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昆明苏泽生、张贞一被绑架构陷 当事人与家属控告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九点左右,昆明市盘龙区公安分局国保队长普某带领国保人员及栗树头派出所警察任骏宏等八至十人,闯入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象C区58幢2401号的苏泽生、张贞一夫妇家中,不仅非法搜查并抢劫家中财物,还将苏泽生、张贞一夫妇、儿子苏昆、儿媳张晓丹和当日到家中做客的朋友皮凤华、陈顺祖一起绑架到东华派出所非法审讯。当日陈顺祖、苏昆、张晓丹先后回家,第二天,张贞一、皮凤华被非法取保候审回家,而苏泽生则被非法关押至盘龙区第一看守所至今。

盘龙公安分局相关人员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非法闯入家中绑架苏泽生、张贞一夫妇及儿子、儿媳和到家中做客的朋友,非法抢夺家中财物,还对七旬苏泽生非法关押,参与人员均涉嫌违法犯罪。三月初,当事人张贞一与儿子苏昆、儿媳张晓丹对盘龙公安分局、栗树头派出所的非法抓捕、抄家和构陷行为向各级部门提出控告,其中,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针对张贞一、苏昆的控告回复了程序告知书,说反映的有关事项已转送纪检监察室处理。

苏泽生,汉族,生于一九四六年七月,他曾经是普洱市人民医院牙科主治医生,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判刑一年。那年刚好苏泽生要办理退休,因非法判刑遭单位非法开除,几十年工龄被清零,他从那以后多年来没有养老退休金,本该宜享天年的人时多年来只有在外打工谋生。妻子张贞一,汉族,一九四七年五月出生,普洱中学的退休教师。

苏泽生和张贞一的儿子苏昆,一九七四年九月出生,一九九六年至二零一二年在云南国防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二零一零年云南国防职业技术学院改名为云南开放大学),电脑教师。苏昆的妻子张晓丹,一九七二年十月出生,执业中医师。苏昆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三年,因抵制迫害被非法加刑八个月;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在家中与妻子张晓丹一起被绑架构陷,后被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四年,随后苏昆的单位非法开除了他的公职。

苏泽生、张贞一夫妇等六人在家中遭绑架、非法抄家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九点四十分左右,苏泽生、张贞一夫妇的儿媳妇张晓丹从外面回到家,开门进家后,门还没关就从24层的楼梯间窜出八、九个人(其中一个是女的),直接闯进家,其中只有两人着警服,其余都是便装。领头的是盘龙区国保大队普队长,国字脸,身高一米七左右,身材中等,昆明口音,穿一件浅绿色夹克。他问苏泽生在哪里,张晓丹没有回答。他晃了一下证件,但还没看清楚就收回了,然后张晓丹就被控制在饭桌旁的凳子上不让动,安排一个人拿着摄像头对着她。普队长又安排了一个便衣到苏昆的卧室门口守着,不让苏昆出来,也让他拿摄像头对着苏昆。普队长不让苏昆说话。这时又有一个警察(之后知道他叫史瑞林,盘龙国保警察)进屋来,苏昆问他来做什么,你凭什么来搜我家,史瑞林说刑法第三百条。苏昆说我们不符合这个罪名。

在这个时候,张贞一被这些警察从自己的卧室叫到客厅,坐在沙发上不许动。她当时就被吓得血压升高、头晕脑胀,另几个便衣就径直到苏泽生的卧室,把他控制在卧室里。便衣就开始非法搜查他的卧室,抢走了他的私人财物。之后非法搜查张贞一的卧室,搜查她的卧室时把张贞一带到卧室,盘龙国保的史瑞林拿着他的手机在张贞一面前晃了一下,说手机上截图的背影是张贞一,搜查完后就一直让她在卧室里。最后搜查苏昆的卧室,抢走了一些个人财物,包括手机。最后把非法搜出的个人合法财产放在茶几上,让苏泽生当面指认,还让他签字。

在这些便衣非法闯入家中十多分钟后,朋友皮凤华(具体迫害经过附后)来苏泽生家里做客,因门没关,她就直接进屋,进屋后就被警察控制住,对她非法搜身,之后对她反手背铐,一直到去东华派出所。半个小时后,另一个朋友陈顺祖也来家里做客,在楼下按门铃,警察听到门铃响后就下楼直接把他带上来,控制在家中,也对他非法搜身。这个时候又来了两个便衣,来的便衣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整个搜家、抓捕的过程没有任何人出示证件。

