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六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遭恶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中国大陆报道)近几年,自中共政法系统开始所谓“整顿”以来,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近日又得知,这两年中国大陆又有六名官员以严重违法等罪行被查。这些还只是遭恶报人员数量的冰山一角。除遭“整顿”外,染疫死亡的也很多。

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一、山东省临沂市政府原副市长马昆遭查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大陆媒体报道,临沂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马昆因违法,被查。

马昆,山东莒县人,一九五九年一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三年二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任费县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二月,沂南县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二零零六年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任沂南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党校校长;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三年,任临沂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马昆任职费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沂南县委书记、临沂市副市长期间,追随迫害,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迫害事实: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四日中午十二点左右,山东沂南县邪党政府人员、公安局“六一零”警匪及沂南县蒲汪镇邪党人员上门绑架法轮功学员赵子合等人。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中午,山东沂南县岸堤镇派出所警察守在法轮功学员刑西美家门口,绑架了外出回家的邢西美。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法轮功学员聂洪庭(72岁),在大王庄集上被沂南县蒲汪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六小时才放回。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晚八时,山东沂南县赵家庄子村法轮功学员张桂珍和丈夫滕世成在家被峡山区恶徒绑架、抄家。

二、湖南省人大副主任彭国甫被查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日大陆媒体报道,湖南省人大副主任彭国甫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彭国甫,一九六三年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起,先后任岳阳市委副书记、岳阳县委书记、湖南省科技厅厅长、党组书记等职;二零一四年六月,任怀化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二零二一年一月,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怀化市委书记;二零二一年三月卸任怀化市委书记。

彭国甫任职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期间,追随迫害,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迫害事实:

◎二零一六年怀化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十七人次,名单如下:

怀化市新晃县姚瑞林、杨冬莲被非法关押九个月,被构陷;张嫦英被绑架、非法搜查住宅,已回家;鹤城区法轮功学员李春香发真相被绑架,已回家;丘前英、唐方菊讲真相被绑架;黄远桥、曾小英讲真相被绑架;辰溪法轮功学员龚花妹被绑架,已回家;靖州县法轮功学员候梅秀、谭美华、汪仪三人发真相时遭举报,被绑架到县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丘前英、李三妹被绑架,已回家;黄元菊发真相被绑架,已回家;伍运娣、杨凤梅被国安人员绑架、非法审问和强行录音录像,已回家。

◎二零一九年二月六日前后,湖南怀化市黄远桥被非法判刑一年十个月。

◎“众欣—养老”是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原怀化市精神病医院)医联体协作医院,然而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却因积极配合怀化“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臭名昭著,通过给法轮功学员注射和服用不明药物,暴力折磨法轮功学员,特别是在怀化洗脑班开设期间,用药物、暴力等手段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工具和急先锋。

怀化有多名法轮功学员在怀化洗脑班或监狱或直接在精神病医院遭受过药物和暴力摧残,有的出现流口水,走路缓慢,说话口齿不清,有的全身发抖,恶心呕吐,站立不稳,全身失去知觉,长时间昏迷,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如怀化中方县的姜云球,怀化铁路南站的陈楚君、辰溪的刘沅波、欧家发、沅陵的张志民等。

“众欣—养老”作为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医联体协作医院,沿袭了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的一贯做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如出一辙。

三、原黑龙江省常委、副省长王一新被查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八日大陆媒体报道,原黑龙江省常委、副省长王一新因严重违法,被查。

王一新,湖北英山人,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七年五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局长;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任山西省副省长;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任山西省国资委书记;二零一八年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山西省副省长;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黑龙江省副省长;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三年,任黑龙江省常委。

王一新任职海南省农垦总局局长、山西省副省长、黑龙江省副省长期间,追随迫害,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迫害事实: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儋州市西流农场法轮功学员冼汝梅一家三人(含丈夫薛照顺、冼汝梅的弟弟)及红星队法轮功学员叶秀珍等四人被绑架,后来被非法关押在海南琼海市洗脑班继续迫害。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晚上九点多钟,儋州市西流农场红星队法轮功学员叶秀珍,五十六岁,也被警察绑架。

◎承上,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叶红梅大女儿符芳及一名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姓名不详,人们都叫她阿妈),被绑架。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晚上七点多钟,儋州市海南西流农场(隶属海南省农垦系统)领导以谈话为由,把符芳直接骗到海南省琼海市东开农场招待所(洗脑班)。叶红梅是叶秀珍的姐姐。据说四人都被洗脑迫害。这次绑架,叶红梅及她的大女儿符芳还有那个(阿妈)都与她们有关。

四、北京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李振奇被查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四日大陆媒体报道,北京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李振奇因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李振奇,北京人,一九五七年二月出生。主要履历:一九九四年十一月至二零零零年九月,任北京市宣武区法院副院长;二零零零年九月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北京市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四月,任北京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副局级);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二年五月,任北京市纪委常委、秘书长;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任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预防腐败局局长;二零一六年三月,任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李振奇曾任北京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李振奇在任职北京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期间,追随迫害,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迫害事实: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六日消息,北京有多名制作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被秘密开庭、非法判刑。已知法轮功学员李莉被非法判刑九年,刘英被非法判刑九年,刘丽敏被非法判刑八年。其他(姓名不详)被非法关押一年以上。丰台区看守所非法长期关押着北京制作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上百名,有的遭非法超期关押达两年之久。

