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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七旬法轮功学员寇茹敏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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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朝阳区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寇茹敏女士,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被朝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

寇茹敏家住北京朝阳区金盏乡西村,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公开发动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后,寇茹敏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说真话,多次遭中共人员骚扰、绑架,她曾于二零零一年遭非法劳教迫害,二零零六年九月再次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她在狱中遭强制洗脑、不让睡觉、扎电针、强制灌食、强制奴工等迫害。近年来,寇茹敏也时常遭骚扰。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早上六点钟,北京市国保一局数个警察闯入寇茹敏家中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播放器、多媒体视频机、MP5、挂历、台历等私人物品及二千五百元真相币。当天,寇茹敏被警察拉到朝阳区急救站强制进行体检。由于寇茹敏的心脏和血压指标均不合格关押,国保警察第二天晚对她实施“取保候审”一年。同时警察胁迫家人强制给寇茹敏办理住院手续。据悉,寇茹敏本人并无感觉到身体异样,她没有配合警察,一直向他们讲大法真相,但最后仍被强制住院八天。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朝阳区检察院人员电话通知寇茹敏到检察院去,称“取保候审”一年将到期,所以要办理“续保候审”。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朝阳区检察院又打电话通知寇茹敏,称已经将构陷她的案件移交朝阳区法院审理;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九日,朝阳区检察院将寇茹敏非法起诉到朝阳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八日二十一日,朝阳区法院受理案件,并给了寇茹敏一份起诉书副本和“朝阳区检察院量刑建议书”,朝阳区检察院的建议是对寇茹敏非法判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朝阳区法院书记员迟某当时告诉寇茹敏的家人,一两个月后就开庭审理,有罪无罪法官说了算。

之后,朝阳区法院通知寇茹敏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两点在温榆河法庭开庭。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朝阳区法院又通知寇茹敏开庭延期,称具体时间另定。之后,朝阳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寇茹敏,但具体时间待查。据悉开庭时,律师说寇茹敏无罪,认为她年龄大了,身体又有病,没有做任何危害社会的事。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朝阳区法院电话通知寇茹敏,叫她四月二十二日到法院核实一些事情,并让她将此事告知她的女儿。寇茹敏说:“她们上班都很忙,我自己去就行。”法院方说:“你自己来也行。”四月二十二日寇茹敏没有告诉其他人,自己直接去了法院。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朝阳区法院打电话给寇茹敏的大女儿,称寇茹敏在进行体检。她女儿问:“什么事要进行体检?”法院方:“什么事你不知道吗?”寇茹敏的女儿说不知道。法院方挂掉电话,既不告诉什么事,也不告诉寇茹敏在哪里。寇茹敏的女儿只好给法院安排的律师打电话,律师说还没有接到法院的判决书,目前的情况他也不清楚。她女儿一直给法院打电话,对方均不接听。

当天中午一点多钟,朝阳区法院法警给寇茹敏的女儿打电话,告知法院已判寇茹敏一年半。她女儿问:“什么时候判的?”法警答:“今天判的。”她女儿问:“人在哪里?我去看看。”法警说:“你不要来,来了也见不到。” 她女儿说:“她身体有病。”法警说:“这里有医院,我们可以送她去医院看病。”这时寇茹敏的女儿听到电话里传来妈妈大声说话的声音:“我还没有吃饭呢。”她女儿气愤地说:“到这时候了你们还没给她吃饭,她那么大岁数,身体又有病……”话还没说完,对方就把电话挂了。

寇茹敏的女儿再次给律师打电话,告诉他法院今天已经判了。律师说:“我还没有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可能邮件还没有到,再等等看吧。”

望外界关注寇茹敏女士遭迫害情况。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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