七旬苏泽生、张贞一夫妇及皮凤华遭非法审讯、体检

之后,这群便衣先后将张贞一、苏昆、张晓丹三人,苏泽生和两个来家做客的朋友皮凤华(被迫害经历见后)、陈顺祖绑架到了东华派出所。到派出所后,又看到了住在同一小区另一栋的张贞一的九妹张惠一和九妹夫也在派出所。不知道为什么把他们也带来了。到了派出所后,除了九妹夫之外,其余的几个人都分别被非法审讯。张贞一的九妹家当天也被非法抄家,九妹被带到派出所被非法审讯后就让她回家了。陈顺祖被非法审讯后也让他回家了。

张贞一、苏泽生、皮凤华被非法审讯后,关在东华派出所的滞留室,当晚上十二点后,警察把三人带到云南新新华医院体检,三位老人都是七十五以上的老年人,却无故在家中被非法抄家、抓捕,惊吓过度,身心严重受伤,当日警察送三位老人到云南新新华医院体检,体检结果为:张贞一是高压两百多;苏泽生耳朵重度耳聋,高压一百八、低压一百三,手关节严重变形;皮凤华体检结果也是惊吓过度全身发抖、血压升高。体检后又把三人带到栗树头派出所。

第二天晚上九点多张贞一、皮凤华被非法取保候,十点多钟送回家,但是取保候审通知书却未给本人。苏泽生则被警察送到盘龙区第一看守所,因身体缘故看守所拒收,警察就把他送到新新华医院住院。住院期间,家属想去医院看望,但是遭到栗树头派出所警察任骏宏的拒绝。

大约一个星期左右,苏泽生被劫持到盘龙区第一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但是至今家属仍未收到对苏泽生的拘留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

儿子苏昆与儿媳张晓丹遭非法审讯

被抓当天苏昆和张晓丹夫妇二人在派出所一直被关在滞留室里,待到晚上吃完晚饭警察才分别对俩人非法审讯。

苏昆被盘龙区国保大队史瑞林和另一个警察非法审讯,苏昆首先询问是什么案由对自己非法审讯,史说是刑法第三百条。苏昆说三百条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首先法轮功不是邪教。

苏昆指着挂在墙上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对警察说,根据告知书的规定,与本案无关的,我有权拒绝回答。你问的是邪教的问题,与法轮功无关,法轮功不在十四种邪教之中,所以你问邪教的问题,我可以回答你,跟法轮功有关的我就拒绝回答。苏昆谈到马克思加入了撒旦教,所以他死后埋在撒旦教的聚集地——高门墓地,这就是邪教的来源,这个跟邪教有关。两个警察说这个不记录,但还是要走个“流程”。之后两个警察问苏昆的任何问题苏昆都说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

到最后签字的时候,苏昆本人在审讯笔录上写下:我所说的很多话他们没有记录,问讯的内容都是与本案无关的内容,所以本次审讯为非法审讯,然后签了自己的名字。两个审讯的警察只有史瑞林(全程着便装)签了他的名字和警号,另一个警察没有签字就离开了。史瑞林就把审讯笔录拿给了另外一个没有参与审讯的人(未着警服)签字。

张晓丹被两个警察非法审讯,两个警察没有出示证件,不告知姓名,反问张晓丹是否知道为什么把她弄到这里来问话,张晓丹回答说不知道,并说我在家里面好好的,你们凭什么把我带到这里来问话。警察说是刑法第三百条。张晓丹回答说自己与刑法第三百条的罪名无关。警察就给了张晓丹一份《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张晓丹签字确认自己阅读过。警察就开始问问题,问的问题都与案由无关,最后叫签字的时候张晓丹写下了本次审讯全程都是非法的,属于非法审讯,签了名字。但两个审讯的警察没有在审讯笔录上签字。

苏昆、张晓丹被审讯完后,当时晚上九点左右,警察临时拿来了两张传唤证,传唤证上并没有填写具体时间,要两个人签字。张晓丹签了字,苏昆在传唤证上写下了“本人拒绝签字”。传唤证没有给苏昆、张晓丹俩人。之后才让苏昆和张晓丹俩人回家。

