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信仰真善忍曾屡遭迫害 河北闻庆芳再被诬判三年

更新: 2023年08月25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近期获悉,河北省迁安市法轮功学员闻庆芳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二零二三年七月,被迁安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她不服此判决,目前已向唐山中级法院上诉。

信仰真善忍 身心健康

闻庆芳,今年约58岁,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工。一九九七年,由于多种原因她离婚了。离婚前,她身体长满了牛皮癣,到处求医,偏方用了不少,也没见效,特别是用了大街上卖的野药(主要成份是砒霜),涂抹完后,全身烧的都是大泡,毒血水流的到处都是。能知道的办法都用尽了,她也没治好。另外,她还患有别人看不到的一种病,四肢无力,总也睡不醒,这种病伴随她四、五年。婚姻的失败与疾病的折磨,使她在痛苦中煎熬着。

一九九八年四月,闻庆芳走入大法修炼。大法书中讲的各种状态,如下法轮、灌顶、消业等,她都亲身体验过,那种美妙与神奇无法言表。从此,她坚定的修炼大法,按照大法的法理真、善、忍约束自己做好人,利益上不去争,矛盾面前找自己。自从学法轮功以后,她不再占公家一分钱的便宜,不再怨恨他人。

修炼法轮大法,使闻庆芳的性格变得开朗、豁达,也得到了健康的身体和明了生命的意义是返本归真,她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却屡遭中共迫害

被绑架和构陷三年刑期

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闻庆芳在外出办事途中,被迁安市公安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已一年有余。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迁安法院非法庭审闻庆芳。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的闻庆芳身体消瘦了很多,但精神状态很好,思路清楚。法院给她指派了一位律师,闻庆芳表示请中共党员回避,一法庭人员说律师不是党员,闻庆芳说:“不是党员我也不用,我自己辩护。”于是,律师离开。

闻庆芳运用法律知识在法庭上有理有据的指出:修炼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对此,检察院的公诉人王小京辩解说:中共《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了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闻庆芳问道:“我破坏了哪一部法律实施了?请你给我指出来。”王小京说不出来。

闻庆芳还要求当庭宣读《九评共产党》一书,法庭人员没答应。

当日非法庭审没有宣判。

二零二三年六月中旬,闻庆芳被迁安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二零二三年七月,闻庆芳被迁安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闻庆芳不服此判决,已向唐山中级法院上诉。

曾一度被看守所药物迫害致残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闻庆芳遭到中共多次绑架、关押,一度被迫害致残。

二零零零年七月,闻庆芳遭警察绑架、抄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半个月,期间,遭到现任公安局副局长彭明辉的暴打,后被勒索保证金五千元,才得以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单位把闻庆芳劫持到洗脑班迫害七天。闻庆芳不“转化”(即不放弃信仰),又被关进看守所,遭到公安局副局长彭明辉利用电棍电击。她仍没有“转化”。一个月后,闻庆芳又被送回洗脑班。闻庆芳这次被非法关押了一年零七个半月,被扣发全部工资。从洗脑班回家之后,公安局还多次到她家中和单位骚扰、非法搜查,扰乱闻庆芳的正常生活秩序,把她女儿吓得直哆嗦,提心吊胆。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邪党“两会”前夕,闻庆芳在家中被国保大队彭明辉、王士武、哈福龙等警察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近一个月。期间,闻庆芳绝食抗议,被看守所副所长代军华、狱医陈学带领六、七名犯人按着她强制输不明液体,导致闻庆芳四肢、五脏六腑剧痛难忍,右腿失去知觉,不会动。她的右腿、右脚面临残废。她疼痛的说胡话,身体非常虚弱,看守所这才放人。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家人把闻庆芳拉到医院检查,当地医生说,这是中枢神经坏死,将终身残废。此后半年多时间,闻庆芳生活不能自理,坐轮椅、上下楼得用人背着。哥嫂们担心她永远残废下去,决定出钱走遍各大医院访名医,也要为她治疗。她告诉哥嫂们说:不用,我就坚信大法。这样,她每天坚持学法和炼功,经过六个多月,她恢复了自理和行走能力。可以说,她创造了现代医学无法解释的奇迹。知情的医生看到她在大街上自由行走,都惊呆了。

漂泊中再被绑架、枉判三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十点左右,闻庆芳在出租屋与法轮功学员万永红、周秀霞、刘小元被警察绑架,第二天上午,被迁安市国保大队警察郭董生、梁学武等人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闻庆芳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被释放。闻庆芳回家后,多次遭当地公检法人员骚扰。

二零一六年八月中旬,迁安市检察院分别给闻庆芳等四位法轮功学员下了所谓的“起诉书”。万永红、周秀霞、刘小元的家属遂给她们聘请了律师。迁安市法院人员给闻庆芳的女儿打电话,叫她母亲去法院取所谓的“起诉书”。闻庆芳得知后,被迫离家出走。其他三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被迁安市法院非法判刑,万永红遭诬判四年,周秀霞、刘小元遭诬判三年六个月。

在外漂泊六年多的闻庆芳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再被迁安市公安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和六月中旬两次非法庭审后,二零二三年七月,闻庆芳被非法判刑三年。

闻庆芳女士二十多年来遭中共迫害的详情,请见《迁安市闻庆芳被迫害致残》《唐山迁安市闻庆芳女士遭迫害近况》《一度被迫害致残 河北迁安市闻庆芳面临司法迫害》《闻庆芳遭非法庭审 自辩有理有据》

(责任编辑:石妍)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