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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犯下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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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对法轮功所谓的案件的一审,从二零一四年开始由中级法院下放至初级法院审理。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是对法轮功学员提起公诉最多的检察院,至今已知有50名法轮功学员被西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判刑。里面有博士、教授、工程师、教师、高管等13名社会精英;其中 60岁以上的有31名,其中80岁以上的6名中有4名被判刑关押到监狱遭非人迫害;三名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去世。

西山区检察院迫害法轮功,直接参与的人员,除三任前检察长崔庆灵、殷灵、欧灵军和现任代理检察长赵云争,主要责任检察员有:李俊、黄云爽、郭彦伲、旷莒丹、杜秀莲、张舰文、张丽云、苏静、自丽琼、王柯景、刘魁、杜琼仙、张燕琳等。目前除现任代理检察长赵云争外,全部都被国际追查组织追查。

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大楼
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大楼

一、被西山区检察院起诉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西山区检察院参与起诉被判刑的50名法轮功学员中,男性法轮功学员13名,占14%;女性法轮功学员37名,占76%。60岁以上的31名,占62%;其中60至69岁的17名,占34%; 70至79岁的8名,占16%;80岁以上的6名,占12%。

现已知有31名法轮功学员在非法判刑后又处罚金,占62%,共计罚金近20万元,罚金超10000元的9名,其中最高罚金是原昆明医学院后勤职工,双目失明,判7年重刑的杨小明,罚金20000元。(见列表一)

表一:被西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被判刑的50名法轮功学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地区或单位 判刑时间 非法刑期 非法罚金 检察员
尹淑媛 69 昆明法轮功学员 2014 4 李俊
高惠仙 40多 昆钢桥钢厂职工 2019 7 1000
吴广成 60 河南开封市 2018 5 黄云爽
王任权 60 原昆船教育培训中心教师 2019 1.4 2000
朱翠芬 68 曲靖宣威 2019 1.2 2000 郭彦伲
周惠芬 61 昆明市 2019 1.2 2000
阳功秀 74 华云实业创辉分公司 2019 2.6 2000
夏梅仙 55 昆明法轮功学员 2019 诉讼中去世
段旭英 70 云南水泥厂退休工人 4 5000
李文波 54 晋宁县昆阳古城村人 2020 6 10000 旷莒丹
郭玲娜 59 昆明水泥有限公司职工 2015 4 杜秀莲
张良 65 昆钢铁公司八街矿工人 2015 3
安顺莲 76 东川公路段退休职工 2024 还未开庭
陈敬武 66 原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膳食科科长 2020 3.6 3000 张舰文
杨小明 54 原昆明医学院后勤职工 2023 7 20000
唐玉 55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 2022 3.8 8000
李海艳 64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 2022 3.3 6000
高琼仙 82 昆明交电公司退休职工 2022 6 13000 张丽云
王瑾 60 昆明法轮功学员 2022 3 5000
车瑞春 82 昆明市第十四中学教师 2023 2 3000 苏静
苏泽生 75 原普洱医院主治医师 2024 未开庭
张贞一 73 苏泽生妻子 2024 未开庭
瞿月仙 85 昆明法轮功学员 2022 3 8000 自丽琼
刘荣仙 75 昆明法轮功学员 2022 3 10000
王凤英 81 昆明法轮功学员 2022 1.6 5000
黎燕云 81 工人疗养院护师 2022 1 2000 王柯景
张水兰 66 云岭通信器材公司职工 2020 3 10000 刘魁
杨靖波 64 昆明安宁 2020 3 10000
武存仙 65 昆明安宁 2020 1.6 3000
倪会仙 68 昆明安宁 2020 1.6 3000
李家周 42 宣威市龙场镇 2020 4 15000
邝德英 56 昭通巧家县 2020 5 10000
白海英 40 昆明法轮功学员 2020 3.6 3000 杜琼仙
温永树 54 原昆明300号职工 2024 3 张燕琳
冯宝定 54 华云公司创辉分公司职工 2018 3.3 1000
李丽芬 56 昆明法轮功学员 2018 0.8 2000
吴世晔 63 专科学校教师 2019 1.6
朱亚明 75 船舶子弟学校退休教师 2019 3*
史美玲 56 昆明法轮功学员 2020 3.6
张钟一 66 昆明法轮功学员 2020 1.7 2000
陈新文 54 云南大学生物学副教授 2020 1.6
李谦 50 昆明法轮功学员 2020 5 10000
向冬 40 某房产公司高管 2021 3
胡今朝 54 原精神病院主治医师 2021 4 8000
季玮 56 昆明法轮功学员 2022 3
周瑛 64 昆明法轮功学员 2022 1
董竹英 79 海口镇工商银行职工 2014 3
李培高 82 省建安装公司工程师 2016 4 出狱前去世
和双凤 53 昆明法轮功学员 2016 4 3000
纪福仙 62 昆明法轮功学员 2016 3

