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底上从为私转变到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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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六月六日】我和丈夫结婚后,因为家庭矛盾,渐渐的对婆家人生出了怨恨心,尤其怨恨公公对我们不公平,怨恨他偏心丈夫的弟弟和弟媳,对丈夫的弟媳也越来越心生怨恨和不满,见面时表面上不说什么,背后里没少朝着丈夫抱怨。因为怨恨和气不过,看见丈夫往家寄钱就生气。心想:你不管我,我凭什么管你!有时为了这事跟丈夫大吵大嚷,没完没了的闹。过年过节时,出于礼节和面子给婆家人买点东西,也是抠这算那的,不想多花钱,看见丈夫往家花钱,就气得不行,找丈夫抱怨,唠叨个没完。

一九九八年八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法轮大法教我们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我在许多方面也能对照法要求自己,去掉那些不好的执着心。唯独对婆家人的怨恨、愤愤不平的心却迟迟没有去掉,一遇到这事,就气得不行,怨恨,委屈,愤愤不平,朝着丈夫发火,抱怨,心被这些不好的物质充斥着,不清醒。在这件事上,对这方面的法理认识不清,遇事总爱争常人的理,想不起用法的标准来对照、要求自己。

二零一五年,师父的《二零一五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发表了。学了师父的讲法,我内心受到很大的震动。师父的讲法犹如给了我当头一棒,重重的敲醒了我。我感觉自己修的太差劲了,距离法的要求太远了!我只能跑步赶上了,再不精進修好自己,恐怕真的没有机会了。

我认识到很多时候由于自己的懒惰,求安逸,贪玩的心等等,学法太少,对法的认识很有限,没有那个坚实的修炼基础,真的缺乏坚持的动力,精進不了。作为修炼人来说,这是最危险的!我认识到了自己对婆家人多年的怨恨心,气恨、委屈、愤愤不平的心,我不要这些不好的心,我得赶快修好自己!

法理上认识清楚了,对公公和弟媳的怨恨心也随之去掉了。其实,反过来想想,这些不好的怨恨,也让我多年来生活的很痛苦。当我终于放下思想上的这个大包袱时,我倍感轻松和愉悦。

随着后来不断的学法、修心、向内找,我发现自己虽然去掉了对婆家人的怨恨心,愤愤不平的心,但是我更清醒的认识到了自己在这件事情上的私心。作为修炼人,我当然应该在修炼中去掉自己的执着和不好的心,但我发现我那时去执着的目地好象更多是为了自己的修炼,怕自己去不掉执着心不能圆满,基点还是站在“我”上。

我发现自己在对待别人时还没有达到那个真正善的标准,没有达到师尊所说的“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1]的标准。我不断的要求自己,对别人,哪怕是曾经和自己有过过节和恩怨的人,都要无条件的善待他,包容他。

当我认识到这些的时候,我发自内心的善待公公,在生活上多关心他,在他生病时,耐心、细致的照料他。跟弟媳也消除了隔阂,在她家有困难时,尽力去帮助她。对别人好不再有条件,不再有以前那种“对我好,我才说他好”的自私的认识。我时刻提醒自己,要求自己,就是要做那种完全为他的高境界的人,对谁也一样,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无漏〉

(责任编辑: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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