本不是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并列举了相关文件,也提到了母亲被欺骗,公安进行诱供的事实,并列出两个人证,一个物证,表明所有口供为非法证据。但是在一审、二审判决书上,只字未提,根本不讲张为卿列举公安的犯罪事实和公安犯罪证据,这就是所谓的法治社会,所谓的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有同等权利地位,都是骗人的,都是假的。

开庭在最后的总结陈述中,张为卿要揭露咸宁市公安局的犯罪事实,李拥军连忙阻止,不让张为卿讲,然后法警把张为卿手中的文稿抢走,拿给李拥军,最后张为卿讲希望法院可以公平公正的判决,李拥军说好。

开庭后拖了几个月,因为错案终身责任制,审判委员会谁也不敢签字判张为卿有罪。不得已,最后把张为卿的案子申报给咸宁市中院,咸宁市中院不知道是哪个签字要判张为卿有罪的。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送达一审判决书给张为卿,判决书中审判长落款是李拥军,审判员是刘英,咸安区法院审判委员会无视张为卿拿出的证据,错用法律条文,枉法冤判了张为卿两年。张为卿拿到有罪判决书,当即表示要上诉。其实都已经内定好了,构陷法轮功的案子根本不讲法律。

最后,二审就是走了个过场。在看守所非法提审了一下,二审的法官叫艾军。张为卿在跟他讲诉江的文档是正常的法律文书,不属于邪教信息,起诉书和一审判决书把诉江文档定性为邪教信息是完全错的,如果正常的控告书都是邪教信息的话,那咸安区法院的判决书那不也成了邪教信息?艾军说,不要跟我扯定性。张为卿跟艾军讲“疑罪从无”的原则时,艾军又说,不要跟我扯那些。一个法官不能跟他讲刑法的基本原则,那还能跟他讲什么?当张为卿问艾军问到在别人家炼炼功这也属于犯罪?艾军支支吾吾半天回答不上来,最后说道:没人看见不犯罪,但是邻居隔壁都知道了这就属于犯罪。多么荒唐可笑!咸宁市中院法官的素质之差也可想而知。二审艾军非法维持原判,居然在判决书中写到证据来源合法有效,张为卿接到判决书,当场就撕了,拒不签收。最后,区法院送来执行通知书,张为卿也让书记员拿走,坚决拒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张为卿被释放回家。回家后,到二零一八年五月、六月两次接到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局的电话要其去填表,张为卿没有理会。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张为卿、丁晓兰和佘庆华几人结伴到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被绑架。丁晓兰和佘庆华被劫持到通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回家。张为卿被劫持到赤壁市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实际上是借机打击报复。

二零二一年八月份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对张为卿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张为卿不服,依法上诉。但被咸宁市中级法院驳回,维持原判。二零二二年,张为卿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三、遭非法劳教实例19人20次

中共的劳教制度是从前苏联进口的外来货,劳教制度完全违背了中国的《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劳教直接绕过司法程序,事实上是由公安机关或党政领导决定,这为中共当权者迫害法轮功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中共政法委、“六一零”可以任意把法轮功学员绑架送去劳教,甚至可以直接加劳教期。劳教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最主要手段之一,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在劳动教养所(院)遭受折磨、精神摧残,百余种酷刑触目惊心,制造了无数人间惨剧。

中共的劳教制度不但在世界上广受抨击,在国内也被称为“狱外之狱”。正因为如此,在国际强大舆论压力下,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被迫废止。

咸安区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19人20人次:

◎刘社红,男,四十多岁,咸安区大桥村人,二零零八年五月被非法劳教三年。

◎向德斌,男,四十多岁,咸安区人。二零零一年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刘明宏,男 ,一九五七年八月生,咸安区汀泗桥镇大桥村居民。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晚被绑架,二零零八年九月三日被劫持到沙洋劳教所九大队非法劳教二年。

◎章平英,女,一九六六年八月生,咸安区永安公安路居民。二零零三年十月在沙洋劳教所二大队被非法劳教二年。

◎万桂枝,女,一九四七年三月生,咸安区浮山长安大道大畈西路居民,咸安区建设局退休干部。二零零八年四月份被非法劳教一年,监外执行。

◎罗瑛,女,一九四九年五月生,咸安区永安大道居民,咸安区三六电机厂退休职工。被非法劳教二次:二零零一年五月被绑架后劫持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五年十一月被绑架后劫持到沙洋劳教所二大队非法劳教三年,在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时,因身体出现严重问题被接回家。

◎魏玉仙,女,一九四四年四月生,湖北省鄂南啤酒厂职工。二零零三年十月被绑架后劫持到沙洋劳教所二大队非法劳教一年。

◎倪丽华,女, 一九五零年十二月生,咸安区河堤北路居民。二零零三年十月被绑架后劫持到沙洋劳教所二大队非法劳教二年三个月,劳教所拒收后回家。

◎佘庆华,女,一九六二年三月生,咸安区宏泰小区居民,妇产科医师。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被绑架后非法劳教一年,非法抄家。先在武汉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后转至沙洋劳教所二大队。

◎王立新,女,一九四五年一月生,咸安区永安河堤北路居民。二零零三年十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二年。先在沙洋劳教所二大队,后转至武汉湖北省女子劳教所。

◎杨祥仙,女,一九五零年五月生,退休工人,咸安区居民。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八日,杨祥仙和其他几个法轮功学员一起向群众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关押到当地看守所,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在省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

◎吴裕勋,曾用名吴宗伦,男,一九五四年十月生,原咸安区铁路货场运输管理局职工。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四日被绑架,十二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劳教二年,先在沙洋劳教所三大队,后转至九大队非法劳教迫害。

◎万滋秀,女, 一九四八年七月生,退休干部,咸安区大贩居民。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二日被绑架后被劫持到沙洋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孔盛林,女 ,一九五四年十月生,咸安区永安怀德路居民。二零零三年在新疆被绑架后劫持到乌鲁木齐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六个月。

◎汪芹,女,一九七七年生,咸安区汀泗镇长寿小学老师。二零零一年一月被绑架,五月份被非法裁定一年劳教,先被劫持到武汉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后转至沙洋劳教所二大队。

◎冯小米,女,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十月九日被绑架后劫持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曾庆春,女 ,咸安区汀泗桥镇大桥村人。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晚被绑架,二零零八年九月三日被劫持到武汉洪山区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李红荷,女,咸宁师范学院财务会计。二零零一年一月被绑架,五月,她被劫持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六月二十五日转至沙洋劳教所,她曾经被非法劳教三年。

