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受同修交流文章的启发,总结出几点建议,希望能启迪同修的正念正行,加大力度救度监狱这部份众生。
非法宣判后可以提出刑事申诉
刑事申诉是指对检察院以及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中共公检法司人员现在惯用的伎俩是,非法庭审匆匆走个过场后,就将同修关入监狱,就觉的高枕无忧了。
而外面的同修在营救遭迫害同修时,也往往止步于法院的枉法刑事判决,在法院宣判后,无奈的接受了刑事判决书的结果。其实法院宣判并不是案件的终结,之后还有一个关键的环节我们应该重视,那就是——刑事申诉。
这时,被非法关押在监狱里的同修应该提出刑事申诉,曾经被非法判刑的同修也可以提出刑事申诉,刑事申诉不是控告,而是对自己遭受的枉法裁判的结果予以彻底的否定。
律师介入狱中申诉很有必要
总体上,在法轮功学员遭司法迫害的案件中,律师在公、检、法阶段介入的多,对监狱里同修的刑事申诉介入的就非常少。其实律师介入狱中同修的申诉是很有必要的,也值得去做。
在中共的邪恶监狱里,是没有任何法律可言的。当同修被劫持入狱后,可能马上就遭到强制“转化”、暴力“转化”、逼迫放弃信仰,就连基本的生理需要——吃饭、洗漱、上厕所、睡眠等都可以剥夺,连家人都联系不了,完全断绝了与外界的联系。这时要申诉、请律师,恐怕非常难。
如果同修在被劫持到监狱之前,在看守所就聘请律师代理上诉,把手续都办理好,约定一旦被劫持入狱,律师立即前来会见,这样申诉过程可能事半功倍。如果狱方不让会见,就揭露它,就找有关部门控告它。这对减轻监狱对同修的迫害也会有一定帮助。
注重给监狱管理人员讲真相
对于刑事申诉,我们要明晰:法律不是邪党迫害善良的工具,而大法弟子是在利用法律惩恶扬善的过程中救度众生。建议同修们多注重监狱这一块,更深入的给监狱管理人员讲真相,救度那里的众生。
另一方面,因为律师去监狱的少,监狱在没有外界监督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会更加肆无忌惮,甚至给同修带来生命危险。而律师到监狱会见时,通过申诉,面对面的讲很直接,不但能给监狱管理人员一个机会去明白真相,同时震慑那里的邪恶因素,有利于改善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环境,减轻同修被迫害程度,这也是抑制和制止迫害的很好方式。
希望有条件的同修都能重视起来,全面收集当地监狱人员的信息发到网上,我们共同解体邪恶,救度这一方众生。也希望同修们能学习一些法律知识,懂一些法律术语。
(责任编辑:任嘉)