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永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徐国栋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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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据湖北省咸宁消息,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永安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徐国栋,严重违法违纪,被谈话后主动投案,二零二五年五月被咸宁市咸安区纪律检查和监察调查。同时被查的还有咸安区永安街道办事处环城社区邪党书记、居委会主任陈为雄。

据官方资料显示,徐国栋,男,任咸宁市咸安区永安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持平安建设办公室,主抓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信访维稳工作,对口区公安局、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等工作。

据查,咸安区永安街道办事处管辖十四个社区,包括环城社区、西河社区、东门社区、三元社区、南大街社区、西大街社区、北正街社区、双龙社区、同心路社区、南山社区、文笔路社区、凤凰社区、车站路社区、阳光社区(含三个行政村改居社区)。其范围内有很多修炼法轮功的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后,永安街道办事处基层官员追随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很多法轮功学员多年来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咸安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13人,遭非法判刑11人13人次,遭非法劳教19人20人次,遭非法拘禁洗脑班62人,遭迫害致疯1人,至于遭绑架、非法关押、遭经济迫害、遭骚扰迫害、家庭遭迫害的实例太多了,无法统计。在此,列举部分实例:

◎法轮功学员陶维香,女,当时六十岁,原咸宁市咸安区医院医生,多次遭绑架、非法关押迫害,被非法拘禁到湖北省洗脑班强制洗脑,精神和肉体受到巨大打击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以至出现“脑溢血”,经多次进医院治疗无效,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罗瑛,女,一九四九年五月生,咸安区南山社区居民。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二十四年来遭受了九次非法关押、二次非法劳教、二次非法关押到洗脑班、四次非法抄家,劫走了很多书籍、电器,给家人和亲朋好友造成了精神上、肉体上、经济上非常大的压力和损失。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夜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章平英,女,一九六六年八月生,咸安区永安公安路居民。一九九九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三年被劫持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受尽折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含冤离世。

◎余桂英,女,一九三三年二月生,咸安区红桥路居民,无二无女,孤寡老人,就是因为修炼法轮功,咸宁市公安局黄顺安和其他人到北正街社区居委会,指使居委会不给低保生活费,二零二三年春天含冤离世。

◎汪洋,男,当时三十多岁,未婚,法轮功学员汪信全的儿子,腿残疾,头脑清醒,思维敏捷,从小跟随父亲学法轮功,心性提高很快。二零一五年四月突然离世。由于汪信全长期处于迫害的环境中,不能尽心照顾他的儿子,不能给予他很多的父爱,不能给予他很多的帮助,让他过早离世。

◎向德斌,男,当时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咸安区方向机厂职工。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早上,向德斌在去上班的路上,因被人出卖被绑架后被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迫害。同年八月二十九日,被转入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咸安区法院对向德斌非法庭审,但没有结果。向德斌仍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一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处罚金一万元,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出狱后被工龄非法清零,生活困难。

◎程卫平,女,五十多岁,二零一五年开始学法轮功。近十年来,程卫平由于坚持法轮功信仰,被非法关押过四次,多次被骚扰,给她个人、家庭、朋友带来巨大损失。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早上七时,她被咸安区国保大队长章海兵、副队长闵剑操控的人员绑架到咸宁市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同年五月六日被非法转入刑事拘留,同年五月十七日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四年十二月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诬判三年,非法审判的是审判长刘英,审判员罗婉,书记员刘倩婷。判决书书号(2024)鄂1202刑初487号。程卫平不服判决上诉,咸宁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

◎吴裕勋,曾用名吴宗伦,男,汉族,一九五四年十月十日生,家住咸安区。他原是咸安区铁路货场运输管理局职工,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他曾被当地咸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派出所非法抄家五次、非法拘留五次、强制洗脑两次,被非法劳教两年,被勒索现金4560元,如今他遭非法超期羁押,身心、经济、精神和家庭亲人受到极大的伤害。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吴裕勋在咸安区火车站广场告诉民众法轮功真相救人时遭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咸安区锦龙路拘留所。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二日被非法转至刑事拘留,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逮捕,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八日被咸安区法院一号庭以《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诬判三年,非法处以罚金三千元,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吴裕勋不服依法上诉,咸宁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没有开庭审理,二零二四年十月八日下发终审判决。对吴裕勋非法开庭审判的是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刘英,咸安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团委书记、检察官助理王伟为公诉人,法庭律师王清辉(手机13036193779)。吴裕勋的非法判决书(2023)鄂1202刑初801号。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吴裕勋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后来,家人发现吴裕勋的个人自费的居民社保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全部停发。目前,吴裕勋在湖北省荆门市沙洋范家台监狱特5号3区非法关押迫害。

◎章建,男,72岁,汉族,咸宁市咸安区永安中学一级退休化学教师,一九九六年六月开始学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恶首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后,章建被非法抄家至少九次,被绑架九次,警察从没出示证件。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多,章建在咸安区南山附近讲真相救人,遭三男一女便衣警察殴打并被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被非法转入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四年六月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诬判三年。章建不服,依法上诉,咸宁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章建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

还有其它方式的迫害实例:

二零一六年五月份,咸安区出现《宣传手册》,在民间散发,诽谤法轮功;咸宁市有线电视台播放诬陷诽谤法轮功的电视节目;《咸宁日报》刊登诽谤法轮功的文章,欺骗世人。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及后来多次在咸安区城内中百超市前摆放展板,并发放宣传手册,诬陷诋毁法轮大法。二零一六年八月份开始,咸宁市社区、镇、村都被安排了安装无数的有线高音喇叭,都是在交通要道口、人多的地方安装,每天定时播放诬蔑法轮功的节目,毒害众多民众。据查,这是咸宁市610的统一部署,是由咸宁市政法委、咸宁市广电局、市法制办和街道办事处合伙干的。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有人看到咸安区永安街道办事处的社区人员、警察开着车,每到一处,就下车给世人派发传单和围裙。传单正面写着邪教的内容,没提法轮功;反面写着法轮功,还写了九条;围裙上明显直接写着诬蔑法轮功的大字,免费送给世人。还在基督教堂内外张贴诬蔑法轮功的标语;社区、乡下农村也有。

近年来,咸宁市大搞特务流氓手段,跟踪、监视、蹲坑、绑架法轮功学员。甚至还在法轮功学员内部发展特务,眼线;有的还在法轮功学员中卧底,刺探情报,加剧了当地的恐怖气氛,阻碍世人得救。咸安区法轮功真相资料点被破坏,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就是社区人员非法跟踪后向警察诬告后所致。

法轮功是佛法,法轮功学员践行真、善、忍,修心向善,对社会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真相资料都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完全合法。对法轮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近年官场“倒查三十年”,中共各级官员被查。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被审、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迫害修炼者的罪行不仅仅是局限在人间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报应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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