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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83岁李顺华被枉判 在狱中常头晕、视物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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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对83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顺华老人非法判刑一年。二零二三年三月六日下午,李顺华的律师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的特殊监所见到了她,并得知老人常常出现头晕、视物不清等症状。

当天上午九点,李顺华老人聘请的律师前往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等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才被告知李顺华不在这里,而是在茂名市茂南区医院,并开具了证明以供律师前往会见。律师赶到茂南区医院,但在查找之后发现李顺华并不在该医院。随后律师又回到了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此时已经是上午十一点多了,看守所警察在查看电脑后告诉律师李顺华在特殊监所,并让律师下午三点再来会见。当天下午三点前,律师再次来到看守所,终于见到了李顺华老人。

李顺华目前和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被关在同一个监号。从表面上看,李顺华老人的身体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但是她常常出现头晕症状,眼睛看不清东西。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李顺华曾多次遭到中共人员的绑架、关押和洗脑等迫害。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李顺华被警察劫持到茂南区法院面对非法宣判。由于多种原因,她聘请的两位维权律师无法到庭。此外,由于中共人员的多次威胁和恐吓,她的儿子和女儿也不敢前往法庭旁听。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早上,李顺华吃完早餐后出门散步,被几名警察跟踪并带到茂南区医院进行体检。警察没有告诉她检查结果,之后又带她到茂名市医院体检,同样没有告诉她结果。警察声称要等一个人到场后才能继续行动。这个人到达后,警察将李顺华带回茂南区医院,然后再带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三楼,迫使她坐在椅子上听取了一份非法判决:一年有期徒刑和罚款3000元。李顺华问:“我犯了哪条法律?”但法官等人没有回答。李顺华表示:“法轮功是合法的。江泽民已经死了,你们还在迫害法轮功。我不服判决,会上诉。”

在非法宣判后,警察将李顺华关进了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没有提供任何食物和饮水,直到第二天才提供早餐。由于身体不适,李顺华的高血压达到了200多,腰部也感到疼痛。看守所人员将李顺华关进特殊监狱,并与高州市的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关在同一个监室,让吴有清照顾她。随着时间的推移,李顺华的身体状况才逐渐好转。直到六天后的下午,她才得以会见律师。

茂名市茂南区法院:
审判长谭卫(副院长)
审判员柯学军(刑事庭庭长)
审判员周晋锋
法官助理刘秋莹
书记员刘丹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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