◎李勇,男,二十多岁,咸安区人,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先在咸宁市劳教所,后被转至沙洋劳教所三大队迫害。

实例一:咸安区三六电机厂退休职工罗瑛在沙洋劳教所遭迫害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份的一天,罗瑛去咸宁师范专科学校,被跟踪;在回来的路上,在咸宁高中门口,咸宁市咸安区国保大队队长曾国华带几个警察就绑架了她,罗瑛被带到国保大队非法审讯、非法搜身,警察拿走罗瑛的钥匙,到罗瑛家非法抄家。罗瑛被非法送入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

在看守所,罗瑛被非法关押二十天。二十天后,罗瑛就被非法劳教三年,咸宁市咸安区国保大队黄顺安就把罗瑛非法送往沙洋劳教所迫害。到达沙洋劳教所所部门口,罗瑛高声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沙洋劳教所拒收,黄顺安就用走后门的方式,要劳教所把罗瑛暂时收下。罗瑛就暂时被分到九大队迫害。在九队,罗瑛抵制迫害,对这里的一切活动,如喊报告、跑步、转化等,都是坚决抵制。狱警怕罗瑛再次喊“法轮大法好”,影响其他法轮功学员,就在第二天转到了劳教所的医院里。

在医院里,罗瑛高喊“法轮大法好”和“真、善、忍好”,沙洋劳教所“六一零”的一个男人就殴打罗瑛,扇耳光,把嘴打出血了;两男两女把罗瑛的双手反绑起来,准备注射药物;罗瑛就极力反迫害、不配合,结果没绑上,注射药物的迫害阴谋没有得逞。“六一零”头目说:“快要死的人,怎么还有这么大的劲?”每天,包夹把已经写好的“转化书”念给罗瑛听,逼迫罗瑛转化,罗瑛全力抵制;包夹还不让她睡觉,熬夜等等。

在劳教所的第十五天,沙洋劳教所打电话要咸宁去接罗瑛,咸宁市咸安区国保队的黄顺安就来接罗瑛回家。黄顺安来后,要罗瑛保证回家后不再出去讲真相。罗瑛说:“不可能。你不接我,你可以走了。”三六电机厂保卫科马卫华就签字与劳教所结账。罗瑛回家后才知道,黄顺安在家就敲诈勒索了罗瑛家人的三千元钱。

实例二:咸安区汀泗桥镇大桥村居民刘明宏在沙洋劳教所遭迫害的亲身经历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晚,八点左右,刘明宏和另一个法轮功学员曾庆春在家看书,汀泗桥镇派出所所长庞斌,汀泗镇政法委和咸安区六一零曾国华一伙人破门而入,非法抄家,给正在读书的孩子心灵造成巨大的伤害。刘明宏被戴上手铐带往看守所,遭非法劳教,送往沙洋劳教所九大队被非人折磨。

在劳教所,狱警还指使吸毒人员罗树彬等三人对刘明宏包夹,日夜监视,禁止刘明宏与他人说一句话,还罚刘明宏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十点站军姿,坐小凳,强迫洗脑,逼唱红歌,背监规,诽谤大法和师父,这种折磨将近一个月。刘明宏经常被辱骂,鞭打和按蹲,加上高强度的军训,导致全身浮肿,还有病毒感染长了疥疮,得了结石,肾肥大,一直腹泻,手不能抬,脚不能蹲,自己穿衣服,洗澡都困难,上厕所也蹲不下去。在一次劳动的途中刘明宏和一位大法弟子被强迫抽血留档(这很可能是为活体摘取人体器官做准备的)。为了逼迫刘明宏放弃修炼,每天早晨逼迫刘明宏学习太极拳,美其名曰是为了刘明宏强身健体。稍有不慎,刘明宏就面临关小号的危险。

经过一年多非人的折磨,刘明宏的身体垮了,出狱后什么也吃不下,大半年腹泻不止,营养也补充不进,右手臂始终抬不起来,视力急剧下降,原本看得清夜空星星的眼睛后来白天看人也看不清了,晚上必须用绳索把手吊起来,才能躺下睡觉。刘明宏原本身体不好的父母因无法承受刘明宏多次被抓去受迫害,急得病倒,忧心过度而离世。

四、遭非法拘禁洗脑班实例62人

二十四年来,中共采用了古今中外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其中就采用了纳粹时期“集中营”式的洗脑班。中共洗脑班是“六一零”的直属机构,很多恐怖活动都是在这里开展的,洗脑班成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邪恶黑窝之一(洗脑班、看守所、劳教所、监狱这四个场所,成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邪恶基地)。这样的洗脑班,遍布全中国各地,咸宁市也不例外。

特别要强调的是,二零零一年二月,在猫耳山拘留所,邹卫国组织记者搞什么录像,让叛徒“犹大”王良浩说诬蔑法轮功的坏话,制成录像,在咸宁市电视台公开播出,其中就把在非法关押在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录像在画面里,以迷惑世人,欺骗世人,毒害世人,毁灭世人。这是 咸安区六一零和咸宁市电视台做的一件大恶事。

1、 咸安区猫耳山拘留所洗脑班(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零一年二月)大约18人

强制看诬陷李老师和法轮功的影视及资料,逼迫写不炼功和所谓转化的保证书,还收取洗脑费用,没有收据,邪恶负责人是公安局副局长邹卫国,国保大队曾国华、盛和保也在那里。迫害手段主要有:①他们每天放邪党电视谎言,迷惑法轮功学员;②让邪悟的原法轮功学员去散布谎言,如山东省转化了的人的所谓“现身说法”录像,要求转化,强迫写转化材料;③强制性要求写“保证”;④要求上交大法书籍;⑤每天到晚上十二点还不让人睡觉,熬夜,削弱意志;⑥经济迫害,时间是7天,费用每天40元;⑦让叛徒“犹大”王良浩说诬蔑法轮功的坏话,制成录像,等等。被劫持到洗脑班的咸安区法轮功学员有孙礼英、刘明宏、魏秀兰、李全家、罗瑛、商秀英、钱定志、陆隆威、倪丽华、杨彩云、陈罩莲、吴宗伦、丁晓兰、马巧英、万滋秀、资四兰、李红荷、李勇,等等。

2、 咸安区党校洗脑班(一九九九年十月)大约20人

在洗脑班里,有很多法轮功学员,大概百余人,分组讨论,要求人人发言,表态,还有专人记录。农业委员会、建设委员会、劳动局的法轮功学员是一组,姓左的女的做记录。这次大会很邪恶,有人诬陷诽谤法轮功。万桂枝、陈水英等20多个咸安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禁在这个洗脑班。