二、西山区检察院违法执法的主要事实

西山区检察院同时作为一个司法监督机关,本应该依法执法,对公安机关和法院违法办案行为应以及时纠正,但是,西山区检察院却伙同公安机关和法院,构陷法轮功学员。其主要事实:

1、知法违法

西山区检察院明知道迫害法轮功是一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是侵犯人权、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由时任中共党魁江泽民恶意发动的对修炼人的一场政治迫害运动。西山区检察院自二零一四年参与迫害法轮功以来,检察员们自觉不自觉的积极执行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参与了对一群修炼人的迫害,将自己置于一个极其危险的境地。

2、诬陷罪名

西山区检察院明知道现行法律中没有一条将法轮功定性为×教的法律。根据现有法律、法规证明:目前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出版法轮功资料是合法的。根据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开始,民政部、公安部、中共中央所发的三个文件中没有说法轮功是×教。十一月人大常委会《决定》中没有说法轮功是×教。两高院《司法解释》中也没有讲法轮功是×教,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认定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公安部的这个通知,重申了已认定的14种邪教。国家出版署发布的50号文件还撤销了对法轮功等出版物的禁令。原人大委员长乔石组织离退休干部经过深入调查,给中共中央的报告决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所以,西山区检察院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法规实施罪”迫害法轮功是错误的,是不能成立的。

3、袒护公安机构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在执法中明显违反了“依法执法”的原则,是“以人执法”、“以权执法”。凡是法轮功学员的行为,都被警察随意冠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法规实施罪”。包括法轮功学员身上所持有的法轮功书籍、资料;法轮功学员手机和电脑中存有的法轮功师父讲法录音、录像等都视为“犯罪证据”;法轮功学员在一起读《转法轮》、切磋交流心得、给师父过生日等都被公安警察视为“非法集会”被绑架、抄家。将家中抄出的法轮功书籍和资料,包括真、善、忍挂匾、“法轮大法好”挂件都视为所谓的罪证。公安警察抄来的这些东西,又由公安机关“鉴定”为罪证,这种明显违法行为的“鉴定”,检察院官却用来构陷法轮功学员。而且在这种没有犯罪动机,没有犯罪事实,也没有受害人,犯罪四要素都不具备的情况下,检察院却进行批捕、起诉,这是在践踏宪法和法律。

4、袒护法院的违法行为

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打着公开开庭审理的幌子,但是从来没有一例是公开审理的。甚至有的是在家属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没有辩护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秘密开庭审判。每次庭审国保警察都到现场对希望旁听庭审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监视、驱赶、恐吓,还威胁律师、威胁家属。在庭审过程中都是走过场,没有受害人出庭指证,没有检察院提出的证人出庭;没有正常的法庭辩论,公诉人及法官从不回答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提出的质询,法官判决不是依法、根据事实,而是根据上边指示,主观臆断而做出非法的判决。作为检察院本应该纠正这些违法行为,但是却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甚至还积极参与其中。

三、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恶行

▼四任检察长恶行简述

二零一四年,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由中级法院被下放至初级法院。从此西山区检察院几任检察长都积极执行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

从二零一四年算起:第一任检察长是崔庆灵(约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七年),第二人检察长殷灵(约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零年六月),第三人检察长欧灵军(二零二零年六月起至二零二三年一月),第四任代理检察长赵云争(二零二三年二月至今)。四任检察长都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特别是殷灵、欧灵军在任期间,是西山区检察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时期,最少有38名法轮功学员被西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并被判刑。

崔庆灵任检察长期间,昆明法轮功学员李培高二零一六年以82岁高龄被西山区检察院、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出狱三天前被迫害致死,终年86岁。

殷灵任检察长期间,昆明法轮功学员吴广成二零一七年被绑架,二零一八年遭西山区检察院构陷,被非法判刑五年,在狱中遭残酷折磨,出狱三个多月,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含冤去世,终年六十三岁。

