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梅,松滋市新江口镇人。二零零五年六月,她遇到人生巨难,已经下岗(失业)且离婚的她遭遇车祸,肋骨、臂、腿均骨折,右踝骨软组织缺损。在她最无望的时候,有好心的法轮功学员来看她,给她讲生命是可贵的,并留下了《转法轮》一书。赵梅看了《转法轮》后,她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她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修炼法轮功。结果短短一个月后,她就能下床了,生活基本自理,连医生都称神奇。因此,自二零零五年六月,赵梅一直坚持修炼法轮功。
赵梅仅仅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曾多次被中共不法人员非法抓捕,被拘留、劳教,并长期受到骚扰、监视居住等。以下是她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零八年期间,赵梅曾两次被警察非法抓捕。第一次,她被无条件释放,没有留下任何关于她个人的信息。第二次,她发正念,看守她的人睡着了后,她走脱。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二日,赵梅外出购物,顺便向别人讲法轮功的真相,被人恶告,非法关押在松滋市第一看守所。不到半月,她被非法劳教一年,后送往武汉女子劳教所,因她腿里有三根钢筋,行动不便,被拒收。赵梅仍被送回松滋第一看守所,后被非法关押两个多月,后被家人接回。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八日,赵梅在松滋市杨林市镇遭到杨林市镇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松滋市看守所一个多月。期间警察还对赵梅下达了所谓的“逮捕证”,后对赵梅所谓“取保候审”一年。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八日,松滋市新江口镇水陆派出所伙同谢家渡社区人员到赵梅家中绑架赵梅未遂,导致赵梅在外流离失所十多天。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赵梅被闯入家中的五名警察绑架,并直接送往武汉女子劳教所,被劳教所拒收。
二零一三年七月九日,赵梅在八宝镇向路人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八宝镇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五年八月八日,赵梅在松滋市沙道观镇豆花湖村向民众讲法轮功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民众构陷,她被沙道观镇派出所人员绑架,被非法拘留五天,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回家。
二零二一年六月中旬,松滋市新江口街道、和平社区的多名工作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赵梅,并欲给她非法办洗脑班,遭到赵梅的拒绝。过了两天后,相关人员在赵梅家的单元门前(单元门前是松滋沿江大道)拉起了五条诽谤法轮功的大横幅,其中四条长达十几米。在她家单元门装上至少有两个摄像头,并且有无业人员在周围走动、监视。“610”人员欲绑架赵梅。
近日获悉,历经迫害的赵梅女士,已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初含冤离世,终年5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