3、 咸安区官埠桥八斗角大队部洗脑班大约5人

官埠桥镇书记、官埠桥镇派出所所长樊忠等十几个人都在洗脑班,官埠桥镇其余村的法轮功学员也在那里被非法关押。镇领导要求人人写“保证书”,按手印。不会写字的,在别人写好的“保证书”上按了手印,就算完事。魏秀兰、孙宏劲、张培英等法轮功学员就在其中。

4、 咸宁市“温泉石化疗养院洗脑班”(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至十月四日)6人(其中咸安区1人)

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至二零零五年十月四日正值阮明贵参加“湖北省第二期省委办公厅(室)系统处级干部培训班”期间,阮明贵在温泉石化疗养院内组建了一个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迫害的洗脑班。其迫害手段是:肆意殴打、熬夜、面壁、敲诈勒索、直接劳改等。为期一个月,直接从市财政划拨的迫害花销达二十多万元。曾非法关押包括赤壁市、咸安区、温泉开发区的六名大法学员。涉及参与迫害的单位有:省“六一零”、市“六一零办公室”、市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劳教所、公安局国保大队、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温泉各派出所、市水利局、咸宁学院、市中心医院、市妇联等。阮明贵指派徐孟良和姚雄具体负责。

洗脑班有六名法轮功学员:黄层秀(女,赤壁市)、陈巧云(女,咸安区)、邵清明(男,温泉区)、徐长虹、(男,温泉区)、方禄荣(女,温泉区)、郑杏华(女,温泉区)。

5、咸宁“天照生态山庄”洗脑班(二零一二年五月建立)9人(其中咸安区2人)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日,咸宁市副市长王济民、“六一零”徐孟良、政法委书记董国祥、王甫香、市公安局邹誉、温泉分局程乐斌、刘宁、刘颖、温泉镇办事处李志华等人,参与指使设立洗脑班,位置在咸宁市温泉(天照生态农庄),迫害咸宁市县的法轮功学员,扩大了迫害范围。现已知遭过该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陶席珍(温泉区)、杨小华(温泉区)、杨彩云(咸安区)、章红萍(温泉区)、章建(咸安区)、雷胜利(赤壁市)、李玄刚(湖南富商,在赤壁市投资项目)、张青文(嘉鱼县)、李艳和(通城县)九名法轮功学员。

6、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武汉汤逊湖洗脑班)咸安区9人

章建、汪信全、杨彩云、孙宏劲、汪芹、马巧英、王能英、陶维香、黄彬。

7、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村洗脑班)咸安区6人

杨彩云、何桂红、周靓婧、向德斌、李大兰、张为卿。

8、 “咸宁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脑班(咸宁市戒毒所内)(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五年)11人(其中咸安区1人)

实施全封闭式的洗脑迫害,洗脑的帮教是专门从省城武汉请来的。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二个专人负责监控,不准学员言论和行动有自由。白天进行强制性的洗脑灌输,不听不行,逼着要听;晚上看邪碟。还要做作业;谈学习认识,还请来暂时被转化了的学员来做未转化的学员的思想工作,诱逼学员转化。从武汉请来的帮教,邪的经验丰富,转化法轮功学员有经验。首先帮你为你排忧解难,帮你伸冤,打抱不平;然后步步紧逼,一环套一环,让你最后完全陷入她们设计好了的圈套框框中去,按着她们设计好了的转化学员的思路上走,最后逼迫学员转化写决裂书。不转化,不写决裂书的不放人,不准回家,甚至还把公安人员请来,用关押判刑等来恐吓学员,诱逼学员转化。

二零一三年十月至少6人:吴宗伦(男,咸安区)、黎冬元(女,赤壁)、胡东员(男,通城县)、李学忠(男,温泉区)、黄秋珍(女,温泉区)、吴汉香(女,赤壁市)。

二零一五年至少5人:刘文忠(男,赤壁市)、鲁友部(男,通山县)、骆名枝(女,嘉鱼县)、孔盛词(女,嘉鱼县)、邱姓法轮功学员(女,嘉鱼县)。

9、咸宁市劳教所洗脑班(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零年十月)12人(其中咸安区1人)

徐长虹(温泉)、陈建平(温泉)、吴卫华(温泉)、汪礼迪(温泉)、高志(温泉)、李勇(咸安)、杨小勇(温泉)、李世文(崇阳)、周国强(赤壁)、王国平(嘉鱼)、章琪(温泉)、罗岳峰(通城)。

实例:年轻老师汪芹在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的亲身经历

汪芹,女,1977年生,咸安区汀泗镇长寿小学老师。

二零零六年,汪芹当时是咸安区汀泗长寿小学毕业班教师。十月三十一日上午,汪芹正在给学生上课,被咸安六一零头目王甫香、咸安国保指导员黄顺安、汀泗镇武装部长张宏彬,指使一些人从教室绑架了汪芹,将汪芹劫持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迫害,陪同人员是余英。在送汪芹去洗脑班之前,当时汀泗政府的武装部长张宏斌找汪芹谈话,并联系区六一零办公室的人把汪芹送到武汉汤逊湖强制学习。

一进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汪芹就被做了全身检查,还抽血了。第三天中午,汪芹就被灌食。把她绑在木沙发上,两个武警将她的头和肩按住,还有几个看上去是领导的人站在一边,几个看上去是医生的人将管子插入鼻子,管子另一头是漏斗。直径约10多厘米,高约20多厘米的胶杯,满满一杯糊状的东西,分次从那漏斗灌进胃里。

从鼻子插管的难受和痛苦是一般人很难想象的,那些糊状的东西一到胃里,汪芹的胃就一阵痉挛,胃的前壁贴着后壁,进去的东西几乎全从鼻子和嘴巴同时喷出,对面一米开外的人都吓的往一边闪。那漏斗里的东西都被胃痉挛压出的气流冲的往上蹿起老高。他们一次次的灌,汪芹一次次的胃痉挛,一次次的从口鼻往外喷出那些东西,一次次承受着这样的折磨。灌完之后,他们给她松绑时,汪芹忽然头痛欲裂,天旋地转,站立不稳。

下午,他们又找汪芹谈话,汪芹发现自己的大脑运转不正常了。一会儿一会儿的出现空白。当时汪芹就明白是被下毒药了,当时汪芹才29岁,被灌毒药就是要把她迫害致疯。而对她的抽血,就有面临被活体摘取器官的危险。当汪芹质问谈话的负责干部,那人低头不敢看汪芹,只是说:“你说呢?”