欧灵军任检察长期间,昆明法轮功学员夏梅仙二零二零年在被西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过程中,含冤去世,终年55岁。

目前代理检察长赵云争,又积极主导对原普洱医院主治医师苏泽生(75岁)、张贞一(73岁)夫妇及原昆明东川公路段退休职工安顺莲女士(76岁)等的构陷。

▼检察员李俊恶行:一本日历,构陷重刑十年

李俊,男,一九七一年六月生,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现任西山区检察院公诉一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目前已知其直接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尹淑媛、高惠仙的迫害。

检察员李俊
检察员李俊

◎二零一四年,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李俊非法起诉昆明法轮功学员尹淑媛,导致她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到女二监遭严管,坐小凳子酷刑折磨,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李俊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高惠仙,导致她被西山区法院法官李丽君非法判重刑七年,起因是高惠仙送龙箐村支部书记何顺贵一本《明慧年历》遭其诬告。高惠仙遭严管、酷刑折磨。

▼副检察长旷莒丹恶行:两封劝善信,构陷重刑六年

旷莒丹,女,一九八四年二月生,法律专业本科学历,西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明慧网恶人榜编号:E000106093;目前已知其直接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李文波的迫害。

检察员旷莒丹
检察员旷莒丹

◎二零一八年,副检察长旷莒丹因晋宁县法轮功学员李文波给有关部门写了两封劝善信,对他进行非法起诉,导致他被非法判刑六年,罚金一万元。李文波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及监狱期间,饱受酷刑折磨,出现生命危险,一度被送医抢救。

▼检察员杜秀莲恶行:无视警察暴力,强行构陷好人

杜秀莲,女,年龄待查,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目前已知其直接参与了对郭玲娜、张良、安顺莲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检察员杜秀莲
检察员杜秀莲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昆明市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图书管理员、法轮功学员郭玲娜因讲真相被西山区大观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对她拳打脚踢,暴力逼供,导致郭玲娜身体多处受伤。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杜秀莲对警察明显违法行为不予追究,反而非法起诉做好人的郭玲娜,导致郭玲娜被判刑四年。郭玲娜在狱中遭严管、坐小凳子等非人迫害,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二零一五年二月五日,昆明钢铁公司八街矿工人、法轮功学员张良在将一份真相资料递给一警察时被绑架,后遭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杜秀莲非法起诉,导致他被非法判刑三年。张良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一监期间,遭到残酷折磨:各种体罚、殴打、关禁闭、脚手被铐固定在地上、喷辣椒水、钢绳勒脖等等。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日,七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安顺莲善心告诉一小伙子“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结果被其恶告,遭昆明市棕树营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监视居住。目前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杜秀莲已将安顺莲老人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

▼检察员张舰文恶行:构陷双目失明的修炼者重刑七年

张舰文,女,四十来岁,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目前已知其参与了对陈敬武、杨小明、唐玉、李海艳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检察员张舰文
检察员张舰文

◎二零一九年九月,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陈敬武在住家小区门口被便衣绑架。后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张舰文将陈敬武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导致他被法官李丽君等非法判刑三年半,罚金三千元。陈敬武在云南省第一监狱遭受了每天强迫坐小凳、反复洗脑班强制转化、喷辣椒水等迫害,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原昆明医学院后勤职工、法轮功学员杨小明被撬门入室的棕树营派出所警察绑架。杨小明由于坚持信仰屡遭中共迫害,被强制流产、离婚、开除公职,两次被非法劳教。杨小明在劳教所遭受多种酷刑折磨,眼睛被打残,于二零一二年底双目失明。就是这样一个双目失明的残疾人,仍然遭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张舰文非法起诉,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罚金两万元。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唐玉、李海艳因给路人真相资料被东陆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多次殴打唐玉致她全身多处伤。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张舰文无视警察暴力行为,非法起诉两位法轮功学员,导致唐玉被非法判刑三年八个月、罚金八千元;李海艳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罚金六千元。

▼检察员张丽云恶行:构陷82岁伤残老人重刑六年

张丽云,女,四十多岁,西山区检察院公诉一科副科长、检察员,目前已知其直接参与了对高琼仙、王瑾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检察员张丽云
检察员张丽云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昆明市82岁的法轮功学员高琼仙、王瑾先后被安宁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王瑾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女子看守所,高琼仙由于身体原因 “取保候审”。二零二一年四月,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张丽云将高琼仙、王瑾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由于证据不足休庭。随后高琼仙两次摔伤,导致两腿股骨骨折,生活不能自理,靠轮椅代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西山区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本案中止审理”,但是三天后,检察员张丽云又第二次“变更起诉”,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西山区法院再次开庭,后对82岁坐轮椅的高琼仙非法判刑六年,罚金一万三千元;对60岁的王瑾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五千元,两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云南省女二监迫害。此案凸显张丽云已丧失基本人性。