栗树头派出所警察任骏宏的违法行为

第二天,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苏昆接到栗树头派出所警察任骏宏的电话,说十七日到派出所去一下。十一月十七日苏昆和妻子张晓丹去了之后,任骏宏出示了对苏泽生的非法拘留通知书,并让苏昆签字。苏昆发现通知书上面只有任骏宏一个人的签名,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应该是有两个经办警察,于是提出这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骏宏说:“这个案子属于特殊案件可以这样做,而且按上级要求不能把通知书交给家属。”而且拒绝苏昆拍照。苏昆又问任骏宏:“没有通知书,我怎么聘请律师会见当事人?”任骏宏说:“让你聘请的律师打电话给我报备,我同意后律师才可以接见。”苏昆说:“这是从头到尾都不讲法律呀,到底是谁规定的?”任骏宏支支吾吾地说不清楚,而且也没有出示扣押物品清单。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警察任骏宏又通知苏昆去派出所对苏泽生的非法逮捕通知书签字,并且像上次一样不给家属该份通知书,且通知书上只有任骏宏一人的签名,也说不出具体哪个部门让他这样违法办案的。家属为苏泽生委托了一名律师后,律师到看守所会见苏泽生又遭到任骏宏的各种刁难:如要求律师每走一个法律程序都要向他报备,每次接见当事人时都要先向他申请,然后他还要安排一个警察全程监视律师会见当事人,否则就不让律师会见。以对苏昆和张晓丹非法审讯为由,把他俩定为此案的所谓证人,从而剥夺了苏昆和张晓丹为父亲苏泽生和母亲张贞一人辩护的权利。任骏宏的这些违法行为严重违法侵权,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多项罪名,当事人张贞一和儿子苏昆及儿媳张晓丹控告任俊宏,要求对任骏宏立案调查并追究刑事责任。

张贞一、苏昆、张晓丹控告相关警察违法

苏泽生、张贞一是合法公民,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却被在家中无故抓捕、抄家,苏泽生被非法关押、逮捕,张贞一被非法取保候审,而苏昆、张晓丹也遭非法审讯。因此三人对盘龙公安分局局长刘文先、盘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普某、盘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史瑞林、栗树头派出所副所长陈福鑫、栗树头派出所经办警察任骏宏提出控告。五名被控告人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多项罪名,三位控告人要求对被控告人依法立案,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立即释放苏泽生,解除对控告人张贞一的取保候审,并撤销案件;最后要求被控告人依法归还非法扣押的控告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在控告状中,张贞一一家三口写了被抓当天的整个经过,公安在过程中及之后的种种违法行为,强调公安所构陷的罪名与当事人没有任何的关联性。同时,控告状中也写了七旬苏泽生与张贞一夫妇俩修大法身心受益的事实:

“苏泽生是一名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的原则修炼提升自己。他曾经是一名优秀的牙科医生,喜欢对生命、对科学进行探讨、研究,在修炼法轮功之前也学过不少气功,上下求索,也没有找到人生来世的真正目的。在修炼法轮功后,《转法轮》书中博大精深的法理深深地震撼了他,曾经研究的、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终于在法轮大法中找到了答案。他按照法轮大法中的要求不断提升自己,以真、善、忍为标准做人做事,人生过的更有意义。对待病人更加友善,能急他人之急、想他人之想,得到了众多患者的好评。不管是对家人还是对外人总是乐呵呵的帮助,一味的付出不求回报。就这样一个用行动在实践真、善、忍的好人,是应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给众人带来更多欢乐和稳定的。每个国家政府不都是希望好人越多越好吗?他是我们家里的楷模,有他的存在,我们一家也其乐融融,经过二十多年的修炼,他身心健康,那也是我们做晚辈的福气。现在他被非法绑架,全家都陷入了痛苦和担心之中……

张贞一是普洱中学初中部的一名数学老师,她从小身体就不好,之后又患上多种疾病:胃病、十二指肠溃疡、浅表性胃炎、眩晕症等,为了治病,曾经练过多种气功,但是身体的病一点都没有好,多年来一直都是带病工作。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张贞一学习了李洪志师父的《转法轮》,同时修炼法轮功五套功法,全身的疾病不翼而飞,从那开始至今二十多年没有吃过一片药,没有进过一次医院。如今她已经是七旬老人了,身体和精神都非常好。修炼法轮大法使张贞一的脾气性格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她脾气不好,易发火,无论对学生和家长、还是对家人都没有耐心。修炼法轮功后,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性情变的平和了,能够宽容别人了,因此受到家长和学生的好评,在同年级中,她所带的学生学习成绩和整体素质都高于其它班级,这些学生升入高中部后,接她班的老师都说她带的学生好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大法,依然没有改变张贞一修炼的意志,她认为自己是法轮大法的受益者,应该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分享给更多的世人,但是却遭到了这次的非法抓捕和所谓取保候审。”

张贞一、苏昆要求盘龙公安分局信息公开

二零二四年四月四日,苏昆向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公安分局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表,要求公开以下政务信息:1、当天所有参与办案人员的身份信息:警号、姓名、职务;2、当天的扣押物品清单;3、办理案件的各种相关文件及执法依据,如:搜查证、传唤证、逮捕证;要求律师备案的依据,监听律师会见当事人的依据。4、当事人涉嫌的罪名与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如受害人、受害情况。

二零二四年四月七日,张贞一、苏昆收到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公安分局的答复书,说办案人员的身份信息,扣押物品清单等属于本机关的人事管理和内部工作流程信息等,决定不予公开。

