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安,五十岁多岁。主要履历: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五年七月,任淄博市劳教所副所长、所长;二零一五年七月,任山东省湖田监狱监狱长;二零二零年九月至二零二五年,任淄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在淄博市劳教所期间,李延安对法轮功学员遭受的惨无人道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法轮功是佛法修炼。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在犯如天重罪,是真正在害自己。近年官场“倒查三十年”,已经有数万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政法委人员、“六一零”人员、各级政府官员、公检法官员等被查落马,而被审、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下面是李延安任山东省淄博市劳教所副所长、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山东省淄博市劳教所,对外又称“淄博市博山工具厂”,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为了捞取资本和利益,达到升迁、获取金钱奖励的目的,该劳教所恶警从上至下丧尽天良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张国华(24岁)和肖佩峰就是被该劳教所迫害致死的。恶警采取各种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如毒打,吊铐,做严管,强行灌食,强行注射不明药物,电刑,用几根或十几根高压电棍长时间电击,长时间强制性的体力劳动,动辄就采取加刑延期的手段进行威胁。
二零零三年正月初八,四大队大队长张兆贵,教导员蒲敏先,指导员张美德,王立军,中队长张本燚等主要恶人将5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黄福堂,27岁的张荣强行关小号;然后强行将他们衣服扒光用绳带捆绑起来,用十多根电棍,橡胶棍电击和毒打,致使黄福堂和张荣全身血肿,鲜血直流,遍体鳞伤。之后每天都遭受如此折磨,每次毒打和电击都连续长达3-4个小时,致使张荣后来变得精神恍惚,出现异常。这次参与迫害的恶警还有:崔维国,边维刚,谢清峰,李先峰,郭安荣,钱正荣,崔鹏等恶警。
法轮功学员王兆华,男,50岁,山东临朐县人,农民。二零零三年三月期间,他因不承认对自己的非法劳教,拒绝戴劳教人员的标志牌而三次被关禁闭,期间四次被淄博劳教所恶警施以电刑,每次5、6根电警棍电击半小时以上。从禁闭室出来,王兆华面色苍白,身体消瘦,精神恍惚,周身遍布电击后留下的红斑,惨不忍睹。
法轮功学员肖丕峰,男,52岁,淄博市淄川区峨庄乡西东峪村人。炼功前几乎丧失劳动能力,炼功后身体好了。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后,三次在淄博王村劳教所和秋谷劳教所被电棍击打、遭受各种酷刑。肖丕峰遭受长达三年的折磨后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在淄博秋谷劳教所被迫害死,遗体上下嘴唇被穿孔,腋下发黑。
二零零四年八月份,山东省的“六一零”恶人到淄博市劳教所督察继续新一轮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从八月份开始直到十一月份,恶警将黄福堂,胡以勤,庄世君,王兆华,夏长胜,国勇等多名法轮功学员捆绑起来,在地上泼满水用十几根高压电棍长时间电击,用橡胶棍加拳脚毒打,致使法轮功学员全身血肿,遍体鳞伤。其中胡以勤被吊铐起来长达一个多月,吃饭喝水大小便都一直被吊铐着,几乎每天都要遭受电击和毒打折磨。
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零四年九月,淄博市劳教所非法关押过300多名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转化(放弃信仰),采取不让睡觉、不让吃饭喝水,限制上厕所,坐在立起来的马扎的两根腿上、打耳光、踢小腹,对不转化者关小号,用电棍电击身体的各个部位,长期不让亲属接见,进行精神折磨和肉体摧残。这期间,法轮功学员张英(淄博市寨里村)、肖玲芳、张荣、赵承忠(淄博张店人)、杨心刚被迫害精神失常。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七日,法轮功学员王兴俭写了一份要求释放当时被关在禁闭室的法轮功学员史昭峰的书面要求,给了带班队长郭安荣。当天下午1点半左右,郭安荣叫王兴俭跟他出去一下。三点半王兴俭回来,腿上有伤,带着血,腰痛,他说是被打的。打人的有:张兆贵(大队长)、蒲民先(大队教导员)、王立军(七中队中队长)、张美德(中队指导员)、郭安荣(带班队长)、钱景荣(警察)。王兴俭被打导致不能起床,小便不顺利,腰疼得厉害,腿上有伤,带着血。打他的狱警却扬言:“王兴俭,你要敢告我说我打你,我就是脱去这身衣裳(指警服)也要弄死你。”“王兴俭,我看过法律,我弄死你顶多判我违反职务罪,顶多判六年刑,你的小命值几个钱,敬酒不吃吃罚酒。”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恶警张本燚,边维刚将多名法轮功学员黄福堂和胡以勤等强行带进办公室用电棍和橡胶棍电击毒打,致使法轮功学员旧伤未好又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恶警张本燚指使偷盗犯高京进给黄福堂伪造假证明加期半年,并给犯人高京进减期。
法轮功学员黄福堂家住张店,铁路局机务段司机,二零零二年九月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三年二月就是因为坚信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却遭到四大七中队的恶警残酷的迫害。大队长张兆贵、中队长王立军、张本义、薄本先等恶警,把黄福堂叫到办公室进行群殴,然后关小号,按倒在地用脚猛踩胸部,每天用五、六根电棍电击长达半小时以上。连续几天的虐待折磨,使黄福堂身体多处留有伤疤,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半身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