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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法轮功学员李咏梅等被检察院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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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沈河区法轮功学员李咏梅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被警察绑架、非法抄家,遭刑讯逼供,她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李咏梅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同时被构陷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于桂春、张玉锦(79岁)。

据派出所警察讲,李咏梅、于桂春、张玉锦被跟踪半年之久。据悉,于桂春二零二三年三月起就被跟踪,(自己不知道)她们经常手机联系、见面。九月十九日,于又给李打电话要翻墙卡,被中共不法人员监听,在约定地点,两人同时被便衣警察绑架,并带回各自的家里非法抄家。

当天下午四点半左右,到李咏梅家非法抄家的有沈河分局及南塔派出所7~8个人,没穿警服,只有所长师守君一人在到她家楼下时出示了警察证。他们从李咏梅家中抢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塑封机、U盘、大法书、周报、护身符等私人财物。他们之后把李咏梅劫持到南塔派出所。

据悉,在南塔派出所,所长师守君及两名做笔录的男警察把李咏梅吊起来(两脚悬空)逼供,把她的手腕都勒肿了,不知多久。后来李咏梅被非法关押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绑架李咏梅之前不久,警察对李咏梅有过两次骚扰。一次是李咏梅在医院护理住院的老父亲时,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让她马上回家。过后,李咏梅回家时,保安告诉李咏梅是警察找她,警察先走了。还有一次,一个警察拿着一张很模糊的照片,问她照片上的人是不是你。

目前,构陷李咏梅的案卷已到法院,她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其中声称有600张翻墙卡、82张护身符、5份周报。前两天,检察院派一名援助律师来见李咏梅,李问律师,能否做无罪辩护?答:不能。李拒绝。会见律师说,一般情况,接到起诉书10天就能开庭(除非案件特别多),她这个“案件”可能年后上班就会开庭。

于桂春家住沈阳市浑南区,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她被沈河区皇城派出所非法抄家,现在已经被构陷到大东区法院。家属为她请了律师。据悉,从疫情开始以来,沈阳市司法局就规定不许亲友辩护人参与辩护(极个别的直系亲属有允许辩护的)。

79岁的张玉锦是沈阳理工大学退休副教授。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她被警察入室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张玉锦女士从小多病,六岁前还不会坐,脊柱躺弯,脸变形了,因此发誓要让身体强健,成了一名大学体育教师。尽管十分注重合理的饮食与强身锻炼,她还是被一种怪病折磨的痛苦不堪,就是剧烈的呕吐;发作时,吃下去的食物一股脑往外吐,直到吐出胆汁,食道被戗出血,全身痉挛,一点力气也没有,瘫软不能动弹;每年都要犯病,没有办法能治。直到一九九七年六月,她炼了法轮功,使她饱受痛苦的病魔消失了,身体特别轻松。张玉锦把法轮功纳入教材,受到学生、教师的普遍欢迎,当时得到了学校、教研室等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86号。法官:张巨涛。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沈河区公安局
邮编:110011
电话
区分局:024-24844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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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保大队大队长 杨文清: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保大队副队长徐宝军:1384033300、024-24859695、13840333009
国保大队警察何彪:13478303799、024-24849109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刘立成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李伟光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南塔派出所,电话:024-23898006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68号,邮编1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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