◎二零零三年八月八日,北京丰台区法院(可能是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以“散发真相传单”和“预备插播罪名”为所谓罪名,非法审判了石景山的法轮功学员黄建(十二年)、孙敬平(七年)、魏世均(十一年半)、马俊(十一年半)、李凯(十一年半)、王桂清(八年)。六人被关押在秦城监狱,等待送往监狱(可能是天津茶淀监狱)。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打九十九米写有“法轮大法好”和十八首《洪吟》诗的横幅。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对他们进行非法判决。法轮功学员都当庭质问法官,对自己做无罪辩护。可贪赃枉法的法院不予采纳,将他们分别非法判了三至十年有期徒刑。他们是全国各地法轮功学员:

1.邵强,男,二十四岁,住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路6号,被判十年。
2.丘秀欣,女,三十五岁,住山东省青岛市市兆区仲二路34号,被判十年。
3.索振江,男,四十三岁,住北京市石楼镇(村)农民,被判八年。
4.修海峰,男,二十九岁,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花园北路姚家巷20号内8号楼304,被判八年。
5.王健,女,三十四岁,住山东省高密市朝阳区小木田村农民,被判七年。
6.卜繁伟,男,二十一岁,住黑龙江省塔河县(镇)新华街1委4组267号,被判八年。
7.李晓勇,男,二十七岁,住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市延安南路16号,被判七年。
8.王焕平,男,五十四岁,住山西省沁源县交口乡(村)余沟自然村农民,被判三年六个月。
9.彭立忠,男,二十七岁,住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木奇镇水手村农民,被判四年。
10.李贵友,男,四十五岁,住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上夹河镇(村)农民,被判三年六个月。
11.赵鸿铭,男,二十二岁,住吉林省敦化市大石头镇东林街30-4号,被判三年六个月。
12.梁德仁,男,三十三岁,住辽宁省北宁市广宁乡东门村农民,被判三年六个月。
13.隋英华,男,二十九岁,住辽宁省抚顺市清源县(镇)浑河街10组,被判三年六个月。
14.张述良,男,五十四岁,住湖北省武汉市西湖区新村田园里10号楼402,被判一年六个月。
15.张大奎,男,二十七岁,住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村10号楼402,被判三年。
16.于澜涛,男,四十二岁,住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东吴里61号403号,被判三年。
17.周波,男,二十一岁,住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绥化路41号楼1单元503号,被判四年。
18.王英里,男,三十六岁,住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陡岭林场工人,被判三年六个月。
19.马福月,男,四十八岁,住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羊圈子镇新井子村,判三年。
20.周绍堂,男,六十一岁,住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东郭镇尹屯村,被判四年。
21.刘子巍,男,二十五岁,住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县石人镇兆山街3委,被判三年。
22.汪溥,男,三十二岁,住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将军3街58-1-1-501室,被判四年。
23.郎新华,男,四十六岁,住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和平街9组,被判三年。
24.李德相,男,二十六岁,住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大四平镇下龙湾子村,被判四年。
25.梁锦春,男,二十八岁,住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一路366号404室,被判四年。

其中,李德相、郎新华在辽宁省凌源第一监狱关押,其他法轮功学员情况不详。

◎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于对四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秘密审判,其非法判刑结果如下:姜昌凤,女,六十岁,判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荆秀云,女,三十六岁,判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袁林,女,三十岁,判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裴凤媛,女,三十岁左右,判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五、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曹世平被查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大陆媒体报道,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曹世平因为严重违法被审查调查。

曹世平,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出生,山西大同市左云县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一年三月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任中共山西省灵丘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零六年六月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任中共山西省阳高县委书记;二零一二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任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曹世平任职山西省灵丘县县长、阳高县委书记期间追随迫害,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迫害事实: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晚,山西省灵丘县两名法轮功学员在张贴“法轮大法公告”时被巡警绑架,同期,灵丘县看守所仍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四名,有的已被关押一个多月,最短的也有十多天。

◎山西晋中监狱残忍的“百日攻坚战”,在金钱和晋级的诱惑驱使下,警察们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迫害:其中,山西省灵丘县武灵镇西关村法轮功学员刘志斌曾因去北京上访和证实大法被多次非法关押,二零零二年七月份被非法判刑四年,法轮功学员刘志斌于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日被晋中监狱迫害致死。

◎付纪顺,男,六十三岁,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法轮功学员。付纪顺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屡遭当地警察骚扰迫害,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四日晚,国安大队和公安局的警察们对付纪顺进行恐吓、威逼迫害,付纪顺于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含冤去世。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山西省灵丘县法轮功学员岳富平、王振霞到乡下发真相材料,被恶人举报,被落水河乡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半夜二点,大同市阳高县友宅镇西团堡村法轮功学员刘振成,被警察从家中绑架并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阳高县看守所迫害。

六、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百胜被查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大陆媒体报道,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百胜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王百胜,一九六四年二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五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任营口市鲅鱼圈区委书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任营口市委常委、秘书长;二零二二年一月,任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百胜在任职营口市鲅鱼圈区委书记、营口市委常委期间,追随迫害,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事实: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多,营口市鲅鱼圈区法轮功学员陈丽在鲅鱼圈商业大厦被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之后被劫持到营口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六年六月前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法轮功学员韩国海被构陷案已被盖州检察院递交到了盖州法院,法院受理法官:兰天华。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辽宁营口鲅鱼圈法轮功学员娄越君、边爱娜在鲅鱼圈区法院第二次遭非法庭审。后来娄越君、边爱娜被非法判刑八年和七年半。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上午九点时,辽宁营口鲅鱼圈区法轮功学员陈永春被鲅鱼圈国保大队绑架。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营口市站前区法院将给盖州市法轮功学员孙桂花非法开庭,主审法官赵丹。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