被灌药后,汪芹开始拉肚子,拉出的是黄褐色的药渣一样的东西,拉一次汪芹的头痛就轻一些,拉一次就轻一些。

后来在汪芹丈夫的极力要求下,张宏斌才不得不告诉了汪芹家人她所关押的位置,他们才不敢对她再下毒手。

汪芹从洗脑班出来后,因汪芹在洗脑班遭被灌浓盐水和破坏神经的毒药,使她变的情绪极易激动。同时因为大脑被损坏,汪芹连一节课都无法正常上完。汪芹向校长说明了这一情况,但校长根本不信,也不给她治疗。

实例之二:修炼大法后全身病没了却被非法拘禁到洗脑班洗脑的亲身经历

陈巧云,女,一九五四年九月生,咸安区永安大道居民。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被非法拘禁到咸宁市温泉“石化疗养院洗脑班”强制洗脑。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我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经常头痛,冬天不能见风,夏天怕冷,喜欢穿棉衣晒太阳,严重时恶心呕吐;还有子宫肌瘤,月经经常多而不规律,肚子痛,长期吃止痛药缓解疼痛,苦不堪言。修炼法轮功后,全好了,真是无病一身轻。到现在已经二十年了,没有吃过一粒药,没有病过。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早晨,我在家中洗衣服,被咸安区610王甫香、咸安区商业总公司书记陈世海带一群警察把我绑架到咸宁市温泉“石化疗养院洗脑班”迫害一个月。

他们模仿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的做法:在洗脑班,他们用两个人一组监视围攻我,其中一个是警察,一个是所谓的陪教人员,隔离我,将我非法关押在一个房间里,与外界断绝联系,不许说话,不许盘腿,一切都要按照他们的要求做,没有任何人身自由。电视机每天从早到晚二十小时开着,逼迫看、听、写那些诬蔑法轮功的谎言,不听他们的,就搞人身攻击,谩骂、嘲讽、侮辱人格,甚至直接劳改(徐长虹就被直接非法判刑三年)等。每天强迫看诬蔑法轮功的电视,强制转化我。

五、遭绑架、非法关押实例

法轮功学员直接被绑架、非法关押的实例太多了,每年都有很多,很多人是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如:陈水英、李桂顺、廖正阳、施红英、镇许松、方云珍、孙礼英、唐树敏、张培英、曾庆春、陈兰红、刘明宏、章平英、万桂枝、魏秀兰、罗桃英、罗瑛、章建、周坚、向德斌、冯小米、张为卿、魏玉仙、商秀英、钱定志、洪苑松、陈银芝、程细庆、陆隆威、倪丽华、杨彩云、佘庆华、汪信全、王立新、王能英、杨祥仙、许上星、孙宏劲、陈罩莲、吴裕勋、娄振林、丁晓兰、陈巧云、陈新春、李大兰、刘桂英、马巧英、万滋秀、资四兰、修亚利、孔盛林、孙宏云、舒环元、周靓婧、朱庆永、陈文英、王先华、李桂顺等等,都是绑架、非法关押过,其中很多人是数次,如罗瑛、章建、刘明宏等等。

略举几例:

◎倪细心,女,70多岁。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在城区步行街,“六一零”头目程胜利碰见瘦小体弱的倪细心,程胜利抓住她的手,把她拖到附近派出所,程胜利力气很大。倪细心在派出所讲大法真相,当天上午十一点多回家。

◎程卫平,女,59岁。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二日正值中共病毒(武汉肺炎)疫情期间,程卫平在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旁讲真相救人,遭不明真相的警察纠缠,因当时量体温正常,被放回家。十三日上午,程卫平被咸安区官埠派出所绑架,在官埠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后,十四日早上被劫持到咸安区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丁晓兰、佘庆华,都是60多岁的退休女医师。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丁晓兰、佘庆华与张为卿结伴到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后被绑架。丁晓兰、佘庆华被劫持到通山县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回家。

六、遭迫害致疯实例1人

优秀高中生汪靖华被迫害致疯被联合国备案

汪芹的弟弟汪靖华,一九八七年出生。曾就读于汀泗中学和咸宁高中,期间因向同学讲法轮功真相,被学校作为重点迫害对象,多次遭到咸宁市咸安区“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及学校的骚扰、恐吓,并被逼退学。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汪靖华被迫害的精神失常。

熟悉汪靖华的同学与周围的人都知道,从小学一直到高中,他都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不但成绩好,而且为人善良。曾在汀泗中学任校长的黄某某曾对人讲:“星期五大扫除,所有的学生都跑光了。他还在那,一个人把地扫干净了才走。”

但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周围的人受到邪恶中共谎言的毒害,对他歧视。老师们故意借口他成绩下降,阻止他炼功,曾将他独自锁在空房里一天。但他在二零零四年上半年咸宁高中的考试中,脱颖而出,直录咸高。在咸高两年的学习中,老师们并没有关心汪靖华的学习,却不断的对他施压,校长朱某和其他领导,还多次给家长施压,让家长指责汪靖华。

班主任王少华,积极配合“六一零”、公安局非法查抄汪靖华的抽屉,翻查他的行李。曾将他非法扣押在公安局一天。后来让他家长在保证书上签字,强行要求家长陪读,使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而汪靖华的同学因害怕,也逐渐的疏远他。最后学校逼他退学,在家长的强烈要求下,才同意让他休学一年。结果一年后,却拒绝他入学。

学校、公安局、“六一零”各政府机构不断施压,还恐吓家长一同向汪靖华施压,使汪靖华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成绩直线下降。这种全方位的迫害,连成人都无法承受,何况一个十多岁的少年。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汪靖华被迫害的精神崩溃。

汪靖华的父母为治好他的病,已经用了约十万元钱。借了好多钱,无力偿还。房子年久失修,一下雨就多处漏也不舍得请人修,女儿汪芹给点钱,老人就给唯一的儿子买药。

七、遭经济迫害实例

法轮功学员被邪党执法人员入室抢劫的实例太多了,几乎每个法轮功学员都被遇到过,法轮功学员被抢走的属于自己的合法财物,不计其数,邪党人员简直是把法轮功学员当作了“摇钱树”,这也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之一:经济上截断。如:程细庆(女)、程卫平(女)、罗桃英(女)、罗瑛(女)、魏玉仙(女)、程细庆(女)等都被入室抢劫过。列举数例:

◎廖正阳,男,一九七三年七月生,咸安区永安同心路居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进京依法上访,被关押在咸宁市驻京办事处,被南山派出所警察敲诈三千元路费去北京被带回来,回来后在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罚款两千元后被放回。

