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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亓英俊被非法庭审 审判长阻止庭上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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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下午两点三十分,山东济南莱芜区法轮功学员亓英俊被莱芜区法院非法庭审。他刚开始读自己的辩护词,审判长随即把辩护词收走以阻止他庭上自辩。法庭草草结束,当庭未宣判。

法庭庭审期间,亓英俊拒绝法庭指派的律师,要求自我辩护。亓英俊全面否定公诉人的非法指控,并要求对所谓的“证据”——每一本书、每一份真相资料的每一句话,一一辨认、质证,哪一句是和邪教对立的或暗含邪教的内容,以及要求视频、音频资料当庭出示,遭审判长拒绝。

亓英俊的辩护词刚说了开头,公诉人就咆哮说,亓英俊是公开宣扬法轮功。审判长随即把亓英俊的辩护词收走。审判长问:还有要陈述的吗?亓英俊回答:要说的还有很多。审判长说:那你就把你要说的写好,送给我,也可以寄信。接着,审判长宣布休庭。当庭未宣判。

亓英俊,一九六零年生,今年63岁,家住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一九九八年夏天,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到了《转法轮》这本书,使他真正明白了人生的目的与意义,怎样才能提升人的道德品质,做一个真正的好人。仅二十多天后,他的所有疾病无影无踪,使他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喜悦。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在租住屋,亓英俊被莱芜区公安分局张家洼派出所警察绑架,因当时他出现严重病业状态,济南第六看守所拒收。亓英俊回到家,被“监视居住”。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莱芜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将构陷亓英俊的案件送莱芜区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莱芜区检察院又将构陷亓英俊的案件移交莱芜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亓英俊接到莱芜区法院指派律师的电话通知:七月三十一日下午两点三十分,在莱芜区法院开庭,对亓英俊非法庭审,后推迟到八月十四日。然而,庭审中,莱芜区检察院、法院,枉法操作,拒绝验证所谓“证据”,还剥夺亓英俊自我辩护的机会。

曾遭劳教所酷刑迫害

亓英俊因为信仰真、善、忍,曾在二零零零年六月,在山东省第二劳教所,被非法劳教,遭受高压电刑。当时,亓英俊被关在一个房间里,恶警用八根十五万伏的电警棍同时对他身体电击,毫无顾忌的电击他身体的每个部位。亓英俊的头部就象被重锤乱击,身体被电的不由自主的上下跳动,整个房间弥漫着肉体烧焦的味。当时亓英俊的心脏象被窒息一样的难受。当他回到监室,看到满身遍体都是烧烫的糊斑。十多天后,亓英俊脱衣服时,干结的糊斑纷纷脱落。

酷刑演示:
酷刑演示: 电棍电击

在劳教所,亓英俊被逼坐在只有十厘米宽的硬板凳上,每天十几个小时。每个监室有两个警察,多个刑事犯包夹看管。除了吃饭,不允许有任何的活动,不允许说话,甚至不允许上厕所,还要遭到毫无人性的恶警及刑事犯的侮辱、打骂。

就这样,每天从四点三十分坐到晚上十二点,亓英俊长时间坐在硬板凳上,他的屁股都坐烂流血,结痂后,又坐烂。每天只允许睡四个小时的觉,二、三十个人关在一个房间里,恶人翻来覆去的播放污蔑大法的录像。稍有不从,就被拉出去电击,或几个小时长时间的面壁站立,致使他的两腿和两脚浮肿。

在过去的二十四年中,亓英俊和妻子及孩子因为信仰,屡遭中共迫害,颠沛流离,详见《屡遭中共迫害 济南市亓英俊面临非法庭审》。如今,亓英俊因为坚持信仰法轮大法,再次被莱阳区公检法合伙迫害。

法轮大法弘传世界三十一年,福益个人、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责任编辑: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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