▼检察员自丽琼恶行:对依法上诉恶意加刑

自丽琼,女,年龄待查,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目前已知其直接参与了对85岁的瞿月仙、75岁的刘荣仙、81岁的王凤英等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判刑。

检察员自丽琼
检察员自丽琼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八、二十九日,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梁源派出所警察,以所谓五月十三日“非法集会”为由绑架了两位老年法轮功学员:85岁的瞿月仙与75岁的刘荣仙。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自丽琼因两位老人拒绝放弃信仰,以“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起诉两位老人,后西山区法院对刘荣仙老人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一万元;对瞿月仙老人非法判刑一年,罚金八千元。瞿月仙老人上诉到中级法院,案件被打回原判决法院重审后,自丽琼又与梁源派出所警察、西山区法院法官相互勾结,最后对瞿月仙老人加刑,改判非法刑期三年,罚金八千元。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一日,昆明市81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凤英在西山区金牛小区附近农贸市场买菜,刚刚拿出一本《明慧年历》准备给摊主,就被旁边的警察劫持,被金牛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警察未给财物清单),后又把王凤英的家门钥匙劫走。当天下午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金牛派出所警察拿着王凤英的家门钥匙打开她家门非法抄家,将与案件无关的她的私人合法财物劫走,也没有开具搜查物品清单。之后被自丽琼检察员起诉,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罚金五千元。

▼检察员刘魁恶行:最多构陷案制造者之一

刘魁,男,四十来岁,西山区检察院起诉科负责人。刘魁是目前已知对法轮功学员起诉最多的检察员之一,二零二零年一年间,就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刘魁非法起诉,被判刑,全部被关押到监狱。

检察员刘魁
检察员刘魁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张水兰被盘龙分局警察以怀疑她发放真相资料为由绑架,后被西山检察院检察员刘魁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西山区法院对张水兰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一万元。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安宁市法轮功学员杨靖波、武存仙、倪会仙、李家周因发放真相资料被安宁市国保警察绑架,后被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刘魁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导致杨靖波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一万元;武存仙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罚金三千元;倪会仙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罚金三千元;李家周被非法判刑四年,罚金一万五千元。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到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访友的昭通市巧家县法轮功学员邝德英在粘土矿出租房内遭警察非法搜查,警察抢走几本大法书籍后将她绑架,后西山区检察院刘魁将邝德英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导致她被非法判刑五年,罚金一万元。邝德英三次遭判冤刑共计九年,现仍在女二监遭严管迫害。

▼检察员张燕琳恶行:助纣为虐,导致善良人被迫害致死

张燕琳,女,一九九零年十月出生,云南省宣威市人,湖南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二零一七年进入西山区检察院工作,现任检察员,电话:0871-68573803;目前已知其直接参与了对吴广成、冯宝定、温永树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检察员张燕琳
检察员张燕琳

◎二零一八年,张燕琳作为检察员助理,参与检察员黄云爽对法轮功学员吴广成的非法起诉,导致吴广成被非法判刑五年。吴广成在监狱受尽折磨,身体非常衰弱,出狱三个多月后,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不幸含冤去世。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安宁市法轮功学员冯宝定因张贴“法轮大法好”被安宁市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张燕琳、黄云爽接手安宁市检察院的案卷后,将冯宝定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冯宝定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一千元。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昆明市法轮功学员温永树在自己家的楼下被晋宁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后被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张燕琳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导致温永树于二零二四年二月底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五千元。

▼检察员苏静恶行:一本画册,构陷82岁教师入狱

苏静,女,年龄待查,西山区检察院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员。目前已知她作为检察员,直接参与起诉八十二岁的退休教师车瑞春老人,并使老人入冤狱遭迫害。现在苏静又在构陷起诉普洱医院主治医师苏泽生夫妇。