◎钱定志,男,一九五一年四月生,咸安区向阳湖奶牛场七大队居民。一九九九年九月被非法拘禁在咸安区拘留所(二所)半个月,行政拘留后被关刑事拘留所(一所)一个月,被勒索三千多元后放回。二零零零年农历腊月由于不放弃修炼,被关在咸安区第二看守所关押迫害至二零零一年二月放回,被骗去七百元。二零零一年四月被十好桥派出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伙食费五百元。二零零二年被咸安区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三个月,此次迫害给身体造成了严重伤害,体重掉了十八斤,半年后才复原,此次被勒索三千元。

◎孙礼英,男,一九四六年九月生,咸安区阳光家园小区居民。二零零一年六月份的一个晚上,邹纬国带七,八个警察又闯入孙礼英家,翻箱倒柜除抄走大法书外,没有任何资料,说是他试图要印法轮功资料,他一退休医生,既无复印机又不懂复印技术,结果无任何证据就把他强行带到看守所关押月余,取指纹又端牌照相,侮辱人格,被敲诈勒索三千元不肯开收据。

出来后不到一个月,八月份的一天,邹纬国带一高个警察又闯入孙医生家,不由分说强行把他带走,理由是不该到法轮功学员雷友绪家串门,她家影碟机坏了,叫孙医生的儿子帮她修理,孙医生带儿子到她家也没修好就回来了,被跟踪的便衣发现,硬说是非法集会,用各种方法恐吓,威胁说出他儿子的名字。他被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又敲诈勒索罚款三千元不肯开收据。后不久,把他的儿子孙强抓去,并把他儿子做生意用的七千元的电脑无故没收,还抢走了孙医生外甥家的游戏机卡一套。

◎罗桃英,女, 一九四四年十二月生,咸安区永安怀德路居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我依法去北京上访,在郑州被当地警察非法拦截,被绑架回武汉,然后由咸宁市公安局陈干平劫持回咸宁市,咸安区政保科刘德玉和永安派出所所长陈干平连夜非法提审我,刘德玉还要我踩法轮功师父的法像,我坚决拒绝。”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四十二天后放回家,其家人被敲诈勒索三千元。

从二零零五年四月份开始,咸宁市咸安区政府、区“六一零”、区公安局恶人对罗桃英、梅新华、马巧英、罗瑛、孔水火五人,规定每月只发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扣发 百分之三十(退休老人罗桃英每月工资本来就只有四百元,还要扣发百分之三十,还不能如期领到,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生活困难可想而知),不再参加调整工资(后来还是调整过工资),每月领工资必须自己去领取,家里任何人不得代领。其中,咸安区“六一零”头目王甫香要负主要责任。

◎程细庆,女,一九五零年九月生,咸安区兴旺新区居民,退休工人。二零零四年十月上旬,和法轮功学员陈文英到古田奇屋山村去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发大法好资料,被不明真相人诬告。由汀泗派出所出动两辆警车,将她们俩绑架到汀泗派出所逼供传单哪里来,她俩不配合,被非法关押七八个小时,到晚上骗她俩说送你们回家。谁知道直接送到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共关押十七天,陈文英关押十八天,才放回家(向家人勒索人民币三千六百元,其中六百元写了个白字条,其中三千元,六一零姓周的说那是不能打条的),当时绑架程细庆的是汀泗派出所所长陈良宇。

◇入室抢劫迫害案例:邪党人员集团行骗,法轮功学员程细庆被非法入室抢劫

程细庆,女,七十二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多,咸安区派出所所长程海林和警察余希光、咸宁市公安局王姓队长和余姓警察,与咸安区公安局警察,还有咸安区三元社区一个人和一个网格员,共八个人闯到法轮功学员程细庆的家。当时程细庆正在街上买菜,只有她的老伴一人在家里。一个高个子说自己是“王队长”,将工作证在程细庆的老伴面前晃了一下,也没让人看清楚,就收起来了。接着,他让程细庆的老伴在梳妆台那坐着,虚情假意的问长问短,另有三个人趁机到处翻箱倒柜,非法抄走家中所有与大法相关的东西,连一片小纸条,都被抄走了。

家中出现这么大的事,正在街上买菜的程细庆却不知道。当天上午十点多钟程细庆从街上买菜回来,走到楼房前,被三个人拦住,不让她上楼。因为这伙人正在非法抄家。大约十一点左右,程细庆说:“我要把买的菜送回家,再到社区交谈。”三元社区办公室就在程细庆家居住的附近。一个光头的男人,将她手中的菜接过来,送到楼上她的家里。另两个人就诱骗程细庆走到社区。

此时程细庆还不知道那些人在她家抄家,就被骗到社区。一到社区,就有一个人给程细庆倒了一杯茶,接着坐下,所长程海林和余希光开始纠缠她并做笔录,还拿出一个约一方寸的小东西。程细庆说:“你这东西是录像、录音的,你这是侵犯人权,违反《宪法》第三十三条至三十九条。”程细庆看那个做笔录的一直写着什么,她不说话,他也在那写。几个小时后,写完了,要程细庆签字。程细庆说:“中国十四亿人口,人人签字,我就签,你们是什么目的?你们不吃饭,我要回家了。”说着,程细庆自己回家了。

回家后,看到家中所有和大法有关的东西,如:师父法像、四十九本大法书、四本《转法轮》书籍、一本手抄《转法轮》和没抄完剩下的六十页纸、师父早期讲法磁带、师父讲法光盘、真相日历、一些贴的福画、安装的新唐人大锅也被拆走了;还有手机、电话本,一些手写纸条等一些私人物品,全部被抄走了。看到家中的东西全部被抄,程细庆哭着,准备到社区要书。刚准备出门,区公安局三人返到程细庆的家中,让程细庆签字。程细庆说不签,王姓队长要程细庆的老伴签字。程细庆将纸拿到手,那个光头的人接过去,说:“不签算了。”接着,他们就走了。

八、遭骚扰迫害实例

二十四年来,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的太多,每个人都遇到过,而且是无数次,数不清,但其形式不尽相同,在人人表态过关的时候,如法轮功学员王先华、周靓婧、向慧玉、郑美仙、余翠香、吴德英、刘红英、陈梦兰、杨强民、洪桂英、程素芳、孙宏云、金兰英、余桂英、程思莲、周汉明、刘桂英、陈巧云、艾启元、王素娟、王桃荣、张利婷、章华先、谢先保、艾桃先、周竹先、许上星、蔡愛民、陈银芝、洪苑松、陈水英、李桂顺、镇许松、方云珍、吴月华、刘冬枝、刘光连、刘文英、刘永珍、邓叔华、郭和枝、胡继芳、尚云枝、唐树敏、周珍安、张培英等等都不同程度的遭到骚扰。尤其是邪党搞的所谓“敲门行动”和“清零行动”,更是用心歹毒,毁人啊!