张贞一、苏昆认为盘龙分局的答复是违法的,针对此答复书,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张贞一、苏昆向盘龙区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责令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依法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做出书面答复。

附:皮凤华自述被绑架经过

我叫皮凤华,今年七十五岁,老家是湖南株洲,现在暂住在昆明市盘龙区云南印象小区。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修炼前我是一个很强势的女人,自私自利,怕吃亏,为点小事就跟人家争啊斗啊,结果弄出一身病:患美尼尔综合症、两个膝盖风湿关节痛,经常拉肚子,肚子痛起来死去活来。通过学法炼功,这些病都好了,心态也变好了。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十点钟左右,我到朋友苏泽生、张贞一家串门,因门没关,我没多想就进去了,进门就惊呆了,怎么回事?他们家人一个个被管着不准动,我想上厕所就去厕所,小便还没完,就有人推门,一个女的,三个男的,他们都身着便装。我当时裤子还没有提上,就把我提起来,那个女的搜我的身,然后把我拽出厕所弄到客厅。当时有四、五个人,女的揪我头发,一个男的用脚踢我的小腿肚,有两、三个人把我的手从前面反着背到后面,还使劲往上提。我两只手臂被他们弄得非常疼,都青紫了。之后一个人拿手铐反拷我,我双手被反铐着摔倒在地上。那个女的竟说,过了瘾了,让她练了手了。

我一个七十五岁的老人,怎么能受的起这种迫害,当时我就全身颤抖,整个一天一晚,我全身都一直在颤抖。我被反铐着好几个小时,一直弄到中午十二点钟左右,他们把我抓到东华派出所。有三个人控制着我照像,我就左右摇头,不让他们照,一直没有配合。这时他们才把我的手铐打开。整个过程中我一句话都不说。后来发现,我的两只手腕都青紫了。之后把我关在派出所的滞留室。到下午五、六点钟时,有一个女警察要带我去做笔录,说笔录做完了,就可以回家了。我不说话,也不搭理她。大约晚上十一点钟左右,一个女警察带着另一个女警察来,说这是她们领导,给我这么大的面子,说我做个笔录就回去了。这个领导对我说:只要做了笔录,就回去了。我还是不说话,也不搭理这个领导。我当时不知道几点,也不知道在这里关了多久,因为到处都是黑的。她们看我不配合,又叫来另一个女警察,两个人左右架着我的手臂,左边一个人还暗中使劲掐我的手臂,我很痛,但我忍着没有说话。把我强制拖到审讯室,强按我坐在铁椅子上,我两只手和两只脚都被椅子上的卡扣固定着。她们问我叫什么名字?哪个地方的人,住在哪里。我一声不吭。当时我的身体还是控制不住,不由自主地在颤抖。警察还说我是装的。警察做不下去笔录,最后说我是不是哑巴。我还是不说话。做笔录持续了大约半个小时,她们又把我拖回原来的滞留室,在走道上,我对她们说:我不说话,是对你们好。她说:你在里面一句话都不说,你现在说话了,你对你自己好就行了。

到了深夜两点多钟,三、四个警察开着警车把我和苏泽生、张贞一送到医院,给我们做体检。体检结果是我的血压高到两百,两腿膝关节痛和肿大,腿上血管动脉硬化。在这样的情况下,警察还把我强行送到看守所,看守所看了我的情况和体检结果拒绝接收,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对警察说出了问题你们要自己负责任。另外一个男警察还想利用关系把我送进去,也没得逞。被一同送去的张贞一也是这种情况,最后警察又把我和张贞一拉回派出所。

回到派出所,警察说我犯了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我说破坏了哪部法律实施?我一个农村老人又没有文化,有什么能力破坏法律实施?我不签字。之后警察又拿一张没有吸毒的证明,我还是不想签,但最后又签了,是想证明修大法的人跟这些没有关系。最后我被非法取保候审回家。

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
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240号
邮编:650233
电话:63387891
局长:刘文先
副局长:袁志兵
盘龙分局国保大队队长:普某,电话:13888866589
盘龙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史瑞林,电话:13708480807
昆明市盘龙区栗树头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席子营小区1期1栋,
电话:65156151,65159117
邮编::650000
所长:赵磊彬
教导员:马杰云
副所长:陈福鑫 电话:13888232585
经办警察:任骏宏 警号:014457 电话:13888410981

昆明市盘龙区东华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田园路稻香里17号,
联系电话:0871-3318677
邮编:650000
所长:杨海荣

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1700号
邮编:650100
检察长:赵云争
副检察长:旷莒丹 电话:0871-68179552
副检察长:丁志忠
检察官:苏静 0871-68573810
政治部主任:江琦 0871-68573610
控申科科长:毛浔阳 0871-68573101
纪检组组长:杨兰珂 0871-68573602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