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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宁河区法院前院长于盛乐任期间恶行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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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天津市宁河区法院前院长于盛乐,男,一九六四年六月十四日出生,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天津宁河区法院院长。于盛乐积极执行中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为眼前的利益,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与当地“610”、检察院、公安局串通一气,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

以下是根据明慧网资料,于盛乐在任天津宁河区法院院长的五年中,宁河区法院非法诬判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

◎贺静,女,天津宁河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晚在友人家被警察绑架,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被宁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宁河区法院迫害责任人:院长于盛乐,副院长庞海顺,审判长汪卫军,审判员李洪文、靳加伏

◎李广远,男,天津宁河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向民众讲真相时被廉庄乡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八月二日遭宁河区法院非法庭审,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四年。

宁河区法院迫害责任人:院长于盛乐、副院长庞海顺

◎李孟顺、裴淑红、杨桂荣、赵秀芳,天津宁河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在车上拨打语音电话时被警察绑架,同年八月二十三日遭宁河区法院非法庭审,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裴淑红、杨桂荣两年,李孟顺、赵秀芳一年半。

宁河区法院迫害责任人:院长于盛乐,副院长庞海顺

◎赵焕如,女,天津宁河区东棘坨镇赵本村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在赵本集市发真相资料时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宁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宁河区法院迫害责任人:院长于盛乐,副院长庞海顺

◎朱秋珍,女,天津宁河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在家中被镇南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被宁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八个月。

宁河区法院迫害责任人:院长于盛乐、副院长庞海顺

◎李景忠、董树香夫妇,天津宁河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一月分别被宁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九年、七年。

宁河区法院迫害责任人:院长于盛乐、副院长庞海顺

◎孙玉萍,女,天津宁河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在家中被岳龙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被宁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在孙玉萍被非法关押期间,她儿子出车祸身亡,看守所一直不告诉她,孙玉萍出狱后才得知儿子身亡,因思念过度,不到一个月含冤去世。

宁河区法院迫害责任人:院长于盛乐、副院长庞海顺

◎王淑敏,女,天津宁河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被宁河区公安局、芦台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一月被宁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宁河区法院迫害责任人:院长于盛乐、副院长庞海顺、主审法官靳加伏;宁河区检察院:常宁

◎张秀芹,女,天津宁河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一月被宁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

宁河区法院迫害责任人:院长于盛乐、副院长庞海顺

◎李贺芹,女,天津宁河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后被宁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回家。

宁河区法院迫害责任人:院长于盛乐、副院长庞海顺

◎李国庆、于波夫妇和女儿李蕾,天津宁河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三人被宁河县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三月初被宁河区检察院构陷到宁河区法院;二零二一年八月底、九月初被非法判刑:李国庆被枉判十二年、于波十年、李蕾七年。

宁河区法院迫害责任人:院长于盛乐、副院长庞海顺

◎孙翠萍、孙艳萍姐妹,天津宁河区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时间待查,两人约在二零二一年九月左右被宁河法院非法判刑:孙翠萍三年,孙艳萍六个月。

宁河区法院迫害责任人:院长于盛乐、副院长庞海顺

天津市宁河区法院信息: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新华路7号,邮编301500
电话:022-69591532 诉讼服务:12368
院长何朝晖(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上任)

宁河县法院前院长信息:(供参考)
赵兰阁,任期至少从2002年至2006年1月(2021年9月在津南区法院院长任上被查)
刘金波,任期从2006年1月至2009年2月(现吉林省人大副主任)
李若宽,任期从2009年3月至2011年12月(后任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检察院检察长至2017年)
李 强,任期至少从2014年至2017年1月(已退休)
于盛乐,任期从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现任天津宝坻区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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