所谓“敲门行动”中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魏秀兰、杨彩云、王能英、王立新、倪丽华、程卫平、倪细心、罗桃英、杨祥仙、皮和先、资四兰、余桂英、罗瑛、孔盛林、商秀英、金兰英、施红英、章建、冯小米、冯小英、徐生、艾启元、刘冬芝、娄振林、王桃荣、商云先、佘庆华、丁晓兰等等。很多人是多次被骚扰,以各种形式逼迫签字放弃修炼法轮功。其中,有的是以媳妇的退休金和女儿的工作威胁,有的是以取消残疾儿子的低保威胁,有的以取消退休金相威胁,等等。

所谓“清零行动”中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章建、刘桂英、魏玉仙、张为卿、章焦桃、王能英、佘庆华、丁晓兰、汪信元、汪芹、商秀英、倪丽华、杨祥仙、冯小米、冯小英、李大兰、施红英、吴宗伦、倪细心、丁晓兰、佘庆华、罗桃英、程卫平、艾启元、徐生、张墨香等等,很多人是多次被骚扰,以各种形式逼迫签字放弃修炼法轮功。

实例:为了骚扰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邪党动用荷枪实弹的特警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下午四点多,在六一零主任程胜利和国保大队队长殷俊的怂恿下,咸安区永安派出所所长施亚明带着十几人,其中还有几个持真枪实弹的特警,非法闯入罗桃英家,当时罗桃英、罗瑛(女,六十九岁)和刘桂英(女,六十多岁)正在学法。不法人员抢走了几本大法书、周刊、书籍和炼功用的播放器及TF卡,这伙人还将她们非法拍照。

他们问罗瑛:“你是谁?”罗瑛说:“我是她的妹妹,”罗瑛指着罗桃英回答道。“叫什么名字?”“叫罗瑛。”“那你把我们带到你家去。”接着,就逼迫罗瑛坐上特警车,让她带所长施亚明到她的家中,结果对她家在工程机械厂家属院造成不好的影响。

当时已有一伙人到罗瑛家去敲门,没有人响应。一群不法人员正准备非法抄家,被刚赶回来的罗瑛的儿子呵斥道:“这大法书是我妈的命,你们不能拿走。”一特警低声说道:“我们是持真枪的真特警,不是往日的假特警。”所幸的事,在罗瑛的儿子的正义呵斥声下,那些不法人员没有动大法师父的法像,但还是抄走了周刊、书籍和炼功用的播放器及TF卡。

九、家庭遭迫害实例

家庭,本来是人温馨的栖息的港湾,是人恢复体力、款待宾客、人际交往、学习、亲朋好友交流的活动场所。但是,在遭二十四年的迫害过程中,很多法轮功学员有家不能归,不得不流离失所,严重影响家庭正常秩序,严重妨碍孩子的健康成长,严重影响中国的下一代人的质量。这是对家庭的迫害,是对法轮功学员名誉、经济、肉身的三重交织一起的邪恶迫害。

这种迫害分二大类:一类是家庭外的力量对家庭的迫害;一类是家庭内成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一) 家庭外的力量对家庭的迫害

这类迫害来自于家庭之外,如前文提及的八种情况,都属于此类。除此之外,当地六一零、公安、国安要绑架家中的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不得不离开家,避开被绑架迫害的危险,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这样的情况也很多,如:倪丽华、汪信全、杨金云、章焦桃、杨祥仙、陈新春、曾庆春、商云先等等。列举几例:

◎有幸福的家庭不能归,张培英被迫流离失所二年

张培英,女,一九四六年生,咸安区六斗角居民。这是她的自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过了几天,纺织品公司领导又来了。说由于我不写保证,他们受到上级的批评,还说我家经常有很多人开会,说我不老实,等等。我不配合他们,他们气急败坏地走了。

从那以后,他们经常来我家骚扰。我当时带着一个小孙子、一个小外甥,孩子上学,我长期在家,不能出远门。就连永安派出所吴所长也经常来我家骚扰。有一天,我家来了四个人,门没关,永安派出所吴所长就进来了,看到四人在我家,就说:“你还不承认,这不是来人开会了吗?”我当时回答说:“他们是我的亲戚朋友,不能来吗?”我就一一介绍。吴所长悻悻地走了。

没隔几天,我接孙子放学回家,永安派出所吴所长又跟着来了,一进门,看到桌上的《洪吟》,就拿到手里不放。看到他拿我的大法书,就急了,想要回来,但是够不着他的手,他个儿高,一米八几,我够不着他手里拿的书。他不但不给我书,还往房间里窜,随便翻我的柜子,没发现什么,就不甘心地说:“你是我们永安派出所的重点人物,我是经常到你家来的,不要不高兴,来时还要给我开门。”我就说:“你听江泽民的话,坏人不抓,来我们家,干扰我家的正常生活,你怎么好坏不分呢?”他很气愤,还赖着不走,把我孙子吓得哭。我说,你把我孙子吓病了,我要找你。他这样才走了。

又过一段时间,永安派出所吴所长来我家使劲敲门。我当时在家,看到是他,我不开门。

到了接孙子放学回家的时间,我不得不开门,他就进来了,赖着不走。我要去接孙子,就劝他走。他说:“你还是写个保证吧,不然,我们不好给局里交差。”我不写,他说:“你不写,局里会找你的,你看着办吧”。

没过多久,公安局出动几辆警车,停在我家路边,说是要绑架我。当时碰巧我不在家,他们没得逞。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又来了。邻居就打电话告诉了我儿媳,儿媳很害怕,就告诉我在外打工的儿子,我儿子也很害怕我出事,就用车把我接走了。这一走就是二年,等于被逼迫流离失所二年,有家不能归。这二年期间,警察到处找我,没找到。

◎咸宁市商业局饮食公司分管人事的专职副书记罗桃英被迫流离失所四年

罗桃英,女, 一九四四年十二月生,咸安区永安怀德路居民。这是她的自述:二零零三年十月咸宁举办“第四届国际竹文化节”,有法轮功学员行使了一点点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向全世界诉说法轮功的冤情:挂了几面旗、写了几个标语:“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李洪志师父清白!”“全球公审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等。咸宁市官员大为恐慌,十月八日晚,出动大批恶警到处绑架法轮功学员,十多个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在绑架的过程中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徐玉凤被迫害坠楼致死。十四日下午,咸宁市公安局治安科陈安球等十多个恶警到我家绑架我,正好我不在家,第二天早上五点又去我家想绑架我,结果又扑空。我被迫离开家人,到外面过流离失所、颠沛流离的生活。我这一离开家,就是四年多,照顾不了家。我在外流离失所期间,当地恶警经常到我的家里骚扰,要挟、恐吓家人,并且搞得好好端端的家庭不得安宁。

