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迫害法轮功 内蒙古又有十名公检法司官员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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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近两年,自中共政法系统开始所谓的“整顿”以来,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近日得知,近年内蒙古自治区十名官员以违法罪行为名被查等。这些还只是遭报人员数量的冰山一角。除遭“整顿”外,染疫死亡的也很多。

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一、原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汉武被处分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七日大陆消息,原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汉武被邪党内处分。

王汉武,蒙古族,一九五七年二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人。主要履历:一九九九年四月至二零零二年五月,任通辽市公安局副局长兼科尔沁区公安局局长;二零零二年五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通辽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期间,王汉武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事实:

◎张德忠、张建龙、孟呼伦、陈玉勤,霍林郭勒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进京上访,为大法说一句公道话,在通辽火车站下车时被绑架,晚上被非法关押到铁路看守所。

◎田福金,原是通辽市皮件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全家六口人均遭迫害。田福金先后被非法关押近七年。

妻子刘秀荣,被非法关押二次、非法劳教二年,又被非法判刑四年;大女儿田芳,曾经被绑架到洗脑班一次,被非法关押四次、被非法劳教两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二女儿田心,被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劳教二次;三女儿田苗,被劫持到洗脑班一次,被非法关押四次,被非法判刑六年;儿子田双江,被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唐丽文,通辽市法轮功学员。六次被非法关押,其中二次被非法劳教,二次被非法判刑。

◎赵淑云,原通辽市金融系统法轮功学员。曾六次被非法关进看守所、洗脑班、派出所,总计八个月的时间;被非法劳教三次,长达八年。

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布和被查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大陆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布和被查。

布和,蒙古族,一九六二年十月出生。主要履历:通辽市检察院检察长,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期间,布和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事实:

◎唐丽文、王涛、季丽萍、郑金玲,通辽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九月被非法判刑,七十五岁的唐丽文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七年一月中旬,唐丽文、季丽萍、郑金玲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

◎田芳,通辽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初,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劫持入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

◎杨凤燕,河北省法轮功学员;段秀云,山西省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被通辽市兴和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与四年。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杨凤燕、段秀云被劫持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监狱。

◎王红玲,河南省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一月,被包头市青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被勒索罚款三千元。

◎王鹰,河北省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一月,被包头市青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

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二级法官范俊峰被查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大陆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二级法官范俊峰被查。

范俊峰,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任包头市中级法院代院长、包头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范俊峰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事实:

◎陈建勇,包头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被包头市法院非法判七年。

◎唐丽文、王涛、季丽萍、郑金玲,通辽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九月被非法判刑,七十五岁的唐丽文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七年一月中旬,唐丽文、季丽萍、郑金玲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

◎田芳,通辽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初,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劫持入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

◎杨凤燕,河北省法轮功学员;段秀云,山西省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被通辽市兴和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与四年。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杨凤燕、段秀云被劫持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监狱。

◎王红玲,河南省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一月,被包头市青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被勒索罚款三千元。

◎王鹰,河北省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一月,被包头市青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

四、原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院长陈兰被查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大陆消息,原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院长陈兰被查。

陈兰,蒙古族,一九六零年八月出生。主要履历:任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职。期间,陈兰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事实:

◎郝玉花、李凤英、郝桂珍,锡林浩特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三日晚九点多,被锡林浩特市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九年十月,她们三人被构陷到锡林浩特市法院。

◎米超、宋晓华,锡林浩特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七月,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对米超、宋晓华非法二审开庭,非法维持原判。米超被非法判刑六个月;宋晓华被非法判刑三年。

◎苗春莲,锡林郭勒盟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六月,苗春莲被绑架,因高血压被取保候审。二零一八年九月,检察院将其非法起诉到法院,当年十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开庭。今年三月二十九日,法院要她四月二日到法院,说是下判决了。为了不配合邪党人员的非法判决,苗春莲被迫流离失所,如今遭非法通缉。

五、原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杜延峰被开除公职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六日大陆消息,原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杜延峰被开除公职。

杜延峰,一九六一年七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一年五月前,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杜延峰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事实:

◎任治刚,呼和浩特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非法开庭,后被非法判刑四年。

◎彩霞,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六月初,同另外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国保大队绑架。

◎胡素华,赤峰市红山区法轮功学员。多次遭中共绑架迫害,被迫流亡到呼和浩特市。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左右,被呼和浩特市公安恶警迫害致死。

六、原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效敏被查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八日大陆消息,原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效敏被查。

张效敏,蒙古族,一九六一年十二月出生。主要履历:任赤峰市公安局副局长;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期间,张效敏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事实:

◎刘延峰、程春英,赤峰市翁牛特旗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被恶警绑架。

◎吴景丽,赤峰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六月初,被非法判刑两年。

◎宋开军,赤峰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七月前后,被赤峰市不法之徒绑架迫害。

◎吴国辉,赤峰市巴林左旗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六月五日,遭绑架,之后被巴林左旗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杨翠玲,赤峰市元宝山区山前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六月前后被绑架。

◎赵桂春、杨翠玲,赤峰元宝山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被绑架。

七、原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闫建中被查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大陆消息,原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闫建中被查。

闫建中,蒙古族,一九五八年一月出生,河北省承德市人。主要履历:二零零四年六月至二零一零年五月,任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狱政处处长;二零一五年二月至二零一八年四月,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期间,闫建中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事实: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前前后后被非法关押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不计其数,他们或被致伤、致残、致精神失常,或被活活虐杀……斑斑血泪,罄竹难书!

◎王霞,临河市巴颜淖尔盟法轮功学员。被送精神病院遭受摧残,导致记忆丧失。王霞被迫害得瘦的嶙峋,奄奄一息,被称为骨架、植物人。

在内蒙女子监狱狱医认定王霞只能活两、三天的情况下,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九日,王霞被送回家的路上,恶警还给王霞输了不明药物,回家几小时后,王霞就出现生命危险,虽经抢救脱险,但常处于重度昏迷之中。体重仅剩四十多斤,一动不能动,记忆丧失,成了植物人。

王霞回家一个星期后,又顽强地活过来了。毫无人性的临河“610”及当地司法、公安不法人员又一次将她劫入内蒙女子监狱迫害。

◎周俭,莫力达瓦旗扎如木台乡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春天被绑架到莫旗看守所。二零一零年春天,周俭在内蒙古保安沼监狱被迫害致死。

◎被敖汉旗恶警宫传兴绑架的唐海花,赤峰市新惠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晚八点,家人突然接到她病危的通知,家人连夜驱车赶到内蒙女子监狱。进了女子监房,家人看到的是唐海花的遗体放在冰柜里,已经冻硬了。随后唐海花遗体被强制火化。

◎田福金,通辽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在保安沼监狱被迫害致死,狱方称是突发脑出血。田福金被劫持到保安沼监狱一年多的时间里,狱方不让家人探视,也不让他与家人联系,只打过一次电话。

八、内蒙古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广音被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大陆消息,内蒙古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广音被查。

王广音,蒙古族,一九六一年九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二年七月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院长;二零一三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期间,王广音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事实:

◎任治刚,呼和浩特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非法开庭,后被非法判刑四年。

◎陈建勇,包头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被包头市法院非法判七年。

◎唐丽文、王涛、季丽萍、郑金玲,通辽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九月被非法判刑,七十五岁的唐丽文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七年一月中旬,唐丽文、季丽萍、郑金玲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

◎田芳,通辽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初,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劫持入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

◎杨凤燕,河北省法轮功学员;段秀云,山西省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被通辽市兴和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与四年。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杨凤燕、段秀云被劫持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监狱。

◎王红玲,河南省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一月,被包头市青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被勒索罚款三千元。

◎王鹰,河北省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一月,被包头市青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

九、原内蒙古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民被开除公职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大陆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张民被开除公职。

张民,一九六二年八月出生,山东省荣成市人。主要履历:二零零四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期间,张民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事实:

◎陈建永,包头市东河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八月,被国安特务及包头有关“610”配合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李正江,包头市东河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十月,被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绑架,之后被包头市青山区法院非法判重刑十一年。

◎王首达,鄂尔多斯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六月被绑架。二零一二年,被鄂尔多斯市法院非法判重刑十一年。

◎杨桂珍、杨帆母女,鄂尔多斯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十月,遭绑架。

十、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员吴平被开除公职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大陆媒体报道,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员吴平被开除公职。

吴平,蒙古族,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出生,赤峰市喀喇沁旗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任赤峰市司法局副局长。期间,吴平追随迫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事实:

◎王艳琴,赤峰市敖汉旗萨力巴乡七道湾子村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被当地派出所警察送到敖汉旗洗脑班强行洗脑。

◎二零零六年八月九日前后,各地十二个旗、县、市区都曾办过洗脑班。赤峰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脑班至今还在运作,还有法轮功学员被送往赤峰所谓的“法制教育基地”实施迫害,有些法轮功学员在敖汉洗脑班遭受迫害。

◎逢万春,赤峰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逢万春正在上班,被赤峰恶警伙同单位领导绑架到赤峰洗脑班。

◎刘秀荣,通辽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消息,刘秀荣被非法抄家,之后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被劫持到赤峰的一个洗脑班迫害。

(责任编辑: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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