检察员苏静
检察员苏静

◎二零二一年十月三日,82岁的退休教师、法轮功学员车瑞春老人因在农贸市场向民众赠送法轮功真相画册,被便衣警察绑架,后西山区检察院苏静检察员将车瑞春老人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导致老人被非法判刑两年,被劫持到云南省女二监迫害。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昆明市普洱医院主治医师77岁的苏泽生和他的妻子张贞一及其儿子、儿媳等八人被昆明市盘龙区国保大队及栗树头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其他人陆续回家,苏泽生老人被非法关押在盘龙区第一看守所。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苏静将苏泽生、张贞一夫妇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

▼检察员黄云爽恶行:恶意构陷,导致善良人被迫害致死

黄云爽,女,年龄待查,西山区民刑部检察员检察员,电话:0871-68573808;黄云爽仅二零一八年就起诉了三名法轮功学员。导致原河南省开封市房屋经营总公司负责人移居昆明的法轮功学员吴广成,关押出狱三个月后去世。

检察员黄云爽
检察员黄云爽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吴广成因向世人讲真相遭人诬告被警察绑架,后被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黄云爽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导致他被非法判刑五年。吴广成在云南省一监遭残酷折磨,身体非常衰弱,出狱三个多月后,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不幸含冤去世。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安宁市法轮功学员冯宝定因张贴“法轮大法好”被安宁市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黄云爽、张燕琳接手安宁市检察院递交的案卷后,将冯宝定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冯宝定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一千元。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日,原昆船教育培训中心实习教师、法轮功学员王任权,从昆明市去弥勒市参加女儿的婚礼,在昆明火车站候车室等待乘坐高铁时,遭安检人员非法搜查,因为包里有一本每天读的《转法轮》被绑架,车站派出所警察来盘问后,将王任权交由西山区永昌路派出所处理。后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黄云爽以 “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将王任权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导致他被非法判刑一年四个月,罚款两千元。

▼检察员郭彦伲恶行:非法起诉多名法轮功学员

郭彦伲,女,年龄待查,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郭彦伲是西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较多的检察员之一,期间导致昆明法轮功学员夏梅仙女士含冤去世。

检察员郭彦伲
检察员郭彦伲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夏梅仙及朱翠芬、周惠芬、阳功秀等四人在夏梅仙家中被西山区国保大队及梁源派出所警察绑架,夏梅仙因体检不合格不能收押被取保。后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郭彦伲将夏梅仙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并对她进行恐吓,导致夏梅仙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在家中突然昏迷,家人将她送到医院,五天后含冤离世。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昆明法轮功学员周惠芬、阳功秀及宣威市法轮功学员朱翠芬在夏梅仙家中被西山区国保大队及梁源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郭彦伲将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导致朱翠芬被非法判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二千元;周惠芬被非法判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二千元;阳功秀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二千元。三位老人都被关押到监狱。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69岁的昆明市法轮功学员段旭英老人买菜时,遭海口派出所两警察拦路搜包,警察搜出老人的真相币后将她绑架,因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遂被取保候审。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郭彦伲将段旭英老人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导致老人于二零二一年三月被法官杜竹馨等人非法判刑四年,罚金五千元,被劫持到云南省女二监迫害。

▼检察员杜琼仙恶行:欺骗、威胁好人“认罪”

杜琼仙,女,年龄待查,西山区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员、侦查监督科副科长,电话:13658812139 办公室:0871-68107471.目前已知杜琼仙直接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白海英的迫害。

检察员杜琼仙
检察员杜琼仙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白海英在上班地点被闯入的小坝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杜琼仙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二零二零年,白海英到看守所见白海英时,将一份所谓“认罪书”夹在几张文件中,骗白海英先签字按手印再让看内容。当白海英签完字后,才发现是“认罪书”,当即表示不认罪。杜琼仙马上威胁说:“白海英,你不认罪和认罪的判刑结果是不同的,你想好了吗?”白海英回答:“我想好了,不认罪!”后白海英在被西山法院第三次非法视频开庭后,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罚款三千,被关押到云南省女二监迫害。

四、结语

以上所揭露的只是西山区检察院参与迫害的部份检察员的罪行。告诫所有参与迫害的检察员,法轮功学员是一群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的修炼者,是将来成就佛、道、神果位的修炼人。不管你们是有意或被迫的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你们都是犯下了极大的罪恶。人在做,天在看,最终你们都得自己去偿还。你们唯有在报应到来之前,将功补过,减轻罪恶,以求得神佛的宽恕,才能有未来。

昆明西山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1700号,邮编650118
电话:0871-68573809、0871-68573803、0871-68182826、0871-68192000
办公室:0871-68573160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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