本来我的丈夫是区政府官员局级干部,为人善良,在我流离失所之前身体十分健康,在我流离失所之后全家的重担都落在他身上,加上恶警经常不断的对我家人进行骚扰,吓出心脏病,高血压,于二零一二年三月去世,这笔账也该算在江泽民头上。

(二) 家庭内成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这类迫害,是法轮功学员家庭内成员,由于盲目听信了江泽民抹黑法轮功的谎言,从而对自己的修炼法轮功的家人实施迫害,包括离婚、殴打、毁大法书、诬告、限制出入家门、限制用钱、禁止其他法轮功学员来串门,甚至被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功,等等。这也是一种迫害形式,而且是非常歹毒的一种迫害形式。这种形式,一方面揭露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残酷和歹毒,一方面反映出有的法轮功学员没做好,抹黑法轮功,法轮功学员要正念闯过去,处理好与家人的关系,善良宽容,平和理智,使家庭回归正道,和睦相处。

◎母亲受谎言蒙蔽,做自己儿子的人证,成了迫害儿子的帮凶

二零零二年十一前夕,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政委施毅,十好桥派出所所长,副所长严金龙等人窜至法轮功学员张为卿的家,要其每天接一个电话确保国庆期间不外出,张为卿没有理会。严金龙嚣张地说:“就凭你这个态度就可以把你拘留。”后来张为卿从屋后顺铁水管从四楼下到一楼,跑回了武汉自己原来上学的地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来张为卿的母亲郝慧敏被威胁,要如何如何,迫于巨大的压力,郝慧敏盲目听信了他们的鬼话,主动告诉了公安儿子的下落,咸宁公安跑到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门口将张为卿绑架至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二十多天,直到国庆过后才释放。回到家中发现家里的法轮功资料书籍全部被非法抄走。

结语

法轮大法已经被迫害了二十五个年头还在持续,法轮功学员被多种酷刑虐待,无数世人参与其中,世人之心都表现的淋漓尽致。这些罪恶真实的招来了现世恶报,尤其是肆虐全球的中共病毒大瘟疫,中共病毒大瘟疫是长眼睛的,直指中共份子和为中共站队助恶的人,导致中国人四亿多人染疫死亡,至今还没停止。

如今,这个邪恶迫害链条的总源头大魔头江泽民已死了,入了地狱的最极层处无生之门,永罪永罚永刑。那么,在这个邪恶链条环节的每一个人,每一个参与迫害者,都应该惊醒了:你们是被江泽民利用了!利用完了没什么价值了,就会被抛弃,叫卸磨杀驴。这是中共邪教的惯用手法、毁人伎俩!你看懂了吗?

在此郑重推荐三点建议:一是立即停止伙同共产党迫害法轮功,给自己和家人留条退路;二是认真找法轮功学员索要《明慧报告:法轮功在中国受迫害二十年》和《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二本好书,用心看一看,真心退党、退团、退队组织;三是真心记住救命避瘟疫的九字真言“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如果你能用心做到,你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受益无穷,永远没有遗憾。

附录:参与迫害法轮功人员相关信息
1. 咸安区政法委书记:胡国强、黎正刚、程朝阳、方兆淼
2. 王甫香,男,咸安区第一届610主任
3. 程胜利,男,咸安区第二届610主任
4. 邹卫国,男,咸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分管迫害法轮功,干了很多恶事,罪大恶极。在2000年的猫耳山拘留所洗脑班,邹卫国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后来,他遭恶报了。在洗脑班期间,他头痛得厉害,他家里煤气管道着火了,把他的妻子的脸也烧了。电话:13907248966
5. 肖传家,男,咸安区公安分局局长,迫害法轮功,已遭恶报,2020年被起诉。
6. 曾国华,男,咸安区公安分局政保股股长(国保大队第一任迫害法轮功的队长)。电话:18986631359
7. 樊忠,男,咸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第二任迫害法轮功的队长。任官埠桥镇派出所所长,迫害魏秀兰。电话:13907241380
8. 徐承忠,男,咸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第三任迫害法轮功的队长。
9. 殷俊,男,咸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第四任迫害法轮功的队长,曾任大幕乡派出所副所长,猫耳山看守所狱警。手机13797255699
10. 章海兵,男,咸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第五任迫害法轮功的队长,曾任官埠桥派出所副所长。电话15872771318
11.盛和保,男,咸安区公安分局政保股副股长(就是现在的国保大队副队长),跟随江泽民积极迫害法轮功,很是卖力,迫害过很多法轮功学员如陈水英、罗瑛、罗桃英等等,罪大恶极。
12. 陈文波,男,横沟桥派出所所长,迫害法轮功学员方云珍。
13. 雷伟,男,永安派出所指导员,迫害刘冬枝。曾是贺胜桥派出所副所长,手机13907248622
14. 杨忠才,男,十好桥派出所副所长,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冬枝。
15. 陈明,男,村委会干部,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光连。
16. 艾克全,男,村委会干部,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光连。
17. 陈四清,男,生产队长,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光连。
18. 顾金先,女,法轮功学员刘光连丈夫的大弟弟的妻子,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光连。
19、陈大元,男,法轮功学员刘光连丈夫的小弟弟,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光连。
20. 陈大陆,男,法轮功学员刘光连丈夫的大弟弟,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光连。
21. 陈大青,男,法轮功学员刘光连的丈夫,毁大法书,烧师父法像,逼迫刘光连转化,已在2008年遭恶报患肝癌死亡。
22. 黄绍明,男,咸安区汀泗桥镇小学副校长,迫害周珍安退休老师。
23. 汪涛,男,官埠桥镇派出所所长,迫害法轮功学员张培英、吴宗伦。
24. 严金龙,男,原南山派出所所长,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水英、资四兰。曾任十好桥派出所副所长,迫害张为卿。
25. 郭诺,男,南山派出所所长,迫害法轮功学员张培英。
26. 刘军,男,汀泗桥镇派出所副所长,迫害刘明宏。
27. 刘文,男,汀泗桥镇派出所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明宏。
28. 庞兵,男,汀泗桥镇派出所所长,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明宏。手机1338769666
29. 周义忠,男,汀泗桥镇新上任所长,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明宏。手机13177438212
30. 陈元海,男,咸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迫害法轮功学员万桂枝、张为卿。
31. 吴坤,男,官埠桥镇渡船村的党支书,迫害法轮功学员魏秀兰。
32. 陈翠兰,官埠桥镇党支书,迫害法轮功学员魏秀兰、孙宏劲。
33. 陈淦平,男,永安派出所所长,迫害罗桃英。手机13971811316
34. 刘德玉,男,咸安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副科长,迫害罗桃英、罗瑛、
35. 陈安球,男,咸宁市公安局治安科科长,迫害法轮功学员罗桃英。
36. 鲁心武,男,咸宁市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迫害法轮功学员罗桃英。
37. 严良成,男,咸宁三六电机厂厂长,迫害法轮功学员罗瑛。
38. 曹迎九,女,咸安猫耳山看守所狱警,迫害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如罗瑛、魏玉仙、王能英、章平英等等。电话:15972488409
39. 李国彬,男,咸安猫耳山看守所狱医,迫害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如罗瑛、倪丽华等等。电话:13197412678
40. 董永祥,男,六十多岁,原咸宁三六电机厂工会主席,分管迫害法轮功,迫害罗瑛。
41. 吴宗斌,男,咸安猫耳山看守所所长,迫害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如罗瑛、魏玉仙、王能英、章平英、章建、向德斌等等。电话:15971561568
42. 高旭梅,女,武汉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大队长,很邪恶,迫害很多在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如罗瑛、。
43. 江成方,男,当时五十多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六一零”主任,后来任湖北省洗脑班党委书记。
44. 马卫华,男,当时三十多岁,原咸宁三六电机厂保卫科科长,迫害法轮功学员罗瑛。
45. 黄顺安,男,当时四十多岁,咸安区国保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学员罗瑛。电话:13907241358
46. 陈迪坚,男,当时四十多岁,岔路口派出所教导员,迫害罗瑛,已遭恶报被判刑3年6个月。
47. 邓林,男,原咸宁三六电机厂厂办主任,迫害罗瑛。电话:13329999908
48. 韩骥,2001年任咸安区永安中学校长,迫害法轮功学员章建。
49. 余德志,2002年任咸安区永安中学校长,迫害法轮功学员章建。
50. 胡国强,男,2004年任咸安区政法委书记,迫害章建、罗瑛、向德斌、冯小米、冯小英、章平英等很多法轮功学员。
51. 陈胜利,咸安区“610办公室”副主任。
52. 姚雄,男,咸宁巿“610办公室”副主任、
53. 陈元胜,咸安区“610” 副主任。
54. 陈进,2012年任咸安区永安中学校长,迫害法轮功学员章建。
55. 杨帆,永安派出所警察,迫害章建。
56. 章国华,咸宁市公安局政保科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张为卿。
57. 施毅,男,咸安区公安分局政委,迫害法轮功学员张为卿。
58. 郝慧敏,女,法轮功学员张为卿的母亲,提供情报,做人证,迫害自己的儿子张为卿,导致儿子被非法判刑二年。
59. 邹誉,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迫害张为卿。电话:13872181056(手 机)0715-8232059(办)警务通:18995826125 (邹誉妻刘珍珠,在咸宁福人药业公司工作,邹誉的女儿邹世英,在咸宁市广播电视局电视台工作。)已遭恶报多病缠身。
60. 刘宁,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迫害法轮功学员张为卿。
61. 刘成,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的二大队队长,很邪恶,喜欢毒打人,迫害法轮功学员张为卿。警校毕业,从沙洋监狱调来。有一个儿子。老家在湖北省麻城市宋埠镇沙桥路11号,其父叫刘文主,父亲和妹妹常住武汉。手机13349873901。
62. 陈刚,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的二大队成员,很邪恶,喜欢毒打人,迫害法轮功学员张为卿。
63. 刘立安,男,又名刘正安,黄石人,退休教师,过去学过法轮功,后被转化,帮助邪党转化法轮功学员,助恶为虐,迫害过很多法轮功学员如张为卿、何桂红、李大兰、佘庆华、周靓婧等等。洗脑班的主要帮教,曾到各监狱、劳教所和地方洗脑班“转化”法轮功学员。电话:13135937253、13098391622。
64. 闵剑,男,咸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张为卿。
65. 张炜,男,咸宁市咸安区桂花派出所所长,迫害法轮功学员张为卿。
66. 余宗晔,咸安区检察院公诉人,迫害张为卿。
67. 廖鹏,咸安区法院法官,迫害张为卿。
68. 李拥军,女,咸安区法院刑一庭庭长法官,迫害法轮功学员张为卿。
69. 咸宁市中级法院邪党书记兼院长:王金渠、侯旺发、刘太平、倪贵武、李文锋;
咸宁市检察院检察院邪党书记兼检察长:熊传经、鲁尔英、严红兵、罗继洲、罗堂庆、毕奎明;
70. 咸安区法院:邪党书记兼院长:何同才、王卫民、熊震、徐红兵、赵志刚、张忠波;
咸安区检察院:邪党书记兼检察长:万军、蒋志强、陈先明;
71. 艾军,咸宁市中级法院法官,迫害法轮功学员张为卿。
72. 唐书友,湖北省鄂南啤酒厂专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厂长,迫害法轮功学员魏玉仙。
73. 汪琴,女,沙洋劳教所二大队副队长,迫害法轮功学员魏玉仙。
74. 江黎丽,女,沙洋劳教所二大队队长,迫害法轮功学员魏玉仙。
75. 吴连生,男,过去学过法轮功,后被转化,帮助邪党转化法轮功学员,助恶为虐,迫害法轮功学员魏玉仙。
76. 周友权,咸安区水泥厂干部,迫害法轮功学员杨祥仙。
77. 金玉强,咸安区官埠桥镇渡船村湖场的主任,迫害法轮功学员孙宏劲。
78. 徐风,官埠桥派出所指导员,迫害法轮功学员吴宗伦。
79. 何利民,官埠桥派出所副所长,迫害法轮功学员吴宗伦。手机13807240082
80. 陈世海,咸安区商业总公司书记,迫害法轮功学员陈巧云。
81. 阮世国,咸安区永安西河村队长,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新春。
82. 徐继兵,男,50多岁,咸安区教育局教育股长。曾任咸安区西门小学校长、永安中学校长、温泉街道办事处教育组组长、浮山街道办事处教育组组长。经常在自己辖区的小学、中学污蔑、诽谤法轮功,毒害广大的学校师生员工。法轮功学员张利婷就被徐继兵迫害过。2021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七点多钟,身体一向健康的徐继兵在看电视《新闻联播》时突然猝死,当晚火化,令很多知情人震惊。
83. 陈平,男,原南山派出所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水英。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